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 2015年11月14日至12月30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钟楼区进行了巡视。2016年1月21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向钟楼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央《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思想认识,即知即改快推进
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一项重要任务。区委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责无旁贷的政治责任感和时不我待的工作紧迫感启动各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领导小组,形成工作方案,确保整改落实工作迅速、全面推进。
(一)加强学习领会,提高认识。接受巡视反馈意见后,区委接连召开了3次区委常委会、5次专题会议、2次全区性工作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认真学习传达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区委认为,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是一份客观中肯的"诊断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是一剂驱邪祛病的"医治良方",不折不扣落实好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是一项严肃重要的政治任务。要求全区上下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整改落实作为一次精神洗礼、一次作风提升、一次制度对标,以最鲜明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明的纪律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做到认真改、坚决改、彻底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为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为副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4个专项小组,严格抓好全区面上整改落实工作的统筹推进和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四个方面13个问题,逐条逐事进行了研究,梳理出29项具体整改任务,制定了106条具体整改措施,每一条整改措施均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时间进度安排,分解了整改任务,明确了工作责任,做到"一项整改、一套班子、一抓到底"。
(三)加强分工协作,高效推进。各牵头领导、责任单位严格对照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深入研究,一个步骤一个步骤推进落实。镇、开发区、各街道参照区委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制定各自整改方案,紧跟区委步伐,推进整改。同时,区委成立了4个督查组,对各责任单位和板块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整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严肃问责追究。全区上下形成了上下协同、整体联动整改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严整改
(一)执行政治纪律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区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深,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区委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中共钟楼区委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钟委发〔2014〕46号)文件要求,区委常委会每年2次向全委会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区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常研究、常部署、常督查,层层传导压力。2016年1月22日,区委开展基层党组织"第一责任人"述责活动,镇、开发区、各街道党(工)委书记向区委常委会述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区委书记现场给予点评,与会人员进行书面测评。区委常委会3月1日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纪委、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听取区纪委2015年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全区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月4日,召开全区党建工作会议,总结和部署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会上,区委书记与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区纪委书记与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书44份、纪委监督责任书16份,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签字背书。今后,区委常委会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传达学习贯彻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分析研究全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及其他事项。
二是完善责任落实的监督检查机制。2015年12月16日—31日,由9名区委常委带队,对镇、开发区、各街道,区各部委办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责任制检查考核,对照责任清单逐项过堂,及时通报检查考核情况,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任务落到实处。研究制定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工作方案,细化2016年"两个责任"的清单内容,区、镇(街)两级分别制定党(工)委领导班子、党(工)委书记、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纪(工)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实施项目化分解,明确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和责任部门,建立健全"两个责任"全程纪实台账。把监督检查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列入年度党委巡察计划,每年不少于1次专项督查,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相关负责人,及时提醒或约谈。
三是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制定出台《关于开展"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的办法》、《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办法》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2015年全区立案案件"一案双查"回头看,对我区一名工作人员因严重违反工作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对当事人给予了开除处分,并对部门负责人因管理不到位,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今后凡是立案的案件都要实施"一案双查",逐案研判,对应当追究而未追究的,将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关于"区纪委聚焦主业主责不够,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充实纪委工作力量,配强领导班子。针对目前区纪委在职人数偏少的问题,通过选调优秀公务员、组织调整等方式,逐步充实执纪监督一线人员,配齐配强区纪委监察局干部队伍。目前,区纪委监察局已调入干部3名。同时,根据上级对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有关规定要求,3月份,区委已向市委和市纪委提出2名拟任区纪委副书记建议人选。
二是抓好基层纪委建设,确保回归主业。通过对镇、开发区、6个街道开展工作调研,深入了解班子分工情况,要求各单位参照《关于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和兼职的通知》(苏纪办〔2014〕42号)规定,对镇、开发区、各街道纪(工)委书记分工和兼职进行规范,原则上不能分工和兼职与纪检监察工作有冲突的工作,目前,镇纪委书记已不兼任其他职务;结合党委换届,逐步规范开发区、各街道的纪委配备方式。配齐区级机关部门纪检监察机构,严格按照纪检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选优配强机关部门的纪委书记。对党委书记兼任纪委书记的问题,截止3月底,已有2个单位的党委书记不再兼任纪委书记,另外2个单位计划年内调整到位。明确要求镇、开发区、各街道单独设置监察室,配备专职监察室主任,专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
三是明确量化考核,制定《2016年全区纪检监察工作督查方案》,将全年纪检监察工作细分为6大类23个子项目,挂钩综合考核。实行纪委领导班子挂钩联系制度,通过实地检查、月报表、季度例会等形式强化督查,促进基层纪(工)委书记、纪检组组长聚焦主业,更好地履行监督责任。
3、关于"区委重经济轻党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不够"的问题。
区委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巩固提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推动党员教育管理从集中性向经常性延伸,重点严与全面严相结合,加强基层党员教育管理力度。
一是层层压实党建责任。强化区委主体责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制,3月4日区委与镇、开发区、各街道、各行业局党委签订《常州市钟楼区2016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强化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分层分类制定《2016年度镇党委、开发区、街道党工委和行业局党委书记党建工作责任清单》、《2016年度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突出"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全面推行党委、党工委书记"八个一"工作法,抓好一把手这个"牛鼻子",使党建工作责任成为"硬约束",让党建工作成为"责任田"。强化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关于落实区委常委、党员副区长抓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落实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切实增强党建工作合力。
二是落实党建工作举措。强化分类管理,实施"3345"分类管理办法,推动各领域基层党建迈上新台阶。全面推广村党组织书记"5A"晋档升级管理办法,制定《关于在全区村党组织、村党组织书记中实施"5A"制晋档升级管理办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近期提交常委会讨论),着力推动"六强六过硬"目标任务落实,做好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转化工作。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村官管理,完善大学生村官考核办法。继续推广许巧珍"7+"工作法,全面提升社区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水平。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编制组织工作实务手册,通过"党章学习日"、"统一活动日"等方法,坚持和创新"三会一课",继续实施组织生活"报备制"、党建工作"纪实制"等。切实加强党员党性教育,通过组建宣讲团、举办研讨班、集中学习等一系列举措,以纪念建党95周年为契机,大规模实施"万名党员轮训"计划,在全区党员中开展"五个争当"、"四个看齐"活动,引导全区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用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人的风采。探索实施党员组织关系网上接转,对新转入的党员发放《告知书》,提醒做好"三项制度"(党员报到制度、组织生活制度、教育学习制度)。开展党员组织关系大排查,进一步摸清"家底";建立问题党员预警机制,通过多种途径寻找、多渠道告知,向"空挂党员"、"失联党员"亮出"黄牌",开展警示型党员教育帮扶,2016年1月份向全区185名警示型党员发放《教育帮扶登记册》,确保党员队伍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三是完善党员服务机制。《钟楼区城市社区为民服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拟于7月份出台,实施项目化管理,解决党员群众民生问题,深入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落实阵地保障,推进党员服务中心、党员服务驿站建设。探索在全体党员中实施学习教育积分和志愿服务积分"双积分"管理模式,依托"钟•义"服务平台和微信公众号,广泛开展"党员义工365"活动。建立健全党内关爱机制,统筹资金、搭建平台,促进党内和谐发展。
(二)执行廉洁纪律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4、关于"领导干部和‘苍蝇式腐败’案件多发易发"的问题。
一是加强各级党组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把《准则》和《条例》的学习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课、党员学习规划中,先后邀请上海市市委党校客座教授、市纪委审理室主任分别对全区党员干部、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专题授课和系统解读。全区各级各部门通过组织开展专题讲座、业务培训、知识竞赛、讨论交流等形式,学习《准则》和《条例》47批次,5877人次。制定并实施《清廉钟楼廉政文化品牌实施办法》,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正确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2月25日制定出台《关于对区管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谈话函询的暂行办法》(钟纪发〔2016〕8号),3月份对2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书面函询,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及时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政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巡视组分批交办的信访件40件,目前已办结25件,剩余6件正在调查核实中。认真落实《关于实施案件审理建议制度的暂行办法》(钟纪发〔2012〕25号),就案发单位存在的深层次、倾向性问题,从廉政教育、制度建设、监督制约等环节入手进行深刻剖析,查找原因,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案发单位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实现源头治理。今年以来,全区各级领导干部主动上交礼金、礼卡共计20.86万元。
三是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间的问题线索移送、沟通联系联动办案机制。定期与法院、检察院、公安、财政、建设、审计、环保、安监等部门沟通,共享信息,从中排查问题线索。重点查处十八大以后不收手不收敛,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通过纪律审查形成有效震慑。自省委第五巡视组对钟楼开展巡视以来,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9件,目前已结案10件,挽回经济损失42.23万元,给予党纪处分8人,政纪处分2人,免职1人,其中涉及正科级领导干部1名。
四是进一步加大追究问责力度。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先后约谈镇(街)、重点部门主要负责人30多人次,组织对10个单位进行了现场督查,并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力的1个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调整,1名街道纪工委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今年以来,区各级纪委共开展提醒约谈89人次,批评教育5人次,函询2人次,诫勉谈话6人次。
5、关于"基层财务管理混乱,公务接待开支费用过高"的问题。
1月25日,区纪委召集相关单位责成深入自查,通过初步核查,已对3名存在失管失察责任的部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立案查处2人。3月23日,区委根据省委巡视整改落实督办函的要求再次部署了针对基层财务混乱的专项整改。针对镇、开发区、各街道以及下属站所和村委等所有基层单位,要求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同时由区财政局、区委农工办分别牵头开展督查。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3月26日,区委、区政府研究制定《钟楼区"三公经费"专项审计调查方案》,对所有街道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当前正先期审计开发区、新闸、永红等3个单位,下一步实现所有乡镇街道全覆盖审计。待审计结果正式形成,将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进行整改,对相关违规、违法的案件线索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并研究建立相应的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扎紧扎实制度的笼子。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三方面进行强化管理。
一是严格预算管理。强化区、镇(街)两级财政预算管理,"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公务接待费每年确保比上年削减。结合巡视工作要求,3月份,区委选拔领导管理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镇、开发区主要领导,充实加强力量,加大管理力度。
二是强化制度防范。严格执行我区涉及"三公经费"以及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经费的管理文件,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制定我区基层财务管理具体操作细则,对现金使用限额(1000元)、报销经费尤其是"三公经费"结报应附的证明依据、会计科目规范使用等作出明确规定,目前该细则已经形成征求意见稿。研究制定出台《钟楼区区级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的实施方案》,尽快实施公务卡制度。在公务卡制度未实行之前,严格按照国务院新修订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算起点在1000元以上的正常经济业务,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等方式支付。
三是加大检查力度。每月自查,加强对镇、开发区、各街道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管理,镇(街)内部审计部门每月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履行财经纪律情况的检查,进行自查自纠,并对单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提交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每季互查,每季度组织镇(街)开展财务互查。适时抽查,由区纪委、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专项检查小组,定期不定期对镇、开发区、各街道"三公经费"及其它财政资金开支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年度审计,每年组织对基层财务的专项审计。通过开展互查、抽查、专项审计,形成基层财务监督管理完善的工作机制,防范漏洞,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6、关于"超低价出让土地,潜藏利益输送风险"的问题。
一是发挥集体领导,规范权力运行。成立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提高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质效和水平,促进重大项目招引实现新突破。成立区土地上市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土地上市工作组织领导,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开展专项治理。
二是规范土地出让,严格执行文件。坚决执行《常州市区招拍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范》以及常州市土地出让最低保护价的相关规定,防止低价出让、变相低价中标和国有资产流失。针对联创地块低价出让的问题,现已通过国有公司完成回购,用于发展大数据产业园项目。
三是严格实行问责,健全责任约束。限制和规范政府权力和政府工作人员行为,将政府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责任落到实处,对违反规定出让土地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的,根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建立政府机关、国土部门、监察机关信息沟通机制,及时通报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以便监察机关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对违规违纪人员及时查处。
(三)组织纪律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7、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重大决策充分调研不够"的问题。
一是坚持"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认真执行《中共钟楼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钟楼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前进行充分的调查和研究,立足钟楼发展实际、财力状况科学实施。成立区重大项目领导小组,结合重大项目推进,对招投标、土地出让、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进行深入论证,集体研究,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
二是充分发挥人大监督、政协参政议政职能。认真执行《钟楼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钟楼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钟楼区人大常委会同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工作联系制度》、《钟楼区政协党组会议议事规则》、《钟楼区政协主席会议议事规则》等文件规定,推进人大参与决策、政协参政议政的制度化、规范化,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三是公开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基层干部的意见和建议。严格执行《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办法》,坚持区委常委基层工作联系点制度,加强对基层的走访调研,为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尤其是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事项再三考量,杜绝拍脑袋决策。
8、关于"大量土地资源闲置,资金成本压力巨大,面临资金链断裂风险"的问题。
一是拆迁工作坚持按需拆迁的原则。严格按照当年的项目落地情况和土地出让计划排定年度拆迁计划,镇、开发区和各街道认真制定拆迁工作方案,明确落实拆迁资金后向区政府申报,履行审批手续。区建设局(征收办)加强对全区拆迁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
二是针对现有已经拆迁完成的经营性地块,加快完善周边配套条件,加大招商力度,等待时机成熟,争取早日挂牌上市。
三是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资金,想方设法逐步降低融资成本,将资金压力保持在可控范围内。
四是严格控制政府性融资借贷的规模。拟制定《钟楼区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和预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文件,对政府性债务举借和使用管理、存量债务管理、债务风险管理、偿债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采取包括编制年度融资计划、上报债务审批表、测定负债率、债务率、偿债率等指标的具体措施,加强风险防范和预警管理。巡视报告指出开发区要注意债务风险,为加强整改,区委最近调任区财政局长充实开发区班子,以加强对债务风险的化解防控,安全运作国有资金。
9、关于"国有资金借给辖区内企业偿还贷款,出现无法收回现象,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的问题。
一是责成责任部门立即整改。对反馈意见中涉及到的开发区、新闸街道借款资金,要求开发区、新闸街道财政分局立即对借款真实情况进行了解,拿出整改的初步意见和方案。目前钟楼开发区已部分追回欠款476.61万元,新闸街道的对外借款已进入诉讼执行环节。
二是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坚决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库〔2014〕175号)的要求,严格控制新增对外借款,严格限制对外借款对象,严格规范财政对外借款审批程序。
三是制定针对性制度措施。研究并拟制定《财政资金对外借款管理办法》,对财政性资金的借款对象、审批流程、借款额度等作具体规定,借款对象应限于纳入本级预算管理的一级预算单位(不含企业),且应仅限于临时性资金周转或者为应对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的临时急需垫款。借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该办法制定完成并征求意见后出台执行。为加强财政部门的业务管理,3月底,区委选任有长期财政工作经验同志担任财政局长,以改善优化班子结构,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和业务流程。
10、关于"执行《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不严格,干部调整过于频繁"的问题。
针对巡视反馈意见中干部管理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区委和区委组织部主要领导表态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区委已责成区委组织部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同时,区委已向市委专题汇报了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市委正在研究中。区委组织部就这一问题专门组织了全体工作人员召开专题反思研讨会,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它作为新时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从党和人民的事业出发,公平、公正、公道地选人用人,真正做到选好人、用好人、管好人。
一是建章立制定规矩。拟于6月份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干部交流工作的意见》,坚持科学谋划、统筹调配,对干部交流的对象、类型和原则进行明确。规定同一干部不宜频繁交流,试用期内不得调整,原则上一年内调整不得超过一次,提高干部工作规范性,保持领导班子的相对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3月份,区委调整的一批干部中最短的上一岗位连续任职时间19个月。
二是重视平时谋长远。树立"统筹谋划、分步实施"的干部队伍建设全局理念,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平时了解和综合研判,定期对镇、开发区、街道和区级机关有关部门开展日常考察,为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提供依据。截止3月底,已全面完成对7个街道(开发区)和35个区级机关部门的日常考察工作,共约谈干部767名,发放调查问卷767份。通过日常考察,对开发区、街道和区级机关班子和领导干部情况有了较为全面深入的了解,为今后的干部调整提供了一手资料。4月份,还将结合换届工作安排,对邹区镇领导班子进行全面考察。今后,把日常考核工作常态化,每5年开展1—2次全面的日常考察工作。在充分了解干部日常表现的基础上,加强对重要班子干部配备的提前谋划,形成今后一段时期全区领导班子建设总体路线图,避免出现"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等现象。
三是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坚持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和职数预审制度,维护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严肃性,今年以来,已向常州市委组织部报送职务预审单1批次,涉及干部27人次,对12名干部职务任免事项进行事前报告或备案。进一步抓好《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的贯彻执行,进一步规范科级以下干部的选拔任用标准和程序。目前已对镇、开发区、街道和区卫计局、市场监管局等10个部门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纠正问题18项。今年起《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例行检查将常规化、制度化,检查结果将纳入综合考核。
11、关于"干部管理不规范,混编混岗现象普遍,退居二线制度不合规、不合理、不统一"的问题。
一是建立制度,理顺混编混岗现象。即将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干部交流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从文件出台之日起,所有新提拔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人员必须到岗任职,不得混岗提拔,从制度层面堵住混编混岗的漏洞,逐步理顺科级以上混编混岗现象。从严控制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调任,严格执行市委组织部关于"先沟通、后上会"的政策。确因工作需要进行调任的,在报经上级组织部门同意后,严格按照《江苏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试行)》和2013年12月11日区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的《钟楼区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调任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是严格管理,统一任职年龄界限。按照上级要求和部署,区委书记作重要批示,要求"区委组织部在学习其他地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认真梳理研究制定新形势下我区干部‘退二线’政策,把干部转岗、退二线等与确立正确的用人导向紧密结合,确保区委提出的‘让干事者有干劲,有为者有地位’真正落到实处"。区委组织部专题学习了其他地区解决干部退二线问题的做法,并对目前全区领导干部任职年龄界限政策进行全面分析、综合研究,计划分三步规范镇、开发区、街道和区级机关部门领导干部任职年龄界限:一是3月底已完成统一镇、街道和区级机关部门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年龄界限;二是按照上级部署,逐步将全区干部任职年龄界限适当延长;三是根据上级统一部署,适时取消因年龄原因改任非领导职务政策。去年12月,今年3月份,有3名在机关部门、街道工作的优秀干部,按照以往规定,满50或者55周岁即需转任非领导职务,根据巡视要求即知即改,我们调整至相关部门继续担任领导职务,更好地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研究制定规范领导干部自愿辞职或退出领导岗位有关规定。对条件程序、从业行为、后续管理进行明确的规范,切实防止相关领域管理缺位、行为失范,并明确年内出台相关政策。充分发挥各年龄段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健全退出领导岗位干部日常管理制度。对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安排明确的工作岗位,交办具体的工作任务,引导他们充分发挥好"传帮带"作用。
12、关于"部分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填报不实"的问题。
一是按要求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要求全区领导干部深化认识,以积极的态度正确对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在填报过程中印制并发放《关爱提示单》489份,重申报告纪律,严格要求领导干部按时、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对回收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程序规范、信息准确。
二是严格执行"凡提必核"。严格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五项规定》要求,对拟提任正科职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实行"凡提必核"。2015年以来,对拟提拔为正科职以上的8名人选均进行了核实,对1名填报存在疑问的干部进行了书面函询,对2名存在漏报但数量较小的干部要求说明情况并进行补报,切实做到问题没有查清、疑点没有消除的一律不作为提名人选,不上会。
三是加大日常抽查力度。对主要领导、后备干部、优秀年轻干部等对象进行重点抽查和随机抽查,每年年初集中报送市委组织部进行抽查核实。3月初,对24名重点岗位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了核实。4月份,还将按照省、市委换届意见要求,对换届拟提名人选个人事项报告进行逐一核实。
四是强化抽查核实结果运用。坚持把抽查核实结果作为评价识别干部是否忠诚老实、是否清正廉洁的一项重要依据,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对抽查发现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不规范或错报、漏报的,按照《省委组织部结果处理办法》一律重新填报或限期补报;对隐瞒不报的,明确要求不得提拔任用;对发现违规问题的,责令限期改正;对涉嫌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四)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13、关于"工作作风不实、制造虚假政绩"的问题。
一是继续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查找解决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在认真完成整改问题的基础之上,继续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旧病复发"、问题"回潮"。
二是深入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摸清钟楼经济社会发展实情,科学制订发展规划,科学设置考核目标。全区2016年度考核办法正在抓紧制定中,办法对考核体系和分值进行科学调整,对财政、外资等目标任务的设定更加注重研判分析,坚持实事求是,切实改变"重数据不重质量" "唯GDP" "唯指标"的错误导向。
三是科学制定项目规划。扎实开展"重大项目推进年活动",认真把好项目立项关,全面规范审批行为。对120个区重点项目的实施可行性进行了论证,深入研究项目开工条件是否成熟,确保每一个项目都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符合钟楼实际。
四是全面落实依法统计。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5年度年报单位确认清查工作,确保联网直报对象的真实性。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并开展了多场教育培训活动,对统计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进行宣讲,提高全区统计工作质效。
14、关于"招商引资出国(境)花费过大"的问题。
区纪委牵头,联合财政局、商务局对全区2013至2015年度全区的出国(境)招商引资情况进行了调查,经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出访任务共19批次,101人次,实际成行19批次,98人次(其中开发区18人次,各街道20人次),按照上级规定,每批次出访任务都有区领导带队。经核查,出国经费标准是按照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行〔2013〕516号)的文件确定的出国伙食费、住宿费、公杂费标准从紧核定。从实际支出情况看,人均出国经费约为4.3万元,虽然基本在合理区间范围内,但是总量偏高。并且存在全区招商费用集中在开发区报销以及以中介机构总发票的形式结报出国经费的情况,违反了相关文件规定。针对存在的问题,区委要求纪委就存在问题继续追查,商务局要严管审批,财政局要严控经费。
一是完善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机制。严格执行省、市因公出国(境)团组有关规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境外项目推进情况进行充分论证,确有需要才能列入年度出国(境)计划,并在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团组人员必须"人事相符"。
二是加强对出国(境)经费的预算管理。核定出国经费标准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保证该项经费每年不得高于上一年度。
三是完善经费结报的相关程序。要求提供出国批件、经费预算审核表、用汇审批通知单、外汇费用核销表等资料,境外原始票据均用中文注明内容、写清缘由。
四是关于支付15万欧元海外广告费的问题。经初步核实,2013年7月,钟楼经济开发区与人民日报海外版欧洲办事处签订合作协议,未达到预期效果,存在监管不力等问题,目前已对开发区2名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区委已向上级部门汇报了相关情况,同时责成开发区与人民日报海外版欧洲办事处就该协议合作事宜进行谈判,要求对方认真履行合同义务,达到预期效果,或者退回合同价款。
15、关于"关注民生不够,信访稳定问题突出"的问题。
一是巩固提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完善群众反映情况的渠道,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等制度,持之以恒地开展好"三解三促"、"三联三送一凝聚"、"关爱企业大走访"等活动,加快构建民情民意的收集、反馈和决策机制,广泛了解民情、掌握民意、吸纳民智,保证各种利益诉求得到充分反映。
二是妥善解决重点领域社会反响强烈问题。针对房地产领域问题,对全区房地产项目开展兜底摸排和集中整治。目前,矛盾比较突出的三个项目,已分别成立了矛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妥善化解纠纷,全力维护稳定。加强对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的监管,切实降低房地产项目的开发风险。针对拆迁安置问题,严格实施"按需拆迁",项目不落地不实施拆迁,严格执行房屋征收及征地拆迁的相关法律法规,手续不完备,资金未落实,方案不合理,程序不合法的,不实施拆迁。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优化分配方案,在集体土地征地拆迁项目中全面推行货币化补偿政策,减少安置房需求,在国有土地房屋征收项目中优先使用现房安置,消化存量房,有效减少和化解了安置矛盾。
三是依法规范群众信访行为。严格执行《钟楼区关于处置群众集体上访工作预案》,引导上访人员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切实维护好良好的信访秩序。继续开展信访积案攻坚行动,扎实开展领导包案和多部门协调联动等基础工作,探索引进信访矛盾分析研究中心的专业团队或者第三方评查等创新方法。
16、关于"干部勇于担当、奋发有为精神不足"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提升能力。按照上级部署,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利用 "青枫讲坛"等载体,进一步强化全区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理论武装,紧扣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围绕钟楼发展,加强领导修养、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等方面的学习,不断丰富专业知识,提高综合素质。坚持学以致用,把学习与研究解决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结合起来,与研究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二是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加大"庸懒散""中梗阻"的查处,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全区通报。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区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通过重大项目效能监查、作风效能明察暗访、实施行政效能问责、健全奖励机制等措施,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
三是优化干部评议工作。继续开展"服务企业十佳个人"评选活动,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氛围。优化干部评议机制,加强绩效考评和成果运用,探索建立干部容错纠错机制,保护、关心在干事创业、探索改革中大胆闯、大胆试的干部,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充分激发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工作上不思进取,作风上不严不实的干部坚决调整。
四是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力度,充分利用考核结果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实绩分析。对在2015年度综合考核和民主测评中排名靠后的班子的12名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对13名民意基础较差、群众反响突出的干部取消了评优资格。同时,向镇、开发区、各街道党工委书记发放民主测评反馈单,要求其对班子成员履职情况进行分析,并开展一对一提醒。认真贯彻执行市委组织部《关于防治为官不为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实施办法》,对2名工作上思路不宽、担当不够的主要领导进行了组织调整。在推动干部担当作为的同时,积极防治为官不为,努力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用人导向和政治环境。
三、立足常态长效,持之以恒求实效
党风廉政建设任重道远。经过前一阶段努力,我区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尤其是巡视反馈意见中涉及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还需要从体制机制方面通过深化改革逐步解决。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的要求,持续深入做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
(一)加强督查,查漏补缺
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的每一个问题都不放过。继续盯着督查、盯着整改、盯着落实,加快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举报件的办结和落实,抓紧推进干部混岗混编清理消化、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确保2016年底前各整改事项全部整改到位。充分发挥好督查组的职能作用,对区、镇(街)两级整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督促检查,对进度较慢、力度不大的单位进行督促提醒,对整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和出现反弹的单位进行严肃问责,以强有力的督促检查推动各项整改目标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二)分类推进,巩固成果
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硬措施,持续用力深化整改,不达目的绝不收兵。对2016年3月底前已整改完成的41个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出现"回潮"现象;对2016年年底前能够整改到位的37个整改事项,层层紧逼,加大力度,不断提高整改水平;对需要等上级文件出台配套整改的、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的、耗时较长的3个整改事项,紧盯不放,挂图作战,逐个对账销号,逐项跟踪问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25个整改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强化制度执行,持之以恒抓落实。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我们将及时总结经验,按照"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更加科学有效、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坚持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主动接受党内、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巡视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统筹兼顾,推动发展
把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促稳定。坚持巡视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推进钟楼"6+1板块"建设,全力打造"产城融合示范区、常州现代服务业发展高地、和谐幸福现代化城区"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全面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加大对巡视成果的转化运用,进一步激发全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凝心聚力、群策群力,真正把巡视工作的成效体现到钟楼发展的具体实践中,推动钟楼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9-88890912;邮政信箱:常州市星港大道88号钟楼区委办公室(213000);电子信箱:czzlqwb@126.com。
中共常州市钟楼区委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