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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6-01-15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8月10日至9月25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巡视。10月30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向南京金陵饭店集团公司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主要做法
  (一)深刻反思巡视指出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集团公司党的建设、管控能力水平
  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集团党委领导班子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国资委党委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逐条对照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在分析、认识和理解问题的基础上进行了深刻反思。集团党委认为,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非常明确,一针见血,直击要害,深刻中肯。通过学习和反思,集团党委领导班子认识到:充分领会巡视工作的重要性,全面落实好整改意见的要求,是加强集团公司党的建设、班子建设,全面提升集团管控能力、推动集团公司进一步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契机;是加强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防腐体系建设的重大举措,必须以鲜明的政治态度和高度的政治自觉,从严治党、从严治企,严格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举一反三,狠抓落实,逐条整改落实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把集团公司党的建设和管控能力提升到适应新形势、符合新要求的更高水平。
  (二)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1、及时成立整改工作小组,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巡视反馈会一结束,集团党委立即成立了由董事长、党委书记汤文俭任组长,党委、纪委、总经理室领导成员为各领域整改工作负责人,集团所属骨干企业负责人及集团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的整改工作小组。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汤文俭作为第一责任人,直接参与整改工作方案制定工作;纪委书记冯士毫负责联络纪检、审计、招标等部门组成的核查小组对省委巡视提出的问题线索进行监督核查。两个月来,集团公司党委通过召开专题会和实地督导,部署整改工作, 实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就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具体事项及时协调处理,并下发通知、简报,在第一时间内报告给上级有关部门。
  2、认真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全面落实整改内容。集团党委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对照、研究,将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11个问题35个整改要点,明确了整改任务清单,制订了详细的整改方案,责任到领导、到部门、到具体负责人,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的责任制度。在整改过程中,集团公司党委、纪委坚持对问题严格调查,旗帜鲜明地对问题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集团整改工作小组和整改办公室先后召集了16次专题讨论会、布置会和协调会,组织了5个批次专项核查,给予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6人,约谈1人,责令书面检查9人,对5名相关责任人实行了经济处罚16.6万元,清退超发工资186.35万元。与此同时集团党委领导班子着力于组织与制度建设,新增和修订了各类规章制度44项,增设了职能部门1个,公开招聘和内部选拔了中基层管理人员19人充实到集团党办、纪检、审计、人力资源等职能部门和重点企业,调换了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兼职职务9个。通过上述工作,集团公司各领导、各部门及各企业责任得到了进一步的明确,合法守规的管理意识得以加强、风清气正干事业的工作作风有了进一步的提升。
  3、坚持整改与建章立制兼顾,推动企业经营管理同步发展。集团公司将巡视整改工作和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同步部署、同步跟踪、同步落实。自整改开始以来,集团党委认识到整改应从领导自身开始,抓住“关键少数”,实现从“管酒店”到“管集团”的能力转变,结合集团公司在企业开拓经营、投资管理、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规范管理,共梳理集团成立以来的规章制度共116项,新增37项,修订7项,废止19项,目前有效的规章制度总数为134项,全面推进了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与合法化,努力实现整改和经营发展两不误、两促进。对未涉及到整改的企业也同样对照整改问题举一反三,汲取教训,达到了“一个企业整改,其它企业获益”的整改目的。
  (三)强化作风纪律,开展对巡视发现问题的追查问责
  1、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始终紧抓不放。集团通过层层动员和重点单位、重点任务的布置,将整改措施和要求全覆盖,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引导集团上下切实增强整改压力和责任。能立即整改的,第一时间抓好整改落实;短时间内无法立即完成整改的,制定整改时间表,保证整改按计划完成。对涉及违纪违规的都要查处到底,应诫勉、教育的严肃诫勉、教育。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及各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发挥示范作用,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带头抓好分管范围整改,带头指导好本单位分管条线的整改,确保将整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2、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问责追责。集团纪委及时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追责。巡视整改以来,共给予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6人,约谈1人,责令书面检查9人。起到了整改纠正一起、批评教育一起、警示震慑一片的效果。
  3、把立行立改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集团公司以此次整改为契机,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把廉洁风险防控机制纳入集团内控体系建设中进行谋划设计,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修订完善了《关于经济活动中预防及处理违纪违法行为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集团纪检监察工作意见》等加强集团公司党建、纪检工作的制度共26项。
  二、整改工作具体情况
  (一)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集团党委存在重业务发展、轻党群工作的现象,对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不足,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不明确,党组织活动以及工会活动偏少,未能做到企业改革发展与党的建设同步谋划。部分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不够主动、不够深入,有的以事务工作代替政治学习和党性锻炼,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挥得还不够。)
  整改措施:
  (1)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集团公司按照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制订完善了《党委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改进和提高了集团决策、民主决策水平和提升集团经营管理能力,规范了集团党委、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决策程序和工作流程,修订和完善了相关制度108项,进一步明确各类决策主体的决策事项范围,清晰母子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权限。明确集团党委在企业中要议大事、谋全局、明方向,为企业发展把好方向关、政治关、政策关。
  (2)牢牢把握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对搞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加强党委在国有企业中的核心领导作用,集团党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集团及所属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把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作为深化集团及下属企业改革发展必须坚守的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则。牢固确立党组织在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中的政治核心地位,紧紧围绕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抓好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更好地发挥企业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集团改革发展与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3)将党建工作融入企业发展的中心工作,做到“两融合、双促进”。集团党委坚持企业改革发展方案和党的建设方案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确保党的领导和建设在企业改革发展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一是以2015年底开展的党组织关系排查工作为契机,摸清集团党员现状,及时开展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机构,选好配强相应的党务工作人员。二是集团党委制定了《关于评比优秀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要求基层党支部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由集团党委予以专项经费支持和优秀表彰奖励。三是集团党委制定并实施《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严格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述评考查与责任追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切实提高集团及所属企业党建工作水平。上述工作由集团党委作出决议,2016年开始实施。
  (4)建立日常管理和年终考评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强化各级党组织建设。集团党委制定了《关于持续深入开展争创“四强”党组织、争做“四优”共产党员活动的通知》,集团党委及所属企业基层党组织抓好党员队伍的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通过深入开展争创“政治引领力强、推动发展力强、改革创新力强、凝聚保障力强”的“四强”党组织活动、争做“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的“四优”共产党员活动,进一步增强企业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基层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在2015年已选派7人参加国资委统一组织的党支部书记培训基础上,2016年继续选派10名支部书记及党务骨干参加培训。集团党委将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书记专题会,并建立企业政工干部QQ群、支部书记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加强党建业务工作交流。
  (5)切实做好企业先进典型和履行社会责任的宣传报道工作,推动企业文化建设。集团党委决议按年度评选表彰“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对所属企业、部门涌现出的各种先进典型和优秀事迹,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各种举措,通过企业宣传栏、内刊、网站等多渠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充分展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示范作用,推动企业文化建设。各支部年度宣传稿件不少于4篇,并将宣传采稿量纳入支部党建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2、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集团党委管党治党抓得不够有力,部分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采取签订责任状、警示教育等常规措施,在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抓落实上成效不大。纪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措施有的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监督检查力度不够。集团纪检监察力量薄弱,纪委书记未能专职,子公司纪检监察人员多为兼职,对一些重大项目、重要部门和子公司权力运行缺乏有效监督。)
  整改措施:
  (1)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强化法制观念。集团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求各级党员和管理人员加强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明确以更高更严的要求,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要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批评,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确保“一岗双责”。根据省国资委要求,制订下发了《集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细则(试行)》和《集团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暂行)》,对集团“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各企业及各部门履行“两个责任”作出明确规定,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强化一把手总负责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营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人员责任。
  (2)开展巡查监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企业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集团纪委制订下发了《集团对企业开展巡查工作的意见》(试行),每年将联合审计、财务、招采办等部门,对企业开展巡查。重点对重大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情况,酒店经营物资采购情况,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三公”消费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四风”方面的问题等进行巡查,对巡查出来的问题及时汇报,并通报各企业进行整改。把牢廉政关口,力保企业经营管理健康发展。规范权力运行,促进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有重点地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促领导干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促进权力规范运行。集团党委还下发了《关于警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知》,对违规收送礼金、工作日午间饮酒、公车私用等问题,进行检查与抽查,并对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加强重点督查。对问题突出的,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违规违纪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充实纪检人员,加强集团及子公司纪检监督力度。集团已向省国资委反映,建议尽快实行纪委书记专职设立;集团纪委、监察室充实了人员;天泉湖开发公司已设立纪委,盱眙县委派出的专职人员已到位;其它企业均配备了兼职纪检监察人员。修订完善了纪检人员工作职责,加强对重要部门、重要岗位、重点环节和子公司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
  3、政策规定执行不严格。(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党性意识和组织观念不强,执行上级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往往过于强调企业的实际不能认真执行,对于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和国资委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有的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比如:集团为天泉湖开发公司提供超股权比例担保,部分工程项目不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标,清理整合劣势企业力度不大,企业年金个人缴费低于规定比例等。)
  整改措施:
  (1)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一是集团党委通过认真学习,增强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意识和组织观念的认识,集团党委集体表示对待上级的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严格做到落实不打折扣,执行不能含糊。坚决不越“雷池”,不闯“红灯”,做到确保制度刚性不变通,坚决贯彻执行上级政策和工作要求。二是对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指出的问题,集团公司进行了认真复查,全面整改到位,并向省审计厅上报了《关于对经济责任审计决定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三是对省国资委监事会2015年7月下达的《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指出的问题,集团公司要求和省委巡视意见同步整改。
  (2)按规定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根据苏国资(2014)93号文和苏国资(2015)64号文精神,经省国资委相关部门审查指导,集团对控股子公司天泉湖开发公司担保问题进行了清理,现担保金额已由原来的5.9亿元降为3亿元,并按规定收取了担保费236万元。剩余的3亿元,属银行提供的建设贷款担保,集团已与其交涉争取提前还贷,尽快解除集团给予子公司的全部担保。
  (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规定,规范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的招投标活动。一是严肃查处巡视所指出的招标工作不规范问题,集团纪委已对金陵置业公司、天泉湖实业公司等相关企业招投标不规范行为责任人6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出台配套制度,集团招采办修订完善了《集团工程建设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督促指导各企业制订相应的招标采购制度,完善工作流程。三是强化管理措施:①明确招投标的责任主体是各所属企业,招标业务频繁的企业需设立专业化招标业务管理办公室;②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是指导各企业招标业务的责任部门,对集团所属企业中重大招标项目,集团招采办则直接参与招标工作;③集团纪委增加了人员编制,今后全程监督下属企业的招标采购活动。
  (4)清理集团所属的劣势企业。集团积极采取措施清理劣势企业,已经清理了1家企业,正在清理2家企业,剩余5家企业涉及政府拆迁以及以前年度产业转型而承担在册内退、病养、离岗人员,现正在结合拆迁工作和人员陆续退休进行清理整合,以维护员工稳定。
  (5)上调个人缴纳企业年金的比例。集团已经按巡视整改的要求,从2015年下半年起,将职工个人缴纳企业年金的比例从10%调整到规定的25%。
  (二)廉洁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有违规现象。(集团子公司工程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不健全,内部控制存在缺陷,部分项目工程签证及变更审批不严格,概预算、工程款结算和竣工决算管理不规范。金陵置业公司2012至2014年有14份合同、总额3750万元,没有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法规进行公开招标,翠屏山庄四期绿化工程在公开招标后又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将大部分工程指定分包给另2家公司施工,其中江苏景苑公司工程结算价超合同价44%。天泉湖实业公司实施的翡翠谷一期工程项目,2013年至今有21份合同、总额5.57亿元没有实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虽然在盱眙县招标交易中心开标、评标、定标,但没有按照《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规定获得市以上有权部门批准,仅仅取得盱眙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同意。)
  整改措施:
  (1)修订完善工程概预算、工程款结算、竣工决算等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一是督促天泉湖开发公司和金陵置业公司修订完善了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前期管理、工程招标、概预算、工程变更、竣工决算等7项相关制度,明确工程签证变更的审批流程。二是明确要求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审批程序,重大项目的概预算、决算,集团审计部提出需要二审的项目执行二审制度。三是制定了《集团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对工程变更事项务必履行相应的审批流程,保证工程质量,控制投资成本,加强对集团下属企业在建工程的投资管理和工程管理。
  (2)关于金陵置业公司14份合同没有公开招标及绿化工程指定分包等问题。一是上述问题的产生,是金陵置业公司领导人员对国家现行招标法规、制度认识不深,操作不规范所致。二是14份合同由2份绿化工程主合同及9份补充协议、1份住宅供水泵站合同、2份石材采购合同组成。经集团纪委查实,涉及绿化工程的2份主合同实行了公开招标,后签署的9份补充协议有违规分包现象;1份住宅供水泵站合同因当地政府文件规定而无法招标;2份石材采购合同违规采用了邀请招标方式。对于分包单位之一的江苏景苑公司的结算价超过补充协议价事项,主要原因是实际地形、地貌变化较大,现场施工区域调整变更所致。三是由集团纪委责成金陵置业公司对此进行深刻反省,现任经营班子3名领导人员做书面检查,进行诫勉谈话;四是集团纪委进行了调查了解,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上述招标活动中有腐败问题;五是金陵置业公司已按照职能分工将招标部和预算部分别设立,强化相互监督。
  (3) 关于天泉湖实业公司实施的翡翠谷一期工程项目21份合同没有公开招标,仅仅取得盱眙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同意邀请招标问题。一是上述问题的产生,根本原因是天泉湖实业公司领导对国家现行招标法规制度理解不到位、执行不严格,偏面地认为合作方是县政府并经过其批准,且由当地政府招标交易中心实施邀请招标就是执行了招投标管理条例,造成了错误。为此,集团公司纪委严肃约谈了负责该项工作的公司主要负责人。二是根据集团纪委调查了解,到目前为止上述招标活动中没有发现腐败问题;三是巡视组指出问题后,天泉湖公司已经办理了设区的市以上有权部门的批准手续;四是集团公司已责令天泉湖公司进一步加强项目招标管理,自整改工作开始以后邀请集团公司和盱眙县两个合作方的纪委派员参与所有工程招标项目的全程监督;五是责成天泉湖公司加强工程招标、设备采购全过程的档案资料管理,随时备查。
  2、集团及部分子公司财务和资金管理有违规情况。(一是内控制度仍在制定完善之中,不能适应从“管酒店”到“管集团”的转变。二是集团职能部门力量薄弱,未能发挥对经营决策的支撑作用和对子公司的管控监督作用。内部审计刚刚起步,财务管理有待加强,集团及部分子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存在手续不完备、费用控制不严格、收入成本确认不规范等问题。三是重大项目、大额资金的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集团及部分子公司没有建立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大笔资金在银行间调拨、存放未见领导审批签字,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不高。)
  整改措施:
  (1)完善集团内控体系建设,强化内部审计和财务管理。集团审计部配合集团各职能部门修订和完善了各自部门的内控制度,完成集团层面的《内控手册》编制工作。集团财务部修订完成了《集团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集团公司费用报销和财务审批权限规定》等规章制度,形成集团的管理制度汇编。明确集团财务部门是监督各企业严格执行企业财务制度的责任主体,集团审计部定期对所属企业财务收支、经营目标考核、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等开展内部审计。
  (2)充实各职能部门力量,强化职能机构管理延伸。集团公司将基层优秀管理人员分别调整到集团公司纪委、党办、行政办、人力资源部等部门;已招聘选拔了中基层管理人员19名。进一步落实《关于集团公司各职能机构管理延伸的通知》要求,清晰确定总监和各部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企业出现的管理问题,特别是由此导致的违规违纪或给企业造成的经济上的损失、声誉上的不良影响,除各企业主要领导承担责任外,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3)加强对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国资委2015年8月印发的《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取消、调整部分审批(核准)和备案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2015年10月集团公司召开第108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建议将集团闲置资金部分直接贷给天泉湖项目使用及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报告》。目前,集团公司已将闲置的6.8亿元资金直接贷给天泉湖项目,用于天泉湖公司归还相应的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因提前归还借款,减少同期银行利息费用和增加集团公司资金收益6753.40万元,解决了集团公司不同企业间存在的“存贷双高”问题,提高了集团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益。
  (三)组织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决策主体和决策事项范围划分不清楚,决策程序和工作流程不够规范。召开会议通常没有材料,所议内容一般口头报告,有的临时动议,往往出现会前酝酿沟通不充分、会上讨论发表意见也不充分,以及会议冗长、效率不高等情况,影响了决策的规范性、民主性、科学性。部分重大事项未经集体决策或未见集体决策形成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建章立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集团公司严格按照省国资委关于《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批复执行,重新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党委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制订了《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并强化贯彻执行,进一步明晰决策主体、决策事项范围。
  (2)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从议题的确定与提交、会议前的通知与准备、会议中的议题讨论与表决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并强化贯彻执行,完整、准确记录会议发言和议决情况。将决策参与事项、决策人、决策过程、决策结论、工作时限等做好通知和会议记录。
  (3)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检查机制。集团纪委按规定将领导班子成员执行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情况作为向上级纪检监察机构报告工作的重点内容。集团公司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评价和监事会年度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并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和企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2、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善。(一是企业选人用人偏重于经营业绩,有的忽视了党员干部综合素质的考察,引进人才有的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选人用人的民主性、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集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兼职的情况比较普遍,人员、岗位、职责错位交叉的现象比较突出,往往顾此失彼,不利于履职、尽责和考核。三是人才培养和选拔任用缺乏统筹规划,现有的干部队伍总体上知识结构单一,年龄结构老化,干部梯队出现“断档”,前两年人才流失较多。四是对职能部门和控股子公司绩效考核不够严格,集团现行管理制度中没有就控股子公司业绩考核和奖惩兑现制订明确的管理办法,没有就派驻各子公司董事、监事的履职和管理做出明确规定,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工作亟待加强。)
  整改措施:
  (1)加强对党员干部综合素质的考察,提高选人用人的民主性、规范性。依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制定了《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从用人原则、任职条件和资格、选拔任用程序、考核激励、监督约束、培养锻炼、退出机制等方面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全过程的管理。集团公司还对各企业聘用退休人员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规定,确保用人标准不降低、考核标准不降低。
  (2)统筹规划人才培养和选拔任用。制定了《集团公司“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全面、系统性地制定人才引进、开发、培养、使用、留住、激励与约束的系列措施。推出了集团“飞鹰计划”后备人才培养项目,从集团内部各岗位选拔了22名优秀骨干进行培养,为集团公司管理梯队建设和后备干部培养积蓄力量,在各关键岗位储存人才。
  (3)加强对职能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的考核。修订完善了《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年度任职考核暂行规定》,明确综合财务部、党办、监察室作为考核部门;严格对照《关于执行集团公司总监岗位、各部门工作职责的通知》等规定,考核集团本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履职情况;制订了《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完善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领导人的业绩考核、薪酬分配和激励约束机制;制定了《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明确了派驻各子公司董事、监事的职责和考核内容。上述制度,自2016年起全面推行。
  (4)清理集团班子成员兼职。制定了集团班子成员兼职的清理调整方案,调换了集团班子成员兼职职务9个。
  (四)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1、深入基层、解决问题的作风不够扎实。(集团班子成员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特别是深入到问题多、困难多的小企业调查研究、解决问题做的不够。抓工作重会议部署、轻现场督促,及时了解情况、现场解决问题的力度不足。个别班子成员与下属讨论问题有时不够耐心,有时又事无巨细,不利于发挥下属的责任心和创造力。)
  整改措施:
  (1)深入基层一线,加强作风建设。结合“三严三实”教育,集团领导班子成员自觉做好示范,以上率下,深入分管的基层企业座谈,特别是问题多、困难多的小企业,通过现场走访、班子谈话、职工座谈等多种形式,深入调查研究并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协调解决发现的问题。
  (2)广开沟通渠道,接受群众监督。集团网站开设“党风廉政举报与投诉建议”信箱,充分听取广大职工群众对于企业经营管理、党风廉政、用人选人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信访举报。集团纪委制定了《集团公司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暂行规定》,公布举报电话,及时研究、处理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
  (3)提高自身修养,改进工作方法。集团班子成员严格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在守规矩、讲纪律、做表率上见实效,在真抓实干、勇于担当、推动改革发展稳定上见实效。知人善任,敢于放手,多鼓励年轻同志勇挑重担,全面提升他们的责任心,发挥他们的创造力。
  2、联系群众、依靠职工不够紧密。(有关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重要决策未能充分听取广大职工群众的意见,职代会、工会、团委的作用没能很好发挥,企业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待加强。基层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需要改进,对基层群众的意见、疑惑有时不能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对基层职工生活关心不够,部分企业普通员工收入偏低。)
  整改措施:
  (1)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坚持依靠职工办企业。一是集团公司出台了《集团公司职代会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职代会功能定位、紧密联系职工、依靠职工办企业。纠正过去有关企业重大事项决策只通过企业工会,没有召开职代会充分听取广大职工群众意见的做法。二是制订了《关于完善集团公司信息公示栏的实施办法》,全面推进企务公开,推进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进程。
  (2)加强对基层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围绕企业经营做好服务职工工作。加强党对工、团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各级工会组织和共青团组织的作用。根据集团公司各企业的不同经营业态,集团工会联合会将分类指导基层工会开展不同形式的劳动竞赛,配合上级工会,以“工人先锋号”、“巾帼标兵岗”为载体,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使其与企业经营管理结合起来,弘扬劳模精神,在集团公司范围内营造出学劳模、干事业、创佳绩的氛围。
  (3)加强对基层职工生活的关心,充分体现党的温暖和企业的关怀。集团坚持开展关心职工、凝聚人心活动,把职工群众的疾苦放在心上。对全体在册员工购买了重大疾病、意外伤害保险,设立了离岗特困职工帮扶资金,修订和完善了《关于离岗特困帮扶资金管理办法》。每年为在岗员工普调工资收入7%,为下岗职工增长收入8%。
  3、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集团及部分子公司领导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存在超标准接待现象,有的出差使用交通工具和住宿超过规定标准。个别企业存在违规送礼,个别中层干部存在公车私用的情况。部分子公司公关接待用房、用餐的制度执行不规范。酒店经营的一些产品和服务存在追求奢华、过度包装的现象。)
  整改措施:
  (1)提高各项制度的执行力。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监管和审计监督。明确要求财务部门严格按照《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细则》、《关于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工作的规定》、《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制度,执行报销标准,一旦发现公务活动超标准报销而部门监管不严,由纪委负责核实查处。目前已对出差超过规定标准的4名管理人员责令补交了有关费用。
  (2)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对个别管理人员公车私用问题,集团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集团党委责成当事人作了书面检查。为进一步整肃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集团公司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使用管理的通知》,再次从制度上强化防止此类问题反弹的长效机制。
  (3)规范公关接待的标准。在公务接待活动中,集团降低了餐饮接待的标准,把以往在酒店里的接待改为社会餐馆接待;取消了贺卡制作;对子公司金陵饭店、湖滨金陵饭店公关接待用房、用餐接待标准进行了规范,加强事前审批与事后审核。并通过网络等形式进行监督举报,做到举报一起,查处一起。
  (4)倡导勤俭办企的文明风尚。对酒店经营的一些产品追求奢华、过度包装的现象,进行了整改。通过转变经营理念、创新产品服务,将餐饮节约消费制度化、规范化,并引领顾客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积极开展与宾客互动式环保活动,推出了绿色楼层、绿色包价、环保积分奖励等举措,完善食品安全长效机制、HACCP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深入挖掘生态性、营养性食材,建立了“金陵饭店有机食材供应基地”,打造了从餐桌到田间可溯源的生态餐饮供应链。在江苏省酒店业率先停售鱼翅食品,月饼盒的包装简单化。
  三、整改工作的长效管理
  经过二个月的集中整改,集团公司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实现了巡视整改和企业经营“两不误、两促进”。
  (一)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
  集团党委将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集团领导班子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抓好党建工作,实现业务分工和党建工作“两手抓”、“两促进”。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相关机制,切实把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强化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党建,落实党委、纪委的责任清单,充分发挥纪委的监督责任;坚持立足长远,标本兼治。从思想教育、氛围营造、制度建设、监督执纪问责等方面着手,建设廉洁国企文化,让廉洁从业成为各级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
  (二)继续紧抓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落实
  集团党委将保留公司巡视整改工作小组及办公室,深入统筹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问题不回潮、不反弹。集团党委和所属企业公司党委、党支部要始终将整改工作摆在重要议程,防止“过关收场、完事大吉”,保持抓整改的频率和力度,始终绷紧思想上的弦,坚持不懈抓好各项后续整改工作。对尚未完成或需要持续整改的事项,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任务、时限、措施和要求,紧盯不放,善始善终,坚决防止虎头蛇尾、草率收兵。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复。集团党委将把整改工作情况作为集团各部门和子公司领导班子年度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集团纪委将对省委巡视组通过国资委纪委转来的问题线索进行认真调查,加紧核实,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核查情况及问责处理意见。
  (三)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集团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学习,开拓进取,务实创新。经常深入基层企业了解经营和管理情况,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坚持依靠职工办企业,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充分听取广大职工群众的意见,推进企务公开,切实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相关规定,及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把落实整改工作与工作创新提高有机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真正做到一次巡视,长效整改,长期受益。
  金陵饭店集团公司党委将以本次巡视整改为契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精神,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巡视整改与加强党的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相结合,全面提升集团管控能力水平,推动企业转型发展,为建设“强富美高”的新江苏做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5-87707853;邮政信箱:210005;电子信箱:jljw@jinlinghotel.com


  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