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14日至12月31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淮阴区进行了巡视,2016年1月22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向淮阴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央《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化思想认识,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
区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切实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构建长效机制,确保尽快取得实效。一是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看待巡视意见。区委始终把省委巡视作为发现党员干部身上“疾病”、寻找形成“病因”和实施精准“治疗”的过程,以主动认领的行动自觉、闻过则喜的纠错态度正确对待巡视反馈意见。情况反馈会后,区委分别于1月23日、2月3日召开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和常委会,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进行传达学习,研究相关整改方案,为后续整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月6日,区委常委会听取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汇报,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确定了四个方面12项任务70条整改措施。2月22日、25日,区委书记刘泽宇分别约谈相关牵头区领导和责任单位负责人,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二是以分工明确的体系引领问题整改。区委成立了以区委书记刘泽宇同志为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朱晓波同志,区委副书记杨维东同志,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张在明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区委常委及相关区领导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刘泽宇同志作为整改落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牵头负总责,其他牵头负责整改的区委常委、副区长履行“一岗双责”,对整改事项亲自研究、协调和督办。同时,建立以区委常委会牵头抓总,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为整改落实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保证。三是以常抓不懈的决心务求工作实效。坚持问题项目化、项目具体化的原则,一项一项列出清单、一条一条认真研究,切实做到问题认识到位、目标明确到位、任务分解到位、措施细化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坚持即知即改,现在能解决的问题马上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抓紧研究、限时完成,做到不等不拖。坚持“四个不放过”,即问题原因查找不准确、不透彻的不放过,整改责任不明确、不落实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切实际、没有力度的不放过,整改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四是以“两级交办、三级督查”为抓手提升信访件办理质效。围绕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件,建立“两级交办、三级督查”机制,由区领导分类挂钩负责相关信访件,及时向下交办,强力督查推进,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巡视期间,共收到涉及我区信访问题376件(含后期线索移交14件),目前已办结368件,还有8件正在办理。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各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一)关于执行政治纪律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区委对党要管党的责任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一是健全完善制度。区委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研究制定落实“两个责任”巡查办法、两会三述办法、双报告办法、廉政承诺办法、一案双查办法、廉政谈话办法、签字背书办法、第三方评价办法等八项配套制度,坚定扛起、扛好主体责任。同时,在全市率先出台《淮阴区“两个责任”追究问责办法》,去年共追究问责17人。二是建立主体责任定期汇报制度。2016年1月和2月,区委书记刘泽宇同志先后代表区委分别向区委全会和市纪委全会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并接受市纪委委员现场质询;2016年1月31日前,全区89个单位党委(党组)向区委书面报告了2015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3月,区委书记刘泽宇同志听取了8家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报告。三是实行严格的督查。2016年1月,区委常委、党员副区长带队检查考核各乡镇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运用“两张清单”呈现结果,正面清单展现成绩,负面清单指出不足,检查考核中发现问题205个。对这些问题,区委都下发了书面整改清单,实行签字背书,责成整改。四是建立廉政谈话制度。区委书记刘泽宇同志与区委班子成员逐个进行了廉政谈话13人次,与下级党委主要负责人集中廉政谈话1次、逐个谈话58人次。
2.关于存在重经济轻党建现象的问题。
坚持党的建设与经济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推进、同考核,完善出台《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考核办法》,提高党建在科学跨越发展目标百分制考核中分值,明确可检查、可量化的项目,完善加减分项目,进一步突出党建在科学跨越发展目标考核中的地位。3月初,由区委有关领导带队,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等部门参加,在全区开展“抓党建、促发展”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党建与发展同频共振、共同进步。
3.关于有的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个别党组织违反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问题。
一是深入推进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转化工作。按照软弱涣散党组织帮扶工作长效机制的要求,以创建服务群众型、创业富民型、清正廉洁型“三型”党组织为抓手,继续推进“三联一推”软弱涣散整顿工作法,建立以区四套班子领导、乡镇党委书记为主体的“2+X”帮扶体系,定期开展转化推进活动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2015年,26个软弱涣散党组织全部实现转化。二是研究出台《淮阴区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违反规定程序发展的发展对象,不予审核通过,并责令相关单位整改、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党委组织委员列席支部大会、责任倒查问责等机制,以“严实”作风强化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把关,把牢发展党员入口关。巡视以来,先后查处棉花庄镇、西宋集镇、三树镇违规发展党员问题,1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3人受到党纪轻处分,3人被岗位调整。
4.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上热下冷现象,有的单位主体责任“空转”、“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有的乡镇和部门责任担当不足,存在不想扛、不真扛、不会扛现象的问题。
一是继续强化落实“1+8”制度体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两会三述”、“三会一考”制度,研究出台《全区乡镇、区级机关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六步工作法”指导意见(试行)》;坚持实行乡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向同级党委会“三述”、乡镇和区直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向区纪委全委会“三述”制度,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制度化、具体化、常态化。2016年3月,组织4个乡镇和4个部门党委(党组)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述德,并接受区纪委委员现场质询。二是加大落实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力度,对“一岗双责”履责不到位的,坚持责任倒查,对不会扛的及时组织教育培训,对不真扛的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对不想扛的及时予以调整。巡视以来,因“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原因3人被调整岗位。三是组织实施专项巡察。突出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四个着力”,对全区各乡镇、各部门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情况开展巡察,全面进行“扫描”“体检”,并向村居、单位科室延伸。针对基层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等重点领域实施专项巡察,开展产业发展、政策扶持资金专项整治,深入查处违规使用资金、滥用职权等问题,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行为,督促完善监管制度。专项巡察每季度开展一次,2017年底前实现全覆盖。
5.关于监督问责机制不健全,有些违纪问题组织处理多、纪律处分少的问题。
研究出台《淮阴区关于规范问责事项办理工作的意见》,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完善“四级督查”“三级追责”机制,加强对基层监督问责的指导、督促和考核;实行监督问责统一扎口、统一把关、统一标准的“三统一”制度,切实解决组织处理、问责代替纪律处分现象;加强监督检查的力度,统一组织督查、开展交叉互查和暗访,杜绝“零问责”、“零通报”、“零曝光”。2015年底,集中约谈了16家“三零”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
6.关于执行“一案双查”制度不力,当事人处理多、上追一级少的问题。
落实好“三查”工作机制。即:凡是发现问题的一律责任倒查,构成案件的实施一案双查,发生3个及以上案件的实施多案追查。同时,切实做到“三个一律”:一律追究相关领导人的责任,一律通报曝光,处理决定一律存入干部个人档案。2016年以来,“责任倒查”10人,“一案双查”11人,“多案追查”15人。
7.关于有的乡镇纪委“三转”不到位,监督上走形式,执纪上打折扣,问责上“和稀泥”的问题。
督促基层纪委深化“三转”。2016年2月24日至26日,组织全区21个乡镇纪委书记参加市纪委举办的综合业务培训,3月13日至29日,分2批组织全区108名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淮上清风”讲坛清华大学培训班。3月初,结合乡镇“抓党建、促发展”民主生活会,对纪委书记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和落实“三转”情况进行新一轮监督检查,并对落实不力的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2016年1月以来,4名纪委书记被调离纪检岗位,调整交流3人,新调任纪委书记(纪检组长)6人。
8.关于少数党员干部党性观念和政治规矩意识淡化的问题。
一是在全区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尽责明纪强党性”系列活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章》、《准则》、《条例》,以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的形式实现宣讲全覆盖,组织党章党纪党规应知应会闭卷测试,学唱传唱《廉洁自律准则之歌》,开展践行《党章》、《准则》、《条例》公开承诺活动,通过“学、讲、考、唱、诺”切实强化党员干部党性观念和政治规矩意识。二是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放大党性教育实境课堂、党校主体班等教育效果,促进干部增强大局观念、党性观念,将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纳入对领导班子及个人的考核,进一步强化执行力。三是加强干部监督,通过谈心谈话、干部考察等方式发现问题,对主要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对问题比较突出的进行执纪问责,并进行组织调整。目前,1人因违反政治纪律正在接受组织审查。
9.关于有的大局观念不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执行政策存在等待、观望、变通现象,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监管要求不够严,矛盾化解不得力的问题。
强化主要领导统筹全局的能力,建立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对矛盾化解不力的领导干部适时进行组织调整。从今年3月7日开始,由相关区委常委带队,赴21个乡镇召开“抓党建、促发展”专题民主生活会,查问题、找不足、明方向;4月下旬,区委将结合乡镇党委换届,由区委主要负责人与各个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一对一谈心谈话,沟通思想,凝聚共识;5月份乡镇党委换届时,将对不胜任本职岗位的领导干部进行调整使用。
围绕全区发展大局,保障政令畅通。研究出台《关于强化督查问责护航全区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重大项目、重点工作、重要部署“三三三”工作机制。一是明确责任,开展三方督查,即责任单位主动自查,职能部门定期督查,纪检监察机关重点巡查。二是传导压力,实施三级问责,即责任部门问责,纪检监察机关问责,区委区政府问责。三是保障落实,建立三项制度,即建立问责启动制度,建立约谈函询制度,建立责任倒查制度。
10.关于个别党员干部政治信仰缺失,到处烧香拜佛的问题。
一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不懈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章党规教育培训,强化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党性观念,补足理想信念之“钙”。二是扎实推进淮阴党性现场教学点建设,加快推进红色体验中心等其他教学点的开发提升,形成本土化干部党性理想信念教育的长效平台。三是抓好全区各级党委中心组的理论学习,继续深入开展“123”学习活动;整合“淮阴爱心讲坛”资源,提升讲坛品牌,创新宣传形式,为党员“强筋壮骨”。四是深化“五德”教育,深入开展“尽责明纪强党性”系列活动,持续开展“三警一线”教育和权力观教育月活动。今年2月17日,召开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会上,播放了警示教育片《权力的不归路》。将于三季度专题开展权力观教育月活动,重点突出政治纪律教育。加大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信仰缺失、烧香拜佛讲迷信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关于执行廉洁纪律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1.关于重点领域、关键岗位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问题。
着力规范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权力运行。制定出台《关于织密制度笼子构建“不能腐”有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从制度的建立、执行、考评等层面对全区各单位进行规范和指导,构建系统完备、刚性有效的廉政风险制度防范体系;严格执行《区直部门五项重点权力监督制约的暂行规定》,出台《乡镇党政正职重点权力监督制约的暂行规定》,对人事、财务、行政审批、工程建设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等重点权力事项,坚持权责统一、民主集中、末位表态、“三不”决策用权原则,加大对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实施“挂图作战”行动,对征地拆迁、“三资”管理、扶贫资金、城乡低保、工程招投标、涉农资金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由区相关分管领导直接挂钩负责,制定路线图、进度表,按季度细化工作措施,按时间节点梯次推进。截至目前,已查处问题119起,问责干部127人,党政纪处分135人。深入开展乡村“小五长”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对村长、所长、站长、校长、院长等基层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开展监督检查,打通基层正风反腐“最后一公里”。
12.关于“一把手”腐败现象较为突出的问题。
加大对“一把手”的监督,将于二季度对《区直部门五项重点权力监督制约的暂行规定》、《乡镇党政正职重点权力监督制约的暂行规定》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进一步加大对“一把手”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十八大以来,淮阴区党政纪处分“一把手”27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
13.关于涉农领域出现塌方式腐败的问题。
研究出台《淮阴区农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在开展涉农项目自查自纠的同时,不断加强对农业项目和资金投入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2016年1月,1名区农委原班子成员被立案审查;2月,拍摄以农委塌方式腐败为素材的警示教育片《权力的不归路》,并在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播放。
14.关于土地征收、拆迁安置、工程建设等领域的信访举报居高不下,有些乡镇、村居干部侵犯群众利益,侵占、挪用土地补偿款等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征地拆迁补偿工作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侵占、挪用土地补偿款等问题;规范征地程序,落实好征地预存费用,保障补偿、安置费的资金需求。及时按照补偿、安置方案拨付相关补偿费用,确保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广泛宣传省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充分尊重被征地农民意愿,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多渠道拓宽被征地农民参保方式。二是加强工程建设前期调研,建立重大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制度,将工程项目的立项、招标、建设、验收等进行全程公示,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执行施工质量验收,通过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不良行为记录等手段,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确保工程质量。对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及时受理、调查、处理信访问题,建立工程建设违规行为责任追查机制,依法查处相关责任人,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重大项目从设计、施工到监理均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实施全程跟踪审计。
15.关于土地征收、拆迁安置工作多头管理,补偿标准不一的问题。
一是不断加强土地征收的规范监管,规范征地程序,确保补偿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征地单位开展《市政府关于调整淮安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淮政发〔2011〕104号)文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确保按照补偿、安置方案拨付相关补偿费用。二是出台《淮阴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实施办法》,理顺征收管理部门、实施单位的关系,并对房屋征收所涉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和程序进行明确,做到扎口管理,统一指挥。在项目征收实施时,由征收管理部门严格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统一程序,统一把关,制定合理、合法、可行的补偿安置方案,明确补偿标准。
16.关于一些乡镇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办法的问题。
出台《淮阴区乡镇财政征管办法》,完善乡镇财政保障体系,明确乡镇财政保障范围,理顺区乡财政管理体制。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深入剖析乡镇先征后返存在的原因,并加强管理和督查,对违反《淮阴区乡镇财政征管办法》的乡镇限期整改到位。
17.关于有的单位将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投标的问题。
一是建立完善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系,以标前、标中、标后各个阶段为单元,分析将工程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和易发多发的深层次原因,研究完善招投标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加强对公开招标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100万元以下30万元以上工程)的监管,出台《淮阴区小型工程承发包简易操作办法》,堵塞制度漏洞。二是完善招投标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提高招标采购制度的执行力,强化督查力度,对将招标限额以上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按照法律法规严厉处罚,并对当事人严肃问责。三是设立曝光台,综合运用淮阴报、区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动员社会各界对公共资源交易及实施过程予以监督,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及时进行曝光警示。
18.关于高新开发区违规超付企业拆迁补偿款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拆迁(搬迁)评估机制,邀请高资质评估机构开展专业评估,依据评估结果确定企业拆迁(搬迁)补偿标准。二是成立企业拆迁(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高新区企业拆迁(搬迁)工作指导意见》,规范企业拆迁(搬迁)补偿款发放程序及相关手续。目前,淮安高新区正专项开展拆迁(搬迁)企业补偿款发放清理整顿工作,对发现存在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严肃执纪问责,决不姑息迁就。
19.关于有的领导干部虚列工程项目套取资金,用于组织公款旅游、巧立名目发放补贴的问题。
一是出台《淮阴区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采取自查、抽查、第三方核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财政投入项目督查力度,严格执行工程预决算审查、招投标等制度,强化工程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发现套取资金行为,立即追缴并严肃查处问责。二是严肃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深入开展“挂图作战、挂牌督办”活动,将工程项目资金作为“双挂”工作的重点加以清查。三是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重点查处公款旅游、滥发补贴等问题,对重点单位、重要节点、重点资金支出开展不定期检查。严格执行市委关于奖金补贴上报备案制度的有关规定,3月底组织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联合开展公款旅游、巧立名目发放补贴行为专项监督检查。
20.关于有的领导干部与民营企业主交往过密,部分工程项目被特定人垄断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制定出台《区委常委会谈心谈话制度》、《对区管干部进行谈话函询的实施办法》,将“领导干部与民营企业主交往过密”列入谈心谈话重要内容,对一些领导干部存在“政商勾结”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约谈、函询,促使其踩刹车、受警醒。二是加大对领导干部有关事项申报情况的核查力度,认真查纠领导干部本人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超出正常工作范围和一些不法企业家密切交往、以个人名义为老板介绍、担保和承揽投资项目等问题。三是严格实行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规范程序,阳光操作,严格执行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制度、工程总分包制度等制度规定,坚决防止规避招投标、暗箱操作、长期垄断等现象发生。四是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审计、建设、国土、财政等单位的协调沟通机制,认真梳理官商勾结、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与民营企业主相互勾结牟取私利的案件。
21.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亲友从事经营活动提供便利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省、市纪委制定的防止利益冲突行为准则,规范领导干部亲属从业行为,认真查纠领导干部以个人名义为老板介绍、担保、承揽投资项目等问题。二是组织填报《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并将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的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监督。三是对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开展专项清理行动,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责任,及时通报曝光。
22.关于个别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拆迁安置、资产转让的问题。
一是成立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对违法违规案件以及涉案公职人员进行集中处理。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实行“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企业在江苏省信息平台上公开,并执行市场清退制度。健全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内控机制和监管体系,构建长效机制。设立曝光台,综合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动员社会各界对公共资源交易及实施过程予以监督。二是严格落实《淮阴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实施办法》,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政策执行到底。如遇特殊情况,召开专题会议,集体会办研究,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突破征收方案规定的政策,乱开口子。三是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核、核准、备案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和物资采购等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全程跟踪审计,堵塞人为操作的空间。四是对近年来我区国有资产转让申报、处置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出台《淮阴区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规范申报程序,对处置的国有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和公开拍卖,杜绝资产转让过程中的人为干扰因素。
(三)关于执行组织纪律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23.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有的“三重一大”事项酝酿不充分,程序不规范,存在违规决策现象,造成重大损失的问题。
一是完善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区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出台党政正职权力流程图,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权力清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促进阳光、公开、透明用权;督促乡镇和部门制定“一把手”权力清单,进一步规范乡镇和部门权力运行。二是将执行政治纪律和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以及“三重一大”事项列入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清单,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乡镇(区直部门)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对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落实终身责任追究制度,予以严肃处理。
24.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够严格,选拔干部存在照顾人情、人岗不适等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任用工作条例》,把好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关。推动落实乡镇和区直单位党委(党组)在选人用人上的主体责任,实行单位党组织书记实名推荐签字背书制度;树立“三重一看”用人导向,注重在一线培养选拔干部;加大干部日常考核考察力度,落实《区委组织部与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注重在平时了解干部。二是以“ABC”实绩考核为基础,实行干部实绩跟踪纪实考核,定期开展区管领导班子考核和综合分析研判,为科学研判、使用干部提供依据,对照顾人情、人岗不适的进行调整;深入落实干部选任“一报告两评议”制度,拓宽群众参与干部选任工作的渠道,提高干部选任工作满意度;综合运用数据分析手段,分析人岗相宜情况,提高人岗相适的匹配度。
25.关于干部交流轮岗渠道不畅,调整随意性较大的问题。
进一步完善干部交流机制,切实开展培优交流、轮岗交流、适岗交流、提醒交流、结构交流“五大交流”,打通交流轮岗渠道。加大区直部门和乡镇之间、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之间干部交流力度,出台《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科级干部轮岗交流的实施办法》,实施区乡机关干部“双向”交流,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同一岗位任职满5年的原则上进行交流,10年以上必须交流。制定《干部轮岗交流实施办法》,把干部交流与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效结合,严格执行干部交流规定,提升干部交流的科学性与规范性。
26.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不彻底,退居二线干部较多,存在在编不在岗现象的问题。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职数预审制度,通过核定领导职数、干部交流调整、规范机构设置等措施,省统计口径范围内的超职数配备干部全部整改消化完成;重新建立退二线干部规范管理制度,明确新的职责、纪律、岗位管理等方面内容,规范全区退二线干部管理,安排扶贫、拆迁、巡查、村“第一书记”等适当岗位,充分发挥能力强、经验多、门路广、善管理的优势。从2016年起不再实施“一刀切”退二线制度,建立干部“能上能下”退出机制。
27.关于干部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对部分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重新认定,需要鉴定的提请公安部门鉴定,需要调查原始户籍档案的严格进行调查,按照程序一一与干部本人见面确认。强化档案管理科室与档案使用科室之间的协调,研究建立互动机制,突出干部档案保管与使用相衔接,从源头杜绝造假。
28.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把关不严,存在关亲顾友、违规进人现象的问题。
开展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情况专项清理,对14名未按公开招聘制度录用人员全部清退出事业单位。下一步,将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程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建立事业单位进人年度督查制度,确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人政策落实到位。
29.关于干部教育手段单一,考核评价不够科学,监督主要停留在事后惩处上,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协调不够,未能形成干部监督工作合力的问题。
一是研究出台《淮阴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办法》,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考核和激励手段,严格干部教育培训积分管理。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在职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进一步丰富干部教育培训的手段。突出专题化、小班制、多频次、菜单式干部培训形式,综合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增强培训的实效性。二是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干部监督和干部教育培训三方定期研判机制,实施干部德的反向考核评价机制,探索建立引入第三方考核评价机制,对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口碑进行评价。在日常考核和任前考察中,整合纪检、审计等监督信息资源,对存在的问题提前介入调查了解。三是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部门与纪检监察、公检法、信访、审计、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每季度定期召开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监督通气会,通报本部门掌握的干部遵纪守法、廉洁勤政等方面情况,及时登记存档,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
30.关于对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不及时,结果应用不重视,多数问题未整改的问题。
一是开展离任审计工作专项整改行动。完善审计整改报告制度,建立审计整改跟踪督查和问责制度。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强化审计结果应用,将涉及领导干部个人经济责任的有关审计结果报告归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完善任中审计制度,开展领导干部任中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向纪委移送。二是强化组审合作,及时将干部离任审计委托书报审计部门,定期了解审计进度,督促审计部门注重审计质量、加快审计速度;把离任审计结果作为干部提拔重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突出问责力度,发现问题视具体情况分别予以提醒、函询、诫勉或提交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审计、纪检监察、组织、财政等离任审计结果综合研判机制,通报反馈审计结果并交办整改。
(四)关于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31.关于有些领导干部政绩观有偏差,群众观念不强的问题,有的习惯于下指标、压任务的问题。
根据各部门、各乡镇发展基础的不同,进一步完善目标差别化考核体系,制定出台《2016年度乡镇差别化目标考核办法》、《2016年度区级部门差别化目标考核办法》,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促进全区科学发展;鼓励各乡镇、单位结合自身情况自选指标、自领任务,实现各展所长、优势互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32.关于有些招商项目弄虚作假,财政“数字注水”明显的问题。
一是严把项目准入关,各落户平台成立项目评审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全区招商引资项目评审指导意见》;修订《全区招商引资考核办法》,确保考细考严考实;严格开展招商项目清理,认真排出需清理置换名单,大力开展“腾笼换鸟”、二次招商,不断提升土地等资源利用效率。2016年底完成项目清理整顿置换。二是对乡镇政府领导和有关人员开展预算法培训,督促乡镇依法组织财政征收;开展调查研究,合理确定乡镇财政收入增幅;建立乡镇预算公开制度,规范财政支出行为。
33.关于有的项目充分征求基层意见不够,存在脱离实际、盲目决策现象的问题。
一是制定完善《淮阴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淮阴区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办法》,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对全区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和规范性文件实行审核备案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行为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五项法定程序。二是不断提高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广度和深度,对于涉及土地房屋征收、公共项目建设等事关民生的工作,在专家论证分析前,积极做好走访问卷调查、风险评判、听取群众意见等工作,防止脱离发展实际、违背群众意愿。今年以来,已对52项重大项目工程事前进行了走访问卷调查、风险评估和听取群众意见。三是对于重要改革措施、重大项目立项、应急事件处置、重大事故处理等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和社会热点问题,通过淮阴报、区电视台、区政府网站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众进行通报,增强双向沟通。
34.关于有些干部对待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合理诉求关心重视不够,方式简单,作风粗暴,矛盾化解不力的问题。
根据《关于切实加强信访工作的实施办法》(淮办发〔2015〕76号)要求,认真做好“三进三帮”、“三解三促”等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每月5日、10日、15日、25日区领导接待日活动。认真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活动,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制定《2016年信访工作考评办法》,将信访问题化解作为重要的考评内容。开展信访专题培训,提高全区信访干部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35.关于依法行政意识不强,风险防控措施不力的问题。
加大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精神,组建法治宣讲专业队伍,组织法治专业知识学习,提高各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修改完善《淮阴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制定《淮阴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和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同时,规范执行政府合同审核备案工作,不断提高风险防控水平。目前,区政府聘请了2名专职律师做政府法律顾问。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共参加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事项谈判等活动6次,出具法律顾问意见17份,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团出具法律顾问意见91份。
36.关于以土地、房屋抵押融资问题突出,房屋提前征收现象较为普遍,征而不用,拆而不建,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土地闲置和财政资金浪费的问题。
规范土地储备和融资行为,防范和化解地方财政金融风险。开展专项查处行动,积极查处土地、房屋抵押融资突出问题。严格登记发证环节,着力解决违规问题。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土地、房屋抵押融资风险意识。对已提前征收或正在提前征收的,在房屋拆除后,立即做好交接,开展建设。目前,我区通过负债融资建设的项目,已转化为国有资产,实现“负资产”到“正资产”的转变,运作能力得到加强。
37.关于拆迁补偿与安置随意性较大,存在多闹多得现象的问题。
一是在征收安置过程中,严格按照市“十公开”标准,主动亮底,阳光征收,规范安置;对未在补偿方案规定期限内签约,漫天要价,始终达不成协议的,按法定程序申请强制执行。二是加大对征收安置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力度,任何人不得擅自突破政策、乱表态、乱开口子,否则一经查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8.关于区融资平台负债较重,对地块规划、运作能力不足,金融风险较大的问题。
及时清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建立一套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规范制度、风险控制和监督约束机制,使地方政府的融资能力、融资行为与资金使用处于透明状态,接受监督约束。拓宽地方政府融资渠道,建立一套严格的制度规范来有效约束地方政府的融资行为、控制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
39.关于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印发《淮阴区乡村“小五长”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区乡村“小五长”执行六大纪律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对农村集体“三资”、扶贫领域、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以及执法(办事)不公开展重点整治。深化“两为”整治,出台《2016年“两为”实施意见和软环境工作意见》,重点对能力不足不会为、精神懈怠不愿为、缺乏担当不敢为的行为进行整治。2016年1月以来,问责处理29人。
40.关于有的骗取国家财政补贴资金的问题。
强化源头治理,严格根据项目申报要求,强化补贴资金的事前审核,做到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申报。发现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依程序中止履行,依法予以追缴。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管,按项目实施进度核拨补贴资金,同时对已拨付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建设单位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同时,严肃查处了农委系统骗取国家财政补贴资金的案件。
41.关于有的遵守工作纪律不严,存在跑风漏气现象的问题。
加强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在全区党员干部中集中组织开展“尽责明纪强党性”专题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形成自觉遵守组织纪律、严格执行工作制度的良好氛围。区委提出“八个严禁”的政治纪律要求,一是严禁发表同中央决定不一致的言论,不散布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的意见;二是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三是严禁对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报告,搞“先斩后奏”、“斩而不奏”;四是严禁阳奉阴违,不忠诚老实,对党组织说假话;五是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六是严禁制造、传播政治谣言;七是严禁参加非法组织;八是严禁组织、策划、怂恿、支持、参加非法活动。加强督查惩处力度,对存在“跑风漏气”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严肃查处问责,并坚决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42.关于有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不严,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在巡视期间公车私用被查处的问题。
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重要节点及日常专项检查,查处通报顶风违纪问题,坚持“一事一问责、一月一通报、一季一曝光”,形成执行制度不走样、监督检查不间断、问责曝光不手软的作风建设新常态。出台《淮阴区作风建设常态化督查制度》,重点开展“四查四防”,查公务接待情况,防止由明转暗;查会议费使用情况,防止造假变通;查奖金津补贴发放情况,防止巧立名目;查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情况,防反弹回潮。
43.关于“三公”经费压减不力的问题。
完善《“三公”经费监管的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财经纪律制度的通知》、《淮阴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暂行办法》等制度。大力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强化“三公”经费源头管理。建立“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月度内审、季度会审制度。建立“三公”经费日常使用情况监管平台,完善“三公”经费公开制度,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和问题查处力度,3月下旬,由区纪委牵头,组织区财政、审计、人社等部门对奖金、津补贴、“三公”经费等开展监督检查,严肃处理相关领域违规行为。
44.关于文风、会风没有明显改进的问题。
着力精简文件会议,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已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委重大会议相关事项的规定》(淮办发〔2015〕103号)、《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发文办理和会议记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淮政办发〔2015〕84号),进一步规范行文程序、控制文件数量、提高发文质量;加强区级层面会议数量和规格管控,能不开的会议尽量不开,可以合并召开的会议坚决合并,压缩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
45.关于有的领导干部赴基层调研流于形式、浮在表面的问题。
制定出台《关于强化调查研究的实施意见》,对调研工作提出具体规范性要求,明确各级领导的调研方式、调研内容和调研成果运用。不断探索和完善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制度,树立问题导向,明确调研主题,自选调研线路,严守调研纪律,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调研、蹲点调研和随机调研。建立调研情况反馈制度和成果考核制度,对在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或与相关部门和基层协调解决,实行登记销号制度。
46.关于少数领导干部缺乏担当意识,廉而不勤问题突出的问题。
一是在全区上下推行科学跨越发展“上水平”责任清单,定期听取责任清单落实情况汇报,对责任清单情况完成较差的在全区性会议上作表态发言,倒逼各部门、各乡镇把精力用在抓落实、促发展上。二是开展“廉而不勤”问题专项整治,对区委、区政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工程项目、重点民生实事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庸散懒拖人员加大问责力度。三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允许试错、宽容失败,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求,在全区组织开展受处理人员关爱监督活动,帮助受处理人员正确对待所受处理,放下思想包袱,重新焕发工作热情,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47.关于个别领导干部违反社会公德,生活作风腐化的问题。
一是结合“尽责明纪强党性”系列活动,加强干部“五德”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形式;突出领导干部“树家风、立家规”教育,建立干部作风监督员制度。二是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在领导干部中宣传历届道德模范、淮阴好人以及“我和我的身边人”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人员的先进事迹,使之在潜移默化中见贤思齐、创先争优。发挥“道德讲堂”平台作用,广泛宣讲社会公德,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引导。三是拓宽监督渠道,在淮阴报、纪委网站、微信平台开通举报热线和电子邮箱,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和举报;加大对领导干部全天候的监督力度,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公序良俗、社会公德和生活腐化等问题,并将此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围,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追究。
三、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成果
目前,巡视整改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整改工作是初步的、阶段性的,一些复杂问题还需要深入推进解决,一些深层次矛盾及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还需要通过深化改革逐步解决。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按照省委和省委巡视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后续整改工作。
一是强化政治责任,持续推进从严治党。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责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启动“一案双查”程序,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把反腐利剑举起来,形成强大震慑。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确保每一个整改事项都有一个负责任的交代和结果。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成果;对近期能够落实到位的,抓紧推进,确保尽快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深入整改的,紧盯不放,逐个销号,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向省、市委和全区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在继续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及时剖析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总结经验,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规章制度,加快形成完备管用的制度体系,扎紧扎密制度笼子,从源头堵塞腐败漏洞,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四是注重结果运用,持续放大整改效应。切实将巡视成果落实到推动淮阴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努力把整改的过程变成加强党的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的过程,变成保障和改善民生、广泛凝聚合力的过程,变成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升级的过程,为实现发展走前列、全面达小康,奋力谱写幸福淮阴建设更加美好的新篇章提供有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7-84997709;邮政信箱:淮阴区承德北路606号淮阴区纪委;电子信箱hyqlzb@126.com。
中共淮安市淮阴区委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