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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以“问题导向”落实“两个责任”

发布日期:2016-03-02信息来源:沛县纪委字号:[ ]

  “县卫计委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两手抓,凝心聚力干事创业,党风廉政建设履行较好。巡查中也反映出一些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还需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日前,沛县县委巡查组向县卫计委反馈巡查意见,县卫计委负责人表示,要把落实好“两个责任”作为当前一件大事抓紧抓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以抓好巡查整改作为对党员领导干部政治品质、领导能力、工作水平的重要考验。沛县县委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县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层层传导压力,督促落实责任。
  以责任清单明晰履职规范。县委出台《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分解》,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分解到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关于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的意见》,全县113家单位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上年度责任制落实情况和“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县纪委协助县委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党委、纪委及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内容和履责要求,为各级做好样子,当好示范。
  以巡查考核推进责任落实。建立党风廉政巡查制度,对龙固镇、民政局、卫计委等单位开展巡查,以巡查推动责任落实。印发《沛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考核结果纳入县对镇科学发展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和县直单位绩效考核内容。春节前由县委常委、党员副县长带队对全县18个镇(场、街道)以及部分县直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督促各级党组织把主体责任扛起来。
  以问责追究倒逼责任履行。出台两个责任《追究办法》,对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和不正之风滋长蔓延的,实行“一案双查”,对落实责任制不力的2名正科级干部予以问责。通过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以责任倒查,推动“两个责任”有效落实。在市对县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中,该县仍位居全市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