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8月11日至9月25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丰县进行了巡视。10月27日,省委巡视组向丰县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县委常委会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巡视反馈意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强全县上下抓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10月27日下午,县委专门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整改落实分工方案,对做好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要求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上来,全面提高整改落实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是强化主体责任,凝聚整改合力。县委成立由县委书记邱成任组长,县委副书记梁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单长丰,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袁邦庆,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曾鹏任副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项小组,由相关县委常委担任组长,将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主要问题分解为44项任务134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县委书记邱成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先后3次召开专题调度会,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全县各镇(街道)和各责任单位党委(党组)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结合实际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每个整改事项都有负责任的交待和结果。
三是注重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对具备条件、能够解决的整改事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努力、标本兼治的整改事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深挖问题根源,找准症结所在,切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共修订和新建制度95项,44项已全面整改,134条整改措施中121条已全面落实到位,13条整改措施正在有序推进。
二、动真碰硬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全到位真到位
(一)执行政治纪律方面
1.关于县领导班子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还不够深刻,思想认识站位不够高,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缺少有力举措,工作统筹上,没有把全面从严治党摆到更加突出位置、真正体现经济发展和管党治党"两手抓、两手硬"的问题。
结合"三严三实"县委中心组学习,认真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原文研读活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县委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研讨13次,其中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专题学习7次。开展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从严治党专题培训2次,收到县领导撰写心得体会10余篇。在全县各镇(街道)、各部门举办了22场"全县领导干部加强政治意识、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主题宣讲报告会,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1000余人次参加省委宣讲团举行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及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报告会。
2.关于对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错误言行制止不力,纠正党风政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和群众身边的违纪行为失之于宽,惩处之剑"高举轻放",责任追究"雷声大、雨点小"的问题。
设立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由县纪委对不守纪律、不守规矩的领导班子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依纪依规进行处理。县处级领导干部逐一列出个人"不严不实"问题清单,县委梳理汇总"不严不实"问题61条,明确整改目标责任、措施时限。对全县基层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实行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对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清单15项、"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7项、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清单2项进行了细化;对基层纪委(纪工委、纪检组)责任清单17项也予以了细化。对履行"两个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的5家基层党委(党组)、2个镇和4家单位纪委(纪检组)分别下发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抄告单。严格执行《中共丰县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制止不力,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地方,按照《中共丰县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予以责任追究,既追究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2015年全年实施责任追究21起。
3.关于一些农村党组织建设基础薄弱,阵地意识淡化,战斗堡垒作用弱化,有的村级党组织长期软弱涣散,整治帮带不到位的问题。
进一步夯实农村党建基层基础工作,2015年11月召开了全县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相关会议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下发《关于在全县实行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意见》等文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集中整顿工作的意见》,全面完成了2015年年初确定的38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任务。持续有效开展"三解三促"等活动,全面推行梁寨镇"四个一"走村串户工作法。健全完善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县四套班子领导"七一"走访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60名,87家县直单位与742户困难家庭进行"助三夏"结对帮扶;选派500人次组建15个工作组分两批全覆盖进驻15个镇(街道)、371个村(社区)集中开展"五联系五提升"活动,办实事好事130多件,排查矛盾纠纷1050件、化解751件。
4.关于有的领导班子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态度不够坚决,守纪律、讲规矩缺乏刚性约束的问题。
在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建立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日常学习制度。重新细致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通过"周末课堂"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坚决贯彻落实《江苏省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三十条行为规范》,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5.关于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有时不够坚定有力,过多考虑局部利益,强调贫困县的客观因素,有的强农惠农政策和扶贫开发项目实施与丰县实际贴得不紧、不准、不实,落地见效打了折扣的问题。
针对近年来的强农惠农政策和扶贫开发项目实施情况,逐个进行排查摸底,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成立了由县委农工办、县农委等单位组成的整改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在"十三五"期间,将严格按上级惠农政策和扶贫工作要求,充分征求基层干群意见,根据农业生产实际情况,科学编制项目规划和实施方案,确保符合丰县实际,符合群众意愿。
6.关于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政治信仰缺失,在事关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对上级政策妄评乱议、信口开河的问题。
利用县委党校主体班次、党员冬训等活动载体,重点开展理想信念、党性修养等教育培训。举办的县委党校主体班次和外出培训班中,党性教育课程安排8学时以上。每年党员冬训,党性教育课程学时占总学时一半以上。抓好省委《关于落实从严管理干部"五个要"的若干规定》的贯彻落实,加强干部的行为管理、思想管理。把维护政治纪律、遵守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严格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严肃查处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对上级政策妄评乱议、信口开河的干部。
7.关于有的党员干部把丰县重情重义的品性和风尚异化为江湖义气和"圈子"文化,热衷于称兄道弟、抱团扎堆,用私情替代公心,让关系取代原则,违背了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问题。
制定出台《关于对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八小时之外"管理监督的暂行办法》,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和家庭圈等方面的管理监督。实行 "八小时之外"活动情况自查报告制,年初干部本人向党组织书面报告上年度"八小时之外"表现情况。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表现有反映的,由县委组织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抓好已出台的《关于加强干部德的考核办法(试行)》的贯彻落实,在年度考核中加强对干部德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的首要依据。
8.关于有的党员干部不能带头移风易俗,家庭婚丧喜庆广为邀请,宴席化整为零,多时段、多地点分批操办,借机敛财,变味走样,败坏了社会风气的问题。
严格落实《丰县科级领导干部报告婚丧嫁娶等事项的暂行规定》相关要求,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遏制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项及借机敛财不正之风,并将执行情况列入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必述内容。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六个一"系列活动:进行一次专题学习,举办一次专题辅导,开展一次专题讨论,组织一次知识测试,查摆一次存在问题,撰写一篇心得体会。
9.关于全县落实"两个责任"存在"上热下冷"现象,压力传导逐级递减,责任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严格执行《中共丰县县委关于实行"两责四制"的意见》,充分发挥"抄告、考核、回查、问责"的闭环效应,将"两责四制"打造成落实"两个责任"的有力抓手,形成实实在在工作支撑,推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严格执行"两个责任"履责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委主要负责人和纪委全部按规定上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此后长期坚持。
10.关于一些乡镇和县直部门存在"党委挂帅、纪委出征"现象,主体责任虚化的问题。
严格执行"两责四制",结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由县委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向基层党委进行抄告,基层党委根据县委抄告的"责任清单",结合各自实际,推进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突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年底由县委常委、党员副县长带队,对基层党委本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核,对存在问题的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直至作出问责处理。
11.关于有的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淡薄,整体合力不强,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局面尚未真正形成的问题。
严格执行"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及追究办法,县委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并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字背书" 。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本年度的廉政谈话,提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此后长期坚持。
12.关于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还不够严格,纪律审查力度与形势要求和群众期待仍有差距的问题。
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系统查、查系统"案件检查工作的意见》,对重点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照《关于建立"两再"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以问题为导向,以办案和问责的方式,对主责部门开展"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与司法、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形成办案合力,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按照《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实现优质、高效、协同办案。2015年8月28日,县委下发《关于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意见》,对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采取挂牌督办制度,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并定期通报。2015年,全县共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147件,相关人员全部问责。
13.关于有的纪检监察机构"三转"不到位,监督执纪和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
组织全县156名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学思践悟"专栏,聚焦主业、深化"三转"系列述评和聚焦中心任务、深化"三转"六论,找准职责定位,明确主责主业。分2次对16个镇(街道、开发区)、34家部门纪委(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和兼职进行规范清理,对50名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进行调整,不再分管与纪检监察业务无关的工作。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和兼职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集中开展2次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和兼职"回头看"工作。
(二)执行廉洁纪律方面
14.关于在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
根据近期中央、省市委出台的关于从严治党方面的有关要求,梳理出"不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违反规定在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等10个方面问题,以提醒函方式发放给全县42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及967名科级干部,要求对照检查、自查自纠。梳理出基层党员干部中存在的10个方面突出问题,以提醒函方式下发给全县1440名村干部,要求对照检查、自查自纠。坚持每月10日向全县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和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开展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着力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等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主动排查问题线索,挂牌督办15起,已全部办结。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现场启用了"汉源清风"微信公众号"四风"问题随手拍平台,拓宽了群众参与监督举报身边"四风"问题的渠道;播放了自编自导自演的廉政微电影《母亲的笑容》。
15.关于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滥用权力,涉嫌严重违纪的问题。
不断加大惩处力度,2015年全年立案查处科级领导干部31人。先后拍摄制作了《贪欲噬心》、《以案明纪-丰县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十起典型案例评析》等一批警示教育片,促使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不敢腐"。深化"四权五制",推进"两让四公开",扎紧权力的篱笆,促使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不能腐"。集中开展2次形式新颖的警示教育活动,2400人次党员干部受到现场教育,全县基层单位自行开展警示教育86场次,教育和警示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不想腐"。
16.关于有的插手工程项目、国有企业改制和房地产开发等,谋取不正当利益。有的暗箱操作重大项目招投标,进行权钱交易的问题。
每月开展一次重要问题线索排查,对涉及到插手工程项目、国有企业改制、房地产开发和暗箱操作重大项目招投标的问题线索,集中收集、管理,集体研讨分析。严格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严厉打击建设工程围标串标和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若干意见》,出台各类具体保障措施及方案8个,进一步规范了招投标行为。加强与其他部门协作配合,完善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等机制,严厉打击规避招标、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17.关于有的群团组织主要负责人无视法纪和社会公德,违规截留、挪用和侵吞特殊群体专项救助保障资金,挥霍享乐,骄奢淫逸,性质恶劣的问题。
针对近年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反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问题,梳理汇编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财政改革相关文件,从财政改革、预算管理、收入、支出、采购、结算、资产、资金、会计机构、财务监督等方面,明确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收支各个环节财务管理规定,使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有章可循,杜绝财政收支的"跑冒滴漏"。重点查处了原县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史某某截留特殊群体救助资金、收受礼金、贪污受贿案。
18.关于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财政涉农资金、职业培训等领域腐败案件频发,串案窝案多的问题。
严格执行《招投标实施条例》,按照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公平性、公正性进行备案监督;对开标、评标、定标过程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操作进行现场监督。加强标后监管,中标后抽查率不低于20%,公开中标单位项目部成员信息,发现有挂靠围标串标行为的,及时依法处理,并予以公开曝光。汇总近几年来的图纸审查、招投标手续、质量监督手续、安全监督手续及施工许可手续信息,全面排查每个项目相关手续的办理情况,对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已开工的工程项目,积极准备资料补办手续,并对个别工地进行专项检查,对23家未按照基本程序施工的企业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目前17家已整改到位。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发放自查整改表,针对自查整改情况,县住建局牵头现场突击检查5次。运用"系统查、查系统"的办案思路,认真摸排案件线索,加大对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及村级"两委"干部的查处力度,坚持"吃一个、夹一个、看一个",牢固树立案件初核意识和成案意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片。
19.关于巡视中,受理反映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占信访举报总量38%的问题。
对涉及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定期汇总、分析,每季度向县纪委主要领导提供深层次、高质量的信息,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策提供参考,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做好省委巡视组交办信件的查办,交办的158件涉纪信件已全部办结,其中:转立案28件,党纪政纪处分50人,谈话函询17人。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2015年,县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286人次,诫勉谈话24人次,立案430件,其中科级干部案件35件,实施"两规"、"两指"案件6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案件16件。
20.关于有的基层执法部门和公共服务窗口行政工作人员滥用执法、审批等职权,乱收费、乱罚款和收受"红包"的问题。
全面理清常用行政权力,下发《关于调整丰县常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关于公布县级常用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最终确定行政审批160项,行政处罚652项,行政强制36项,行政征收49项,行政确认28项,行政给付12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99项。严格执行《徐州市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每年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检查2次,重点核查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行政职权,乱收费、乱罚款和收受"红包"情况。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的行政执法行为,视情况予以通报,对涉嫌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对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档案管理制度,完善了1344名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业绩档案,强化了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动态管理。
21.关于有的农村基层干部吃拿卡要,在土地流转、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办理和"三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全面实行流转管理合同制,由县委农工办牵头,对各镇(街道)近年土地流转、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办理和"三资"管理使用方面开展集中检查,依据《丰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对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面实行村有、镇管、县备案的具体规定和工作流程,开展专项清理。县委农工办对5类强农惠农工程项目明确了验收程序、验收责任人,强化程序和分工,实行农工办主任领导下的项目验收组组长负责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项目验收工作。
22.关于反映基层单位和农村干部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信访件占信访总量46.6%的问题。
健全完善"来信、来访、电话、网络举报、手机短信、网上接访、‘四风’问题随手拍"七位一体接访体系。2015年对受理的638件次信访举报进行有效筛选,提供案源线索286件,转立案率达82.3%。强化初信初访办理,实行"月调度、年考评"制度,确保信访办理"零积存",把群众举报的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每月底重点调度信访件特别是初信初访案件办理情况,全年受理信访举报件按期办结率81.6%,实名举报反馈率100%。
(三)执行组织纪律方面
23.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严重,对干部超职数配备问题认识不深,对干部职数管理不严,随意突破干部职数和机构规格限制的问题。
增强机构和职数意识,优先考虑超配人员的消化和分流,严格落实省委《关于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实行职数预审制度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职数预审操作办法,坚决做到没有机构的不配干部,没有职数的不研究、不考察、不上会讨论干部,并长期坚持。积极采取措施消化超职数配备的干部,2015年没有新增超配干部,与2014年9月基数相比已消化37%。坚持领导职数预审制度。制定《丰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领导职数使用审核表》,将领导职数核定纳入前置管理。组织人事部门在动议调整干部时,由编制部门对部门"三定方案"核定的机构规格和领导职数进行核查,坚决防止和杜绝超职数配备干部等违规现象发生,从源头上控制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严格执行编制、财政、人事等多个部门的联动管理制度,对违反规定和程序、未办理职数核准而配备干部的,编制部门不予办理入编。
24.关于未经批准自行设置组织机构,违规调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县直多个单位党政领导分设,有的挂靠机构还分设党政正职领导的问题。
对自行设置机构配备的干部、县直单位分设的党委(党组、党支部)书记适时调整消化,制订初步消化方案。进一步增强机构意识,凡是市编办没有批复的机构,一律不新配备干部。干部提拔、交流前,如实填写职数预审单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在部门机构设置上,编制部门严格坚持"撤一建一"原则,确需设立行政、事业机构的,按照《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由县编办拟定意见,县编委同意后按程序上报审批。未经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授权,以协调会、专题会、规范性文件、领导讲话材料等形式自行设置组织机构、确定具体机构编制事项的,编制部门不做机构编制调整、不予核定领导职数,县委不配备干部。
25.关于整治消化超配工作进展慢的问题。
努力消化存量,对超职数配备的干部一人一策,逐个消化。严格控制增量,新配干部必须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和职数范围内,杜绝出现新的超配。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准确核定了目前所有科级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职务,同时根据上级最新文件精神对需要核增领导职数的,及时向市编办报批。梳理完成了《丰县列入目录管理科级行政机构领导职数一览表》和《按规定权限批准的科级事业机构和领导职数情况汇总表》,已将核定好的"一览表"和"汇总表"反馈给组织人事部门作为配备干部的依据。对历史遗留的超配问题,严格坚持领导职数预审制度,落实超配单位"只出不进"原则,减轻干部职数配备压力。
26.关于用人导向仍有偏差,存在重经济领域、轻边缘部门现象,对偏远乡镇、艰苦岗位的干部了解关心不够,发现培养、提拔使用不多的问题。
树立重基层工作、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对长期在偏远乡镇、艰苦环境下取得突出成绩的干部,持续关注培养、优先提拔使用。在下一步干部选拔工作及年度后备干部推荐时,注重向基层和一线倾斜。结合2016年镇党委换届,加大镇(街道)之间、县直部门之间、县镇(街道)之间干部交流力度,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的综合分析研判,强化全县干部建设的总体统筹谋划,在考核、分析研判的基础上,提出干部调整、交流的建议。
27.关于部分权力集中部门、热点岗位、领导身边的干部提拔使用快,领导干部的子女、亲属照顾性使用安排较多,挫伤了一些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的问题。
研究制定《关于县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具体规定》,对涉及热点岗位、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等人员的提拔使用情况,坚持从严核查、从严把关。全面贯彻落实《公务员法》等干部人事管理法律法规,从严落实回避制度,会同编制管理部门加强编制职数管理,在党委序列公务员招录及中层干部选任中严格按照编制职数把关,严禁超编制进人。
28.关于干部任用征求意见面窄,集体把关不严,存在个别带病提拔现象的问题。
优化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方法,对动议、推荐、考察、讨论、任职等环节进行具体规定。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五项规定》,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查",严格核查干部任职公示期间的信访举报,对2014年干部"带病提拔"进行倒查。实行提拔前预审制度,对拟提拔对象,不仅要在所在单位干部群众中征求意见,还要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意见。
29.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缺少统筹规划,干部队伍结构不尽合理,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选拔配备偏少,科级后备尤其是党政正职后备人选不足的问题。
出台《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办法》,加强对干部的日常分析研判。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计划性,每年底对干部队伍整体情况进行分析,谋划次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框架计划。加大党政正职后备干部建设,注重从重点工程、民生一线、急难险重等领域人员中选拔。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建立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数据库,实施 "三位一体"统筹培养选拔计划,对表现好、有潜力的干部加强培养、选配。拟定丰县干部"十三五"建设规划,拓宽干部来源,结合排查摸底和职位空缺等情况,建立中层干部任免长效机制,逐步形成老、中、青最佳梯次结构。
30.关于县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严格、不规范,问题多、漏洞大,存在干部"三龄二历"等关键信息造假问题,存在档案信息涂改问题、信息不一致或材料缺失的问题。
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的通知》、《关于落实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责任的具体规定》等文件要求,从严规范档案日常管理,认真落实新提拔干部档案接收标准,严格执行干部档案保管、保密、转递、查借阅等制度规定,定期对档案管理人员开展党性教育和业务培训。已启用干部人事档案信息管理系统,正分批分阶段录入干部基本信息,力争2016年底前完成。严防干部档案涂改造假,严格执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做到凡提必审、凡调必审。
31.关于档案专项审核进展慢、不到位,责任追究不力的问题。
组织部机关成立10个专项审核组,全力进行档案专项审核。组织部门每周召开部务会研究干部档案审核情况,每周对各组进度进行调度、通报,目前,已全面完成科级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初审、复审工作,86%已经部务会研究通过。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基层管档单位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调度会,加强对县各基层管档单位的业务指导。每半个月对全县档案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报检查考评结果。
32.关于有的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干部,违规在企业或社团组织兼职取酬,专项清理不到位的问题。
对在企业和社团兼职列入清理范围的人员进行跟踪落实,采取单位自查和组织排查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拉网式清查,对排查出的18名在企业兼职的干部逐人落实,做到应清必清。加强干部兼职行为日常监管,从严审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团兼职行为,履行报批手续,并严格规范干部取酬。建立清理长效机制,不定期对兼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33.计划生育政策把关不严,有的党员干部表率作用差,尤其是教育、卫生等系统公职人员违规超生问题突出,基层农村"以罚代管、收钱放生"现象较为普遍。
县卫生计生委严格执行照顾再生育一个孩子的审批,严格审批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卫生系统、教育系统严格女职工请销假制度,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管理工作的通知》(丰人社发〔2014〕58号),防止以请假名义计划外怀孕超生。严格控制政策外多孩生育,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坚持收支两条线,坚决杜绝"以罚代管、收钱放生"现象。
(四)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34.关于存在唯GDP考核导向,偏重于形象工程,功成不必在我的理念树得不牢的问题。
抓好已出台《丰县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办法》的贯彻落实,在年底考核、提拔考察中严格执行。2015年取消了包括GDP在内的15项统计指标,增设了3项民生改善指标,2项社会治理指标和1项综合评价指标。2016年将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在兼顾发展的基础上淡化GDP增长,突出产业结构调整、民生改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工作的考核,并适当提高所占比重,确保考核导向更加鲜明,指标设置更加科学,实际操作更加简便,切实考出发展实绩。
35.关于在项目建设、城市建设、生态绿化建设上急于求成,有的"三重一大"项目盲目上马,超越经济承受力,没有把有限的财力和资源重点投放到扶贫开发和民生改善上的问题。
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战略部署,以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幸福为着力点,在"三重一大"项目编排时,针对每个项目,都与项目责任单位、投资方和县各职能部门共同商研论证,确保"三重一大"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突出民生幸福项目,对扶贫开发和民生改善方面给予充分重视和体现,以后每年都把扶贫开发和改善民生项目列入"三重一大"项目或为民办实事工程大盘子,并进行重点调度,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能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2015年为民办实事工程共实施6大类46项,总投入18.6亿元。2016年安排为民办实事工程6大类48项,总投入约22.48亿元,重点实施宜居工程、健康工程、关爱工程、保障工程、便利工程、环境工程,着力解决关系群众衣食住行等方面最现实、最直接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向经济薄弱村、低收入人群、弱势群体等方面倾斜。
36.关于目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仍很薄弱、亟待改善,有的乡镇公路危桥就有30多座,影响百姓出行安全的问题。
梳理汇总各镇(街道)镇村道路、危桥及未达到荷载等级标准的桥梁,及时落实资金进行建设、改造。2015年共完成农村公路建设63条203.97公里,完成农村公路危桥改造12座,涉及13个镇,工程总投资约1.2亿元。2016年计划建设农村公路62条175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12座, 涉及11个镇,工程总投资约1.3亿元。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工程结算制,确保工程质量,方便群众出行。
37.关于县开发区摊子铺的大,充分考虑群众利益不够,拆迁安居工程建设跟不上,一些拆迁户长达6年无法回迁,居无定所,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引发群众多次上访的问题。
按照"坚决控制增量,逐步消除存量"的原则,严格控制拆迁总量,量力而行,按需拆迁。全面梳理在建安居工程项目存在的问题,逐项制定解决方案,明确专人,限定时限,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逐一化解手续办理、拆迁清障、土地供应等系列问题,确保安居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在融资的基础上,每年排定不低于5亿元的安居工程建设专项资金,全力保障安居工程建设资金需求,切实解决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方资金短缺的问题。每个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安排开发区1名科级干部包挂,具体负责监管协调工程建设工作,切实保障安居工程建设的进度,让安居工程成为惠民工程、放心工程、德政工程。摸底排查尚未回迁的拆迁户,对一些生活困难的拆迁户给予一定的扶持救助,切实解决拆迁户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目前,农民安居七期已上房,农民安居六期已于1月10日开始上房。
38.关于作为全省重点帮扶县,有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仍存在等靠思想,习惯于向国家和省、市要政策、要项目、要资金,过多依赖上级扶持,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主动作为、开拓奋进的意识不强,攻坚克难、脱贫奔小康的举措不力,责任担当不够的问题。
充分利用"五方挂钩"帮扶机制,深化南北共建,大力引进苏南地区园区、产业到丰县落户。按照"六个精准"的基本要求抓好抓实。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点发展经济薄弱村"一村一品"特色产业项目,大力推行"村企挂钩、电商扶贫",通过建设冷库、门面房、电子商务园区等项目,切实实现集体经济收入稳增收,带动低收入农户脱贫。强化社会帮扶力度,鼓励全县龙头企业包挂经济薄弱村,努力实现"一对一"帮扶,积极开辟扶贫开发新的资金渠道,向县内企业筹措帮扶资金130万元。加大扶贫小额贷款发放力度和发放额度,扶持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利用扶贫小额贷款建项目促增收。
39.关于全县仍有26个重点经济薄弱村、5.9万未脱贫低收入人口的问题。
对各镇及相关单位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采取因户施策、一户一策办法,实施精准扶贫,通过"项目集中、股权量化、保底分红"及产业项目有效带动,使低收入人口实现稳定脱贫;对无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凡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针对未达到新"八有"目标的26个经济薄弱村,通过发展稳定项目、整合项目资金等方式加大帮扶力度,全部完成2015年既定目标。
40.关于有的党员干部安于现状,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与丰县脱贫攻坚奔小康使命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认真对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为官不为的10种情形,严肃查处追究。在年度考核中实施干部德的考核,实施为官不为问题反向测评。对考察对象的作风建设情况,征求县作风办意见,经考核和征求意见发现存在为官不为问题的,不予提拔重用。突出抓好集中开展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各镇(街道)、各部门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实行周调度制度,开展明察暗访13次,发现问题5类6起,下发临机处置单6份,涉及15人,均查处问责。
41.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漂浮,群众观念淡薄,仍习惯于在机关听汇报、作指示,无车不出门,不愿下基层,走村串户体察民情少,到重点帮扶镇和经济薄弱村调研流于形式,拿不出扎实有效的帮扶措施的问题。
组织开展作风效能建设"六查六看"活动(一查履职情况,看工作水平;二查工作落实,看执行能力;三查工作作风,看服务意识;四查办事流程,看效率效能;五查责任意识,看担当精神;六查工作纪律,看制度执行),并在全县服务窗口行业开展了"服务标兵"(党员服务先锋)评选活动。大力实施"服务无借口"行动计划,进一步强化对不作为、慢作为等庸政懒政行为治理力度,加大明察暗访的频次和查处问责力度,2015年共开展明察暗访200余次,下发临机处置单105份、问责建议18份,对涉及的相关人员全部予以问责。
42.关于有的经济发展目标口号脱离县情实际,乡镇盲目攀比指标数字,财政收入仍然存在虚报浮夸、注水造假现象的问题。
更加科学合理、实事求是、谨慎稳妥地编制2016年度指标计划。下发《关于加强财政收入征管规范税收秩序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的通知》,督导各镇(街道)、开发区严格依法依规组织收入,既不收过头税,也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减征、免征、缓征应缴税款。同时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的要求,防止虚收空转。落实上级出台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优惠政策,通过提升服务能力促招商,夯实各镇税源基础,在招引总部经济上下功夫,促进收入真实、稳定增长,不断壮大镇级经济总量。进一步加强对镇级收入真实性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计入镇级科学发展目标考核总分。
43.关于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后,全县"三公经费"支出逐年下降,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出境)费用明显减少,但公车运行费用仍居高不下,与欠发达地区财力状况很不相符,乡镇和部分县直部门公车使用"以租代购"问题突出,超标超配,管理漏洞多,公车运行费用仍有较大压缩空间的问题。
对各镇(街道)、各部门近年购买公车、财政资金购买车辆、以个人或者其他单位名义入户车辆开展集中核查,逐一登记在案。目前,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共有公车917辆,其中自有车辆769辆,租用车辆148辆,正常使用887辆,报废、停驶及待报废30辆。对未经批准的"以租代购"的车辆,监督各部门立即予以停用,共停用公务用车3辆。按照公务用车改革的要求,细化方案,强化监管,对172辆行政机关公车于2015年12月29日封存停驶,"颗粒归仓",保证公车改革顺利进行。严格实行车辆租赁、新购车辆预审制度,结合公务用车改革,对保留的公务用车加装GPS系统,统一喷绘公务用车标志,严防公车私用。
44.关于财政资金安排缺乏过紧日子的思想,招商引资和筹办节庆活动花钱仍显大手大脚,存在铺张浪费现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意识不强的问题。
在预算执行中,除救灾及突发性事件外,原则上不进行支出预算追加。加强对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对2年以上的结转项目资金予以收回。加强会计队伍和会计基础工作建设,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实行招商活动报批和预审制度,做好统筹安排和经费预算,由县财政局对经费预算进行预审,最后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从严控制参与范围和参加人数,不邀请无实质洽谈项目的企业和客商参加。严格执行《丰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丰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要求,严格执行经费报告申请和专款专用制度,确保经费专款专用和据实列支。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因公临时出国的各项规定,严格控制出访人数和在外停留天数。对于上级批准的梨花节、苹果节两个节庆活动,在设计方案时,减少政府牵头的活动安排,对于必须安排的文化活动压缩规模、缩减开支。县政府不再牵头组织元旦、春节、夏季广场群众文化艺术节等活动,倡导群众自发组织或社会化运作该类活动。
三、锲而不舍继续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
目前,我县的整改成果还是阶段性的,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紧紧盯住整改重点,发扬"钉钉子"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是善始善终抓好整改落实。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强大动力,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查缺补漏、巩固成果;对尚需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敬终如始,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是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十项规定,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一步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纯洁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
三是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严肃查办重点领域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
四是坚持从严管理干部。按照"管理要全面、标准要严格、环节要衔接、措施要配套、责任要分明"的要求,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培养造就"迈上新台阶,建设新丰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中共丰县县委整改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516-89238110;邮政信箱:丰县县委综合楼8428房间,邮编:221700;电子邮箱:fxdfzf@163.com。
中共丰县县委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