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区建立新任纪检监察干部跟班培训制度

发布日期:2016-12-19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姜堰区纪委字号:[ ]


  为进一步推进“三转”,不断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促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姜堰区纪委建立新任纪检监察干部跟班培训制度。
  一是导师化培训。根据“三转”监督、执纪、问责的新要求,定期选派新任纪检监察干部到信访、党风政风监督、纪检监查等“一线科室”跟班培训,培训前根据个人特点和相关单位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跟班培训具体方案,定期调整学习培训岗位,并为每名学员配备一名导师,一对一传、帮、带。
  二是精细化管理。为确保跟班学习实效,明确规定各基层纪委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派工作,每期根据需要由区纪委监察局确定跟班学习人员名单,各基层党委根据要求,提前做好跟班人员工作交接,保证按时到岗。跟班学习人员必须遵守区纪委的各项管理规定和制度,服从统一管理和工作调配。
  三是动态化考核。跟班培训周期为6个月,培训期满,跟班人员撰写学习小结,所在部、室对其作出书面鉴定,组织部综合各方面情况形成综合考察材料,书面向原单位党组织反馈,并存入纪检监察干部个人人事档案,作为今后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去年以来,该区已组织近20名新任纪检监察干部跟班培训,通过以案代训、跟班学习和师徒结对,较好地培养了骨干,锻炼了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