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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建湖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6-04-11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15日至12月30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建湖县进行了巡视。2016年1月22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向建湖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央《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建湖县委切实承担起巡视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集中时间和精力,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一是加强领导,迅速部署。巡视组向县委反馈意见后,县委第一时间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以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平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薛盛堂和县委副书记、县政协主席张连国为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项小组:执行政治纪律整改专项小组,执行廉洁纪律整改专项小组,执行组织纪律整改专项小组和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整改专项小组。二是制定方案,强化责任。2月1日,县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通过《中共建湖县委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方案》围绕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的四个方面26条具体问题,制定80项整改措施,每条措施都明确牵头县领导、责任单位负责人、时间进度安排,迅速启动整改工作。各镇(街道、区)、各相关部门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主动认领问题,制定本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列出具体整改措施。三是严格督查,有力推进。县委组建专项督查组,对各镇(街道、区)、各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各位分管领导通过召开过堂会等形式,对牵头负责的巡视整改事项,逐一过堂、逐项评估、逐个督促。县委常委会和县委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对整改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坚决不予销号,组织进行返工补课;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单位,严格问责追究,通过强有力的督查推动整改任务有效落实。
  一、关于对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重部署、轻落实,没有真正做到抓早、抓小、抓实。
  1. 强化责任落实。县委常委会、县委主要负责人带头上报2015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分别召开镇(街道、区)和县直部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职评议会议,现场听取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工作报告。在2月23日县纪委全会上,县委主要领导与县委常委、县纪委,县委与各镇(街道、区)、各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年度任务。制定《关于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对省市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进一步细化、规范化。
  2. 强化抓早抓小。深化廉政谈话制度,县委明确要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进行1次廉政谈话;完善信访预警告诫、纪委勤廉“三级约谈”制度,扩大谈话函询范围,今年来,共下发函询通知书1份,谈话54人次。
  3. 强化考核问责。由县委常委、党员副县长带队,组织对33个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开展重点检查考核,提出71项整改要求,对在各类考核中处于末位的3个单位实行了综合奖“一票否决”。建立健全“一案双查”、“责任倒查”、“多案追查”机制,3月份,对落实责任不力的1家单位1名责任人实施了问责追究。
  (二)一些地区和部门腐败案件易发多发,个别乡镇和部门连续几任党政主要领导出现腐败问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1. 剖析典型案例。针对一些地区、部门腐败案件易发多发和少数单位连续几任党政“一把手”被查处的情况,深刻剖析案发原因,开展对国土、规划、交通、住建等单位的重点岗位廉洁履职教育和“党规党纪宣讲进基层”活动,通过工程项目开工前的廉政谈话、案例剖析、观看电教片和宣讲两部法规等形式,增强党员干部廉洁意识和纪律意识。
  2. 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健全“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逐步将分权的领域和范围从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工程项目建设,向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领域拓展,强化权力制衡。在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巡查中,把该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重点巡查内容,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强化对“一把手”离任审计和任中审计,今年,把7名同志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列入年度计划,5名任职满3年的乡镇主要领导和任职满5年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纳入年度任中审计项目计划。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关注重点科室和重点工程的分管领导责任履行情况,对资金使用量和流量大的重点科室以及重点工程的分管领导实行专项审计。
  (三)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在腐败案件查处上投入精力偏少。
  1. 加大执纪审查力度。认真组织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作出相应处理。召开全县纪检监察组织纪律审查工作专项会,定期下发纪律审查工作通报,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分片进行督查指导。加大省委巡视组交办信访件办理力度,今年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49件,同期增长75%。目前,两规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立案调查28人,组织处理6人。
  2. 持续深化“三转”。建立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情况向县纪委报备制度,及时下发《关于要求对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进行调整的通知》,对3名纪检组长承担所驻部门的日常工作进行了督促整改。下发《关于明确纪检监察工作室工作范围的通知》,调整基层工作室分工范围,破除工作室之间纪律审查力量不均衡状况。完善委局各室和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办法,增加执纪审查考核权重,推动纪检监察干部集中精力抓好主业主责。
  3. 增加执纪审查合力。注重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起草《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办法》,建立“纪委牵头、纪审联动、纪司协同”的反腐败协调运行模式。建立县纪委机关全员参与办案、工作室统分结合办案、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联合办案的“一体化”办案模式,有效解决纪律审查力量不足问题。实行对基层信访交办件指导督办和三级把关制度,提高信访办理质效。
  (四)对于一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没有严格处理到位,监督执纪问责还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1. 强化执纪过错问责追究。制定《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于应当立案查处而不立案,该追究而不追究,该处分而不处分,或者以组织处理代替党纪政纪处分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 完善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情况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向县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情况制度,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每月向县纪委报告,有效预防有案不查、压案不报、瞒案不报等问题。启用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信息系统,加强问题线索集中管理,规范登记,跟踪督办,有效防止线索失管、失控、流失现象发生。
  3. 加强执纪审查队伍建设。制定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开展两部党内法规学习培训,抓实业务讲坛、岗位练兵、青蓝结对、以案点评等活动,专门邀请上级纪委相关领导进行业务培训辅导,有效提升纪律审查人员能力水平。
  二、关于对执行廉洁纪律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五)一些领导干部和企业主关系过于密切,在土地出让金减免、科技扶持奖励资金等方面提供非正常便利,进行权钱交易、利益输送。
  1. 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认真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出让金返还的相关规定,重申各镇(街道、区)不得擅自出台各种优惠政策,减免或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规范以优惠价格或“零地价”出让土地。明确由国土局牵头,围绕出让金有无减免或变相减免和项目资金是否依法依规使用等,对2010年以来所有招拍挂的用地出让金和各镇(街道、区)使用的各种土地整治项目资金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整改。
  2. 严格管理奖励资金。出台并严格执行《建湖县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关于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意见》、《建湖县工业和信息化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加强科技扶持奖励资金等管理。严格审查项目申报,推行申报项目公示制度,利用县科技局网站等媒介公开申报资格条件,确保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公开、公正。建立项目申报诚信制度,健全项目实施单位诚信档案。
  3. 严查权钱交易行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审计、建设、国土、财政等部门的联系,每月梳理一次官商勾结、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一经发现权钱交易问题,立即从严从快查处。
  (六)有的领导干部亲属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或在其业务管辖范围内的企业任职取酬,谋取不正当利益。
  1. 加大监督力度。充分发挥信、访、网、电、机“五位一体”信访举报网络作用,构建便捷高效的信访举报受理平台。严格落实《建湖县干部作风三级预警暂行办法》、《建设“三员一网”干部监督体系的实施办法》等制度,公开相关举报电话、举报短信号码,依托“三员一网”、干部作风“三级预警”等干部监督体系,定期收集相关预警信息,加大对领导干部工作圈、社交圈和生活圈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相关问题。
  2. 规范从业行为。对科级及以上干部的亲属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申报、登记。严格执行防止利益冲突相关规定,规范领导干部亲属从业行为,从巡视移交信访件、群众举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方面,深入排查领导干部亲属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线索,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清理和纠正。
  3. 强化教育引导。依托“理论微学”建湖手机报、《学点》微读本和中心组理论学习、机关集中学习、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等载体,构建常态化的教育体系。举办党章党纪、依法行政等专题培训班,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对待权力、坚守廉洁底线。
  (七)一段时期内,房地产开发、征地拆迁、招投标等领域反映问题较多。
  1. 开展重点领域排查。运用“系统查、查系统”的办案思路,认真分析排查房地产开发、征地拆迁、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由住建局、国土局牵头,围绕权力运行和预防廉政风险,对土地出让、征地拆迁、招投标、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排查,研究提出源头防控措施21条。
  2. 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建湖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相关意见》,认真执行《建湖县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严格开发行为中的质量、配套设施、施工安全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
  (八)职能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随意变更规划、提高容积率等问题监管缺失。
  1. 开展建设项目回头看。由规划城管局牵头,对2008年《城乡规划法》实施以来的所有建设项目进行回头看,对检查发现的11个变更规划、提高容积率的房地产项目,严格依法处理。
  2.增强规划严肃性。出台《2016年城乡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建立业务部门技术审查、业务会办、专家咨询、规委会审议等规划审查机制,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流程,增强规划科学性、法定性。严格执行《建湖县城经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办法》,探索建筑面积市场核实机制,提升容积率管控的科学性。
  3. 实施“阳光规划”。对建设项目规划实行批前公示、批后公开,保障社会公众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九)有的工程项目存在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问题,招投标流于形式。
  1. 规范招投标行为。制定出台《建湖县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考核暂行办法》、《建湖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建湖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投诉处理规定》(试行),完善并落实公共资源交易开评标工作规程,规范招标人行为,严把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审核备案关,把标前勘察制度落实到位。
  2. 强化“四位一体”监管。构建现场综合监管、行业部门监管、行政监察、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制,坚决打击围标、串标、虚假招标等违法行为。2016年1-3月份招标采购项目80个,总预算3.88亿元,中标价2.68亿元,下浮率30.93%,节约资金1.2亿元。
  (十)征地拆迁领域存在不规范、不透明等问题,引发社会矛盾。
  1. 提高征地拆迁透明度。在征地拆迁上,在征地前履行征地告知、调查、确认程序,将征地位置、面积、拟作用途书面告知所在村组,《征地告知书》、《听证会公告》送达所在村拟征地块,并在征地所在村(居)委会公告、告知。在房屋征收上,研究制定新的房屋征收工作流程,引入“被征收房屋群众代表”参与房屋征收工作全过程。
  2. 维护征地群众利益。严格执行征地预存款制度,由国土部门具体负责征地补偿和征地补偿费用的解缴,由财政部门具体负责资金的拨付监督和管理。将土地补偿资金直接拨付到村,由村建立相应拨付台账,兑付给被征地群众,做到账实相符。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对符合进入社会保障条件的对象,实行“即征即保”,社会保障金不低于盐城市民政局和财政局出台的文件规定要求。
  (十一)专项资金使用、监管环节存在漏洞,少数中介机构与机关干部内外勾结,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惠农资金。
  1. 加大查处力度。由县纪委牵头,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发放、燃油补贴、农业保险资金等专项检查,及时查处一批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加强与民政、财政、国土等部门的沟通协作,运用信访、审计等监督渠道,以及政风热线、微信公众平台,认真受理反映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巡视组巡视以来,县纪委已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腐败问题15件。
  2. 强化项目管理。出台《建湖县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项目申报入库制度、公示评审制度、考核验收制度,设立项目申报评审专家库、项目考核验收专家库、项目审计中介库。成立项目管理小组,由主管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职能科室为成员,实行项目申报、监管、验收三权分立制度。
  3. 强化项目督查。严格选择有资质、信誉度好的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审计,今年1月开始,对投资额达到一定规模的项目,不但进行财务审计,同时实行工程审计,确保投资额达到规定要求。对惠农专项资金项目开展专项检查,目前已拟定检查方案并成立检查组,将于近期召开会议落实自查工作。根据自查情况,由县财政部门会同涉农主管部门对问题突出的项目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方案,堵住监管环节漏洞。
  三、关于对执行组织纪律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十二)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度、满意度不够高。选人用人导向不够鲜明,托关系、打招呼等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个别领导干部身份变更、职务升迁存在异常。
  1. 健全考评体系。把握“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强化“以德为先”,把干部品德作为选任的第一标准;注重“实绩突出”,完善干部考评体系,把承担重要任务、推进重点工程、破解重大难题等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主要依据,注重在综合考核为优秀的同志中选干部;重视“面向基层”,把选人用人的视野聚焦长期在乡镇埋头苦干的干部,聚焦长期在信访稳定等一线岗位的干部;突出“群众公认”,所有提拔重用人选的民主推荐得票均在所在单位前列。
  2. 规范选任程序。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严把初始提名关,完善干部初始提名和民主推荐办法,落实基层党委(党组)对报送拟提拔或重用人选廉洁自律情况严格把关责任。严把干部考察考核关,把作风建设、依法施政列为干部考察的重要方面,发挥年度考核“体检”作用,加大平时考察了解干部力度。严把公示关,对拟提拔干部,一律通过县电视台、《建湖日报》进行任前公示,对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调查核实,对反映属实影响干部使用的取消干部提拔资格。今年严格按照选任程序提拔重用了8名镇专职人大主席,基层评价较好。
  (十三)干部交流轮岗不够充分,有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岗位长期空缺,配备不够及时。
  加大干部交流。坚持“立体式”干部交流,对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单位年度目标任务绩效考核连续两年列后的、需要经历多岗位历练提高领导水平的、关键岗位需要重点配备的,采取县直部门与镇(街道、区)双向交流,镇、街道、区之间互动交流,村居之间适度交流,重点岗位轮岗交流等方法,进一步提高了干部队伍活力。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及时对空缺岗位进行充实。今年1月份,1名镇党委书记交流任长期空缺的县环保局局长、党组书记,4名同志由非领导职务转任实职,8名副科级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进一步优化了干部资源配置。
  (十四)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有的机关部门领导职数多于一般工作人员,影响正常工作开展。
  1. 扎实做好超职数配备干部清理工作。通过“优化核定机构、重新核定职数,统筹消化超职配备、有序消化违规高配、严格消化违规设置”的“两核三消”方式,有序推进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整改工作。截止目前,全县已完成清理超职数配备干部总任务的88%。
  2. 认真开展机关公务员招录工作。根据省市统一部署,2016年计划招录78名公务员,已实施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程序,3月12日由省统一组织笔试。
  (十五)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问题清理不够彻底,还存在明退暗留的问题;有的领导干部在未办理辞职手续的情况下即注册成立公司。
  1. 开展清理工作回头看。召开专项会议,组织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企业兼职(任职)清理工作进行了“回头看”,专题部署并落实单位自查自纠。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县人社局开展联合专项督查,向原在企业兼职(任职)尚未回原单位上班或交接手续迟缓未正常在原单位上班的人员发放了14份预警通知单。对排查出来的相关人员,近期将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与所在单位负责人及当事人谈心谈话,责令限期整改。
  2. 强化岗位责任制考核。由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党委(党组)按照规定要求,与原在企业兼(任)职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有关人员作出书面说明和承诺,认真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要求。把各单位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情况,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党建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健全常态化考勤考核机制,确保全县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不反弹回潮。
  (十六)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有的干部档案年龄混乱、资料不全。
  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持续推进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重点审核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严肃查处年龄造假、个人重大事项申报不实等问题。严格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做好材料的把关、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保证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准确、内容全面、材料规范。目前,县管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已接近尾声,《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正在制作打印。
  (十七)有的领导干部对党不够忠诚老实,没有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进一步加大个人事项报告力度。以建立如实报告、规范受理、严格查核、从严处理的工作机制为抓手,常态化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个人报告事项进行抽查核实,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在加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管理的同时,进一步拓展干部监督对象,全面推行科员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干部有关情况的了解掌握和综合研判,实现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全覆盖。
  (十八)一些重大事项决策调查研究不够充分,没有广泛征求意见,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不够健全完善。
  坚持执行《中共建湖县委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凡属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党的建设工作重要事项,特别是“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按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决定。严格遵守《中共建湖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把决策前调研、专家论证、征求意见、可行性研究、合法性审查、社会风险评估等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建立健全党代表列席县委全委会、县委常委会制度。邀请党代表和党员参加民主决策,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做到重要决策征求党代表和党员群众意见,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建立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全程纪实、责任倒查追究及纠错纠偏制度。
  四、关于对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十九)有的领导干部政绩观出现偏差,急功近利,脱离实际,导致乡镇债务急剧增加,部分乡镇可用财力难以支付债务利息,债务风险较高。
  1. 引导树立正确政绩观。研究起草《全县2016年目标任务绩效考核意见》,完善主要经济指标考核办法,加大民生指标权重,加强对各级干部践行“五大理念”,服务“四大战略”成效的考核,引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参照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体系“人民生活”部分的指标要求,在已有的考核居民收入水平的基础上,加强居民住房、公共交通、失业率、恩格尔系数以及居民对生态环境满意度等指标的调查。加强数据质量建设,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不断提高数据公信力;建立月度、季度相关数据核查通报制度,对镇(街道、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实绩分析。
  2. 提升督查工作实效性。紧扣重点工作,进一步整合部门力量、明确督查职责、规范督查流程、细化督查内容。坚持深入一线抓督查,定期深入项目现场,实地察看项目建设进度、帮建人履职情况。将督查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年度绩效目标任务综合考核依据,对在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服务企业、重点工程建设、信访稳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干部,优先推荐各类表彰和提拔使用。对工作落实不力、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责任人,及时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对工作不胜任、不称职人员,及时调整。
  3. 注重化解乡镇债务负担。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土地出让收益、闲置资产变现、清收往来资金等优先用于偿债。严格举债审批程序,镇级除归还老债外不得新增债务。实行举债项目上收一级审批制,镇级5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项目由县统一审批,并实行统一评审、统一招标。对债务举借、使用情况,实行定期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力争年化解10%以上。
  (二十)有的乡镇为完成考核指标,花钱买外资、吸税拉税。
  1. 整治花钱买外资问题。根据县情和各镇(街道、区)的实际,科学编制利用外资年度计划,合理下达目标任务,不搞平均分配,不搞“一刀切”,重点突出“两区”和重点镇(街道)利用外资主渠道作用。严格项目跟踪督查,以项目为抓手,从报批、开户、到账、建设、投产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和督查,杜绝虚假外资申报。由商务局会同外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坚决制止虚假利用外资情况的发生。
  2. 预防吸税拉税行为。科学编制财政收入预期目标,出台《2016年财政收入考核办法》和《2016年财政收入质量考评办法》,突出实体税收完成、增幅、增值税增幅等指标考核。严肃税收组织收入纪律,坚持依法征税。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确保个体工商户起征点调整政策落实、小微企业税收减免、营改增企业抵扣到位。加大税收入库审核力度,强化过程控制,坚决杜绝私自降低税率,以“政府补贴”形式鼓励外地税收到本地来交税的行为发生。
  (二十一)新老城区建设投入不平衡,基础设施差距较大。
  1. 发挥规划引领作用。针对新、老城区实际情况,编制《建湖县电网发展专项规划》、《建湖县排水专项规划》、《建湖县燃气专项规划》、《建湖县供水规划》、《建湖县道路专项规划》,全面提升老城区水、电、气、路、通信等基础设施水平。
  2. 协调推进新老城区建设。全力推进国家级园林县城创建工作,今年实施西塘河和神台河风光带贯通工程、城东植物园等绿化项目8项。加快“一中心”基础设施完善和棚户区改造步伐,今年实施棚户区改造及保障房安居工程、建宝路改造、秀夫路改造等10个项目。加快推进“三片区”道路、绿化和各类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今年实施上海路和南京路提升工程等6个项目。围绕改善人居环境,今年实施后街巷道及老旧小区整治、天然气进城入镇、县城物业规范化管理、神台河出水口新建工程、公共停车场建设等5个项目。今后将继续坚持新老城区并重发展的思路,坚持合理配置资源。
  (二十二)招商引资重形式、轻实效,定期组织项目观摩或集中开工仪式,表面轰轰烈烈,实际进展并不明显,有的为完成任务对项目进行包装甚至弄虚作假。
  1. 建立联合预审制度。出台《2016年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意见》,规范项目管理,对全县新招引的亿元以上项目,由县招商办牵头,围绕项目投资规模和真实性,与县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预审。3月初,对3月重点项目集中开竣工活动中的9个亿元项目,从项目投资、协议内容、科技含量、审批手续等方面逐一把关,对投资规模与用地不符等6个项目暂不列为开工项目。
  2. 建立现场核查制度。由县发改委牵头,抽调县委农工办、县经信委、县商务局、县审计局组成核查组,对在建项目,按签约协议条款、项目建设节点计划和财务账册、原始凭账,认真审核相关镇(街道、区)的申报材料,对项目投资额进行现场核查,定期编印《督查简报》,务求招商引资项目投资额真实可靠。
  3. 建立竣工项目验收制度。由县审计局牵头,按照投资额审核办法,成立专门考核小组,对2015年亿元以上竣工项目逐一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投资强度、容积率、设备投资、产出效益等,按审核结果兑现招商引资政策和确认年度工作实绩。
  (二十三)高新区个别企业奖励资金兑付把关不严,可能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损失。
  强化审计调查。明确由县审计局对高新区与江苏蓝天航空产业园资金往来以及高新区产业园申报奖励资金进行初步审计,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下一步将组成审计组结合现场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提出审计建议,推进整改落实。
  (二十四)少数领导干部群众观念不强,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重视不够、解决不力,有的地区被拆迁群众长期得不到妥善安置。
  1. 进一步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做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续整改工作,加强宗旨意识教育,县委常委牵头,分别做好分管条线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整改。深化“三解三促”活动,出台《关于2016年领导干部下基层开展“三解三促一加强”活动的通知》,拓展“日周月年”服务群众循环工作法,建立健全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
  2. 加大拆迁户安置力度。经认真梳理,全县完成拆迁安置需安置房2130套。目前正进行有序安置,预计6月底可安置650套,分别是湖景人居180套、翠湖人居270套、西塘丽景150套、城市嘉园50套。对尚不具备安置条件的学府文苑、翠谷玉苑等4个小区,正全力推进小区道路、排水、供水、供电等附属配套施工,预计8月底可全部竣工交付,确保年内对已拆迁群众安置结束。
  (二十五)少数机关干部工作热情有所减退,存在“中层梗阻”、为官不为等现象。
  1. 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在全县重点企业、经济园区建立营商环境监测点,广泛收集群众举报,及时查纠违规问题。加大“为官不为、为官乱为”明查暗访力度,今年来,开展明查暗访16次,查访25个部门单位,查纠各类问题6个。
  2. 完善相关制度。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制定出台《建湖县领导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问责暂行办法》,研究起草《建湖县机关干部行为规范(试行)》,促进机关干部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效。
  3. 加大中层干部交流力度。认真落实机关干部交流有关规定,将机关中层干部交流工作列入部门党委(党组)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和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内容,有计划地推进中层干部跨部门交流、分工定期交流、县直与乡镇双向交流、热点重点岗位轮岗交流,积极破解机关“中层梗阻”现象,激活中层干部整体活力。
  (二十六)违反“八项规定”问题仍有发生,有的乡镇“三公”经费开支仍然偏高,有超标准接待、超范围报销等现象;公款吃喝方式更加隐蔽,少数乡镇或部门机关食堂成为新的公款吃喝场所;公车私用现象依然存在,个别领导干部私自驾驶公车回家酿成交通事故。
  1. 加强制度建设。出台《关于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对2016年作风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制定并严格执行《建湖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建湖县公务出行保障和保留用车管理办法》等文件,完善下班后、节假日公车停驶、封存制度和三公经费申报、批准制度,强化票据管理。除单位食堂和定点饭店以外,其他场所的公务接待实行提级申报制度,必须向上一级部门进行申报待批。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重申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经费审核支付,对超范围接待不予以报销。全面推行公务接待卡制度,研究起草全县机关食堂规范管理意见。
  2. 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县直部门全部编制“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并统一实行财政集中审核支付。从2016年起,进一步细化公开政府部门预决算和所有部门单位预决算,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和因公出国(境)经费细化公开分项预决算,部门“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到因公出国(境)组团及人数,公务接待批次、人次及经费总额。试点公开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
  3. 加强监督检查。健全党委、政府、纪委联动督查机制,完善县镇村三级作风监督网络。春节期间,以厉行节约、公车使用、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制度执行情况为重点,完成2轮检查,通过暗访部分酒店、调取节日期间机关事业单位开据的餐饮发票、检查各机关单位公车封存情况等,暗访酒店13家、抽查部门单位16个,查纠问题4个。由财政部门对镇(街道、区)、各部门三公经费开支情况半年进行一次定期互审、一年进行一次突击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4. 强化问责追究。严格执行《建湖县机关作风建设问责暂行办法》,凡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网络反映、明查暗访中查实的作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造成严重影响的,相关责任人先免职再调查处理。召开全县机关作风建设大会,通报曝光了21个部门(单位)机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43个问题,立案处理12人,诫勉谈话26人,批评教育22人,书面检查14人。
  下一步,县委将以这次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核心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松,不折不扣抓好巡视意见整改落实。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跟踪督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切实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为奋力推动全面小康建设迈上新台阶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5-86212119;邮寄信箱:建湖县纪委信访室;电子信箱:jhjwxfs@163.com。


  中共建湖县委员会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