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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泗阳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6-01-15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8月13日至9月30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泗阳县进行了巡视。10月29日下午,省委第七巡视组向泗阳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抓紧抓实整改落实这一重大政治任务
  一是统一思想,增强政治自觉。县委常委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有关要求,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提出明确要求。2015年11月2日,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分工方案。11月9日,县委常委会召开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推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向深处抓、向实处落。11月24日,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11月30日、12月16日,县委先后两次召开巡视反馈意见专项整治工作汇报会,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让措施更完善、更细致、更周全。12月21日,县委常委会听取各专项小组整改落实情况汇报,更大力度推动整改和发展紧密结合,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持续迈上新台阶。
  二是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县委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徐勤忠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海红,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程訚捷,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张大江任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及相关县领导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整改专项小组,由相关县委常委任组长,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共同参与,将巡视组提出的4个方面16个主要问题,分解为25项整改任务71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徐勤忠书记作为整改落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亲自担任一个专项小组组长,主动承担起具体牵头整改责任,特别对一些比较复杂和敏感的事项,坚持做到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同时,建立以县委常委会牵头抓总,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为整改落实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三是加强督查,坚持长效治理。各专项小组会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的督查、督办和跟踪问效工作,确保在整改落实上以“钉钉子”精神一件事情一件事情去抓、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去推动、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去解决、一个制度一个制度去建立,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一个不漏、一条不落,保质保量做好各项整改工作,让每个整改事项都有一个负责任的交代和结果。截至目前,已经出台制度5项,还有7项制度即将出台。根据巡视反馈16个主要问题分解的25项任务都已全面整改,提出的71条措施37条全部落实到位,还有34条需要有个过程才能落实到位,正在强力推进。
  二、坚决贯彻巡视组反馈意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
  (一)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一手硬、一手软”问题。
  一是突出抓好县委主体责任落实。县委常委会带头执行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重大责任。常委会班子成员认真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定期深入到分管部门、联系乡镇,督促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党委(党组)履行好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普遍进行了廉政谈话。二是旗帜鲜明支持纪律审查工作。县委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的领导,定期听取纪律审查工作汇报,集体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批准县纪委对重要案件初核、立案审查报告,及时研究解决办案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重大复杂情况,给予有力支持。三是严格执行主体责任追究制度。2015年7月、12月,县委常委、党员副县长分别带队,对21个乡镇(街道、场)和74个县直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检查中发现因责任履行不到位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严格实施“一案双查”,截至目前,累计对1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诫勉谈话3人,通报批评5人,书面检查1人。
  2.关于一些乡镇和部门对组织建设重视不够,不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建工作尚待加强问题。
  一是指导推动乡镇(街道)选优配强村级党组织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按照“双强一优”标准,采取本村能人中内选一批、外出人员中回请一批、机关单位中下派一批等“三个一批”方式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共调整充实村党组织书记42名。围绕明年换届,采取“三荐两考一票决”方式选拔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136名,并在全市率先举办培训班,对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进行针对性能力提升。二是严格落实基层党建责任清单。深入实施基层党建“书记项目”,采取定期巡查、专项巡查、课件通报、下发整改通知单、约谈提醒等方式,推动党建责任和“书记项目”落实,全县116个“书记项目”全部完成。常态开展农村基层党建动态巡查,2015年全县238个村(社区)全部实现巡查2次以上,整改问题160余个。持续加大对24个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的整顿力度,建立销号整改制度,目前24个软弱涣散党组织全部实现有效转化。三是深入开展村级组织分档竞赛。深化村干部“一人联百户”和村级“三务”公开工作,全面启动村级组织分档竞赛考核工作,按照村级自评、乡镇考评、县级核评的程序,深入考核了解所辖村(社)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与村(社)干部经济待遇、使用管理、评先推优相挂钩,进一步激发了村级组织干事创业激情。
  3.关于部分乡镇和县直部门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高质量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下发《关于开展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每月组织两次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会,建立纪检干部培训学习档案,全面增强纪委(纪检组)担当意识和履职能力。二是深入实施全县纪律审查“人才培养”工程。制定出台《关于开展纪律审查人才培养工程的实施意见》,成立了“人才培养”工程领导小组,分层建立纪律审查人才后备库,其中“合格人才”后备库136人、“骨干人才”后备库25人,“精英人才”后备库11人。三是对因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应实施责任追究的,启动“一案双查”,追究有关纪委监督责任。
  4.关于执行制度不到位,在土地使用、征地拆迁等方面存在搞变通做法,部分乡镇违规建设小产权房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决策事前报告、信息公开和事后评价制度,倒逼重大决策科学合理、合法合规。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机制,对违法决策、决策严重失误或依法应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较大影响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原则,严格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二是严格执行《泗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规范》(泗政办发〔2015〕56号),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法规、强化精细管理,妥善化解征收中的民生诉求,每年组织两次督查考核,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三是进一步加大土地执法巡查频率和案件查处力度,严格实行违法用地零报告制度,确保执法监管工作无死角、无空当,坚决杜绝新发生违法用地行为。四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镇村房屋建设的意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各乡镇(街道)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每月巡查、限期整改。2015年11月份以来,共巡查、抽查乡镇建设工程48个,下发质量整改通知单56份,停工通知单2份,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
  5.关于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较多问题。
  一是加大基层干部教育力度。开展重点部门、热点岗位中层干部“小班化”警示教育和“村支部书记勤廉大课堂”20余期,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集中给全县238名村党组织书记讲授廉政警示课,通过案例分析、理论提升、现场警示、参观讨论等形式,有效地遏制了村居干部腐败蔓延的势头。二是围绕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资金管理使用、城市拆迁改造等6个方面的问题,广泛收集反映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对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2015年全县共受理此类信访举报210件,已查结172件。三是围绕群众体会最直接、感受最真切、内心最反感的基层干部“四风”问题,开展“阳光医保”、“阳光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已经对全县21个乡镇(街道、场)、240个村进行村村到、户户访,经核查,拟取消低保217户675人、新增低保714户共2414人。
  6.关于财政部门执行财政预算不严问题。
  一是严格按程序编制收支预算。对2016年部门预算采用“两上两下”的编制流程,原则上预算单位的运转经费同比下降10%,目前,已完成汇总报批工作。2016年1月31日前,经县人代会通过后,将部门预算批复至各预算单位。二是不折不扣执行收支预算。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能支出”的原则,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科目和用途使用资金,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三是严格控制预算追加。按照《关于加强财政预算刚性约束的实施意见》要求,对预算单位公用经费超支的,一律不予追加。对政策性增支、突发事件的处置、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等其它事项确需追加预算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切实增强预算的刚性约束。
  (二)执行廉洁纪律方面
  7.关于招商引资考核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县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对拟申报考核验收的项目,由县经济考核中心会同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对申报项目逐个实地考核验收,逐一审计固定资产投资额,确保考准考实招商引资实绩,坚决杜绝引资单位为完成招商任务,虚报投资额度,享受优惠政策,造成财力浪费。二是强化入园项目绩效评估。严格执行《关于加快全省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入区工业项目联审办法》,进一步细化制定招商引资产业目录,强化入园项目绩效评估,对拟入园项目投资方向、环境影响、用地要求、投资指标、控制性要求、建设周期等指标,严格按程序进行联合评审,经审批同意后签订合同,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项目入驻制度。三是对近年来入园项目进行逐一过堂,对以小充大、土地圈多用少项目,督促企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建设和投资,对不能按照合同履行的,国土部门依法收回闲置土地。各责任部门以书面形式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上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情况。
  8.关于工程项目建设违规问题比较严重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项目生成制度。完善规划、立项、预审、决策等相关程序,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备案程序和申报材料整改制度,确保拟实施工程项目符合规定程序,从源头阻止随意变更行为,2015年共审核备案文件172个,发现程序不完善等问题12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程序。县政务办余2015年11月初下发通知进一步进行规范,要求所有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得人为设定与招标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不合理条件限制等排斥潜在投标人条款,确保招投标每个环节公平公正。2015年共开展招投标792个,实现未经招投标随意实施项目“零发生”。三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力度。严格执行《泗阳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泗阳县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突出工程项目造价审计和建设程序审计,2015年完成工程结算审计项目55个、送审金额5.08亿元,核减金额7483.1万元、核减率14.73%,切实杜绝工程项目虚报工程造价行为。四是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拨付。各相关职能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政府会办、会议纪要等要求,遵照付款计划统一均衡付款,县财政局严格审核支付进度,对超进度付款的项目,要求相关职能单位说明情况,并予以跟综,确保工程资金支付规范。
  9.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借款给国有公司、管理对象获取高额利息等问题。
  一是加大对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参与工程建设、中介活动,以及领导干部违规经商的问题线索收集排查力度,按照问题线索“五类处置方式”拟定拟办意见,根据交办时间做好跟踪督办工作,并定期汇总统计,提升线索按期办结率。二是组织县直各国有公司和乡镇开展对外融资清理工作,重点清查向领导干部借款并付给高额利息问题,县国资局派出工作人员,深入东方公司、城南新城、交投公司等重点国资公司,现场查阅原始凭证,并抓好乡镇国资公司对外融资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县乡各国资公司和乡镇已逐步消化对外融资,对一时难以退付到位的社会融资,融资成本全部降至年息8%以内。
  10.关于部分单位违反财经纪律较突出,三公经费支出、招商引资费使用不透明,村(居)集体财务管理问题较多,存在专项资金被挪用等问题。
  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从公务接待集中审批、接待标准、经费审批等方面进行规范,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重点接待场所核查订餐标准和支出项目,确保公务接待符合标准和规范。2015年全县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同期缩减5%。二是建立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出台《泗阳县招商引资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县财政局、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向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一次招商引资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公布招商引资费用支出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组织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农经中心主任、村(居)会计参加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建设座谈会10余场次,分析研究目前三资管理现状和存在问题,并对村级“三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切实保障全县村级财务管理有章可循。四是加强专项资金审计力度,突出对教育、卫生、社保、农业等民生重点领域专项资金审计。五是深入开展县级常态巡察,将财经纪律列入巡察重点事项,巡察中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抓早抓小,实现问题线索即察即办、快查快处。2015年共对8个县直部门、8个乡镇进行常态巡察,发现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线索62个,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
  (三)执行组织纪律方面
  11.关于个别企事业单位改制后国有资产流失严重,对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问题。
  一是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江苏省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宿迁市关于加强县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明确在今后企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必须由县国资局全面跟进,按照规范程序进行阳光操作,切实加强对国有资产购置、处置、经营等各个环节的纪检监察力度,全覆盖开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以及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杜绝以“结合本地实际”等借口搞变通、开口子,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二是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权益问题专项整治。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组,过细梳理涉及国有资产权益问题的案件线索,全面核清资产总量、分布和结构情况,形成总账、明细账、台账、登记卡等“三账一卡”,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对流失的资金资产,坚决予以收回;对企事业单位改制前欠缴的职工养老金部分,补缴、退还到位;对企事业单位改制中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12.关于有的领导干部修身、律己不严,干部群众反映比较强烈问题。
  一是加强党性党纪党风教育。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专门下发全县领导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明确各阶段学习时间节点和学习要求,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微信等媒体阵地发布学习专题。目前,全县已印发《准则》、《条例》口袋书3000余册,“一把手”上廉政党课30余批,各单位组织集中学习活动80余场,通过各类平台推送学习专题100余次。二是开展乡科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积分制考核,制定《泗阳县乡科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积分制考核管理办法》,在全县党员干部各类培训班次中,制定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课程,并按季度组织开展党性锤炼专题教育活动。目前已有42名乡科级领导干部参加培训,接受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年底前完成全县乡科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情况考核等次评定工作。同时对干部作风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对举报线索比较具体的及时调查处理。
  13.关于乡镇“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执行不够到位,有的乡镇党委书记民主意识不够,有的项目建设基本由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决定,有的乡镇领导班子不够团结等问题。
  一是狠抓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意见》、《关于加强对乡镇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的暂行办法》,采取事前参加会议监督,事中常规巡察、专项抽查监督,事后办理信访监督等方式,对各乡镇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未经集体讨论和未向领导班子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决策失误等情况,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健全工作机制。结合谈心谈话,督促乡镇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集体领导、议事决策、沟通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深入查找在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方面存在问题,有针对性落实整改,着力强化“一把手”在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程序意识,杜绝“一言堂”。同时,定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班子之间沟通交流,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
  14.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性不够,干部调整事先听取分管领导意见不够,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变动过于频繁,有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时调整等问题。
  一是拓宽干部民主推荐渠道。完善民意征集和社会征询机制,综合运用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个人署名推荐等举措,拓宽干部提名推荐主体,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县乡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以及老干部等均可随时署名向县委推荐干部。同时,全面推行拟新提任干部“联审联查”机制,拓展组织评价范围,提高干部选拔公信度。目前,已接到各类署名推荐表30余份,凡在审查中发现有不适宜任职情况的,一律取消提任资格。二是规范组织考核评判。研究制定《泗阳县乡科级领导班子成员日常考核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日常跟踪考察。推行乡科级领导干部百分制量化考核,结合年度综合考评,采取县分管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干部群众、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定性评价,以及县直相关考核主管部门定量考核的方式,综合评判领导干部现实表现。三是加强干部选任制度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格乡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的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员职(级)及以下干部选任管理工作的意见》,按照“20字”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对干部选拔、培养、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进行制度细化,严格干部选任程序,落实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任期制规定,保证乡镇干部队伍的稳定性。2015年9月份以来,共调整乡科级领导干部3批次121人,中层干部1批次82人,均严格执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任职等环节要求。
  15.关于清理“三超”工作还不够到位问题。
  严格执行干部调整职数上报预审制度,坚持消化存量与严控增量相结合原则,对全县超编制、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进行化解,加大对临时机构和超配人员清理。2015年9月份以来,采取调整换岗交流一批、保留待遇免职一批、落实“三定”核定一批、自然消化退休一批等“四个一批”方式,消化超配职数57个。
  16.关于基层干部年龄结构不尽合理,重要部门干部轮岗交流的力度不够,干部档案管理不够规范,个别干部瞒报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
  一是对基层干部队伍进行调研和综合研判。着眼于乡镇换届需求,结合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情况,2015年11月份以来,组织对全县乡镇班子队伍结构进行调研摸底,并立足改善结构、提升功能定位,综合年龄、专业、性别等要素进行分析研判。二是加强县乡机关干部双向交流。突出抓好县乡机关党政正职和执纪执法、干部人事、项目审批、资金管理等关键岗位干部交流使用。2015年共选派4名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交流任职,安排8名乡镇干部向机关流动,对18名在同一职位任职时间较长的领导班子成员和5名在重点、热点岗位任职满5年的中层干部进行交流。三是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对全县1966名干部档案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完善,对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认定,杜绝涂改档案材料入档。目前,已完成近500名科级领导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今年1月底前完成全县干部审核工作。四是严格核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组织部有关工作要求,按照不低于填报数10%的标准,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抽查核实。目前,已核查两批次45名乡科级领导干部,正在对第三批44名干部进行核查,今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通报,对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或瞒报漏报不报个人重大事项的,予以相应组织处理。
  17.关于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还不够问题。
  一是出台《关于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系沟通机制的通知》,开通“清廉泗阳”微信公众号,设立“作风快拍”栏目,大力开展作风问题“征集令”活动,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对作风问题进行拍照举证。2015年5月份以来,“清廉泗阳” 共受理群众举报23次,查实并给予组织处理6人,政纪处分1人。二是严格执行拟提拔人选“联审联查”、“凡提必审”等制度,对2015年24名拟提拔重用人员,分别由纪委、公安、检察、法院、卫计等部门出具意见,并对其档案资料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严格审核,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18.关于一些部门和乡镇存在违规设置机构、混岗混编问题。
  结合组织人事月度巡察,开展县乡机关内部机构设置和人事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核查,分类登记,共查摆出16家单位37条问题,主要集中在待岗、离岗创业、擅自离岗、借用人员、使用编制外人员等方面,全部责令限期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31条。同时,对照《地方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根据实际需要,积极与上级编制部门沟通协调,新增核江苏省泗阳成子湖旅游度假区等科级机构5个。
  19.关于有的单位存在个人吃空饷等问题。
  组织开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专项整治行动,通过自查自纠和现场核查等方式,集中整治人员不在岗而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行为。目前,各单位自查工作已完成,工作组正在进行现场核查,并及时予以公示。
  20.关于有的县直部门从事业单位长期借用干部问题。
  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员职(级)及以下干部选任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组织人事月度巡察,对3家存在违规借用人员问题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目前均已整改到位。同时,进一步重申干部借用管理规定,对借用原因、人数、时间、程序等进行严格管控,落实干部借用审批制度,明确对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或超过借用时限的,一律停止借用。
  (四)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21.关于有的领导干部政绩观有偏差问题,忽视客观实际,急于铺摊子、上项目,政府债务较高,乡镇财政收入水分较大等问题。
  一是优化目标考核办法,引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强化督查考核工作机制的意见》、《泗阳县2016年乡镇“五大工程”督查考核办法》,明确乡镇目标考核以创业富民、宜居安民和民生惠民为主线,突出“五大工程”建设,部门绩效考评以工作实绩、工作效能和工作满意度为主线,侧重“履职尽责、效能提升、服务基层”情况,两份考核文件已出台。二是强化项目监督检查和过程性管理。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制度,明确规划、国土、环保、住建等部门工作程序和责任,推行ABC项目生成机制和新开工项目管理联动机制,凡没有列入项目库的,一律不得临时动议实施,对当年实施项目,县政府专项和定期进行研究。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对未按照批准的投资、规模、标准进行建设的,严厉追究领导责任,坚决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三是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执行《泗阳县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的通知》,实行政府债务扎口审批,凡重大举债项目必须经县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常委会集体研究,需纳入财政预算的必须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同时,对债务实行总额控制,着力优化债务结构。截至目前,民康公司拟发行的企业债以及棚改项目贷款都已严格按程序进行了集体研究或报批;省财政给予泗阳县转贷地方政府债券的16.97亿元资金,已全部用于置换存量债务,债务期限得到合理延长,债务成本显著下降。四是提升乡镇财政收入等数据统计质量。严格执行《泗阳县统计数据全程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强化对基层统计站、统计数据直报单位管理,量化责任到人,实行乡镇统计数据产生全流程监管,切实提高数据采集统计准确性。规范乡镇税收征管,全面排查税源并登记台账,适时掌握企业征税动态。
  22.关于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没有完全杜绝问题,有的单位存在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务用车费用超标现象,有的部门违规发放津补贴。
  一是常态化开展作风建设明查暗访。抽调县党风政风监督员成立专项小组,每周深入机关食堂、饭馆、酒店开展“飞检式”明查暗访活动两次以上,重点检查违规吃喝、超标准接待、公务用车出入情况,做到精准出击,突出成效。2015年共开展公款吃喝明查暗访43次,检查娱乐性场所12次,对学校、商场、酒店、宾馆、健身娱乐等场所附近出入的公务用车进行明查30余次,发现违规问题9个,经查实给予组织处理3人,党纪立案 1人。二是强化公务用车规范管理。制定出台《泗阳县公务用车驾驶员管理规定》,细化公务用车定点管理、驾驶员廉洁自律、安全文明驾驶等方面要求,定期组织学习。同时,开展专项检查行动,组织人员对全县各乡镇、部门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逐车建立“单车档案”,并深入各加油站点、修理厂,对公务用车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规定落到实处,严控车辆费用支出。三是强化财务制度执行和财政监督检查。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执行项目的通知》,过细梳理汇总各类津贴补贴政策规定,组织各单位领导干部和财会人员集中学习。同时,对部分预算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
  23.关于乡镇干部“走读”(不住乡镇)现象严重问题。
  制定出台《从严管理干部“约法三章”》,对干部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为官不正等3个方面问题进行从严要求、从严管理。针对乡镇干部“走读”脱岗等不担当、不作为行为,近期将组织开展明查暗访,视情予以调离、降职、责令辞职、免职等组织处理。
  24.关于少数干部依法行政、依规办事的意识淡薄,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侵害了群众利益等现象,行政案件败诉比例较高等问题。
  一是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考核。制定下发《泗阳县依法行政考核细则》,将领导干部学法情况以及行政机关执法情况列入考核指标体系,定期组织集中学法,严格落实行政机关执法培训、持证上岗制度。二是加强公职人员法律法规学习。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周五政治业务学习制度,系统开展法律知识、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同时,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水平,开展法律服务诚信建设活动,组织法律专业人员深入农村、社区和基层,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三是从严整治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严格落实《中共泗阳县委关于全面从严加强干部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大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调整力度,对不适应现职的实行换岗式调整,对工作推进滞后的实行警诫式调整,对工作成效落后的实行末位式调整,对工作严重失职的实行惩戒式调整,2015年共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12名。四是强化行政败诉案件问责力度。对每一件行政败诉案件,及时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以问责倒逼依法行政水平提升。
  25.关于征地拆迁有时不按程序,安置不及时、不到位,因违约造成财政资金浪费问题。
  一是科学有序安排征收工作。严格按照“先安置后搬迁”原则进行土地征收,加大产权调换房建设力度,督促开发企业保质保量按时交房。目前,已全面落实项目征收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有计划进行城区项目征收;完成产权调换房房源及建设单位手续办理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并选定房屋2874套、建筑面积30.91万平方米,将根据拆迁进度予以安排,尽量缩短征收安置周期,逐步实现“零”过渡安置。二是进一步明晰违约责任,强化资金监管。明确对未按协议约定交房产生的费用,由承担产权调换房建设的开发企业负责;对部分产权调换房因征地拆迁、回购资金不到位,导致工程建设进度慢,产生延期交付和违约金支付问题,由政府办、住建局、征收办具体负责,财政局跟踪监督,加大拆迁力度,优先安排回购资金,推进项目按要求建设,确保定期交付。
  三、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巩固提升巡视意见整改成果
  我们将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认真抓好中央和省委关于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各项任务落实,持续深入做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深挖问题根源,强化制度建设,以扎实举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
  一是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巩固扩大整改实效。继续按照“共性问题制度解决、突出问题整治解决、个案问题查处解决”的思路,对已经整改落实的问题,抓好巩固提高,防止出现“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落实的问题,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锲而不舍地抓好落实,努力把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从严从实管好队伍。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念好“公、准、优、严”四字诀,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三是久久为功改进作风,不断提升整治效果。始终把严实作为根本尺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以及市委加强作风建设系列要求,把作风建设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之中、融入到党的建设全过程,全面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四是始终坚持惩防并举,坚决遏制腐败行为。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从严从快从重审查各类违法违纪案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泗阳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电话:0527—85273110;邮政信箱:泗阳县北京路1号县委县政府督查室,邮编:223700;电子邮箱:sy85273110@163.com。


  中共泗阳县委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