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省委第二巡视组向镇江市润州区通报巡视情况。1月21日,省委第二巡视组组长韩波向润州区委书记、镇江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王冬生通报了巡视情况,并代表巡视组向润州区领导班子进行了通报,润州区委书记、镇江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王冬生主持通报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镇江市润州区进行了巡视。省委巡视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要求,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坚持“四个着力”,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视情况汇报,并向省委报告了有关情况。
韩波指出,近年来,润州区委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和党建工作不断进步。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制定并落实责任清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一些经验做法,得到中央有关部门和省、市的肯定。但巡视中,干部群众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政治纪律方面,润州区委、区纪委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一级抓一级、环环相扣地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局面尚未形成,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现状与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的要求存在差距;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方面,存在批评斗争不力、一团和气的现象。廉洁纪律方面,前些年有的处级领导以大项目投资、买房、急用周转等名义个人向多人借款数额巨大,存在虚构事实、借款理由与实际用途不符,拖欠债务、大部分借款经债权人多次催要不还等问题;近几年有的领导违规借用、超标准使用下属单位车辆,特别是在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后仍顶风违纪被查处;有的部门、单位存在工程建设中不严格执行公开招投标规定的情况;国有公司监督管理上存在漏洞,投融资及资产管理、风险管控、廉政监督机制不健全,违纪违规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村级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集体资产使用管理不够规范。组织纪律方面,有的地区、部门、单位在“三重一大”决策方面,存在着决策过程的记载无从查找的现象;少数领导干部违反组织纪律,未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有的区人大代表不执行法院判决拖欠货款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的区人大代表拖欠职工工资涉嫌刑事犯罪;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清理工作不彻底,有的领导干部虽然国有公司职务被免,但仍承担着该国有公司的实际领导工作。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润州区在拆迁工作中存在着群众工作深入细致不够、拆迁操作不规范等方面的不足,征地拆迁类的信访量居高不下。
韩波代表巡视组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强化“两个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区委和区纪委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贯彻落实,严肃责任追究,向下层层传递压力。要抓好对同级班子及成员的监督,克服对错误行为批评斗争不力、一团和气倾向。要抓好“关键少数”,进一步规范地区、部门、单位“一把手”用权行为,用制度管权、管事、管钱、管人。要进一步完善对国有公司的监督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的规定。要强化对村(社区)等基层干部的监督管理,切实防止和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二是要从严管党治党,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三重一大”决策上,深入调查研究、多方面听取意见建议。要进一步严肃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要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条件把关和教育管理工作。要进一步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制度,彻底清理领导干部在经济实体中兼职的行为。三是要改进工作作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常抓不懈,防止“四风”反弹回潮。要进一步严肃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深入细致、依法依规做好群众工作,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韩波强调,润州区委要严格按照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对巡视指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分门别类处理。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早抓小,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区委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省委第二巡视组部分成员,镇江市委巡视工作联络机构领导,润州区四套班子全体领导,区法院、检察院党组成员;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区委办、区政府办主任、副主任;各街道、润州工业园区、南山联合社区党工委书记;近三年退休的区领导;区委巡视工作联络组成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