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一线传真

沭阳县运用“四化”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发布日期:2016-02-26信息来源:沭阳县纪委字号:[ ]

  沭阳县认真运用“四化”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以有效的举措、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创新方式,廉政教育经常化。一是强化警示教育。先后在县财政局、审计局、卫计委等38个重点单位及沭城、龙庙、耿圩等17个乡镇播放《不收手的代价》警示教育片。同时,分层次、分层分类召开“小班化”警示教育剖析会35场次,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示全县党员干部。二是强化党纪教育。组织各级党员干部开展以《准则》《条例》为主要内容的知识测试,并对各级各单位测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以考促学、以考促知;定期开展“廉孝书画展”活动,通过反映廉洁和孝道方面的书画作品,不断加大对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和崇孝向善教育;建立“清风花乡”微信公众平台,依托廉文荐读、以案说纪、案例通报、廉政要闻等十余个栏目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三是强化课堂教育。成立沭阳县廉政教育学校,地点设在县委党校,不定期开展全县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工作。同时,分别在各乡镇场、街道、新城成立分校,促进廉政教育常态化。
  坚持抓早抓小,“红脸出汗”常态化。一是规范任前考纪考法机制。制定《沭阳县领导干部任前考纪考法实施办法》,规定对于新提拔的县管干部,均要接受以党纪、政纪、法规等为主要内容的考试,考试成绩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按规定程序任用;成绩不合格者,组织集中学习,并进行补考,对补考合格者方予以任用,着力把好领导干部任前廉政“第一关”。二是运用谈话提醒预警机制。制定《细则》,做到“任前离任必谈”、“有违纪现象必谈”、“问题线索集中必谈”,紧紧抓住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线索集中和出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领域,就存在问题提出批评,就可能发生或问题还有可能严重的提出预警,并要求查找原因,积极整改。2015年,县委、县纪委约谈党委(党组)第一责任人16人(次),对信访问题多发的6个乡镇实施了集中警示约谈,对发生违纪问题的11个单位相关责任人实施了诫勉谈话。三是创新驻点巡视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率先对乡科级单位开展驻点巡视。将巡视成果运用作为关键环节,对发现的轻微问题进行督促提醒;对一般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改;对严重违纪问题,严肃依纪依规查处。2015年4月、10月,共分两批次对13家乡科级单位进行驻点巡视,查纠各类问题124个,2名正科职党员领导干部被给予党政纪处分,12人被信访约谈。
  严格监督检查,纠正“四风”持久化。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巩固建设成果。动态研判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状况,根据各部门单位“三重一大”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群众较多反映村居干部这一实际,进一步细化《关于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五条硬性规定”的通知》、《村(社区)干部行为规范》等制度文件,并针对执行情况,进行5次专项整治,对18个乡镇的村(居)开展3批次财务专项检查,进一步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二是突出重点领域,强化日常监督。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深入饭店、娱乐场所、大型商场超市明察暗访,对变异“四风”问题进行查处;开展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问题专项督查,以单位自查、交叉互查、纪委直查、重点核查等“组合拳”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清理到位。三是突出惩防结合,强化节点监督。紧盯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做到了及时查处,及时通报曝光。2015年,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案件3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0人,公开曝光典型案件22件,以一抓到底的韧劲,真抓严管、持续作为。
  惩治力度不减,纪律审查重点化。一是转变执纪理念。准确理解和把握运用中央纪委王岐山书记提出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执纪理念从法律为底线回归到以纪律为标尺,工作重心从“查办大案要案”转移到“强化日常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布局从“管少数”向“管多数”转变,反腐路径从“突出以治标为主”向“注重以纪律治本”转变,统筹做好纪律教育、纪律执行、纪律审查、纪律监督等工作。二是严格管住“最大多数”。2015年,全县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案件400件,同比增幅50.94%,党政纪处分407人,其中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等党纪轻处分占比达六成,在“好同志”和“阶下囚”之间设置“带电”的防线。三是坚决惩治“极极少数”。在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的同时,严惩“极极少数”,特别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行为,领导干部贪污贿赂、以权谋私的案件,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全年共查处乡科级干部案件17件,移送司法机关13人,在全县干部队伍中产生了强大震慑和警示作用。(徐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