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6-12-19 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 字号:[ ]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6月7日至7月20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进行了巡视。9月18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要求,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按照省委要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坚决落实巡视要求,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巡视整改意见,不折不扣完成好巡视整改任务。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要求。在听取巡视整改反馈意见后,厅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李强书记的指示要求,深化了认识、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坚决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厅党组要求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坚决落实省委专项巡视工作要求,将巡视整改任务的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考验,作为厅党组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切实抓紧抓好。两个月来,厅党组和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结合实际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是加强部署协调,推动整改责任层层落实。厅党组成立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周岚厅长、顾小平书记任组长,省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厅直属机关党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厅领导任小组成员。厅办公室、人事教育处、直属机关党委、计划财务处以及驻厅纪检组监察室相关负责人组成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协调、联系及督促检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厅党组先后召开4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按照厅领导分工及处室职能,将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与建议分解落实到位。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做好协调、推进、督办等工作,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厅党组细化分解巡视反馈意见中的问题,制定了《省委第七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印发了《关于印发省委第七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措施的通知》,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提出的3大项10个方面的问题,细分为46项整改事项,制定了整改目录清单,并组织召开全厅干部大会进行整改动员,明确责任部门,细化工作阶段,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全部得到认领,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整改中,坚持以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为导向,集中整改和长效机制建设双管齐下,整改工作和中心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强化过程控制,注重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涉及深层次体制机制改革的问题,制定工作方案,持续深入推进;对涉及整改的重要事项、关键环节和难点问题,厅党组集体研究,加强指导,推进落实,确保每一件整改任务不折不扣得到落实。
  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我厅共制定了71项整改措施,目前已完成32项,基本完成37项,另有2项正在积极推进,修订完善或新出台规章制度22项。
  二、围绕解决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巡视整改要求,不折不扣抓好每一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关于"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化解商品房库存,积极指导房价上涨过快的地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努力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组织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开展的房地产中介行业专项整治和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专项检查活动,督促各地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对涉嫌参与炒卖房号、捂盘惜售、恶意炒作、制造"恐慌"氛围的开发企业及中介代理机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指导各地房产主管部门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做好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明码标价等相关制度的执行。加强市场监测、分类调控,督促地方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因城施策制定具体细致的调控方案。
  2.积极推动建筑行业结构调整,适应城市建设投资重点的变化,提升基础设施方向的专业施工能力,引导我省建筑企业向轨道交通、铁路、机场、公路、水利以及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扩展,积极扶持南京、苏州、南通等地一批有实力的企业进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领域,参与地铁工程建设。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苏政发〔2014〕111号)各项要求,推进以装配式建筑为重点的建筑产业现代化,以工业化、信息化深度融合对建筑全产业链进行更新、改造、升级,全面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率、效益和质量。大力推动施工总承包向工程总承包(EPC,设计-采购-施工)转变,打造一批具有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等工程总承包能力的国际型承包商,提升我省建筑业拓展空间的核心竞争力。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建筑企业走出去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6〕25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建筑业"走出去"工作会议精神,积极与"一带一路"战略对接,支持我省企业与央企和大型建设企业形成产业联盟,开展境外投融资和项目建设合作。9月8日,我厅联合省商务厅、省外办共同在俄罗斯莫斯科州举办了江苏建设领域俄罗斯推介会,重点介绍我省房地产投资、城市规划设计和建筑工程施工方面优势企业,寻求合作共赢商机。10月20日,我厅组织部分优势外经建筑业企业在澳门出席江苏—澳门·葡语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高层圆桌会议,探讨江苏和葡语国家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深化双方合作空间和领域,推动江苏建筑业企业在原有基础上全方位的对接澳门及葡语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对积极开拓境外建筑市场并有一定市场占有率的我省优势企业,在建筑业资质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加快推动我省建筑企业"走出去"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更宽领域发展,促进我省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3.深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网上备案管理,完善施工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信息网上备案制度,加强对施工企业在招投标后、施工许可后、资质许可后的监管工作,对招投标后施工转包、违法分包以及资质许可后不具备条件施工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惩重处,并记录不良行为。利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对违法转包、违规分包、资质挂靠等失信企业和个人及时曝光,在招标投标、行政审批、信用评价等活动中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工作氛围。完善电子招投标和远程异地评标制度,打击围标串标和弄虚作假行为,全面启用省5.0电子招投标监察系统,对全省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实行动态监管。稳步推进招投标制度改革,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改革试点,从发包管理、招标流程、评标办法、定标形式等多方面进行创新改革,进一步优化招投标流程。
  4.加快建立全省规划督察制度,提请省政府转发《关于建立省级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的通知》,推动全省规划督察全覆盖。提请省人大近期对全省开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督查各地违法干预、随意变更城市规划行为,督促及时整改纠正,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加快建立省级规划督查信息系统,为有效监督全省城乡规划实施管理提供技术保障。
  5. 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完善任期考核评价体系,加强事业单位负责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管理。实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起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以岗定薪、合同管理的用人机制。根据单位职能和性质不同,从履行职责、内部建设、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按照公益一类、公益二类、生产经营类制定绩效考核评价细则。进一步加强直属单位财务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起草制订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对厅直属单位进行内部审计,开展审计整改专项督察,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二)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江苏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我厅实际,组织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工作规则》进行了修订,建立完善党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将"三重一大"事项全部均列入目录,实行清单管理。健全决策前的协商酝酿制度,规范议事决策的方法程序,加强决策的执行和监督责任落实,并建立督查报告机制。进一步强化厅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突出做好"牵头"和"抓总",做到总揽不包揽、协调不代替,把主要精力放在抓方向、议大事、管大局上,在把握方向、谋划全局、提出战略、制定政策、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环境上下功夫。加强对厅系统基层党组织的检查指导和督促帮带,修订完善《厅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抓好贯彻落实。继续加大厅系统党建工作先进典型的培育、选树力度,适时召开推进会,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点带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三)关于"对党的建设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1.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部署和加强党建工作的各项要求,坚决履行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不断健全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强化厅党组在抓党建工作中的核心地位和主体责任,增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担当,努力从制度上防止党建工作简单化、程式化。切实履行好党组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统筹抓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厅系统党建工作重要事项。认真开展厅党组中心组学习,今年累计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12次。
  2.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落实厅系统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管党治党的职责,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不仅带头履行管党责任,还带头执行党内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增强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的责任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突出问题导向,深入查摆剖析,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坚持把解决问题贯穿学习教育的全过程,推动党员干部作风持续向好。及时制定下发《关于召开基层党组织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意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指导督促,派员参加基层的民主生活会,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引导党员干部放下包袱、打消顾虑,以对自己、对同志、对班子、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以正视自我的勇气和与人为善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切实做到正视问题、触及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
  3.及时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配齐、配强处室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实施厅机关、直属单位15个正处职岗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优化处级领导干部队伍结构。对党组织不健全的单位,符合条件的立即进行换届改选;暂时不符合条件的,采取指定临时负责人的方法,待人员配齐后及时完善党组织设置。印发了《关于在厅系统各级党组织中设立纪检委员和纪检员的通知》,厅属系统45个党支部中,设立支部纪检委员10名,纪检员35名。已设立纪委书记的厅直属事业单位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任命其专职党委副书记为纪委书记,实行专职专司。印发了《关于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整改的通知》,对自2008年4月以来的党费缴纳情况进行了核查,进一步明确党费收缴标准,规范收缴管理,督促党员主动补交党费。
  4.将原依托驻外办事处成立的出省建筑业企业区域党总支和党建工作指导站统一调整为10个出省建筑业企业区域党委,调整后的区域党委党建工作由行业党委统一指导。进一步规范现有的2个驻外办事处党支部管理。同时,在条件成熟的西北办事处尽快成立党支部。对其他尚不具备条件的驻外办事处,其所属党员纳入省建筑管理总站党支部统一管理,采取电视电话会议等形式定期召开例会,加强对驻外办事处党员的教育管理。修订《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驻外办事处年度考核办法(试行)》,起草出台《关于加强厅驻外办事处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驻外办事处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以党建促服务、谋发展,更好地发挥驻外机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为江苏在省外建筑企业的服务水平。印发了《关于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中开展"四个集中"行动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实施方案》,对厅属6家改制企业和24家行业协会两个覆盖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理顺省工程建设中介行业党委和改制企业的党组织隶属关系,将省工程建设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和6家改制企业党组织关系划归行业党委。8月5日,省住建行业党委召开驻外办事处党建工作汇报交流会,进一步拓宽了省外党建工作思路。10月31日至11月4日,在江苏省委党校举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党务干部培训班,提升行业党务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关于"选人用人机制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1.年底前修订完成厅干部交流办法,加大推进干部交流力度。在对机关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的处长、直属单位任现职满10年的负责人以及行政审批等重点岗位干部进行轮岗交流基础上,将轮岗范围扩大到其他处级领导干部和非领导干部,以及在同一处室单位任职较长的科级干部,推动干部交流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积极推荐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参加挂职锻炼,丰富干部阅历,今年已选派6批8名干部分别参加援藏、援青、扶贫、科技镇长团等挂职锻炼。分步组织实施干部选拔配备,在已经开展的厅机关、直属单位15个正处职岗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础上,年底前组织开展副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并开展有关副处级及以下干部的交流工作。
  2.开展机关公务员职位分类工作,将各处室职能按工作责任、工作量、难易度分解到人,按绩效考核,强化干部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对机关借用人员进行了摸底调查,起草了《厅机关借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机关借用工作人员程序和条件,从严控制借用人员数量。通过干部内部交流等形式,合理调配人员配备,减少借用人员数量,目前已冻结新增借用人员的手续办理。
  (五)关于"组织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抽查核实制度,对发现的漏报、不如实填报、瞒报以及违反组织纪律等情况,严格按照组织部《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结果处理办法(试行)》予以处理。11月底前出台《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加强因私出国(境)审核把关,即时更新完善登记备案人员信息库,做到应备尽备。加强因私护照收交管理,厅系统处以上干部的因私护照已全部做到应交尽交。
  (六)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1.严格落实年初省委省政府和厅系统作风建设大会精神以及厅党组《关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意见》要求,重点推动各责任单位严格落实《关于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中确定的各项任务,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厅党组印发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厅主要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对班子其他成员和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日常管理,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指导。督促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强化驻厅纪检组监督责任,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成员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意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对领导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从严管理、从严要求。加大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力度,进一步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责任意识。督促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制定出台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清单,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切实推动主体责任向基层、向岗位延伸。结合年度考核和绩效评价,对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结合重要工作、重要事项和重要节点进行针对性教育,开展作风纪律建设情况专项督查,对存在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予以问责。
  2.加强厅党组履职工作机构建设,在设立1名党组秘书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党组办事机构人员力量,认真协助厅党组做好日常工作、会议筹备、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督办等。加强办公室与厅直属机关党委的联动,建立厅党组办事机构人员与厅直属机关党委工作人员沟通机制,强化厅系统党建工作的协调配合,进一步提升厅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能力。
  3.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提升执纪能力,加大纪律审查力度。针对纪检组人员配备不足问题,积极与省纪委组织部沟通,请求增派人员。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理顺工作关系,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履职能力,更加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集中精力做好执纪监督问责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认真履行查办案件的职责,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做到有案必报,有案必查。深入研究厅系统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七)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加强对各重点职能部门廉政风险的防范,在行政审批、评优评奖、市场监督、质量安全管理等重点环节和领域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具体措施,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对执行不到位、失职渎职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认真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创建达标表彰活动管理的意见》,坚持会办制度,根据厅评先评优的组织领导、活动原则、界限范围、设立条件、审批程序、活动周期、奖励数量等组织开展评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2013年以来累计取消或对应国务院取消27项行政权力事项,下放至设区市主管部门10项,转变管理方式5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降低行政审批风险。出台《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的通知》,规范机关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行为,严格管理工作人员参加评审评估活动。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行政审批、市场监管、质量安全管理等重点处室及工作岗位,加大交流轮岗力度,防范廉政风险。
  (八)关于"厅管社团过多过乱"问题的整改
  按照"规范一批、整合一批、撤销一批、脱钩一批"的思路,研究出台《厅管社团整合工作方案》,对业务范围相近、"上没头、下没腿"、活动量不大、会员单位少、与事业发展相关度低的社团进行整合,减轻企业重复参会、交费负担。对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在社团兼职情况进行清理规范。按照评比达标表彰清理规范的要求,对厅管社团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开展专项督察。督促相关社团立即停止已被省相关部门取消的资格培训考核项目及其衍生的继续教育活动。积极推进行业教育培训工作的信息化建设,通过在线教育等方式减少教育成本。
  (九)关于"资金资产监管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制定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试行)》,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修订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内部审计规定》,对2012年至2015年的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和"回头看",有效提升审计监督效能,进一步规范经费审批和资金使用管理。组织对25家厅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闲置情况进行了核实,规范出租出借手续,合理处置闲置国有资产。
  (十)关于"‘四风’问题整改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接待工作的最新要求,明确公务接待范围,严格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对现有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行修订和完善。加强公车管理,进一步健全因公派车审批制度,杜绝违规用车或公车私用现象。完善出国经费会商、会签工作机制。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办公用房相关规定,结合现有办公用房条件,利用干部队伍调整和新公务员录用等契机,进一步对超面积使用的情况进行整改。对办公面积超标的处室,做到"增人不增房、减人减房"。规范会议审批管理,在厅OA网站公布会议定点单位信息,进一步加强会议通知及预算审核。
  2.对厅机关相关网站进行梳理,提出整合方案,按计划进行整合。统筹建设厅内网门户、省级住建核心业务指标主题数据库、厅综合数据分析展示平台,进行数据关联分析,提高数据利用效率,逐步完成厅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六大板块业务系统的整合。对厅行政审批业务系统进行改进提升,推动未进入网上办理和综合服务平台的行政服务事项尽快上线运行,调整、优化和细化行政审批事项各办理岗位的办结时限,进一步压缩审批周期;完善督促机制,确保审批事项在每个岗位都按规定时限办结。
  3.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和厅党组加强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认真贯彻从严管理干部"五个要"规定,把日常管理与定期管理、上级管理与自身管理、行为管理和思想管理统一起来,构筑从严管理干部防线。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的通知》,强化机关、事业单位日常管理和内部监管,规范工作秩序,防范廉政风险。加强"工作圈"以外管理,通过开展家访、谈心谈话、扶危助困等途径,多渠道掌握干部遵章守纪、个人诚信、邻里关系、家庭变化等情况,更加全面准确地了解干部"德"的情况。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引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树立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勇于进取、创新争优的工作态度。建立健全厅平时考核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完成工作和现实表现考评,并将平时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等结合起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认真贯彻《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关于推动干部担当作为防治为官不为的办法(试行)》和《江苏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进一步提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对不守纪律规矩、不能进取作为的干部坚决予以调整。认真核实收到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作风投诉举报等问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三、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
  经过前一阶段努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尤其是一些比较复杂、深层次、涉及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问题,需要通过不断深化各领域的改革来解决。下一步,厅党组将按照省委和省委巡视办的要求,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深入开展,着眼于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着眼于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长远发展,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和抓铁有痕的力度,持续推动各项巡视整改工作,确保巡视整改任务全部落实到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
  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抓紧抓好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执行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把"四个意识"转化为厅系统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推动厅系统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狠抓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带班子带队伍带作风。认真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坚决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进一步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把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放在首位,筑牢思想防线和行为底线。推动各级党组织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根本遵循,认真贯彻执行。推动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按照《准则》、《条例》的规定要求自己,做到对党忠诚、知行合一、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二是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管理、严惩腐败,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力度,形成责任落实的压力传导机制。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强化纪律约束,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敢于较真碰硬,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三是注重建章立制,切实抓好长效管理。注重从源头入手,既要在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上下功夫,又要在强化执行上见成效,以制度保证长久长效。继续做好建章立制工作,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围绕党的建设、干部人事、经费管理、行政审批、评比表彰等重点领域,既立足于解决具体问题,又深入分析和查找深层次原因,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结合起来,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完善全面检查、全程督办、全力执纪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
  四是以整改落实为契机,切实推动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改革发展。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契机,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动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同研究解决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党的建设面临的紧迫新问题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落实发展理念的生动实践,转化为推进美丽宜居新江苏建设的实际成效,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以整改促改革、求创新、谋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振奋精神、凝聚力量、开拓进取,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不断提高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的能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5-51868823;邮政信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邮编:210036;电子邮箱:jsjstbgs@126.com。


  中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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