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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盐城市亭湖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6-04-11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15日至12月30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亭湖区进行了巡视。2016年1月23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向亭湖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央《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立说立行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亭湖区委对巡视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态度坚决,切实承担起整改落实工作主体责任,将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全区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迅速部署,强化领导。巡视意见反馈后,区委2月2日召开书记会办会、2月4日专题召开常委会,认真学习领会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坚持把整改巡视意见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相结合,与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成果相结合,与推进全区改革发展相结合,凝聚各级各方力量,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集中精力、不折不扣抓好整改,确保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区委成立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李东成同志担任组长,区长、区委专职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其他区委常委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项小组,分别为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整改专项小组、执行党的廉洁纪律整改专项小组、执行党的组织纪律整改专项小组和执行党的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整改专项小组。李东成书记主动担任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执行党的廉洁纪律整改两个专项小组组长,切实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各地、各部门都在第一时间进行了学习传达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并参照区委模式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是制定方案,落实责任。为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取得实效,区委专门制定出台《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巡视组提出的四个方面重点问题,坚持逐条对照全面“排”、严格要求主动“领”、举一反三深入“挖”,共分解为18项任务94条整改措施,明确每一条整改措施的整改时限、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各位牵头区领导主动担起整改责任,分别召开整改落实任务认领会、交办会、推进会,对整改事项亲自研究、协调和督办;区纪委把整改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工作纳入纪委全会报告,作为全年纪检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盯牢;各地、各部门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制定方案,细化措施,狠抓整改,完善资料,切实做到问题全部见底、一个不漏,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全区形成了上下联动、环环相扣、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是严格督查,扎实推进。在区纪委设立区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整改工作的督查、指导和协调,及时收集各地各部门整改落实情况,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台账,实行挂牌销号制度,做到整改项目化、项目节点化、节点责任化、责任具体化,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逐一对账销号。3月9日至15日,抽调区纪委、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等单位精干力量,组成4个督查小组,对全区13个镇、街道、经济区和31个区直部门单位开展“家家到”督查,重点检查各地各部门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是否认真排查、全部见底、一个不漏;是否制定具体方案、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并建立工作台账、逐项对账销号;是否对排查出的问题立行立改,迅速处理到位;是否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对整改成效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坚决不予销号;对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整改任务未完成的地方和部门,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并明确整改时限;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和出现反弹的地区、单位,实行直查快处,严格问责追究,以强有力的督查推动整改任务有效落实。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省委巡视组的要求,我们通过销号管理,从严从紧抓实四个方面18项94条整改任务。目前,巡视反馈意见全面整改,明确2016年3月份前整改到位的20条已全部整改到位,其余均按时序要求稳步推进。
  (一)执行政治纪律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有的领导干部没有做到“一岗双责”,近年来腐败案件时有发生的问题。
  (1)加强理论学习教育。通过每两周组织一次“亭湖大讲堂”、每月20日组织基层党日活动、每季度举办一次廉政警示教育等载体,组织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举办了2016年新年廉政教育第一课,区委书记李东成为全区副科职以上党员干部上《明高线、知底线、守铁律》专题党课。邀请省委巡视办领导为全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今年以来,区委中心组开展相关专题集中学习6次,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
  (2)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对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落实的内容、要求和具体措施,并将链条延伸至下一级,印发《关于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细则》《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意见》,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2月22日,区委书记与区长、区纪委书记及其他区委常委分别签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月10日,区长与副区长、政府组成部门及各镇、街道、经济区行政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强化年终集中考核,成立17个检查组,由区委常委或党员副区长带队,对各地各部门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严格结果运用,进一步从严从紧压实“一岗双责”。
  (3)常态化督查问责。强化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日常监督,区委常委会每年听取各单位情况汇报1-2次,区纪委不定期、多频次地对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监督,对有关案件及时启动“一案双查”。1月21日,区委常委会专题听取13大块和34家部门党(工)委(党组)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述职,区委书记现场逐一点评,指出存在不足和整改要求50余条。制定出台《亭湖区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亭湖区纪检监察机关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的办法(试行)》,推动实现“两个责任”问责规范化、常态化。去年底以来,区纪委已实施主体责任追究2件,对1名镇长、1名副镇长分别给予约谈和诫勉谈话处理。
  (4)查找堵塞廉政风险点。对全区2013年来发生的腐败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深入剖析,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及时督促发案单位建立长效机制。对已发现的存在潜在廉政风险的6件案件进行了仔细梳理,逐一列出风险点,并督促指导六家发案单位立即完善廉政风险内控机制,做好源头防腐工作。
  (5)严格落实“一案双报告”制度。对新发生的重大典型案件、“窝案、串案”的部门,及时制订案件调查报告和案件分析报告,真正达到查办一批案件、完善一批制度、堵塞一批漏洞、警示一批干部的目的,着力提升查办案件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先后对今年发生的3件案件分别制定了案件剖析报告,下发审理建议书1份。
  2.关于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6)强化党内监督。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加强对“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区委明确规定,区委重大决策、干部选拔任用都必须事先征求纪委意见。
  (7)强化事前预防。出台《亭湖区党员干部“四前”廉政教育暂行办法》,抓住重要节日来临前、领导干部任职前、个人重大事项发生前、重点工程项目开工前等违规违纪行为易发多发的关键时期和重要关口,适时对党员干部开展有针对性的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8)强化纪律巡察。全面启动巡察监督工作,紧盯“六项纪律”和八项规定执行,每半年实施一次、每次五个单位、每家半个月时间,确保在一个任期内对全区各地各部门巡察一遍。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和线索,严格依纪依规处理到位。《亭湖区纪律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规范纪律巡察工作若干规定》《关于成立纪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推荐纪律巡察工作人员的通知》等系列纪律巡察文件已经完成,将于近期印发。
  (9)强化责任追究。根据即将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制订《亭湖区纪检监察机关问责工作内部管理规定》,规范问责程序、明确问责事项,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腐败问题、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对巡视发现问题不整改不查处问题等情况,作为责任追究的重点,推动问责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越往后执纪问责越严。
  3.关于纪委在一些腐败案件的查处上主导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10)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制定《亭湖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印发《亭湖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进一步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每季度召开一次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实现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制度化、议事常态化、查案协作化。
  (11)加强案件线索的规范化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健全完善全区机关党员信息库、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信息库、案件线索储备库,不断拓宽问题线索来源。1-3月份,对受理的26件问题线索进行流转、督办,已立案5件。同时,建立了《执法机关线索移送制度》,及时搜集巡视、司法、审计、信访发现的问题线索,扩大执纪审查线索来源。目前,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线索132件,其中有成案价值案件线索19件,正在按照程序进行处理。
  (12)全面推行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信息系统。目前,系统已经安装调试到位。在使用过程中,将严格按照中央纪委五类处置标准,固化线索登记、报批、转办和查询流程,清理暂存线索,加大集中管理和集体排查力度,确保问题线索成案率得到提升。
  (13)切实提高信访成案率。出台《信访结案集体会办制度》,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加大信访初核力度,强化线索排查、比对研判和综合评估,有效提高信访成案率。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83件检控类信访举报件,成立6个专门小组,实行直查快办或跟踪督办。目前已全部办结,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给予诫勉、提醒谈话7人。
  (14)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四不”刚性要求,出台《基层纪检组织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月报告和季通报制度》,印发《2016年全区纪检监察组织执纪审查工作意见》,建立健全职能室分工联系、查处案件通报、约谈查办案件不力的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等制度,进一步强化对各地各部门执纪审查工作责任分解、督促指导和检查考核,对“无案镇街”和有案不查、压案不报的实行问责追究。今年1-3月份,新立案件17件,较去年同期增长89%。
  4.关于监督执纪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15)大力提高案件质量。结合全市案件质量检查,对2015年度查办案件进行“回头看”,及时查找不足、整改完善,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确保每一件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目前,2015年立案的72件案件中,已审结63件,其余9件正在依纪依规审理。
  (16)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权威。无论是线索管理还是纪律审查,都以纪律为尺子进行衡量,推动执纪审查按照“四种形态”要求进行工作转型。抓住“六大纪律”作为审查重点,坚持抓早抓小、快查快结,防止调查取证工作贪大求全,提高审查效率。
  (17)健全信访预警告诫制度。出台《纪检监察信访提醒告诫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健全完善信访预警告诫制度,加强谈话函询,对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已实施信访约谈1件2人。
  (18)加大“四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建立直查快处和督办机制,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案件查处率达100%。严肃查处了上级纪委交办的南洋镇正东村“三大员”以村民名义领取集体机动土地国家涉农补贴问题、盐城环科城党政办一工作人员克扣伤残人员抚养金问题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近期将对全区村务公开工作进行专项检查。“510”期间,将通报一批十八大以来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19)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明确纪委分管书记直接领导、分工常委组织协调、职能科室全面负责的执纪审查管理体制,完善职能室分工联系基层纪检组织开展执纪审查的责任机制,制定审查主办人、“一案双报告”等系列制度,实行场所统一安排、文书统一格式、涉案款物统一管理等“三统一”监管模式,进一步加强对执纪审查工作的监督检查,规范办案程序,强化责任追究,对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的严肃问责。
  5.关于基层纪检监察机构人员配置薄弱,不能适应“三转”要求的问题。
  (20)配齐全区纪检队伍。3月上旬,对全区各地各部门纪检监察机构配置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调研,经区编委会研究同意在各个镇增设一名专职纪检监察员。按照纪检监察机构配置要求,全区13个镇、街道、经济区和19家设纪检组织的区直部门中,有18家单位执纪审查专职人员达到两人以上的规定,对编制较少的其他单位明确1名兼职纪检监察员。
  (21)配强各级纪委书记。出台了《镇(街道、经济区)纪(工)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区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和《区属事业单位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同时,结合乡镇纪委换届和干部人事调整,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选拔进纪检系统,进一步调优配强纪委书记队伍。
  (22)强化派驻监督。2月份,对区直部门纪检组长队伍进行了专题调研。将根据省市纪委的要求,研究制订《关于加强区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办法》,采取综合派驻与单独派驻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稳妥地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工作。
  (23)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出台《2016年度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计划》,多途径、分批次组织纪检监察人员开展学习培训,提高政治素质和纪律检查工作水平。研究制订“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专题教育活动方案,开展廉政宣讲进基层活动。
  (24)规范纪委书记分工。3月份,对全区各地、各部门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下发《关于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和兼职的通知》,进一步重申纪委书记聚焦主业、深化“三转”的相关规定,明确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得分工纪律审查以外的工作,不得承担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相关的日常工作。
  (25)强化执纪监督责任意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一字一句学党章、一字一句学条规”活动,组织“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专题研讨会,推动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切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6.关于有的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存在“重经济、轻党建”的问题。
  (26)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区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不严不实”问题清单整改落实,区委领导班子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形成“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鲜明导向,进一步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7)有效落实“一岗双责”。通过建立各大块和区直部门党委书记述党建、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度,现场点评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基层党代表进行民主评议。结合纪律巡察工作,落实《亭湖区区级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和接受评议制度》,将述廉述责由区级机关拓展到全区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巡察工作结束后,根据巡察结果组织述廉述责工作,推动“一岗双责”得到有力落实。
  (28)夯实党建工作。围绕“六强六过硬”要求,区委领导班子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抓党建责任分工,发挥好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确保每季度会办研究一次党建工作,引领全区各级领导班子抓经济工作和党建工作“两手都要硬”。
  (29)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在2015年制定实施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十个一”责任清单的基础上,正在修改完善镇、村党组织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努力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确立主业意识,全力抓好党建工作。按照“联述联评联考”要求,1月21日,区委常委会专题召开了2015年度党(工)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13大块党(工)委于2月20日前全部召开了2015年度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现场考核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着力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认真研究制定《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督促各党(工)委围绕“五严格五规范”,加强抓党建责任清单的落实推进,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同时,加大党(工)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频度,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
  (30)强化教育培训。制定下发《2016年区委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2016年全区基层党(工)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巡听计划》,分6个巡听组对基层进行督查。同时,起草了《2016年亭湖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将党规党纪、党风廉政建设知识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作为主体班次、专题轮训的必修内容,教育引导全区干部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
  (31)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结合镇党委、村党组织集中换届工作,调优配强镇、村两级党组织书记。全面落实全省《乡镇党委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修改完善亭湖区《镇、村党组织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研究制定亭湖区《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督促各党(工)委围绕“五严格五规范”,加强抓党建责任清单的落实推进,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推动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今年以来已调整不胜任岗位村书记8名。
  (32)发挥好党建联系点示范作用。健全区委、镇(街道、经济区)党(工)委领导干部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已落实13大块党(工)委及时调整领导干部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同时,排定了区领导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以点上经验推动面上工作。
  (33)加强党建队伍建设。结合镇领导班子换届,调优干部队伍结构,按规定配齐配优镇(街道、经济区)抓党建工作的副书记、组织委员、组织干事。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区专兼职组织员队伍建设的通知》,探索建立“兼职组织员”队伍,进一步充实基层党建工作力量。
  (34)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正在谋划全区学习教育活动载体,要求各地各部门在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中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区委组织部将派联络员指导督查。同时,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继续做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靠后阶段有关工作,持续抓好不严不实问题整改。
  (35)组织任前廉政测试。坚持对所有拟提拔的党员干部进行任前廉政知识测试制度,以考促学,使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得到宣传普及。
  (36)严把廉政审查关。制定《拟提拔任用区管干部征求党风廉政情况意见回复工作暂行办法》,通过规范科级干部廉政鉴定的具体流程,明确区纪委信访、案管、党风政风监督等职能部门的审查责任,严把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廉政审查关,严查“带病提拔”。2月份,对全区综合考核中的172名先进个人党风廉政情况实施了审查。
  (二)执行廉洁纪律方面
  7.关于国有土地出让环节不规范,以政府融资平台名义受让土地,以高买低卖的形式、未经评估和招标转让给企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存在利益输送的问题。
  (37)强化涉地法规培训。区政府主要领导与各大块行政主要负责人签订了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责任状。就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区政府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落实,利用“亭湖大讲堂”载体平台,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一次涉地法规培训。组织相关部门科级以上干部开展土地法规知识测试。区国土分局印制国土知识宣传的宣传手册、宣传展板,做好相关政策法规宣传。
  (38)创新形式,多措并举,适时开展对土地出让领域的专项检查和效能监察,加大处罚和问责力度,及时纠正土地违规出让等行为,对以权谋私、借机敛财、利益输送等问题“零容忍”,坚决查处。
  (39)严格国有土地出让管理。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出让条件、范围,科学制定出让方案。严格执行招拍挂制度,强化合同管理,加强动态巡查,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严格执行竣工验收,实现土地利用全程监管。进一步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受让、收储土地行为,规范土地出让程序,并严格执行,不得有任何打折和变通。
  8.关于在征地拆迁、土地整理等领域存在做假账、骗取拆迁安置款等问题;涉农资金被套取挪用,有的干部玩忽职守,个人从中谋取利益;企业改制中国有资产被贱卖,少数企业和个人从中捞取好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引发社会矛盾较多的问题。
  (40)规范用地行为。对全区近5年所有征地拆迁和土地整理项目进行拉网式“回头看”,发现违规违纪案件线索坚决一查到底;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制订《涉地账目规范管理培训方案》,邀请专家开设专题讲座,对全区涉及征地、拆迁等项目的部门单位人员开展培训,坚决“不做假账”。
  (41)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策应财政部和省市财政、国资部门即将开展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活动,制订工作方案,对全区国有资产状况进行定期梳理,并造册登记,动态完善。强化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定期开展督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对企业改制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严格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高度重视国有资产转让过程中信访矛盾的处置。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作为2016年审计重点,加大审计监管力度,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制度化、常态化。
  (42)严管涉农资金使用。区农委进一步梳理全区各项涉农资金的管理政策,加大整合力度,在严格专款专用的基础上,切实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区财政局进一步规范涉农资金拨付流程,制订《涉农资金专项检查方案》,强化涉农资金使用跟踪监督;区审计局组织实施涉农资金领域审计全覆盖,对区农委2012-2015年财务收支进行审计,重点关注涉农专项资金收支情况和绩效情况。加大违法违规问题执纪力度,不断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9.关于政府工程招投标存在监管盲区,有的项目招投标程序不规范,存在围标、串标;有些领导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招投标;有的工程项目未经招标直接发包给指定企业,且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问题。
  (43)严查工程领域腐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行为,形成不敢腐的态势。强化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学习,定期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查处一批工程领域的腐败行为,推动形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
  (44)强化政府工程项目监管。正修订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强化政府投资审计监督,严格实行招投标程序,任何政府工程项目未经公开招投标,严禁实施。加大招投标全过程的公开透明度,做到全程监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围标、串标等现象,一经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5)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正修订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拟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操作规程》,加大对工程领域的审计监管。
  10.关于教育领域反映问题较多,教育资源过分集中,缺乏有效制约和监管;少数领导干部子女被照顾入学,群众意见较大的问题。
  (46)加快推进教育均衡发展。重点在城郊布点并高标准新建义务教育学校,今年新建3所义务教育学校,分别是解放路实验学校东校区、景山中学东校区和新洋第二实验学校,三所学校均在秋学期招生,放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进一步推进教育装备现代化、标准化建设,助力全区所有学校全部打造成“智慧校园”,今年创建17所,2017年创建14所,2018年全区所有学校全覆盖;强化绩效考核、干部选拔和教师职称评聘杠杆作用,进一步完善校长、教师交流制度,鼓励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任教、支教;全面开展结对交流,组织城乡学校间、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间结对交流,全面提升办学水平。
  (47)严格干部教师返聘管理。按照干部管理相关规定和高层次人才返聘相关规定,制定《关于严格规范我区干部教师和高层次人才返聘管理的规定》,对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严格把关,确保政策执行不发生偏差,杜绝返聘中的违规用人和腐败现象。同时对全区返聘人员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对1名返聘人员正按规定纠正处理。
  (48)实行阳光透明招生。认真执行按施教区招生政策,严格审查学生入学资格,杜绝择校现象;今年起,全面推广以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摇号确定施教区外的入学新生;积极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协调安排,确保招生公正公平;聘请社会监督员,并及时将热点学校招生情况向社会公布,推动透明招生,严防招生腐败。
  (三)执行组织纪律方面
  1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存在公信度不高、领导身边人提拔较快等问题;少数领导干部受处分后仍得到提拔重用,个别干部刚被提拔即被查处;有的领导干部亲属子女职务升迁较快,有的违规安排到镇街社区工作的问题。
  (49)树立以德为先导向。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20字”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亭湖区干部德的考核办法》,坚持凡提必测“德”,注重了解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表现,让德成为硬杠子、硬指标。
  (50)坚持实干实绩导向。完善《亭湖区改进干部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近期区委将结合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大力选拔工作有激情、发展有实绩的干部,注重选拔做事不张扬、肯埋头实干的干部,确保让“老实人不吃亏,优秀人得重用”。
  (51)坚持基层一线导向。坚持把基层一线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主阵地,注重在发展一线、民生一线、稳定一线培养锻炼、选拔使用干部,形成“干部下基层,一线出干部”的良性干部培养选拔链。1月份以来,区委选派4名同志到信访岗位跟班学习,选派9名科级干部、18名机关中层干部到薄弱村扶贫帮困。下一步,将继续有计划地选派50名左右的机关年轻干部到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房屋征收一线实践锻炼。
  (52)坚持群众公认导向。坚持群众公认标准,把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作为干部选任的必经程序,注重选拔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能为人民造福、得到群众拥护的干部,群众认可度低的一律不列为考察对象,切实提高干部选任工作公信度。
  (53)全面掌握领导干部家庭及重要社会关系情况。结合全区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填写家庭及重要社会关系,全面掌握领导干部家庭及重要社会关系情况,目前全区608名在职科级干部均已填报好家庭成员信息,4月底将全部汇总到位。
  (54)规范领导干部家属子女工作调动。坚持机关事业单位“凡进必考”,全区公务员招录工作由省统一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严格履行招聘方案报市审批手续,规范招聘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明确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对全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子女和配偶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以及村、社区任职情况进行“回头看”。目前,正做好调查摸底工作,4月底前统计汇总到位。下一步,将区分情况严肃认真整改。
  (55)规范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和家属子女职务升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对领导身边工作人员和家属子女等“敏感群体”的提拔使用,坚持标准更高、要求更严,更加注重实绩导向和群众公认度,并严格履行向上级组织部门报批审核程序。
  (56)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今后,将对领导干部要求提拔本人近亲属、指令提拔身边工作人员,或为他们说情打招呼的,一律记录在案,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向上级组织、纪检部门报告。
  (57)严格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干部重新任用事前报告的通知》。对曾经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干部,一律慎重提拔使用;确因工作需要须提拔使用的严格把关,并严格按要求书面履行事前请示报告手续。
  (58)规范区管干部人选初始推荐提名行为。4月份将制定出台《亭湖区科级干部人选实名推荐办法(试行)》,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如发现和推荐情况不符的,将追究推荐者的责任。
  (59)严格执行我区《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廉政审查的实施办法》。把廉政审查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实行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全程审查、全程追责,拟任人选在哪个环节通不过,就不能进入下一道程序,做到廉政审查有问题、干部选任即终止。
  (60)严格落实干部任前审核制度。对拟提拔干部人事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机关意见“凡提必听”,来信来访“凡提必查”。
  (61)认真实施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及时收集干部信访举报、审计、考核、舆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方面的负面信息,建立科级干部负面清单,对存在影响任职的坚决不作为提名人选,对存在一般性问题的从严慎重对待。
  (62)完善考察工作责任体系。对考察不深不细或违反考察工作纪律,造成考察结果失真失实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加大选人用人监督检查和信访举报核查力度,凡考察、公示期间有来信来访的,一律逐一调查核实,并及时作出处置。
  1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短期内干部交流调整规模大、频率高的问题。
  (63)不断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重点把握好动议提名、民主推荐、考察考核、讨论决定、任职公示等五个关口,切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64)坚持全程纪实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程序和环节进行全程纪实,全程监控,确保环环相扣,步步留痕。
  (65)严格履行过堂审核程序。坚决执行上级组织部门关于干部调整职数、调整规模、调整频次等方面有关规定,每次调整使用干部前都将职数报市委组织部预审,将干部调整变动情况向市委组织部过堂汇报,待审核通过后再按程序实施。
  (66)加强对领导班子综合分析研判。认真落实已出台的《亭湖区加强干部平时考察的实施办法》,通过日常走访、谈心谈话、一线考核等方式全面了解干部队伍的结构状况和一贯表现。结合新一轮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换届,精心开展换届前班子配备情况分析和研判,加强对干部调整配备工作的整体谋划,注重加强干部调配的计划性,进一步把握好干部调整的时机、频率和节奏。
  (67)有序推进干部交流。6月份研究制定《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实施办法》,健全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机制,推进干部交流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有关规定,进一步增强“届”的意识,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原则上任满一届,非换届年度调整乡镇(街道)党政正职人数不得超过总数的三分之一,同一乡镇(街道)党政正职一般不得同时交流,确保干部调整工作的严肃性和乡镇(街道)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
  13.关于个别干部存在履历造假问题,档案中出现多个年龄,相关部门审查把关不严;少数领导干部对党不够忠诚老实,个人有关事项申报有漏报、瞒报现象的问题。
  (68)扎实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按照“全面审核、调查核实、环节签字、责任倒查”要求,区委组织部已经组织10个档案工作专项审核组,对全区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专项审核,目前已对1004册科、股级干部的人事档案进行初审,到派出所对77人的出生年月进行调查核实,对223名同志的档案信息进行综合研判,补充各类档案材料800多份,已完成个人签字确认558本。下一步将进一步做好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确保今年4月底前审核完毕。
  (69)严格落实《干部任前档案审核暂行规定》。对区管干部拟提拔重用人选提前审核个人档案,对档案材料是否齐全、真实作出鉴定,并重点审核认定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对重要档案材料缺失未及时补齐的、材料涂改严重或造假影响认定的、审核后干部本人不签字确认的,坚决不予上会,暂缓任用。
  (70)加强干部档案管理。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人员的配备,全面加强干部档案制度化建设,完善干部档案管理、查阅、转递、材料归档、档案审核等规章制度,全面提升干部档案科学化水平。
  (71)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2016年1月,向所有区管科级干部发放《关爱提示单》,集中组织区管科级干部按首次填报的要求重新填报个人有关事项。2016年2月,对收集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逐一审阅,通知未按首次填报要求填报和有漏报、不报情况的相关人员重新填报。目前已完成在职科级干部2016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的收集整理工作。
  (72)结合省委组织部“新提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工作,研究制定《亭湖区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实施细则(试行)》,坚持对拟提拔重用人选“凡提必核”的同时,将抽查核实范围向区管在职科级干部延伸,2016年起,将每年随机对10%的区管干部个人报告事项进行抽查核实。
  (73)加大责任追究,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处理办法(试行)》执行,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进行诫勉,凡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14.关于“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不够健全完善,有“一言堂”现象,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程度不高的问题。
  (74)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已列出“三重一大”事项责任清单,坚持民主集中制,广泛听取评议,科学、民主决策“三重一大”具体事项。
  (75)修订完善区委常委会、全委会议事规则,坚持重要议题会前征求意见、会中集体讨论、会后及时纪要的原则,认真落实民主决策规程,杜绝“一言堂”现象发生。
  (76)正在部署对全区近年来“三重一大”决策和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15.关于有的领导干部政绩观出现偏差,政府形象工程较多,有的园区建设和招商引资重形式、轻落实,地方政府债务负担较重;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关心重视不够,城乡饮水改造等民生项目落实不到位,拆迁安置、企事业单位改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等事件的处理措施不得力的问题。
  (77)严控政府债务。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不搞政府形象工程,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严格履行政府投资项目过堂会审、落地评审等制度,切实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质量和实效。进一步推行财政资金拨改投、拨改贷等方式,变财政资金直接投入为间接投入,强化运用政府投资项目PPP模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工程项目,有效压降政府资金负担。盘活存量资金、压降政府债务,制定逐年化解债务措施,坚决守住不新增债务底线,切实将债务控制在合理范围。制订《亭湖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理预案》,强化政府债务风险预防。
  (78)加强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监管。成立区出险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问题处置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法制保障组、舆情应对组和四个处置工作组,对出险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坚持定期会办、驻点督查、情况通报等制度,强化属地主体责任,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实行一社一策,依法依规推进问题全面化解。对正常经营的农民资金互助社实行跟踪检查运行,督促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全区农民资金互助社监督管理切实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意见》《亭湖区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管理十项制度》等文件要求,每月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严防风险,最大限度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79)扎实推进国企改革。加大竹林商业城资产处置和职工安置工作力度,正在办理竹林商业城房产证、土地证,为大楼资产挂牌转让做前期准备。坚持依法依规处置资产,稳妥推进职工安置,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最大化。加大国企审计力度,将国企改革监管纳入审计项目计划,形成国企规范化、专业化的审计监管制度。配合服务好市直无主管部门企业改革改制遗留问题的处理,全力保障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80)注重园区内涵发展。园区项目招引坚持体现转型引领、集约集群、税收贡献导向,坚决摒弃形式主义,提升园区发展水平。强化政策扶持,出台奖励园区标准厂房政策。区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项研究镇村园区发展工作,对5个镇的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和思路逐一过堂,就镇村工业集中区发展所涉及的规划、国土、资金、人才、服务、创牌等要素问题逐一落实到相关部门限时办结。积极采取工业地产项目、合作共建和镇投资建设等方式加快推进园区建设。2015年区政府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促进镇村经济发展,根据专项资金考核管理办法,目前已奖励兑现3451万元。正着手修订完善《促进镇村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考核细则和管理办法》,完善镇村经济发展激励政策,支持乡镇工业集中区建设。
  (81)加快推进城乡饮水工程。落实区政府1名分管区长具体负责,目前已铺设管道2800多公里,供水管网已实现全区城乡全覆盖。针对部分小水厂改制、人员安置等问题集中精力,集中时段,集中攻坚,抓紧处置水厂改制、回购、资产处置和主管网连接等工作,积极协调市供水单位加快增压站调试和移交,力争6月底前全区人民喝上同样干净的水。
  (82)加快拆迁安置房建设。成立区政府分管区长为组长的区安置房建设推进领导小组,2月底前已对辖区内所有征收项目、搬迁项目和安置房小区进行全面排查,涉及项目75个,涉及居民2746户,需求安置房2987套,排出安置小区26个。将安置房建设分配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严格奖惩。建立安置房建设“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对在建项目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天天有进展、周周有进度、月月有成效。对已基本建成的幸福花苑、申鑫名城等项目抓紧做好分房交付工作。因特殊原因,拆迁安置滞后的,一方面严格按照协议按期足额发放临时过渡费,一方面做好解释工作,赢得群众理解,切实保障过渡期内的过度安置工作。
  (83)突出科技引领作用。突出强化招商引资中的科技要素标准,建立引进科技项目科学论证制度,优先招引高新技术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优先招引高校、科研院所在我区建立重大载体。今年先后招引协议投资10亿元的非晶成型设备生产制造销售项目和投资30亿元的高效异质结太阳能电池项目等一批科技含量高、牵引能力强、综合贡献大项目。扎实做好环保科技城高新区创建工作,创建省级高新区报告已报市政府,力争年内创成省级高新区,并申报国家级高新区。加快产学研等科技生产环节的有效链接,安排科技研发平台专项扶持资金,提高企业科技研发热情。组织企业家到高校和科研院所走访、对接,开展“科技镇长团成员互访”“高校与企业专家研讨会”等活动,促进新的科技成果尽快应用到我区企业转型升级上来。
  16.关于个别领导干部生活作风不检点,有违社会主义道德的问题。
  (84)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一是梳理分析年度考核过程中掌握的科级干部不讲公德、个人生活作风不检点、自我约束不严、交往不当等问题,将20多条谈话线索纳入科级干部负面清单库;二是对已初步查实,相关情节不严重,但需在一定范围内作出检讨的,向单位和个人发送“整改通知单”,落实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就有关问题与当事人提醒谈话、批评教育;三是启动组织部长“双向约谈”活动,约请有关人员就相关问题了解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关爱谈心或诫勉谈话,目前已有2名同志被提醒谈话;四是问题严重的,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做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85)加强党员干部家风建设。年初,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妇联联合向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家属发出家庭助廉倡议书,并利用电视台、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使廉洁文化悄然走进千家万户,构筑起一道坚固的反腐倡廉“家庭防线”。将家风建设纳入全区“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中组织推进,加大对领导干部生活作风问题的查处力度,区纪委对2名生活作风不检点的干部立案处理,分别给予留党察看处分,并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17.关于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代替执行等现象;有的领导干部缺乏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的问题。
  (86)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简会议、文件,多开工作部署会、专题会办会、现场落实会,以解决问题、取得实效为目的,有效杜绝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代替执行的现象,切实改进机关作风。强化工作督查,防止部署工作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
  (87)完善办文、办会审批机制,由区委办扎口管理,对以区委、区委办名义承办或区委区政府、区委办区政府办名义联合承办的大型会议、转发下发的文件严格把关,控减数量、提升质量。
  (88)完善绩效考核工作机制,形成《全区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核办法》初稿,正在积极征集各方意见,预计6月份将正式出台,强化平时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
  (89)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6月份将制定出台《亭湖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通过采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式,把政治上不守规矩、为政上不廉洁、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上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干部及时调整下来。
  (90)深化“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整治。制订出台《“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整治方案》,通过全面梳理排查机关干部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慵懒散拖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违规决策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推动各级干部知责思为、知任图进、知德守正。
  18.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严,变相公款吃喝依然存在,违规使用公车时有发生,有的镇街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91)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2月22日,召开全区“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动员部署会,印发《关于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将执行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紧紧抓在手上,明确五个方面16项重点任务,着力解决纪律松懈、顶风违纪,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铺张浪费、隐身变异,与民争利、作风粗暴等四个方面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92)开展公款吃喝专项检查。制订《关于在全区开展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管理和津补贴发放工作专项整治的通知》,4月份开始对各地、各部门公务接待不执行公函、清单和审批制度等违规行为每个季度检查一次、通报一次,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的一律严查重处,以督促各镇、街道、经济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标准,节约财政支出。
  (93)加强公车管理。对全区公车采取统一标识、卫星定位等措施进行管理,加大公车私用、私驾和私车公养的监督检查力度,杜绝公车违规使用行为发生。严格执行重大节假日公务用车封存制度,要求各地、各部门上报公务车封存表,节后利用卫星定位技术对公车封存情况进行抽查。今年元旦、春节期间,先后两次对全区24个单位118辆公车封存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有违规使用行为。
  (94)规范津补贴发放。4月份起,对各地、各部门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镇、街道、经济园区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发现问题的及时处理,并通报曝光。
  三、持续抓好后续整改,不断深化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区委认真组织、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但整改成果还是阶段性的,距离上级要求、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区委将按照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要求,把巡视整改工作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常抓不懈,进一步拓展整改成果,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引导广大党员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党性、守纪律、严律己。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委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同时,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支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聚焦主责主业、履行监督职责。
  二是紧扣问题导向,不断深化整改落实。按照目标不变、力度不降的原则,对整改工作紧盯不放,确保每个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 杜绝问题反复;对需要持续解决的问题,狠抓不放,限期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事项,强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实效。同时,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以此次巡视意见整改为契机,深查细排、全力解决各级领导干部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和“四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整体成效。
  三是坚持常抓不懈,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久久为功改进作风,不断提升整治效果。始终把严实作为根本尺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十项规定,认真组织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强化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严防“四风”问题反弹。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保持严的韧劲、完善严的措施、落实严的责任。深入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以良好党风带政风促民风。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全面纯洁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把作风建设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之中、融入到党的建设全过程,全面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四是重视成果运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以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为起点,真正把巡视成果体现好、运用好、发展好。坚持把整改工作纳入全局工作之中,把整改工作与做好当前工作相结合、与推进全区改革发展相结合、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相结合、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通过转变干部作风、加强廉政建设、完善制度机制,调动激发起党员干部干净干事、主动担当的精气神。始终高扬发展旗帜,积极抢抓“十三五”发展机遇,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推动全区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努力使整改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以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果检验整改落实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5—89880929;邮政信箱:盐城市青年东路55号亭湖区委督查办;电子信箱thdcb@126.com。


  中共盐城市亭湖区委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