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迁市宿豫区纪委立案查处了一起支部书记用集体资金购买手表送礼的案件。
想当年,小小村官把志展
1994年3月,当选新庄镇新庄社区居委会委员尚不足5个月的林化洲被新庄社区居委会安排负责计划生育工作。那一年,林化洲刚刚29岁,风华正茂的他,暗自对自己说,一定要坚守好自己的岗位,不辜负组织的信任。
在林化洲负责新庄社区计生工作的8年间,新庄社区的计生工作年年排在全镇的前列。因工作优秀,2002年10月,林化洲被任命为新庄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一干就是13年。
为感恩,优秀支书把错犯
新庄社区是座下社区,新庄镇政府就在该社区区域内。俗话说:三生不幸,知县附郭。新庄社区居委会的很多工作是离不开镇政府的支持的,新庄社区居委会的党员干部对此也是心怀感激。
2011年2月初,新庄镇政府某主要领导即将离任,林化洲有感于该领导在任期间,对新庄社区居委会工作的支持,决定以新庄社区居委会的名义送件礼物给该领导,为此他找来居委会会计赵军东、计生专干段宜忠商议此事。
“要不就买块表吧,买块好表送给他。”林化洲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我看行,最好去南京买,南京好表比较多,宿迁买不到什么好表。”赵军东提议。
林化洲和段宜忠对赵军东的提议深表赞同。第二天上午,三人就坐车去了南京,在中央商场购买了一块价值17500元的依波路手表。从南京回来后,赵军东将购买手表的17500元发票入账处理。之后,林化洲欲将该表送给该领导,被拒收,无奈之下,林化洲只得将该表作为集体资产交给赵军东保管。
终败露,纪网恢恢不得逃
2016年年初,宿豫区纪委工作人员在调查反映新庄社区居委会有关问题信访件过程中,调取该居委会账目时发现了一张购买依波路手表的发票,工作人员就该张发票向赵军东询问。
“买这块手表做什么用的?”工作人员开门见山问道。
“想买来送给某某的,是集体研究的。”赵军东避实就虚道。
“哪些人研究的?”
“林书记、段宜忠和我三人研究的,是林书记提议的。”赵军东急于撇清自己。
随后,工作人员就该块手表问题及时约谈了林化洲,林化洲对自己的违纪行为供认不讳。
2016年3月21日,宿豫区纪委决定对林化洲、赵军东用集体资金购买手表送礼问题予以立案调查。“我作为拥有21年党龄的老党员,放松了学习,以为不贪不占就不会违纪。”当工作人员向林化洲宣布立案决定的时候,林化洲后悔不已,表示以后一定要加强纪律学习,加强自律。
领导的支持是对下级最好的奖励,做好本职工作、服务好群众则是下级对领导支持最好的回报,如林化洲这般用集体资金购买手表送领导,只能是害人害己。(王 彪、侍卫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