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天宁区进行了巡视。2016年1月20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向天宁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央《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区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把巡视整改作为区委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学深悟透中央提出的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四种意识”,严守党的政治、廉洁、组织、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纪律”为政底线,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坚决贯彻推进,全面举一反三,确保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一是压牢靠实强化整改责任。区委迅速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宋建伟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许小波,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韦东生任副组长,其他区委常委同志为成员,区四套班子其他领导共同参与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办和4个专项小组,并要求镇、各街道参照区委做法同步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区委书记宋建伟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召开常委会、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同时,区委还明确“三个一律”的要求:即各单位巡视整改工作一律要以党组(党委)名义集体研究,一律要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要点,一律要“一把手”亲自抓,强化思想认识和工作推进。
二是迅速部署加快整改推进。区委第一时间召开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针对省委巡视组对天宁区的巡视反馈意见,全体常委逐条对照认领,逐条开展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以区委名义制定了《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对天宁区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常天委〔2016〕13号),每一条整改措施都明确了牵头区领导、牵头单位负责人、配合单位负责人以及整改时间进度安排,实行挂图作战,限时整改到位。各牵头单位会同配合单位共同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扎实组织推进。
三是强化督查确保整改落实。整改工作中领导小组和各专项小组先后开展了4轮督查,召集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了3次会商,逐项对照检查、落实整改要求,积极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要求。同时,突出“牵头单位”、“牵头负责人”两方面重要责任主体,会同配合单位共同推进整改落实,杜绝整改工作中单打独斗、各自为战、就事论事的现象,做到每项整改任务都有明确完善的整改措施,每条整改措施都有具体细化的整改计划,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效。加大对信访件处理情况的督查督办,巡视组巡视天宁期间移交由天宁区政法、信访部门处理的信访件共90件,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移交由天宁区纪委处理的共42件,其中重复件11件,实际有效件31件,截至目前,已报结22件,在办9件,共涉及乡科级干部17名、一般党员干部4名,发现问题线索4条,立案2件,诫勉谈话1名。
二、聚焦问题,动真碰硬,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
针对全区整改落实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整改落实措施,各专项小组和牵头单位着力强化工作责任,按照逐一整改、对账销号的要求,确保整改措施件件有结果、条条有落实。
(一)执行政治纪律方面的问题
1. 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推动从严治党力度不够
(1)区委对抓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深,投入精力不多,举措不实,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现象。
一是重温《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常天委〔2014〕33号)文件精神,加大贯彻执行力度,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具体细化为9大类19项和6大类17项,进一步明确工作标准和具体要求。二是健全完善常委会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汇报制度,每年不少于2次专题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月26日,区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2015年12月23日,召开了天宁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会议,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在会上集中报告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并进行民主测评;12月24日,区委常委会在区委九届九次全会上向全委会报告了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接受全委会的监督。四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区绩效评估综合考核体系,制定出台了《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常天委办〔2016〕2号)文件,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问责。五是结合换届工作开展,分时分批实施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廉政谈话工作,目前正进行前期准备。六是建立了区纪委查处区管干部严重违纪、落实“两个责任”问责追究、整肃“四风”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等重点工作向区委常委会报告制度。七是改变以前在党建工作会议上结合其他工作一并部署全区纪检监察工作任务的形式,于3月4日专题召开全区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八是春节前夕,召开了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上级有关精神,对全区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意识教育,部署强调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九是开展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聘请上海市廉政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赵增辉作关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报告,增强各级干部对《准则》和《条例》的理解和掌握能力。
(2)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浮于表面,抓工作被动应付,以部署代替落实。
一是严格落实基层述党建和主体责任工作制度,常抓不懈。专题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职会,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向区委和区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个人履职情况,区委书记逐一进行点评,并组织现场评议。各街道也分别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职会。二是区委、区纪委与开发区、镇、各街道、区各部委办局全部签订了“两个责任”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职责要求。三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方案》(常天纪〔2016〕2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各级党组织主抓主管责任。四是进一步深化由区委常委和党员副区长带队,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制度。2015年底,区领导分别参加了镇、各街道、各部门基层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法会议,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点评、提出要求。五是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常天委办〔2016〕2号),扩大巡察覆盖面,不定期开展日常履职情况督查,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两个责任”的单位,依据相关规定,实行约谈或启动问责。六是将对今年一季度和三季度政风热线活动中相关单位对群众、企业反映的职责内问题推诿扯皮、以种种理由不履行职责的七大问题启动问责流程,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问责。七是强化基层群众评议、村“两委”勤廉指数测评结果运用,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党组织进行重点督查和问责追究,已完成2015年开发区、镇、街道52个村级勤廉指数测评。
2. 纪委“三转”不到位,存在职能发散问题
(3)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未到位,区纪委书记由区委副书记兼任,1个镇及6个街道,除1个街道纪委书记为专职外,其余均兼职或分管其他工作,区纪委仍承担区重点工作督查任务,主业不聚焦,纪委查办案件力度小,在处理上偏软偏宽。
一是结合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开展,全面实现区、镇、街道纪委书记专职化。今年3月份,区纪委已先后3次召开常委会研究部署镇、街道纪委书记专职化工作,出台了《开发区、镇、街道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和《区法检两院纪检组长、区级部门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二是严格落实“三转”要求,对纪委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第二轮清理,明确纪委专注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三大“主业”,不再参与与纪检本身无关的“副业”。目前,已清理退出各类议事协调机构3个。三是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加快推进纪委第二轮内设机构调整。加强本级纪委和基层纪检部门执纪监督力量配备,镇、各街道纪委副书记、专职纪检干部年内配备到位。2015年9月中旬完成第二轮内设机构调整,新增纪检监察室1个,执纪监督力量不断增强,委局执纪监督人员占总人数的85.6%。四是规范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制定出台《领导干部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办法》,建立每月问题线索排摸及处置情况上报制度并纳入考核。五是出台了《天宁区2016年度案件查办目标管理办法》,明确2016年案件查办任务,对全年案件查办实施目标化管理。今年1-3月,纳入线索管理系统的问题线索33条,立案1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党员10人,同比增幅22.2%。
(4)“一案双查”制度未认真执行,抓监督工作缺乏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大资金使用方面监督还不到位。
一是出台《关于开展“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的通知》(常天纪〔2016〕3号),明确对立案案件,既查清违纪问题,又查清有关单位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是否履行到位,对履行不到位的同步开展问责追究。二是开展了对2015年查办案件责任追究“回头看”工作,至2016年3月,先后对1个区机关部门党委、纪委问责追究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5名个人问责追究了领导责任。三是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大资金使用方面实施项目化监督,出台了《天宁区纪检监察机关立项监督工作实施意见》(常天纪〔2015〕19号),加强专项监督和立项监督工作。2016年区纪委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拟共同开展专项监督5项,重点针对郑陆镇村级“三资”管理、国有资产运行、部分学校财务收支管理、卫生系统惠民资金使用管理和部分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资金运行情况等开展专项监督。镇、各街道及直属单位纪委已申报了20个立项监督项目,年内完成专项监督。
3. 对基层组织建设重视不够,部分基层组织软弱涣散
(5)党建工作责任制不落实,基层组织战斗力弱化、党员管理松散问题比较严重。
一是组织相关部门对《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进行修改完善,4月底前完成。3月17日,制定下发《2016年全区组织工作要点》,进一步增加了党建工作在全区目标考核体系的权重。二是以党组织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同时,完善基层党组织架构,明确党务工作者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等。目前,组织部门正开展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调研,下半年根据市部署全面启动,并明确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党务工作者。正在开展《加强基层党建基础保障的实施办法(试行)》调研,争取年内出台。三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4月份出台《实施方案》。根据《天宁区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办法》,稳妥开展“失联”党员和不合格党员转化和处理工作,4月底前完成“整改规范阶段”工作。
(6)基层党员干部“苍蝇式腐败”问题突出,部分党员长期失联,不报告行踪,不参加组织活动,党员意识淡化,基层党员涉及赌博、嫖娼等违纪违法行为高发多发。2012年以来,共查处涉赌涉嫖党员60名,占受处分人员的60%。
一是认真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进一步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规范“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将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纳入《全区党建工作考核》和《社区建设考核》。印发了《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的通知》,统一部署全区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目前,全区1133个党支部已全部完成自查,下一步将稳妥开展“失联”党员处理工作。二是在基层党组织开展学习《准则》、《条例》活动,全区各级机关开展专题学习讲座20余次;结合“道德讲堂”、“社区天天乐”等载体开展“送学送课到基层”活动,不断增强基层党员干部遵纪守纪意识。三是严肃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开展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建立线索排摸、挂牌督办和典型案例通报制度,2015年10月以来,共查处了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3件5人次。
(二)执行廉洁纪律方面的问题
1. (7)—(8)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肃,擅自出借财政资金;在招商引资中,超低价出让土地,由财政资金给予补贴,存在较大权力寻租空间。
一是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组成联合调查组,迅速查明事实,分清责任,依纪依规进行问责。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2007年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文件精神,成立了天宁区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领导小组、天宁区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作的意见》、《深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行动方案》等文件,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招拍挂流程,并做到公开透明化,从源头上杜绝低价出让土地。三是抓好《天宁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资产管理的意见》文件落实,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强化财政资金管理,以确保资金规范、安全、有效。同时,严格按照《常州市天宁区政府投资项目及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处置国有资产。四是建立健全了相关台账,区财政部门坚持每月与市财政局保持沟通,通过核对土地出让信息等方式,确保出让金及时、足额纳入预算管理。五是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严格按照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除国务院有明确规定外,不得以“招商引资”、“旧城改造”、“国有企业改制”等各种名义减免土地出让收入,或者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六是严格执行《天宁区创新强区产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进一步完善产业基金的扶持范畴和扶持力度,建立健全项目评估机制,在保证土地出让的合法前提下,用市场化手段促进产业发展。
2. 工程建设领域存在违规操作和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项目问题
(9)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监管漏洞,有的违规拆分工程,规避招投标,有的围标、串标,有的中标后,随意变更设计规划,工程造价严重超标。
一是严格按照《招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法定程序对所有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根据政府采购管理权限,对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由区政府采购中心实行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二是严格执行《常州市天宁区政府投资项目及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常天政发〔2014〕69号),对政府项目的审批、建设、资金使用及资产处置等实行全过程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天宁区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管理的意见》(常天政办〔2014〕47号)、《常州市天宁区审计局关于区审计定点服务商工程造价审计库项目分配的意见》(常天审发〔2015〕14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常政办发〔2013〕153号)文件规定,由区审计局对所有政府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审计。2016年3月,在实施区检察院和茶山街道两个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专门将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重要材料和设备政府采购程序执行情况及结算审计情况列为审计事项进行审计监督。三是拟定《天宁区公有资金投资零星工程交易管理若干规定》,严格按照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对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进行管理,目前正在征求意见,预计4月份正式出台。
(10)在开发区工程建设中,存在领导干部违规打招呼的现象。
一是责成开发区对近年来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开发区已于2015年12月底前取消街道内部招标制度和内部招标行为,招标信息全部在招标平台发布并公示。计划4月份启动对近年工程建设项目“回头看”,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操作流程,加强对重点工程建设的管理监督。二是对开发区近年来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专项监督。目前区纪委正在对近年来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前期摸排,计划4-5月开展专项监督,对发现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采购存在问题或打招呼现象的进行严肃查处。三是正在研究制定《关于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的若干规定》,同时,在区四套班子领导、开发区、镇、各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区各部委办局主要领导范围内组织开展签订“天宁区领导干部不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承诺书”,出台并执行领导干部违规插手项目记录备案制度,对工程建设等市场经济活动的审批、建设、实施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记录。对违规插手的一经查实及时诫勉,问题严重的严肃处理。四是严格执行“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建设项目必须到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100万元以下的项目必须到区交易平台招投标”等规定。针对5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项目,严格按照《天宁区公有资金投资零星工程交易若干规定》执行。五是严格规范采购程序,加大对工程建设项目评标流程监管,保障评标在严格保密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3月25日开始对2015年度相关审计项目资料进行梳理,结合2016年审计年度计划任务,在经济责任审计、财政审计、财政专项审计中,重点关注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和重大材料设备政府采购。
3. 基层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执行不到位,易发腐败问题
(11)对基层干部疏于教育管理,监督不够严格,在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村级财务报销审核、社区经费管理使用等方面均不同程度存在违反规定、操作不规范等问题,致使一些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案件时有发生。
一是健全基层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纳入全区党建工作年度考核体系,并依托村居廉线平台进行实时监控。制定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方案,结合村、社区换届工作,4季度拟举办全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重点加强法律法规、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等内容教育。二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务“双代理”监管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村级集体资金管理的意见》,对原有《关于社区工作经费管理使用的规定》进行了修订,正在拟定《关于落实常州市城市社区为民服务专项资金的工作方案》,预计4月底出台。三是加大对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和社区经费管理使用的监察审计。2015年对全区22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进行了专项监督,发出监察建议书 5 份,提出监察建议 25 条,收到整改回执5份。2016年3月11日-18日与财政、审计部门联合对全区6个街道社区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监察。同时,明确自2016年起,三年内将完成对郑陆镇30个村三资管理和村“双代理”监察检查,每3年对全区行政村进行监察审计轮审,每年2次对社区经费财务管理进行常规检查。四是加大对基层村干部任期审计。2015年5月,下发《天宁区村党支部书记任期监察审计规定(试行)》(常天委办〔2015〕31号),明确2016年起,村书记换届必审,离任后一年内审完,审计工作由区、镇、街道内审或区派遣社会中介机构完成。
(三)执行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
1. 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
(12)有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没有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便付诸实施。班子成员之间沟通不够顺畅,听取意见不够充分。
一是二季度将通过专题研讨班、培训班等方式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帮助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刻理解《条例》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不断提高运用《条例》做好党委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天宁区委关于强化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进“三重一大”事项科学决策的意见》、《天宁区委全委会、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区政府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文件精神,坚决按照必经程序落地重大决策。二是按照《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深化“干群零距离、服务争一流”活动的通知》和《区委常委、党员副区长抓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要求,深化区委常委基层工作联系点制度,已将区四套班子领导对挂钩联系点定期开展专题调研纳入年度工作安排。三是抓紧开展调研,计划10月出台《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办法》,促进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了解基层,使决策充分吸纳党员、群众、基层干部的意见和建议,使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成为常态化。四是严格按照省、市《关于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及实施细则要求,不仅注重在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更注重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反思和总结,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形成常态。年底前,根据上级要求,完善出台全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五是结合全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部署指导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3)区人大监督作用发挥不够。
一是进一步优化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结合区人大代表及常委会换届工作,把一些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和履职能力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的人员充实到人大工作队伍。二是坚决消除“人大工作是‘二线’、人大监督是干扰‘一府两院’工作”的错误认识和消极思想,积极创新督查方式,改进监督方法,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开展监督工作。三是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跟踪督办,定期对被监督部门和单位开展检查。四是3月下旬,与区政府、区政协联合召开了建议提案交办会,对十五届五次会议的代表建议进行交办,同时组织“回头看”活动,对本届以来代表所提建议进行梳理,检查办理落实情况。五是建立健全了区人大与“一府两院”的联系沟通制度和人大常委会听取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和信息反馈制度。
(14)区政协领导班子民主氛围不浓,班子内部不团结。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坚决抓好问题整改,制定了“认真开好两个会议、组织开展两项活动”的整改工作措施:开好党组会议,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讨论、剖析反思,在坚决贯彻落实、坚决抓好整改上形成共识。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制定了具体工作计划,分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机关内部委(室)负责人之间、与镇、街道工委负责人之间三个层面进行,加强沟通、增进感情、凝聚共识,目前这项活动仍在进行过程中。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通过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镇、各街道政协工委、区各部委办局针对区政协班子的意见建议,目前正在制定相关方案,4月份全面启动。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在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等活动基础上,召开政协班子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党组成员、机关主要负责人职责,完善集体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充分调动班子每个成员的积极性,进一步增进民主团结,目前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完成,将于4月下旬召开。二是出台了《天宁区政协机关作风建设若干规定(暂行)》,从政治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四方面对政协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规范,促进机关作风改进。三是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对政协党组理论学习内容进行梳理,制定了年度党组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开展“读好一本(套)书”活动,邀请了市政协文史委主任作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解读专题讲座,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行动。
2. 干部提拔和调整过于频繁
(15)近三年来,区委常委会讨论调整干部频率过高,个别干部短时期内职务、岗位变动过于频繁。
一是正着手制订《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的意见》和《天宁区“十三五”期间干部队伍建设规划》,预计6月底前出台。二是常态化开展干部队伍日常分析研判工作,定期梳理干部年龄、性别、学历等基础性数据资料,形成《副科以上现职领导干部基本情况分析表》,3月已完成对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等类别干部配备情况的统计摸底。三是已完成对2012年至今各批次干部调整方案的复查工作,全部符合《关于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操作规程》要求,对今后干部调整中遇到应当上报的事项一律按要求上报。四是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的要求,2015年前各干部调整批次已全部补录进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系统,自2015年1月起,每个调整批次均实现实时上报、全程监督。五是已完成以往各调整批次全程纪实卷宗的收录、归档工作和《天宁区区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的制作。六是2016年初,已完成对全区科级干部、选调生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建议征集工作,今后的干部交流将把个人意向作为重要参考,力争做到组织意图、群众意见、个人意向有机结合。七是正在梳理《缺少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名册》、《在同一单位、部门工作时间较长的干部名册》,下一步,将结合干部调整和换届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干部交流,进一步调优干部队伍结构,对新提任进党政领导班子的干部,原则上要干满一届,对党政正职的调整,坚持总量控制、好中选优。八是在日常干部调整中,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副职提任正职的,一般应有在副职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历,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一般应有在下级正职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
3.(16)干部管理不够规范,基层人员身份编制复杂,混编混岗现象普遍。干部档案管理不够严格。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格执行《天宁区控编减编工作方案》,通过岗位调整、自然减员等方式,逐步理顺现有机关工作人员编制关系,机关其他编制和后勤编制只减不增,随着人员减少而相应减少编制,预计2016年底核减机关其他编制12名。二是严控新增机关事业编制,部门因新增职能需要增加编制的,主要通过盘活存量、优化配置等内部挖潜方式解决。今年以来,机关事业单位未增核人员编制。严控机关事业单位进人数量,对紧缺岗位实行退二进一。三是组织实施全区借用人员情况摸底排查工作,目前方案正在拟定,预计6月底前完成。依据摸底排查的情况对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进行规范清理,预计12月底前完成。四是2015年9月已印发《关于加强干部档案日常管理和任前审核工作的通知》,规范干部档案的日常管理。2016年2月完成了干部档案室配套硬件升级工作;3月初已按照中央、省、市组织部门的统一部署,对全区413卷科级干部档案完成专项审核。五是正在重新梳理历年来干部档案管理、使用、转递记录,预计4月底前完成,组织部干部科已配备专职管档人员1名。
(四)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的问题
1. 长期租用星级宾馆办公,干部群众反映强烈
(17)区机关至今无固定办公场所,长期租用九洲环宇大酒店办公,每年需承担高额租金。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精神,坚决做到不新建楼堂馆所。二是结合常州区划调整,依据上级“各辖区加快建成区级政务服务中心”的要求,从方便天宁东部郑陆片区群众、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角度出发,经请示上级部门后区级机关改租集体资产常州天宁科技促进中心办公,目前已经全部搬迁到位。三是现办公场所坚持节俭节约、简洁朴素、能用尽用的原则,一律不准利用财政资金进行不必要的装修,添置不必要的办公家具。搬迁后,区机关租用办公用房面积及租金同比均已下降。四是目前区机关各单位办公用房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674号)有关规定执行,符合相关标准。
2. 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
(18)一些单位和党员干部还存在公款旅游、接受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旅游、购送购物卡、收受“红包”等情况,一些村(社区)还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开销、招待开支过大等问题。
一是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关于规范和落实改进公务接待工作的规定(试行)》和《关于商务接待工作的规定(试行)》文件精神的检查督查,严格规范公务、商务接待标准。二是对干部外出培训、考察、招商等实行严格审批,控制随行人数。凡是没有列入年度计划的,原则上不予批准;对已经过审批的严格进行备案。推行24小时往返、小分队式招商,提升效能、降低成本。三是严格执行《天宁区区级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的实施方案》和《常州市天宁区区级预算管理单位公务卡结算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最大程度地减少单位现金业务结算。四是在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四风”整治专项督查,2016年元旦、春节分2次发出廉政短信520人次,共派出专项检查组28个,对购买购物卡、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和公务用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先后对有关单位购买购物卡、接受服务管理对象组织的旅游等违纪问题进行了查处,对相关责任人实施了问责追究。五是建立了以区委办、区政府办、发改局、商务局、机关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等九大部门参与的作风建设联合督查机制,每年年初制定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定期开展联合督查。六是建立作风建设突出问题通报曝光机制,2015年区纪委共刊发作风建设通报5期。
3. 工作作风不实,经济数据虚报造假
(19)区机关形式主义问题较为普遍,区领导了解基层实情不够深入,存在蜻蜓点水现象。
一是正在修改完善综合考核体系,突出分层分类考核,多层次、全方位考评各级领导干部,不仅重视数据、业绩这样的“显绩”,更重视对班子建设、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等作出贡献这样的“潜绩”。二是以领导班子换届为契机,完善干部考察内容,突出“显绩”和“潜绩”的考察,改进考察方式,健全研判机制。三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区四套班子领导挂钩联系点活动,继续开展基层调研走访。四是计划7月出台《常州市天宁区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察办法(试行)》,10月出台《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办法》,使领导干部下基层成为常态化,不断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深化“干群零距离、服务争一流”活动的通知》(常天委组〔2015〕36号)要求,进一步放大工作成效。
(20)会议仍然过多,基层同志疲于应付。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文件办理、加强会议管理的补充规定》文件要求,做好对各项会议的科学统筹安排,加强对会议、活动的审批,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的规模、会期、规格和议程,能合并的合并,能开座谈会的不开大会,能缩小参会规模的严格控制参会人数。二是进一步加强工作调研,要求领导和部门多深入基层,以现场会、实地调研的形式部署工作和解决问题。三是结合区委中心工作,对今年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年度重点调研课题进行了明确,要求区四套班子领导结合挂钩的联系点,深入一线、深入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抓好工作落实。
(21)统计数字注水,财税收入存在数据造假问题。
一是对《统计法》和《江苏省统计管理条例》加强宣传,今年已经在《天宁统计信息》刊登《统计法》中涉及领导和部门职责和义务的章节,教育引导全区领导干部进一步强化认识,把科学发展观和统计法律法规有机结合起来,树立更加务实的政绩观。对辖区内所有“四上”单位,发放了1000多份宣传手册,提高基层企业依法统计的意识和企业法人对统计法的认识。借助“三农普”的契机,在辖区内通过网络、横幅、电子屏等方式继续加大统计工作宣传力度。二是通过持续系统的岗位培训,大力提高基层统计队伍的业务能力,切实加强基层统计执行力,提升了基层统计人员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在2015年9月举办了一期镇、各街道、各部委办局所有统计人员的岗位知识培训,从源头抓好、抓实数据质量。加强与高校或培训机构的合作,2016年将继续举办全区统计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三是制定“统计法制工作要点”,指导和开展全区统计法制工作,年内确定对2个镇(街道)开展统计督查,对51家企业进行监审,一季度底完成对工业、贸易、服务业行业10家企业的统计监审抽查工作。
(22)政府性过度投资,造成财力浪费,地方财政负债严重,上报数据严重不实。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天宁区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天宁区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政府债务资金使用的监管,要求各平台公司每季度上报资产负债表、对外担保债务情况报表等相关资料,建立对违规使用政府债务资金的问责惩戒机制。二是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每年初预算安排政府偿债准备金,并加强对政府举债、担保等审批,归档相关审批台账。三是按时统计上报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跟踪分析政府债务情况,探索建立政府性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四是2月份组织了对各街道、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债务管理软件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4. 干部队伍存在群众观念淡漠、开拓精神不足、不作为的现象
(23)干部的精气神不足,缺少干事创业的激情,不同程度存在懒政惰政不作为、不敢担当、拈轻怕重的现象。部分干部工作的主动性明显不足,办事效率低下,企业和群众普遍反映“门好进、事难办”。
一是树立注重基层导向,在干部调整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基层一线和急难险重岗位干部的使用力度。2014年,安排42名科级副职干部到村(社区)和企业等一线岗位挂职锻炼,经组织考察,已对其中14名表现优秀的干部提拔使用。二是坚持从严管理干部队伍,拟定《天宁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预计6月出台。三是强化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利用2015-2016两年时间,实现全区科级领导干部党性专题教育全覆盖,2015年以来已累计在市委党校举办3期党性教育专题培训班。先后与江西干部学院、延安干部培训学院签署合作协议,在井冈山、延安两地建立“天宁区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基地”,至今已安排9个班次共计450余人次参加专题培训。四是开展“组织部长谈心谈话活动”,现工作方案已经完成并正式启动。五是注重对干部的激励关爱,充分保护和调动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正在拟定优秀干部健康修养工作方案,年内正式实施。与市委党校合作,在各类专题培训中融入干部心理调适课程,2015年至今已经开课8场,今后将长期坚持。今年3月已举办心理疏导专题讲座1场。六是借鉴干部绩效管理先进地区经验,结合天宁实际,针对机关、事业、国有企业等不同类别的干部,拟定《2016年绩效管理和综合考核体系》,目前正广泛征求镇、各街道和相关部门意见。七是制定《2016年天宁区作风建设考核办法》,并将其纳入全区综合考评体系;出台《天宁区作风效能监测工作实施意见》,2015年累计开展了对70个作风效能监测点寻访问效活动,今年已确定2016—2017年度作风效能监测点名单并开展走访。开展作风建设独立第三方评测,由国家统计局常州调查队组织开展对区机关作风建设问卷调查,对46个机关部门和6个街道进行满意度评价,收集意见建议。八是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今年以来,区委宣传部已在各级媒体平台上推送“天宁楷模”事迹报道12篇,4月份将在全区干部中启动“天宁楷模”宣讲活动。九是督促各有关单位建立并签订服务承诺书,年内完成。
三、落实常态,坚持长效,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下一步,天宁区委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巡视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罗志军书记的重要讲话,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牢牢扛在肩上,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深入贯彻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确保敬法畏纪、遵规守矩。积极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全方位、全身心投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从严治党不断深化拓展。更大力度支持纪委聚焦主业主责、加强执纪监督,盯紧重点领域、重点时节、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二是坚持常抓不懈,着力构建长效机制。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坚持具体问题整改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切实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在立足于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和预防,着力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努力在各个领域形成简便易行、具体有效、相互衔接的长效机制,切实用完善的制度体系管长远、求长效。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建立的制度,根据中央新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对即将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创新方式方法,推出一批特色品牌和经验做法,并加以提炼和总结,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不断融入到巡视整改工作当中去,坚决防止整改落实走过场、一阵风。
三是注重成果深化,巩固放大整改成效。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进一步深化第一阶段的工作成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回头看”,看是否真落地,是否有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抓推进,牵头单位定期上报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办随机组织督查,确保思想不松懈、节奏不放慢;对需要较长时间,贯穿全年甚至是今后一个时期的整改任务,进一步细化季度、年度工作计划,紧盯不放、跟踪推进。注重用好巡视反馈成果、放大巡视工作效应,坚持把抓好整改落实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以整改落实的新成效助力改革发展的新突破,全力实现天宁“十三五”发展新开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9-69660018;邮政信箱:常州市竹林北路256号天宁科技促进中心2217室(邮编:213000);电子信箱:cztnqwb@163.com。
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员会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