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区三个“避免” 强化派驻机构监督能力

发布日期:2016-12-26浏览次数:信息来源:润州区纪委字号:[ ]


  为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监督作用,润州区纪委多措并行提升派驻机构监督能力。
  一是避免监督大包大揽、越俎代庖。建立走访调研、个别谈心谈话制度,分片领导每两个月对联系单位面对面交流一次,每年对各纪检组长就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约谈,督促派驻机构把工作切入点从配合驻在部门做好行政业务工作转到依纪依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上来。
  二是避免监督意识不强、担当无力。为切实改进部分基层派驻机构干部对自身角色定位认识不清,对纪检监察工作认同感、归属感欠缺的问题,区纪委定期召开查办案件推进会,从“讲政治”、“讲担当”、“讲成效”、“讲纪律”四个方面强调监督义务,强化派驻机构干部监督意识。
  三是避免监督业务不专、雾里看花。为提高派驻机构的监督业务能力,近年来润州区先后组织“三转”、“两项法规”等专题培训班,累计参加180余人次。两年来共选派4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纪委、市纪委培训班,使派驻人员能够充分掌握纪检监察工作的形势、任务、要求以及理论、业务知识,增强责任感,提高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