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16日至12月31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江宁区进行了巡视。2016年1月21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向江宁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央《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坚决的态度,自觉肩负整改落实重大政治责任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区委深入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巡视工作部署要求,在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之后,第一时间学习贯彻、搭建班子、落实分工,先后11次召开区委常委会、领导小组会和专题推进会,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区委明确要求全区上下以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讲效率的态度,坚决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督查到位。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委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市委常委、区委书记李世贵同志任组长、负总责,区委副书记、区长陈发喜同志和区委副书记刘玲同志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常委同志及党员副区长按分工实施的领导体制,下设四个专项组,各负其责加强工作统筹和督促推进。在区委统一领导下,各级领导班子坚持“对号入座、认领个性问题”与“自查自纠、解决共性问题”两手抓,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是压实整改责任。制定出台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分工方案、工作方案和工作安排,将巡视组反馈的主要问题,细化为4个方面48项具体任务106条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要求。同时,将整改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每个问题、每个事项整改到位。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派出10个专项督查组,对各园区、街道、部门和国企集团的整改情况开展了三轮全覆盖、无死角的督促检查。截至目前,48项任务已全面开展整改,106条整改措施有77项落实到位,29项尚需一定时间落实到位。坚持“遏制当前”和“管住长远”相结合,举一反三、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已制定出台长效制度32项,正抓紧研究制定32项。
二、以扎实的举措,雷厉风行、动真碰硬抓好整改落实
对照整改工作方案,一件事一件事抓、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推动、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以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销号式监督,坚决做到真改、实改、彻底改。
(一)执行政治纪律方面
1、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力度不够”的问题整改。一是进一步树牢“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意识,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道部署、一同考核。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召开区委直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职会、区纪委全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从严治党一系列部署要求,对年度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健全完善党建工作例会、联系点、调查研究等制度,组织区委常委、党员副区长挂钩街村、企业、高校,认领党建课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解决问题,切实以上率下把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扎实。二是着力抓基层打基础,制定出台《关于实施“强优”工程,推动全区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意见》,分层分类建立街道、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两新”组织抓党建5张清单,以及7个领域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指标体系,构筑了基层党建“1+5+7”责任落实体系。积极探索“互联网+党建”工作机制,正抓紧建立“党建e家”智慧党建系统,切实提升党建工作信息化、科学化水平。制定《关于实施党支部“统一活动日”制度的意见》、《关于严格和规范基层党的组织生活的意见》,推动基层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常态化。去年底,派出10个专项组列席全区各单位“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生活的指导和督查。三是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制定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突出党风廉政教育,深化“百村巡讲”、庭审教育和“考廉”教育,注重运用廉政短信提醒、“江宁清风”微博等新手段新媒体,提高干部教育针对性实效性。优化党员监督管理考评方式,综合运用考察考核、日常了解、来信来访等形式,发现和解决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刚性执纪问责,自省委巡视组巡视江宁以来,从巡视组下转件中,共梳理出“四风”问题举报件9件,已报结7件。
2、关于“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履行乏力”的问题整改。一是区委常委会严格执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重大责任。年初,已分别向市委、市纪委和区委全委会报告了2015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区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协调和督办,常委会班子成员认真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深入到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二是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分解、监督检查、问责追究的完整链条,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常态化开展责任制季度巡查和年度考评。今年1-2月,组织对20个区属单位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在区纪委全会上,48家区属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进行了述职评议。同时,进一步强化检查结果的运用,对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严格实施“一案双查”、执纪问责。省委巡视组巡视江宁以来,已对3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党员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三是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的领导,及时听取区纪委对党员干部采取调查措施、给予纪律处分及重大案件查处的情况报告。扎实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制定出台《江宁区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目前,已完成区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调整,进一步充实监督执纪问责一线干部的力量,进一步巩固“清理规范纪委监察局参与议事协调机构”的成果。下一步,将按照省市纪委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区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四是针对“有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不健全”、“纪(工)委书记普遍分管其他工作”的问题,由区纪委、组织部牵头,对相关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梳理,正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组织及配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方案》,将抓紧组织实施。关于规范纪(工)委书记“分管其他工作”问题,将按照市纪委统一部署要求,抓好落实。五是聚焦城市建设、土地出让、招投标、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强化源头防控,督促规划、国土、住建、国资等职能部门,健全完善监管机制,杜绝领导干部干预或插手工程建设项目。切实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目前,涉及上述领域的省委巡视组下转的6件信访件,已办结2件。同时,对上述领域近三年来案件进行系统梳理,认真剖析违法违纪案件的特点和规律,更具针对性地堵塞漏洞。
3、关于“纪律观念、规矩意识较为淡薄”的问题整改。一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目前,正抓紧研究制定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将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统一部署,全面有序推开。把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纳入党员干部年度培训和中心组学习内容,把基层执行政治纪律情况作为区委直属党(工)委联述联评联考、社区书记双述双评双考双定的重要内容,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二是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回头看”专项行动,要求各单位对未能整改到位的、以及新排查出的问题,从严从速整改,做到不漏人、不漏项、不隐瞒、不拖延,今年以来,共清理9名区管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行为,排查掌握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实行“零容忍”。严格执行中央“九严禁”规定,落实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要求,抓好今年各级领导班子和村(社区)党组织集中换届工作,确保风清气正。切实强化纪检机关以及公安、法院、检察院办案队伍建设,相关单位均健全完善了内部监督制约、惩处问责机制,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坚决杜绝跑风漏气现象发生。四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核实工作,对抽查核实中发现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的,按规定进行了函询、约谈或诫勉谈话。
(二)执行廉洁纪律方面
4、关于“市场经济活动中党员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的问题整改。一是突出源头严防。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2016年度重大产业项目和城乡建设项目,严把项目建设关口。对涉及城乡建设、土地利用、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的各项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梳理,研究制定《江宁区城建项目储备工作管理办法》等更具操作性、透明化的实施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主动回避、强制回避、第三方申请回避,源头杜绝市场经济活动中干部以权谋私问题发生。二是突出过程严管。加强政府投资管理项目在线平台、国资监管信息化系统建设,建立建设企业、注册人员数据库和工程项目数据库。按照省市部署,4月底前,将全区投资项目审批纳入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信息化手段提升项目建设管理科学化水平。在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物资供应、合作经营、招投标等领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正抓紧建立上述领域案源线索初次评估机制和信访件跟踪督办机制。三是突出问题严惩。深入梳理排查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子女经商办企和工程建设提供便利等问题线索,对省委巡视组下转件中,涉及的5条问题线索严肃调查处理,目前已办结2件。针对基层干部在行使职权中“吃拿卡要”等问题,充分利用12345政务热线、信访举报、作风效能监察等途径,加大问题发现和查处力度。
5、关于“工程建设等领域违规操作”的问题整改。一是加强工程招投标监管。严格执行《招投标法》,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流程,制定出台《江宁区建设工程违法违规问题处理实施意见》,对全区工程领域围标、串标、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在省委巡视组下转件中梳理出涉及工程建设方面信访件6件,已办结2件,其余4件正抓紧办理。二是严格项目投资和建设监管。修改完善《江宁区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国有资本投资工程项目结算备案实施办法》,建立财政、审计、发改等部门组成的工程监管联动机制,严格执行“按进度、按合同、按预算”的资金拨付程序规定,切实防止未批先建、立小建大、随意突破概算等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园区项目建设和管理制度,确保园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依法依规运作。三是加强重点工程项目审计监督。认真落实《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条例》,完善《关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全覆盖实施意见》,建立政府审计主导、社会中介参与、内部审计配合的三级审计全覆盖网络,实现政府投资审计全覆盖。目前,正组织力量对全区2012年11月到2016年未纳入跟踪审计的重大项目进行全面调查,并将根据调查情况,按规定进行审计。四是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管。研究制定《进一步完善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及重点评价项目清单,修订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储备土地管护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拓宽专项资金审计监督覆盖面,将专项资金审计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内容和重要环节。制定2016-2017年政府采购目录,组织实施2016年区级部门预算公开。今年内,将聚焦民生改善、城乡建设、社会保障和扶贫开发,进一步加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力度。
(三)执行组织纪律方面
6、关于“民主决策执行存在偏差”的问题整改。一是区委、区政府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管意见和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加强事前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规范审议、讨论、决定等程序。对年度财政预算、重大产业项目、重点城建项目、重要投融资项目,必须由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集体讨论决定。将每年11月确定为“调研月”,加强对重大发展战略和举措的研究谋划,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二是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认真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在编制“十三五”规划,研究制定《促进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的五年行动计划》和《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程的意见》等政策意见过程中,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民主党派人士、基层干部、普通群众等各方面意见,发挥咨询研究机构、专家学者在决策中的作用,促进科学民主决策。三是加强对全区各单位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常态化监督检查,将执行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区党政领导班子综合绩效考核,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7、关于“基层班子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整改。一是进一步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制定区管领导班子和干部日常考核工作方案,加强对领导班子建设的综合研判。针对“有些领导班子团结协调不够”,“一些部门一把手缺配时间过长”的问题,结合机构改革,对相关区管正职岗位进行了补充调整。下一步,将结合区管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需要,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干部交流、轮岗的规定,确保全区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有序推进。二是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制定出台《2016-2020江宁区年轻干部培养发展规划》,落实全市“四个一线”工作部署,积极选派我区优秀年轻干部到发展一线、民生一线、稳定一线和党建一线培养锻炼,比选出9名处级干部、26名科级干部,向市委组织部进行推荐。建立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信息库,按照比例“稳中有升”的要求,确保应配尽配。三是进一步强化针对性实效性教育培训。研究制定《2016年江宁区干部培训工作要点》,围绕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紧扣全区“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和“作风建设提升、项目攻坚突破、社会治理创新”三个主题年工作要求,将举办创新驱动产业强区、社会治理创新、推动城乡协调发展等专题研讨班。3月19日—21日,围绕学习全国“两会”精神、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举办区管正职干部专题培训班,切实提升领导干部“引领新常态、践行新理念、推动新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8、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存在违规”的问题整改。一是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研究制定《江宁区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级机关中层干部选拔和管理的意见》、《区管单位中层干部调整预报制度》等意见措施,突出对破格提拔、中层干部选拔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完善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议事规则,切实把握好动议提名关、考察考核关、程序步骤关,严格落实20字“好干部”标准,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组织开展年度“三责联审”,加强对领导干部用人权的审查,发现离任前突击提拔问题的,严肃进行处理。二是严格规范干部考察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干部选拔任用“1+5”制度文件,正抓紧研究制定《重要区管职位人选实名推荐办法》,进一步明确考察程序和方法、考察结果运用、考察责任和监督。加强对干部“德”的考核,深入了解干部工作状态、精神风貌、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进一步“考准考实”干部。建立健全选人用人责任倒查机制,对经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从严调查处理。三是深化“三超两乱”问题整改。贯彻落实编制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强化职数核定管理,规范职数预审工作。扎实推进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消化工作,通过自然减员、离岗退养、交流等形式,按上级要求于今年内消化整改到位。规范干部薪酬管理,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全区津贴补贴专项检查,进一步理顺干部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加强对开发园区选人用人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完善园区招聘、竞岗、考核等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形成适合园区发展实际需要的、科学合理的三定方案。
(四)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9、关于“民生改善拖欠较多”的问题整改。一是针对“有些地区和部门违规征地拆迁”问题,严格对照征迁补偿安置相关规定,抓紧对全区2013年以来已实施的征地拆迁项目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将严肃进行处理。研究制定江宁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及补偿标准,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征迁工作,落实征地拆迁“必审”制度,做到征地拆迁“全程监控”。二是针对“安置房两证办理”问题,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依法合规逐步妥善处置。三是针对“安置房先拆后建、未批先建”问题,将安置房建设纳入2016年城乡建设行动计划,制定出台项目考核办法,切实加大组织推进力度,力争2016年底实现2015年前安置房欠账100%开工。四是针对“村组干部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组织开展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财政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结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改进财政对村(社区)转移支付方式,提高涉农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加大农村征地拆迁监管力度,设立征迁项目专款账户,对补偿安置资金进行统一监管,今年以来完成资金兑付3亿元。深化社区异地交叉审计工作,对2015年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全部立案处理。五是针对“盲目上项目、铺摊子”的问题,制定出台《2016年度城建项目考核办法》,严格按照年度城乡建设计划进行项目立项审批,对计划外项目原则上一律不批。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监管和审计监督,防止超规模建设和超概算投资,对个别因实际情况变化需增加投资的项目,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六是针对“园区多、平台多”问题,制定《江宁区国有企业重组实施框架方案》和分类操作方案、《江宁区国有企业股权筹资指导意见》、《江宁区推进国资监管全覆盖工作实施意见》,对区直经营性资产进行统筹布局、统一监管,盘活存量资产,合理吸纳优质资产和社会资本,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七是针对“政府负债”的问题,研究制定2016年新增债务计划,并将债务计划控制情况纳入全区综合绩效考核体系。优化债务结构,积极做好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工作,推动我区存量债务由短期向长期转变,由高成本向低成本转变。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和市镇建设投融资机制,制定出台我区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鼓励社会资本与政府合作,有效降低财政投入、化解债务风险。八是针对“群众反映难题未能彻底化解”问题,研究制定群众信访件交办及领导接访下访约访工作方案,成立三个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目前省委巡视组交办的270件信访件,已办结254件,正在办理16件。
10、关于 “‘四风’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整改。一是抓好作风建设常态化督查,健全完善联动检查机制,今年“两节”期间,在全区组织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检查,重点对基层食堂、区内大型商超预付卡销售登记等关键部位和环节进行排查,近期,将组织开展全区财务系统财务内审,把遵守财经纪律作为审计重点,对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二是加强刚性执纪问责,省委巡视组开展巡视以来,全区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03起,给予党政纪处分87人。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2名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6名干部进行提醒和告诫谈话。三是强化财务源头管控,制定出台《关于深化街道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实行街道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推广公务卡,减少预算单位现金结算。统一区级集中核算单位核算平台,加强对区级集中核算单位的经费支出合法、合规性审查。今年初,已对全区53家单位的“三公”预算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切实抓好超标办公用房整改工作,制定出台《江宁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整改情况检查工作方案》,以“马上就办”作风,全面摸排、全力整改。区四套班子领导带头,严格对照标准和要求,对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整改,区政府办、督察办牵头,对各园街、部门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目前全区市管及区管干部办公用房整改工作已基本到位,并进行逐一登记。下一步,将对全区各级干部办公用房进行再督查,并不定期组织“回头看”,确保超标办公用房整改不反弹回潮。
11、关于“作风建设不够严实”的问题整改。一是扎实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主题活动,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召开全区机关作风建设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出台作风建设提升年实施意见和任务分解表,全区95家单位分别制定本单位行动计划和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扎实推动“有担当、重实干、善创新、扬正气”的服务型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二是开展为官不为、庸懒散浮、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专项整治,建立“集中检查、信息收集、监督问责、情况通报”等制度,加强日常监督、开展明察暗访,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12380举报平台,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强化问题处置。今年以来,根据机关作风监督员明查暗访反馈情况,对存在较突出问题的5家单位发出了作风监督督办件,对4家单位进行了专门提醒,对2起涉及我区相关单位的作风问题报道进行了调查处理。三是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建立“马上就办”事项清单,推进“全科服务”模式,扎实开展“三减一优”提速行动。深化基本建设项目模拟审批改革,有效提升了服务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率,改革实施以来,全区申报模拟审批的重点项目达到19个。构建“一办四中心”政务服务运营机制,目前,已有138项行政审批以及房产、国土、社保、婚姻登记、契税等五大类民生服务事项进驻市民中心,为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四是改进和完善全区综合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加大对街道、园区、部门和国企集团分类考核力度,优化考核指标和权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健全正向激励和考核问责相结合的机制,以鲜明考核导向,引导推动各级党员干部实干担当、攻坚克难,以新作为新状态为“十三五”发展开好局。
(五)省委巡视组下转信访件处理方面
针对省委巡视组下转的82件信访件,集中力量进行查办。截止目前,完成初查初核49件,其余33件正在抓紧调查核实。
三、以坚定的决心,持续深入抓好整改落实、成果巩固
经过前一阶段努力,我区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下一步,我区将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巡视工作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地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融入“五位一体”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中。
一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深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坚持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管理、严惩腐败,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从区委班子做起,带动和督促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组织负责人刚性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聚焦主责主业、履行监督职责。
二是持续深化后续整改。把深化巡视整改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持久抓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深化整改成果,严防问题反弹;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持续发力,确保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全到位真到位。
三是切实强化长效建制。进一步把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立行立改与长效建制有机结合起来,按照“系统整治、标本兼治、治本为要”的思路,举一反三、继续深入排查各层各级在执行“六大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一批治根本、堵漏洞、管长远的制度规范。同时,强化制度执行,严防问题查而再来、纠而复生。
四是着力推动各项工作。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按照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统筹抓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优生态、惠民生各项工作,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新作风、新形象和新动力,努力以“走在最前列、建设新江宁”的新业绩,为省市“两个率先”大局作出应有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 025-52186901;邮政信箱: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369号江宁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邮编:211100;电子邮箱:jnqjwlzs@163.com。
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员会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