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 > 热点评论

用好责任追究撒手锏 肃清党内不正之风

发布日期:2016-02-06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坚持“一案双查”,强化问责追究,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这是江苏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的亮点之一。可见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问责年”。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若是党纪只停留在条例、口号、广播的层面上,而没有采取严厉的措施进行问责,那只能是隔靴搔痒,难断根本。想要真正将肃清余毒,重振党内的良好风气,必须要用雷霆手段,该抓得要抓,该罚的要罚,该诫的要诫,必须要树立规矩、树立威严、树立红线,让广大党员干部守住底线、严守规矩。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没有规矩不成其为政党,更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20万党员时建国、200万党员时卫国、2000万党员时却亡国——苏共垮台,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政治纪律动摇、政治规矩失守。党员公开反对党的决议、对抗党的政策,从无视规矩到破坏规矩,从思想混乱演变到组织混乱。这中间多少有问责不严、处罚不公的原由。教训不可谓不惨痛!殷鉴不远,管党治党一刻不能松懈。如果党的政治纪律都沦为“稻草人”和“聋子的耳朵”,就会造成“破窗效应”,从无视规矩,到蔑视法纪,看似小小不言的问题像传染病一样蔓延开来,最终必然严重危害党的肌体。
  因此,坐而论道,不如强化问责。而如何落实好责任追究机制,关键在态度。怕担责任,怕得罪人,怕惹是非的人和组织是没有办法做到公正的执纪问责的。且不谈监督党员及党组织是所有公民的权利,作为一名纪检干部,首先要正确明白“天子犯法,与庶人同罪”的道理,在处理任何一起违纪案件时都能做到公正不阿、秉公执法。宁愿得罪一个利益集团,也不放过一个投机份子。决不能搞“一团和气”和“人情关系”,要真正让履行责任不力的人“挨板子”。在干部轻微违纪时就要及时提醒,提前介入,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为之辩解掩饰、打招呼。要知道,如果不“撑伞”,“毛毛雨”更易打湿衣服。正风肃纪,尤其要突出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等六大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通过问责,推动责任落实。
  (朱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