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14日至12月31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涟水县进行了巡视。2016年1月22日,省委巡视组向涟水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央《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意识,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县委十届七次全体会议要求,坚持以巡视问题整改为契机,重视运用好巡视"利剑"作用,以正风肃纪为保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整改责任部门要坚决摒弃"闯关"思想和"差不多、还不错"意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做到既挂帅又出征,对牵头整改事项亲自研究、协调和督办,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二是细化工作举措。坚持把做好省委巡视组巡视涟水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紧密结合,全面"排"、主动"领"、深入"挖",针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工作在县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其他县委常委同志为成员,落实了牵头县领导、责任单位负责人和时间进度安排;整改责任单位按照县委部署,分解细化了工作任务和措施。
三是强化督查推动。县纪委十届三次会议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挺纪于前,围绕巡视问题的整改,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县委办、县纪委成立督查组,对各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进度进行跟踪督查,做到问题不解决不罢休、整改任务不落实不收兵。县委各常委先后召开12个场次会议,对分管范围内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制订情况进行督办,对6个措施不力的单位责令退回重新制订。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动真碰硬推动巡视整改全到位真到位
(一)执行政治纪律方面
1.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1)关于存在抓经济与抓党建"一手硬一手软"现象问题。一是县委定期研究党建工作,2016年1月召开乡镇党委书记述党建和述主体责任会议,提高落实党建责任意识。二是建立涵盖教育管理、带头人选配、阵地建设等方面"责任清单",推动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三是实施党建工作月度抽查、季度巡查、半年督查、年终核查的"四查"机制。
(2)关于基层党组织凝聚力不强,少数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一是实施"村级党组织阵地功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已新建改造村综合服务中心225个,打造65个村便民服务站。二是出台《全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转化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帮扶工作组,选派机关干部到村任书记,对排查出的37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转化提升。三是实施农村党员队伍"向心力"工程,采取归拢队伍、规范活动、强化服务等措施,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服务能力和政治属性。
(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上热下冷,压力传导不够,一些乡镇、部门党组织主责意识淡薄,责任清单管理和考核流于形式问题。一是强化各级党组织责任意识,2016年1月由县委常委、党员副县长带队,分14个组,对乡镇、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二是从严问责追究,去年下半年以来共有5名乡科级党政正职和4名纪委书记因履责不力被问责。三是2016年1月开展"三述"评议会,5名乡科级党政正职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述德。严格执行"两个责任"双报告制度。四是完善2016年度"两个责任"考核方案,优化"两个责任"E网通考核平台,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事项落实情况实现动态监控。
(4)关于党政班子少数成员"一岗双责"不落实问题。一是县党政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统一研究部署、组织实施、检查考核。二是继续开展县党政领导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负责人廉政谈话活动,对有反映一般性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问题实施提醒谈话。三是定期向县委常委会汇报落实"一岗双责"情况。
2.纪检部门履行监督责任存在薄弱环节。
(5)关于挺纪于前、抓早抓小力度需加强问题。一是坚持边巡边改,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巡视期间2名科级干部被停职检查,5名领导干部在县委常委(扩大)会上作检查,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二是制定《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谈话函询办法》,避免小毛病变成大问题。2016年以来,已开展函询谈话13人次。三是全年编发"廉池讲坛"手机报不少于24期,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敲响警钟,防微杜渐,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6)关于同级监督相对缺失,小微权力监督机制不完善,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等形成监督合力不够问题。一是梳理责任审计、信访反映等方面问题,由县分管领导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二是建立纪检与信访、审计、财政等部门沟通协作机制,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三是注重盯住"重点人"和"重点事",开展基层"小五长""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7)关于执纪问责失之宽软等问题。一是强化纪律审查,2015年11、12月,查办案件99件、115人,占年度查办案件总数35%, 2名重点岗位中层干部被"双规"审查,并移送司法机关。二是完善信访案件集体会审机制,防止"有案不查、选择问责"等现象发生。三是健全案件线索监督机制,对线索的来源、去向、进展进行全程跟踪监督。
(8)关于落实"一案双查"制度不力问题。对3名乡科级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力问题进行立案调查,追究纪律责任。2016年起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和违纪案件,从严倒查部门履责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9)关于纪检监察干部配备不到位问题。2016年1月,全县共调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18名,其中乡镇10名(19个乡镇纪委书记全部配齐)、县直8名,并调整充实纪检监察干部后备干部库。
3.一些干部政治规矩意识不强问题。
(10)关于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不够深入问题。一是突出领导示范,去年下半年以来县委12次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做到教育全覆盖,2015年12月在全县开展准则、条例集中宣讲月活动,共召开专题党课269场次,15942名党员参加党课专题教育,13842人参加党纪党规知识测试。三是将党章党纪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固化"三警一线"、权力观教育月、警示教育等教育形式,强化"诚简和廉"团队文化宣传教育,开展弘扬和践行新时期涟水精神主题教育活动和"涟水好人﹒德馨安东"主题活动,提振精气神,凝聚正能量。
(1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有的单位民主生活会走过场问题。2016年1月,县委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到自我批评开门见山、直指要害,相互批评举事例讲道理。县委常委根据分工参加和指导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定期对各单位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12)关于执行中央和省市政策规定存在打折扣等问题。在全县开展"党员干部正确处理‘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学习活动。坚持每月对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重要事项推进情况和重要指标完成情况督查过堂。2015年11月组织工作组对各单位落实上级政策规定及县重要决策部署情况开展集中督查,党政纪立案6人,问责处理15人。
(二)执行廉洁纪律方面
4.土地出让、工程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问题突出。
(13)关于以招商引资配套名义出让土地、变更规划、减免返还土地出让金等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涟水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议事规则》。二是对所有欠缴出让金地块逐一梳理,加大催缴力度,并将土地出让金收入直接缴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三是出台《涟水县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所有变更事项,需专家论证、社会公示,并上报县政府审批。
(14)关于毛地出让、小产权房等遗留问题较多问题。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梳理出毛地出让情况,按3类处置意见逐步化解遗留问题。建立小产权房信息档案台账,分类处置从严管理,对县城规划区违规建设行为实施分片包干,动态巡查。
(15)关于少数工程项目违反招投标规定问题。一是出台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规划编制和勘察设计管理等6项制度规定,完善流程再造。二是对2015年以来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开展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三是加大查处力度,2015年以来查处8起围标串标行为,其中5起予以经济处罚并公示,其余3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16)关于套取、挪用、侵占专项资金行为时有发生,违规使用专项资金问题。一是相关单位收取项目实施单位管理费问题已纠正。在专项资金中列支礼品及旅游费用问题,责任人被立案查处。二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健全财政专项资金源头管理相关制度,确保财政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三是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对2015年度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由县领导进行约谈提醒,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单位进行问责追究。
5.少数领导干部利用职务影响谋利。
(17)关于有领导干部搞权钱交易等问题。建立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核查机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从严查处了少数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不正当谋利、收受礼品等问题。
(18)关于存在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问题。2015年12月以来,3个单位4名乡科级干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被问责追究。制定奖金、津补贴发放规范性要求,对奖金发放实行备案制度,强化常态监管问责。
(19)关于违规兼职、兼职取酬清理不彻底问题。对清理工作进行"回头看",发现问题,从严追究责任。对党员领导干部实施常态化跟踪监督。
6.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违纪案件多发。
(20)关于集体资产处置方面存在违规违纪问题。一是从严查处未按县规定程序处置、瞒报、漏报集体资产行为,追究纪律责任1人,问责处理2人。二是从严查处违反"三资"管理规定行为,2015年下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7起违规问题,15人被立案查处,4名镇村干部被问责。三是组织对全县2015年度农村集体财务进行审计监督。
(21)关于在土地确权方面存在违规违纪问题。2016年底前完成应确权村颁证任务,每季度围绕重点存在问题开展督查。建立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平台,提升管理水平。
(22)关于在土地征用补偿方面存在违规违纪问题。一是从严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去年下半年以来县纪委查处8起涉及截留、挤占、挪用征地补偿款案件,其中6人被给予党纪处分,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二是印发《涟水县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细则》,使保障制度落地生根。三是对镇村征地补偿款支付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23)关于在社会抚养费征收、落实低保政策等方面存在违规违纪问题。一是在社会抚养费征收专项检查中立案17人,倒查问责6人(乡科级干部3人)。对落实低保政策工作失职的4名干部予以立案调查。二是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立低保经办人员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三是完善惠民资金信息比对平台建设,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
(24)关于少数村干部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等问题。对2个乡镇村干部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追究纪律责任2人,问责处理3人。出台《涟水县新一轮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建档立卡时间、步骤和程序,强化政策宣传,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三)执行组织纪律方面
7.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格。
(25)关于县委常委会或扩大会有时单次安排议题过多,存在"走程序"现象问题。一是制定常委会和常委扩大会议议题报送样表,严格执行《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二是规范会议议题的确定及报送程序、要求,预留时间让参会领导同志充分发表意见。三是减少议题,对常委成员逐一询问发表意见,严格实行党委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
(26)关于有些"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听取意见不够等问题。严格执行《涟水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议事规则》、《涟水县重大行政决策听取公众意见制度》等相关规定,广泛听取意见。实施班子成员缺席审查机制,确保每位班子成员能够参与决策。
(27)关于个别乡镇主要领导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问题。对1名乡科级领导干部涉嫌玩忽职守罪予以立案侦查。对2名乡科级领导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进行问责。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对乡科级"一把手"监督的暂行办法》和《涟水县"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实施意见》。
8.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存在偏差。
(28)关于存在少数干部频繁换岗,乡科级副职干部缺少交流等问题。加强综合研判,有针对性地调整配备领导干部。2016年1月,对27名副职干部进行了岗位交流。出台《涟水县乡科级领导干部交流办法》,建立健全干部调整频繁预警机制。
(29)关于领导干部后备来源不足,乡镇、部门正职岗位缺额较多问题。一是实施"提素质促担当"工程,拓宽视野,选派年轻干部到一线锻炼培养。二是定期更新乡科级副职后备干部数据库。三是陆续配齐乡镇、部门正职岗位。
9.干部管理不够严格。
(30)关于机关人员存在超编、混编混岗、在编不在岗等问题。一是3月中旬起对全县各单位超编配备干部、混编混岗使用干部和干部在编不在岗情况进行调查梳理,制定"一人一策"整改方案。二是出台《加强乡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三是选派"二线"干部到基层、发展、稳定一线任职。
(31)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未完全消化、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一是2016年6月底前,消化超配干部。二是出台《严格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通知》,健全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制度;对干部人事档案开展专项审核,逐项解决存在问题。三是对工作调动但工资关系未转移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纠正存在问题。
(四)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10.部分干部群众观念淡薄。
(32)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全县信访总量较高问题。一是开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净化网络内容等"五大专项行动",排查矛盾纠纷35件,化解29件。二是开展信访积案化解百日活动,排查信访积案119件,已化解24件。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对推诿扯皮问题问责追究。
(33)关于部分企事业单位改制存在遗留矛盾问题。结合2016年度城市建设和道路改造,细化相关企业改制措施。对全县已改制单位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分类施策,做好解释、政策宣传工作。
(34)关于群众对教育质量反映强烈问题。一是出台《全县提高教学质量奖惩办法》,推进中小学"有效课堂"教学等级评价制度,对成绩突出的优秀教师和先进集体进行奖励。二是打造名师、名校长、名校"三名工程",提升教育影响力。三是出台《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由优质校牵头组建义务教育集团。
(35)关于群众对交通秩序反映强烈问题。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区交通管理水平,2016年新建信号灯25处、施画标志标线42处、增设标志标牌78块,改造路口9处。二是开展三轮车专项整治,扩大禁行区域,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共查扣非法营运三轮车650余辆。三是对重要区域经营行为加强管理,查纠各类违规占道经营行为。
(36)关于群众对环境整治,对饮用水安全反映强烈问题。2016年完成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15个乡镇污水管网施工设计工作,制定村庄环境长效管护考核办法,完善责任体系。建成水资源检测二级实验室,提升水质检测能力,出台水源地保护规定。
(37)关于县城拆迁居民未得到及时安置问题。对少数短期内无法开工的项目,提出异地安置、货币补偿等方式供群众选择。对安置房建设进度较慢的项目,督促尽快施工。对安置速度滞后的项目进行梳理排查,分析存在问题,制定分类解决方案。
(38)关于有的部门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规收费,有的存在搭车收费现象问题。一是县纪委立案查处了个别乡镇3名责任人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乱收费问题。二是出台并公示《涟水县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对教育、医疗、涉企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收费检查。三是严格禁止并查处各类搭车收费行为。
11.执行工作纪律不够严格。
(39)关于个别领导干部政绩观有偏差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涟水县政府投资工程类项目建设管理实施意见》,对制度执行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责任追究。二是建立领导干部实绩专项档案,健全信息沟通共享机制,为科学研判干部实绩提供重要依据。三是出台《干部推动发展履职尽责问责办法》,对存在失职渎职错误的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
(40)关于一些干部法治意识淡薄问题。一是制定《2016年度县政府常务会学法计划》,明确学法人员、时间、次数。二是举办涟水法治讲坛,邀请县"一书五长"开讲法治课,目前已举办四期。组织执法骨干集中培训两期,参训人员420余人。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执法案卷开展评查,梳理存在问题分类处理。
(41)关于乡镇存在虚增收入、坐收坐支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从严查纠违规问题,对存在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11名党员干部予以责任追究。出台《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的通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管理规定,开展大额资金使用管理、违规集资专项清查。
(42)关于干部存在"走读"现象问题。一是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在工作日、双休日、法定假日由班子成员带队值班。二是坚持值班备案制度,各乡镇每月底前向县纪委上报下月值班工作安排。三是坚持不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2."四风"问题仍有表现。
(43)关于少数单位、少数党员干部存在违反八项规定等作风建设问题。一是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督查、通报、曝光力度,从严查处"四风"隐身变异等问题。2016年以来,共开展明查暗访25次,立案8人。二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加强对公务接待费用的审核,优化财政信息化平台支付流程。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改革相关规定。三是纠正了2起办公用房使用不规范问题。2016年3月,对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开展回头看,发现问题重点督办整改。四是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和约束,针对苗头性问题开展提醒谈话。
(44)关于部分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存在为官不为现象问题。强化问责追究,2015年12月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问责320人次,其中乡科级干部28人。继续深化两为整治,深入开展"三治三促"专项行动,着力解决能力不足不会为、精神懈怠不愿为、缺乏担当不敢为等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提供保障。
(45)关于少数领导干部挂乡包村流于形式,乡镇干部进村入户较少,机关部门存在"中梗阻"现象问题。一是完善机关干部结对贫困户帮扶实绩台账,并开展实绩公示。二是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排查整顿,倒逼责任落实,加大进村入户频次。三是以县政务服务中心为主体,开展"红旗窗口"、"模范支部"、"服务之星"等评比工作。
三、持续抓好整改,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尽管我县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委要求以及群众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和不足,我们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强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努力形成从严治党新常态。
一是严肃推进整改落实,扩大整改效果。按照"共性问题制度解决、突出问题整治解决、个案问题查处解决"的思路,对已经整改落实的问题,抓好巩固提高,防止出现"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落实的问题,采取更有效的措施,锲而不舍地抓好落实,努力把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从严管好队伍。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在注重"全面"、坚持"从严"、强化"治理"上下功夫、求实效,确保干部队伍风清气正。
三是驰而不息改进作风,提升整治效果。始终以"在路上"的心态、"管到位"的常态、"严到份"的状态抓好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把作风建设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之中、融入到党的建设全过程,全面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四是始终坚持惩防并举,遏制腐败行为。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使形形色色的腐败无处藏身,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7-82380939;邮政信箱:涟水县红日西大道18号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电子邮箱:lslz939@163.com。
中共涟水县委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