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8月9日至9月25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通州区进行了巡视。11月2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向通州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主体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通州区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切实承担起巡视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将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全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不遗余力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抓整改。区委11月4日召开常委会专题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区委书记宋乐伟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陈永红和区委副书记李玲、凌建华任副组长,其他区委常委为成员的区委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项小组,统筹推进各项整改工作。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抓整改。11月28日,区委召开常委扩大会,研究通过《关于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巡视组反馈的四个方面14项问题,细化分解为68条整改措施,每条措施都明确牵头区领导、责任单位负责人、时间进度安排。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抓整改。将各地各部门整改落实情况列入监督检查事项,对各个具体问题的整改一着不让、紧盯不放、销号推进。区领导按照分工主动认领任务,及时掌握牵头整改领域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并定期召开整改落实协调推进会,会商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各地各部门强力推进整改工作,坚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一些重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推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一)政治纪律方面
1.关于“区委落实主体责任还不够到位,主要精力放在经济工作上多,抓党风廉政建设具体的落实措施偏少;个别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落实不到位,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现象。少数乡镇(园区)和部门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往往以纪委的监督责任代替主体责任”的问题。
(1)突出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区委常委会带头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出台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的意见及配套制度,建立健全10项基层党建工作推进机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监督问责暂行办法,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全年召开16次常委会研究部署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调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力支持纪委开展工作。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区委主要负责同志进一步增强主责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以上率下,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压力传导机制。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工作中必须做到既管事又管人,切实把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行使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必须同步延伸到哪里,真正做到齐抓共管。
(2)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考核硬指标,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定期推进、责任落实、督查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督导巡查机制,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部门和单位,开展督导巡查。2015年11月底,针对巡视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区委常委、党员副区长先后带队深入到7个镇(街道)、10个区直部门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巡查监督,进一步提出整改落实的要求。12月上中旬,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与镇区园(街道)党委(工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廉政谈话,督促抓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12月下旬,各镇区园(街道)、各部门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同志均以书面形式向区委和区纪委报告了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2.关于“区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存在薄弱环节,存在参与各类检查过多、职能宽泛、聚焦主业不够突出等问题;少数乡镇纪委领导仍然参与业务分工,有的甚至分管招投标工作”的问题。
(3)认真落实区委“两个责任”实施意见。2015年对镇区园(街道)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走访约谈20次,对派驻纪检组组长全面实施“监督式约谈”,并与驻在单位“一把手”约谈23次。尤其是巡视组反馈意见后,我们加大了工作力度,对7家单位开展了专题调研,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17个,现场督促整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督促推进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清单工作,突出“项目化分解、过程式推进、严要求问责”,结合“三考”对各镇区园(街道)、各部门(单位)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检查,考核结果运用到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层层监督问责,对因工作不落实、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群众反映强烈、出现重要案件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监督问责,2家单位因责任落实不到位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1人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被实施责任追究,3人因监督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
(4)进一步厘清职能、立根固本。将区纪委牵头或参与的81个议事协调机构削减至19个,减幅达76.5%。按照《关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的指导意见》(苏纪办发〔2015〕12号)要求,9月份,设置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室、宣传教育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4个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等11个内设机构,并参照省市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调整核定了内设机构职责。
(5)规范镇级纪委书记分工。根据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少数乡镇纪委领导仍然参与业务分工,主业荒废”问题,10月份,出台了《关于规范镇区园(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工作分工的通知》,完善了工作报告、定期约谈、年度述职述廉、工作例会、责任追究等5项制度,并开展专项检查,确保镇区园(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专职专责。健全基层监察机构,加强对基层监督组织的力量整合,加大对镇监察室主任选任的考察力度,组织新任监察室主任到工作室实践锻炼(脱岗一个月),有效推进了镇级纪检监察工作。
(6)向区级机关全面派驻纪检机构。强化“点派驻”,实现全覆盖。对31个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多的部门,单独设置了派驻纪检组;对业务相近、相关或系统规模小的部门,设置派驻机关工作室实行归口管理。强化“组协作”,凝聚监督合力。管理过程中采取了联系协作机制,在派驻机构中成立5个纪检监察协作组,明确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与各协作组挂钩联系,指导协调,促进派驻纪检组更好地履职尽责。强化队伍建设,提升管理实效。制定规范派驻纪检组分工的配套制度,研究出台了《加强派驻纪检机构管理的实施意见》以及《派驻纪检组(纪工委)绩效考核办法》,通过狠抓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的选任、培训和考核,进一步提高对派驻纪检机构的管理实效。
(7)创新纪律审查机制制度。按照“一为主、两报告”的工作要求,注重在市纪委和区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执行《重要案件线索统一管理暂行规定》、《案件查处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等制度,规范纪律审查程序。严格执行《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通过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及时出台《案件及线索协调报告移送工作机制》,与检察机关建立案源线索共享制度,与审判机关建立疑难案件定性会商制度,与公安机关建立技侦手段支援制度,与审计部门建立重大疑点及时通报制度,形成案件快查快结合力。尤其对案情复杂、涉案部门及人员较多的案件,区纪委与司法机关联合审查、同时介入,有效提高了审查效率。
3.关于“贯彻执行上级政策规定存在‘走捷径’、‘打擦边球’现象,尤其是违规用地现象比较突出”的问题。
(8)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区委班子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带头加强学习,保持政治定力,并切实用讲话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区委中心组集中学习14次,突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三严三实”要求等重点,开展专题辅导、研讨交流。坚持以“关键少数”为引领,带动大多数、影响全社会,形成中心组、宣讲团、市民讲坛等多种载体有机融合,区镇村三级联动学习的格局。坚持讲党性、守规矩,牢固树立纪律红线不能触碰的观念,防止和克服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走捷径”、“打擦边球”等现象,自觉做到遵守党纪政纪不动摇,执行法律法规不走样。
(9)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巡视意见反馈后,我们对绩效考核制度进行了完善,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上,进一步增加土地执法监管考核分值;在实际考核中,对照考核内容和分值,结合年度土地变更图斑严格考核,落实“一票否决”、约谈问责、通报批评、停止批地、指标奖励等土地执法监管绩效考核制度。
(10)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学习常州新北区经验,对新增违法用地,多部门联动,围绕消除土地违法状态的标准要求开展新增违法用地的制止、查处和整改,形成联动的土地执法新格局。
(11)健全监管责任机制。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严格土地执法监管的要求,健全违法用地共同监管责任机制,全面完成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各项任务,在违法用地方面,全年拆除复耕292宗,面积906亩。同时,区控违办加大违建打击力度,通过突击巡查、交办告之、参与拆除、曝光通报的方法打击违法建设,先后派员350人次,帮助有关镇区园(街道)拆除违法建设635起,腾出土地108亩;取缔、归并废品收购站点82处,腾出土地24亩。
(二)廉洁纪律方面
4.关于“挺纪于前的意识还不够强,对干部队伍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经常提醒警示、抓早抓小不够及时,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监督不到位,工程建设、拆迁安置、卫生医疗等领域案件多发高发。近年来,个别乡镇和卫生、环保等部门‘一把手’相继落马,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的问题。
(12)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我区把顶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列入党的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组织18批223人(次)开展暗访,点名31家单位61人(次),督促整改问题29项。
(13)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督导巡查。成立区督导巡查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围绕“四个着力”,突出发现问题,有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督导巡查。
(14)进一步加大惩腐力度。既坚决查处了领导干部典型案件,也严肃查处了农村基层违纪案件。强化方法创新,注重系统延伸,查实了医疗系统系列案件,凸显出“查系统、系统查”的震慑效果。
(15)大力开展两项法规专题教育。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后,11月份,制定学习宣传活动方案,借力微博、微信、网站及报刊等四大媒体平台,通过宣传、讨论及在线测试等方式,坚决把两部党内法规刻印在心上。深入开展责任教育,组织纪检干部以“四种形态”、“树立纪律意识”等为专题撰写心得体会,并通过座谈、讨论等形式进行交流,正确把握反腐方向,坚定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的决心,将责任扛在肩上,把纪律挺在前面。
(16)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全面推行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建立了“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架构和工作机制。深入剖析卫生医疗系统系列案件,形成分析报告,并对教育及卫生医疗单位发放监察建议书,督促整改,加强跟踪检查。加强综合电子监察平台建设,促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对告警纠错办件及时发起网上督办31件。健全区纪委监察局、工作室、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分层分级的“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网络,对191个“三重一大”项目进行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部门履职风险“三联防工程”,20个行政执法部门联动开展风险防控活动114次。改版升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动态信息本》,实施廉政动态信息监管;推行干部任职前廉政审查机制,相关职能室对133名拟任人员逐个审查遵守党纪党规情况,严防“带病提拔”;把握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实施《廉情约谈暂行办法》,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函询5人(次),批评教育、提醒谈话、诫勉谈话40人(次)。
(17)建立问题线索信息库。制定《纪检监察组织案件线索清理方案》,定期 “起底”,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坚持动态清理、严格筛选。
(18)优化信访举报受理机制。健全信、访、网、电、视频、手机短信等举报平台,完善基层廉政舆情信息采集网络,健全廉情信息预警机制,在各镇区园(街道)和各系统基层站所及学校、医院、企业、商场、车站设立了1000多个廉情信息采集点,对征集到的廉情信息查实后实施分类预警和信访监督。发出信访预警通知书5封,提醒诫勉16人(次),责成整改9人(次)。
5.关于“ ‘小官贪腐’问题呈上升趋势,其贪腐手段形形色色,一些村居干部有的虚报冒领拆迁补偿资金,有的搞假合同套取土地复垦补偿款,有的贪污老年人供养费等”的问题。
(19)坚决惩治“小官贪腐”。制定实施《关于纠治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及开展涉农资金专项审查行动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职能,通过动员部署、学习培训、摸底核查,在全区全面开展纠治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查办、督查督办基层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资金管理使用、城乡拆迁改造等6个方面的问题,取得了初步成效。
(20)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纪律教育。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基层党员干部到通州监狱、通州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开展现场警示教育;重点选取身边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组织优秀村干部和后备干部代表以及重点岗位工作人员,集体旁听案件庭审,警示党员干部守住“纪律”底线。开展主题活动,将家庭助廉活动向基层干部延伸;以基层党员干部为重点,以廉洁过节、算好廉政账专题教育月、12.9国际反腐败日等为载体,深入开展系列教育活动。培育廉洁文化,深化示范创建,做好廉政文化进农村(社区)活动,对创成的廉政文化示范村(社区)进行“回头看”;组织发动农村乡土人才创作廉政宣传画、廉政歌曲和文学作品;加大基层一线勤政廉政好干部宣传力度,以榜样的力量引导人;举办“通州之夜”廉政专场演出和廉政文化“七下乡”大巡游活动,不断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和廉政意识。
(21)加强村(社区)监督委员会建设。组织全区村(社区)监督委员会业务知识培训班,对全体镇区园(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238个行政村(社区)监督委员会主任共276人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并闭卷测试。制定下发《全区村(社区)监督委员会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意见》以及《村(社区)监督委员会绩效管理考核细则》,并将考核与奖惩挂钩。结合责任制巡查、检查等工作,对各村(社区)监督委员会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村(社区)监委成员规范履职行为,提升履职实效。
6.关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管不够到位,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一度出现资质审查不严、招标代理不规范、串标围标等问题;工程管理中存在随意变更投资、擅自扩大项目、违规增加工程量等现象。通过查阅镇60个投资50万元以上政府工程审计资料,发现违规变更项目53个,占88.3%,个别项目增项报价超出合同价90%以上,存在较大廉政风险”的问题。
(22)强化标后监管工作。出台了《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实施办法》。12月3日,组织召开了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领导小组会议,就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12月11日至14日,开展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管理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工程项目经理不在场、工期进度不符合合同要求等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到位。同时,区纪委(监察局)强化了对政府投资项目过程监督,督促各级建设主体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对全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情况采取日常检查、定期检查、联合突击检查和全程跟踪检查,结合“三重一大”立项监督,重点监督违规增加变更工程量、非法转分包、安全措施不落实等问题,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处理党员干部5人(次)。
(23)创新招投标工作体制。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意见,2015年10月上旬完成了招标代理年度预选工作,制订了《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通过公开招标形式,建立招标代理预选库,从根本上解决招标代理不规范、乱借资质、挂靠、乱收费、服务水平低等问题。11月13日出台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镇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意见》。11月中旬前后,全面实行了管办分离,在招标方案、公告、文件的备案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我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资格后审的规定》、《建设工程非公开招标方式发包管理规定》、《重大投资项目招标文件会审制度》、《建设工程暂估价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2015年,处罚串标围标4家,罚金3.3万元;对2起招标代理按照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并公示,公示期间暂停其一年在通州区从事招标代理业务资格。
7.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存在截留挪用、虚报冒领涉农惠民资金及涉农补贴等问题;融资、借资审批管理不严,一些融资平台借资利息偏高,存在较大资金风险隐患”的问题。
(24)推行“责任界定清单”制度。明确了财政收支不实、违规减税返税、重大项目未实行招投标、私设“小金库”、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善造成重大损失等16个方面的责任界定意见,对实施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分别界定领导干部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改变了以前仅有一种“领导责任”界定的做法。
(25)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出台《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明确了规定,不断强化审计报告报送工作。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等经济责任审计结论性文书及时报送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提交委托审计的组织部门存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抄送相关联系会议成员单位。审计实施结束后,由审计局分管领导带队到被审单位召开审计通报会,把审计和审计整改情况在被审单位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根据《南通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暂行办法》规定,对需要进行问责的,由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制作《问责建议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问责机关提出问责建议。对审计中发现需要移交的案件线索,做到及时移交。
(26)积极推进“阳光预算”建设。区镇两级2015年财政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区级62家一级预算单位和15个镇一级预算单位细化到项的部门预算及单位“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试点的20家部门预算单位决算情况已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2016年底前区级财政实现全部公开。
(27)进一步规范融资行为。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的举借、使用、偿还和担保的全程监管。建立政府融资审批制度,加强政府融资成本控制,根据不同时期资本市场资金成本变化及时发布融资成本控制线。建立政府性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跟踪分析政府性债务情况,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加强政府性债务源头管理,政府性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着力构建政府性债务科学、合理、可持续的管理体系。
(三)组织纪律方面
8.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格,有些重要事项的决策,科学论证不充分,广泛征求意见不够,尤其是一些与民生息息相关的事项决策,考虑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需求不够,有些项目实施效果不理想”的问题。
(28)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以党委中心组学习为抓手,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实质,用科学理论武装好头脑。进一步创新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观念、体制、方式方法,完善党委定期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重大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更加注重加强对新形势下出现的各类新问题的分析研究,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不断提高把控方向、谋划全局的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等事项集中讨论决策,推动党委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强党内组织生活,扎实抓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发挥党内民主作用,进一步增强班子整体功能。
(29)加强民情收集、处理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区政府坚持“规范与服务并重”的原则,不断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水平,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万项,受理依申请公开161件,均按要求办理到位。在信访接待方面,不断完善基层信访工作网络,在15个镇(街道)和42个区直部门实现“阳光信访”系统互联互通,并在局域网上开通了网上信访受理平台,全面完成网上信访建设任务。深化领导接访下访活动,一年来,区领导共接待信访群众149批872人次,化解信访问题96件,交办相关部门办理53件;开展下访活动156批次,带案下访87件,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42件。积极从群众来信来访中梳理损害群众利益的信息,及时核实查证处理,建立完善了《关于规范区行政中心接待来访群众秩序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等制度,调动了各级抓信访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30)开展民生事业工作督查。把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政府重要会议议定事项、重点项目建设、社会和群众的关注点、为民办实事工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等列为督查工作重点,进行专项督查,定期通报,取得了明显成效。将市下达的重点工作指标和政府工作报告量化分解到具体责任部门及单位落实,并制订月度推进计划,实行月度跟踪。2015年共办《通州督查专报》22期,自办《督查专报》6期。办理市级以上领导批示件98件,办理市政府重点会议交办事项19件,办理区领导重要批示件34件。跟踪及现场督查卫生城市复查、“土地卫片图斑”、夏秋季秸秆禁烧、重点信访问题等重要事项74批次。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17件,政协提案7件。办理区人大代表议案1件、建议351件,政协提案251件,并网上公示人大代表建议91件、政协提案47件。目前《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已形成初稿待征求意见。
(31)进一步提高民主监督水平。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在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区人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重点民生工程和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基层认真调研,听取方方面面意见,形成《关于农村河道整治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等内容翔实、积极可行的调研报告供区委决策。充分运用专项工作评议、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监督手段,对区政府依法开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研究出台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修订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施办法,主动加强人大制度建设。区政协聚焦经济转型、城乡统筹、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积极献策,紧扣“十三五”规划编制、现代服务业发展、法治建设、村级集体经济等重点议题协商建言,为区委、区政府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创新提案督办方式,推动了地名管理、公共自行车系统等一批建议落实到位;围绕农村河道整治、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流动摊贩管理等问题,积极开展视察调研,群众关切得到妥善回应;开展走访委员企业和实体企业活动,广泛收集社情民意,编发《社情民意专辑》10期,为党政领导提供真实可靠的舆情参考。
9.关于“选人用人有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现象;有些机关部门干部提拔使用较为集中,而对基层干部关注不够;少数干部岗位变动频繁,不利于工作衔接;对有些干部的考察不够深入细致”的问题。
(32)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树立“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导向,把高尚的政治品德、优良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作为干部任用的先决条件,创新德的正反双向测评,不断凸显德的优先地位。树立“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导向,探索差别化考核模式,对600多名区管领导干部按照“一人一档”形成干部个人实绩档案,不断强化绩的考核功能。树立“重视基层、崇尚实干”导向,在一线培养干部、从一线选拔干部成为推动干部成长成才的重要途径,不断突出基层的基础作用。2015年,所提拔重用的科级领导干部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占比达72.7%。充分调动各年龄段干部积极性,全面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开辟了基层干部职级晋升通道。
(33)加强干部监管。制订《通州区从严从实管理干部实施办法(试行)》,目前已进行第三轮征求意见,近期出台。严格执行拟提拔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加强与纪检、住建、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到拟提拔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组织全区正科职领导干部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并对2014年度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34)创新考评模式。探索建立日常调研、年度考核、任前考察“三位一体”考评模式,形成干部考评的常态化机制。强化日常调研,以健全近距离接触了解干部机制为核心,建立到履职过程中、到基层群众中考察干部制度,完善通过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等途径了解干部的办法,形成干部日常调研“活”档案。完善年度考核,探索任务分解、个人承诺、工作记实、跟踪督查、年末考评“五步工作法”,分层分类建立干部实绩档案,进一步健全科学发展实绩专项考核评价体系。严把任前考察和试用期满干部考评,进一步改进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办法,完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探索延伸考察、反向调查等考察形式。
10.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跨部门、跨条块、跨领域的轮岗交流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机关与乡镇交流存在不平衡。2012年以来,从机关提拔交流到乡镇17人,从乡镇提拔交流到机关仅2人”的问题。
(35)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巡视组反馈意见后,我们着手制订《区管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实施细则》,目前已进行第三轮征求意见,近期出台。结合日常调研、年度考察和岗位需求等多方面因素,创新干部交流方式,对岗位履历单一、重点重要岗位、长期在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表现较差群众意见大的等,进行调整交流。启动第三批年轻公务员互挂锻炼工作,全区共27名年轻公务员参加互挂锻炼。拟于2016年继续开展区级机关新一轮中层职位竞争上岗工作,促进干部队伍有序流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探索建立区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制度,今后每年集中开展一次面向全区范围内年轻公务员的公开遴选工作,优化区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建立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
11.关于“干部队伍梯次不够合理,年龄结构偏老化,干部队伍存在青黄不接倾向。全区科级干部年龄35岁以下的29人,占比还偏小”的问题。
(36)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根据中央和省市委要求,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优秀年轻干部“5311”培养计划,进一步拓宽来源渠道、加大培养力度、建立常态化选拔机制,让更多年轻干部走上领导岗位。
(四)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12.关于“有关廉政制度规定执行不严格,一些部门财务管理不规范,乱支乱用;有些乡镇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公积金、奖金、补贴;少数乡镇招待费严重超支,隐形公款吃喝、铺张浪费现象尚未杜绝;公务用车使用不够规范”的问题。
(37)强化财经开支纪律。对全区各部门、镇(区、园、街道)财务账簿进行定期检查,重点检查有无违规公款吃喝、有无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补贴、有无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招待费开支。针对全区会议、培训等费用报支分别出台管理办法,将全区会议、培训规模进行分类管理,实行综合定额标准,杜绝了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招待费开支的现象。审计部门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财务收支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及相关审计调查时,将“有无违规公款吃喝、有无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补贴、有无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招待费开支”等作为审计事项,列为重点必查项目。通过审计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并完善相关制度,追究了相关责任人责任。
(38)稳步实施公车改革。我区车改工作于2015年12月进入具体实施阶段,在工作中严格遵守车改基本政策,认真划定参改机构、人员、车辆范围,结合实际制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按照保留车辆控制性规模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牵头制定司勤人员安置、拟取消车辆停驶封存和处置方案。本着改革与保障并重的原则,反复研究车改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通过采取派驻服务、建立保留车辆统一集中管理平台等方式,为公务出行提供保障。加强监督检查,按要求规范逐步实施保留车辆统一标识、固定号牌、安装卫星定位设备。根据工作安排,拟取消车辆于12月底前全部封存,目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13.关于“工作纪律执行不严,个别干部存在上班玩游戏、看视频、上网购物等现象;有些领导干部为官不为,明哲保身,缺乏担当精神;一些基层干部群众观念淡薄,作风不实,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方法简单粗暴,巡视中有关此类问题反映突出;会议、文件仍然偏多,文风会风尚未彻底转变”的问题。
(39)进一步强化担当精神。区领导以身作则,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巡视意见反馈后,我区加大整治“懒政”、“怠政”等不作为力度,完善《作风效能建设考评实施办法》,开展“效能通州”品牌建设,全面推行一次申告查实待岗、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提效制度,由媒体公示各部门效能履职承诺,并将效能视频监控覆盖到镇区园(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及审批中心窗口。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坚决贯彻《南通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暂行办法》,完善效能建设明查暗访常态机制,加大日常查访频度深度和督查通报力度,实施机关效能明查暗访5轮,发出通报6期,曝光51个问题,促进形成勤廉履职氛围。2016年1月上旬,采取现场质询、现场测评、现场亮分等方式对49个部门和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开展集中评议,并将评议结果运用到效能建设考评中。
(40)规范征迁安置工作。出台《通州区区级以上征迁安置项目考核办法(试行)》,建立健全了激励机制,确保各项重点工程建设如期实施。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业务指导和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通过推行征迁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贯彻落实评估抽查、“十公示一监督”制度和适时更新相关规定,规范征迁操作程序,确保征迁补偿安置工作公开、有序运行。严格贯彻落实《通州区规范房屋搬迁补偿安置指导意见》、《通州区房屋征收执业机构从业规范》、《关于进一步规范通州区房屋征迁执业行为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明确规定征收服务机构外派劳务人员不得单独与搬迁对象商谈补偿安置事宜,有效预防征迁过程中方法简单粗暴现象发生。推进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进一步摸清底数,理清权属来源,做到权源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登记程序合法,为集体建设用地市场运行提供精准的基础数据,确保市场良好运行。
(41)进一步精减会议、文件。巡视意见反馈后,我们进一步加强了会议、文件管理,严格会议审批,严控会议规模、时间和经费,简化会议程序,压缩不必要的会议、文件,减少表态发言和主要领导参会的要求,尽量开短会,并着重抓好会议、文件落实情况跟踪,发挥好区委、区政府督查室作用,对落实不力的“零容忍”。严格控制发文,凡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上级文件已作具体规定的,一律不再发文;严控文件印发范围和数量,未经区委、区政府批准,部门不得向镇区园(街道)发布指示性公文。
14.关于“少数领导干部政绩观出现偏差,存在重显绩、轻实效现象,有的在经济工作中搞虚假浮夸;为了追求发展速度,融资平台负债较多,存在风险隐患;民生改善仍有差距,干部群众对背街小巷脏乱差、部分地区环境污染、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反映较多”的问题。
(42)树牢正确政绩观。统筹处理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关系,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既重视显绩,又重视实效。在抓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更关注民生改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43)规范融资发债行为。全面推进国有公司实体化改革,我区惠通公司4月份已开始实体化改革,目前运作正常。根据《通州区国有公司改革方案》文件精神,加快神辉、富通和鼎通等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行,真正建立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体制,进一步激发公司活力。现上述公司的实体化改革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审议通过,目前正在积极做好实体化运作的前期准备工作,从2016年开始,区级融资平台将全部实行市场化转型。同时,优化债务结构,控制融资成本,着力推进直接融资,尤其是巡视意见反馈后,积极与政策性银行合作,努力做成一批期限长、额度大、成本低的项目。
(44)大力提升宜居品质。在市政建设方面,新通掘路、朝霞西路、新世纪大道等14条基本完成,改造、新建道路约20公里,增设交通路、珠江路等道路配套公交站台57座。雨污水管道截污改造约20.3KM,城区河道整治约9200m,水生态修复面积约4.2万㎡。完成世纪公园、运盐河公园示范段等公园绿地建设,城区增加绿地面积约176公顷,人均公园绿化面积由5年前的不足0.5平方米增至10.2平方米。新建日处理能力4.8万吨的污水处理厂一座,进一步提升城区污水处理能力。投入7730万元,对金沙街道和高新区52个老小区、11个背街后巷进行改造,改造内容包括雨污分流、停车位建设、绿化种植、水管改造等,改造后,市民生活居住、出行环境进一步改善。在农村公路建设方面,以镇村主干道、集居区进出道路、县界、镇界连接道路建设为重点,优先安排建设资金、下达建设计划,努力打通“断头路”,提高农村公路联通程度,充分发挥农村公路使用效益。交通道路绿化不断加大总量投入,确保卫生环境质量明显改观,所有新建交通道路均及时组织实施绿化建设,通富路北延、龙昌大道、青年路东延和东沙大桥绿化工程均已完成,人民路东延、世纪大道东延、富港路、北一环北延等道路绿化即将实施。在绿化过程中,结合周围地块功能新建便民为民服务休闲广场等,并形成城区外环慢行道路。
(45)持续开展城区环境整治。先后完成省“931”、市“953”整治项目108个;拆除非法“高炮”广告32只;持续组织“一周整治一条路,一路一周一整理”,全力推进新通掘公路两侧经营秩序规范,增设疏导点3处,治理流动摊点,逐步实现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后巷规范;严控工地扬尘污染,实现建筑工地、渣土运输源头上控制、全过程监管,力促通州城区土堆变小,弃土变少,空气变好,全年共清理各类装潢垃圾8.3万余吨;清运无主垃圾3.9万吨。日清垃圾160余吨,大力开展“治臭”行动,对15座老公厕进行升级改造,对58座公厕实行专人管理、家居式保洁。2015年底前,我区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卫生城市复查。
(46)深入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深入推进钢丝绳行业专项整治,对整治范围内31家钢丝绳企业逐个明确整治措施,已有25 家钢丝绳企业进行了整改提升,对7家审批手续不全、擅自生产的钢丝绳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持续开展印染行业专项整治,全面提升46家印染企业的污染防治水平,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严格实施限产停产、查封扣押,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共有16家企业立案处罚,2家停产整治,关停小染色企业31家。做好电镀等污染企业的关停转产,全年关闭电镀企业9家,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119台。重点实施小天生港河专项整治,对小天生港河沿线6家企业进行梳理排查,督促企业提升污染防治水平,做到规范排污。目前,一家拟关闭企业已主动拆除设备,一家整改提升企业已实现污水集中处理。
(47)深化医疗改革。按照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三合理”要求,开展了临床抗生素合理应用培训,控制门诊输液和抗生素使用率,组织了医疗质量管理检查及处方点评,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将门诊和住院均次费用作为医院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指标,与财政补助资金挂钩,减少患者不合理医药负担。启动了平潮区域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通过二级医院对镇村医疗机构的帮扶,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诊治能力,将患者引导到基层,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就诊率。
三、抓好后续整改,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成果
党风廉政建设永无止境。经过前一阶段努力,我区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尤其是巡视反馈意见中涉及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还需要从体制机制方面通过深化改革逐步解决。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纪委和省委巡视办的要求,持续深入做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
一是严明党的纪律,落实“两个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最大责任的理念,不断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全面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区委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推动各级党委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责任。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持续创建“三清”示范区。
二是持续抓好整改,巩固巡视成果。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硬措施,持续用力深化整改,不达目的绝不收兵。对2015年底前已整改完成的42个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出现“回潮”;对2016年能够整改到位的18个整改事项,从头抓紧,加大力度,不断提高整改水平;对需要较长一段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8个整改事项,紧盯不放,挂图作战,逐个对账销号,逐项跟踪问效。在深入整改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结合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更加科学有效、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坚持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主动接受党内、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巡视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是强化统筹兼顾,推动改革发展。把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促稳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市委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奋力打造创新转型示范区、陆海统筹江海联动交汇区、沪苏通协同发展前沿区、生态和谐宜居区,努力建设“强富美高”新通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中共南通市通州区纪委信访室,电话12388(工作时间);信箱地址:南通市通州区世纪大道269号;电子信箱:wsjb@tzlz.gov.cn。
中共南通市通州区委员会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