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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6-04-06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安排,2015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我区进行了巡视,并于2016年1月20日向我区反馈了巡视意见。巡视意见反馈以来,我区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开展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迅速部署开展整改落实
  区委对省委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推动整改落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一着不让、一个不漏地狠抓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是建立组织,强化领导。成立了由区委书记范寿柏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狄志强,区委副书记陈春洪任副组长,其他区委常委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并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具体情况,设立了执行政治纪律整改专项小组、执行廉洁纪律整改专项小组、执行组织纪律整改专项小组、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整改专项小组,均由区委常委和副区长任组长、副组长或成员;同时从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了区委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4个督查组,全程负责整改落实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工作网络体系。
  二是迅速行动,形成方案。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4大类13个方面35个具体问题,结合金坛自身实际,快速制定了《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委关于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分工方案》和《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委关于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共梳理提出了107项具体整改措施,并逐项明确牵头区领导、责任单位、时间进度安排和相关要求,确保了整改工作紧扣节点、有效推进。
  三是强化督查,务求实效。综合运用定期督查、情况通报、挂图作战、台账销号和责任问效等工作方法,切实将整改任务落实到人、细化到日。具体做法是:区领导小组坚持牵头抓总、全面统筹;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与各督查组密切联系,实时掌握整改动态,及时提出阶段性工作要求;4个专项小组各司其责,狠抓整改落实;4个督查组制定督查计划,围绕台账销号对各自联系的镇(区、街道)和责任单位进行高密度的督促指导;各责任单位密切配合、打好会战,对整改措施一项一项进行研究、逐件逐件予以销号,确保全区巡视整改工作紧锣密鼓有序推进。


  二、立说立行、动真碰硬,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执行政治纪律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存在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偏少”的问题。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自上而下的责任体系建设,切实把主体责任履行到位。一是严格执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全面增强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区委常委会带头履职,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各级党委(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每年1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适时选取有关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区委作专题汇报。2016年2月,区委召开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职会,区委常委会听取了12位镇(区、街道)和部门的党(工)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二是区委常委会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两次,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议,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听取情况汇报;不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协调解决全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坚决做到源头防范。
  2.关于“未从根本上建立干部监督和廉政风险监控长效机制”的问题。
  立足抓早抓小,加强对干部的全方位监督。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大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力度,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加快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二是督促指导全区各单位进一步细化、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效落实。三是积极构建防止利益冲突体系,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具体办法。
  3.关于“‘一案双查’没有完全落实,对负有领导责任、监督责任的干部问责少、问责轻”的问题。
  进一步明确责任清单,组织开展责任倒查、责任追究,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一是健全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划出责任追究“清单”,进一步细化“一案双查”责任追究办法,明确问责的情形及方式。二是组织开展2015年全区立案案件“一案双查”回头看工作,已对11名履职尽责不到位的党组织、纪检组织负责人实施责任追究。三是积极推进“一案双查”向镇(区、街道)、部门延伸,全区纪检监察组织立案案件一律实施“一案双查”,逐案研判,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进一步深化“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已拟定并发至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4.关于“有些领导干部对‘两个责任’的内涵不清楚,有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对‘三转’落实不力,难以聚焦主业主责”的问题。
  深化“两个责任”认识,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一是认真落实省、市要求,制定下发了《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工作方案》。细化“两个责任”工作清单,明确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和牵头区领导,实施项目化分解,并逐项制定具体措施和时序进度安排,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健全区镇两级责任体系,实现责任清单项目化“全覆盖”。二是深入开展“落实两个责任大家谈”活动,依托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和载体,采取多种形式深入解读落实“两个责任”的目的意义和工作内涵,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意识。三是加强对基层纪(工)委(纪检组)推进“三转”工作的督促指导,进一步清理规范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和兼职,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约谈活动,促进基层纪委集中精力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5.关于“区纪委班子、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配备不到位”的问题。
  坚持对纪委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结合党委换届,切实加强区镇两级纪委领导班子建设。一是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换届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区纪委及其常委会结构,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选拔进领导班子。二是稳步推进区纪委派驻机构建设,落实纪委派驻全覆盖各项工作;公开遴选公务员,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全面落实基层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
  6.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没有落实到位”的问题。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通过督促推进、抽查巡查、考核奖惩等手段推动党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要求,强化区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党建工作调研,每年至少2次到联系点检查指导工作。二是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制定镇(区、街道)党(工)委、部门党委(党组)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健全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双向述职评议制度,试点镇党委委员履职评议,形成定责、履责、考责、问责“四责一体”工作机制,补齐党建工作责任链。三是完善镇(区、街道)和机关部门综合考核办法,加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中党建工作的考核权重,对镇(街道)党建工作实行报表制管理,通过定期汇总、动态跟踪、随机巡查,建立健全日常考核评价机制。2016年度镇(街道)综合考核和机关部门综合考核办法已经制定下发。
  7.关于“部分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得不紧,组织生活不正常,战斗力不强”的问题。
  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抓实抓牢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持续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部署,每年初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要点,推进社区大党委建设和网格化管理,对机关党建定期巡查并量化考核,完善学校党建工作领导体系和机制,建立标准化、现代化、开放化的经济开发区党群服务中心,加大在新经济社会组织、新建重大项目、重点龙头企业中的党建力度,推进党组织有形有效覆盖,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二是牢固树立抓基层的鲜明导向,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结合换届选优配强镇村两级领导班子,强化基层投入保障,推进农村党建“六强六过硬”。三是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开展建党95周年系列纪念活动,扎实推进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抓好党组织书记、普通党员和党员义工三支队伍,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的意见》,督促党员领导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并带头讲党课,实现党内组织生活常态化、长效化。四是围绕“两个加快”和提升发展质效,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汇聚改革发展正能量。
  8.关于“谋人不谋事,在选举期间,相互串通拉关系,搞选边站队”的问题。
  大力选拔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进一步营造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干部作风。一是以换届为契机,加强政治纪律的学习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工作,着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切实杜绝“小圈子”、“小帮派”以及打招呼、拉关系等不正之风。二是加大对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问题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通过纪律审查形成有效震慑。三是积极落实《关于严格干部德的考核试行办法》,进一步掌握干部“德”的情况。坚持提拔使用一批谋划发展有实招、推进发展有韧劲、落实发展有成效的干部,树立注重品行、崇尚实干、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四是积极落实组织部长谈心谈话、干部工作联系点等相关制度,对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对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五是加强对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监督检查,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加大查处力度,做好问责工作,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9.关于“对中央、省委决策和上级工作部署搞变通、打‘擦边球’,或消极应付”的问题。
  真正把执行力建设作为各项工作开展的着力点,切实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一是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尊崇党章党规党纪,切实加强党内监督。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区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10.关于“在司法案件中说情、打招呼”的问题。
  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要求,坚决预防并查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行为,牢牢守住司法公正这条底线。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并将落实规定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干部是否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坚决追究责任。二是认真执行《纪律审查中说情打招呼报备暂行规定》,对纪律审查过程中和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中存在的说情打招呼应当报告而不报告的情形,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
  11.关于“少数干部向巡视组提供不实材料,对巡视工作躲闪推诿,回避问题,明哲保身”的问题。
  强化巡视工作配合意识,严厉查处并通报干扰和不配合巡视工作的典型案例。一是深入开展“讲党性、守底线、强担当”专题教育活动,加大党纪党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巡视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上级开展巡视工作。今年已利用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契机,邀请省纪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杨光来坛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报告。二是将配合巡视工作不力的情形纳入责任追究的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相关问责情况及时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二)执行廉洁纪律方面
  12.关于“土地出让和使用违规问题突出,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统一,操作程序不公开,存在较大廉政风险”的问题。
  按照“阳光、集约、规范”的工作思路,以建促立、以督促管,强化制度执行。一是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要求,加强规划编制、规划条件和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确保规划阳光透明。二是开展土地出让和使用风险排查,规范经营性用地出让行为,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大土地执法监管力度,完善出台《设施农用地管理办法》、《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等规章制度。三是加强对基层征地拆迁工作的指导,规范征地拆迁工作和操作程序,落实征地拆迁补偿的公示制度,严把自由裁量权。针对历史遗留等特殊问题,实行集体会审、集体决策。四是对邻近区域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有差异的问题,在科学论证的前提下,做好拆迁征地价格的相对平衡,减少征地拆迁中的矛盾。五是定期督查全区征地拆迁工作中的政策执行情况、相关操作程序履行的公开、公示情况及补偿安置结果和补偿资金结算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督促整改到位。
  13.关于“工程建设领域未批先建、超概算投资、招投标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
  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建设管理秩序。一是对工程项目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核审批,进一步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无施工许可证手续开工建设的现象。二是在工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过程中,加大相关问题的揭示力度。三是组织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超工期超概算情况调查,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概算核定及调整程序,规范中介机构从业行为。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全程跟进项目建设,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四是进一步做好招投标条例及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全面推行电子化招投标,严格控制资格预审,执行远程异地评标。对于采用综合评估法的项目,严格执行省级平台的远程异地评标。加大对招投标活动中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依法处理。
  14.关于“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监管不力,存在虚报冒领、侵吞挪用等问题”。
  进一步落实部门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约束。一是在查找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环节可能存在风险点的基础上,健全和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二是以专项资金流向为主线,强化跟踪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加大对虚报冒领、侵吞挪用等问题的查处力度。三是每年安排3个以上的专项资金审计项目,实现对专项资金使用的常态化监督,同时在同级预算执行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将专项资金管理列为重点审计内容,通过审计监督进一步规范经费支出行为。
  15.关于“融资管理、招商引资不够规范,存在较大权力寻租空间”的问题。
  进一步规范控制融资行为的平台和规模,改进招商引资的模式和手段,提高投资融资和招商引资质量和效率。一是规范政府举债行为,严格执行政府举债审批程序,从严控制政府债务规模,合理编制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二是将省、市财政分配我区的地方政府置换债券额度置换存量债务,将新增债券额度及时按规定用途安排到位。三是全面规范镇(区、街道)招商宣传资料、统一招商政策口径、落实各项招商引资政策。定期或不定期对镇区招商引资项目进行联审,了解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加大招商引资实效考核力度。
  16.关于“部分基层单位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
  进一步规范财务会计核算,强化财务基础管理,加大财经纪律检查。一是组织专项检查小组,对区镇两级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尤其是对基层单位“三公经费”及其他财政资金开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财务会计核算,保证原始凭证合法合规,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涉及“三公经费”以及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经费的管理文件,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要求,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规定,强化财务基础管理,强化纪律法规约束。三是加强对镇一级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管理。督促镇(区、街道)内部审计部门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履行财经纪律情况的检查,进行自查自纠,并对单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提交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7.关于“搞权钱交易、权力滥用,或打着人情往来的幌子,或订立虚假合同、借条,或以参股退股、合伙开办公司等方式谋取私利”的问题。
  始终坚持“坚决遏制”和“长远管住”相结合。一是在执纪审查中,深挖细查违规问题背后隐藏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期权受贿、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二是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严肃查处违反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相关规定的行为,重点抽查拟提拔的领导干部、拟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象以及群众举报反映集中的对象等。三是对重大典型案件、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实行“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一案一回访、一案一评估、一案一档案”,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从源头上建立不能腐的制度防线。
  (三)执行组织纪律方面
  18-19.关于“区委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对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研究不充分,班子成员沟通协调不够,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有些部门在‘三重一大’决策、党政主要负责人‘四不直接分管’等方面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进一步加快调整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制度、落实监督责任。一是认真执行《中共金坛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金坛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党政主要负责人“四不直接分管”等规定,继续推行“三重一大”事项月报备制,依托重点工作督查、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等工作,强化对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相关机制有效落实。三是在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中,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党政主要负责人“四不直接分管”等规定执行情况列入单位主要领导述职的重要内容。
  20.关于“有的干部办理退休手续半年后,仍被提职提薪。干部选拔任用把关不严,有的干部提拔不久即被查处”的问题。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有关规定,狠抓整改落实。一是关于提级,区委发文取消坛委组字〔2012〕107号文中退休人员的相关职级待遇;关于提薪,对干部本人因提级享受的有关待遇予以收缴。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二是坚决执行省委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五项规定,常态化开展“带病提拔”干部选任过程倒查工作,一经查实,严肃追责。三是坚持从严把关,对拟提拔考察对象的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有关信访举报必查,问题没有查清、疑点没有消除的不作为提名人选,不上会。四是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系通报机制,认真落实《干部监督信息沟通实施意见》,及时梳理排查干部违纪违法线索,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问题反映集中的地区、部门,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治理。五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及时维护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系统,客观、准确记录干部选拔任用相关程序和事项,形成纪实档案,为开展倒查提供依据。
  21.关于“跑官要官现象、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依然存在”的问题。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严管理“五个要”的新要求,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决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一是研究制定《实名制推荐领导干部人选试行办法》,进一步建立公开严密、操作规范、制度完备的荐人选人机制,强化提名责任。二是对反映跑官要官、违规提拔干部方面的问题线索进行专项梳理,认真核查和处理。继续加大对跑官要官、弄虚作假方面案件线索排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三是加大选人用人工作年度检查力度,每三年对所有具有选人用人权的单位至少开展一次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并做好通报工作。目前,2015年度干部选任工作专项检查情况已反馈至相关单位。四是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干部选任有关事项报告以及职数预审等相关制度。五是对照各部门职责和目前承担的工作任务,对全区各单位领导职数进行全面梳理,在保证职数总量只减不增的前提下,按照职责与职数相对应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职数配备。六是按照上级组织部门有关要求,通过交流调整、清理低职高配等方式加快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确保2016年年底前完成消化任务。
  22.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尽合理,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出现断层现象”的问题。
  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事业兴衰成败的关键保障,切实围绕加快发展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一是认真开展科级领导干部和镇、机关干部队伍调研,及时准确掌握各单位干部队伍运行情况和干部履职情况,目前已完成科级领导干部、女干部、年轻干部、镇(机关)中层干部等专题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干部队伍建设三年规划》,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干部培养选拔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举措,加快规划贯彻落实。目前,《干部队伍建设三年规划》已完成初稿起草工作,正在征求相关方面意见。二是制定出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研判工作办法》,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常性考察工作,定期开展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结构性分析,及时调整充实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三是及时调整充实党政后备干部储备库,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人才库,加强梯次培育。同时,加大女干部、党外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将女干部、党外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十三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举办党外干部、基层女干部专题培训班。四是以换届为契机,加大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培养使用力度,进一步优化全区干部队伍结构,激发干事创业活力。
  23.关于“对退二线干部缺乏有效管理”的问题。
  切实加强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他们的作用。一是研究制定规范领导干部自愿辞职或退出领导岗位有关规定,对条件程序、从业行为、后续管理进行明确规范,切实防止相关领域管理缺位、行为失范。二是严格落实中央、省委有关精神,认真规范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在企业、社团兼职(任职)行为,并制定出台《金坛区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健全退出领导岗位干部日常管理制度。目前,《暂行办法》已起草完成,即将出台。三是督促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和干部特点,对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合理分配工作,积极搭建发挥作用的平台,引导他们充分发挥好“传帮带”作用。四是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定期与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干部沟通交流,引导他们调整心态,转换角色,并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工作状况和生活现状,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24.关于“部分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填报不实”的问题。
  切实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作为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举措。一是严格执行省委《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五项规定》,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实行逢提必核,对其他拟提拔调任或交流的人选进行重点抽查,问题没有查清、疑点没有消除的一律不作为提名人选、不上会。二是严格执行《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实施办法》,实行重点抽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并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逐步扩大抽查范围。三是强化抽查核实结果运用。按照《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结果处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对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考察对象,暂缓或不得提交部务会或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对其他对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四)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25.关于“违规公款吃喝、收送礼品礼金、接受企业提供的旅游等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以“四风”整改为突破口持续用力抓好作风建设问题。一是组织专项检查小组,抽取部分单位“三公经费”及其他财政资金开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公款吃喝等突出问题,严格执纪问责、从严从重处理、公开通报曝光。元旦春节期间,成立3个联合检查组,赴24家单位开展作风督查,形成了有效震慑。二是把解决好公款吃喝等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作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切入点,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查考核,促进镇(区、街道)党(工)委发挥关键作用,深入查纠违规违纪问题,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26.关于“个别单位领导班子违规购买购物卡、充值卡等,且数额较大,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活动经费”的问题。
  加大对不正之风的整治力度,持续发力,不断加压,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一是组织开展违规发放活动经费问题专项整治,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的曝光力度。针对巡视期间反映的相关单位违规从相关经费列支费用用于公务接待活动的问题,常州市纪委经过调查,已给予主要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相关单位严格对照“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要求,深入进行自查自纠,健全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二是在全区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中开展违规购买购物卡问题专项整治。三是将严禁违规购买购物卡、违规发放活动经费等规定执行情况列入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的必述内容。
  27. 关于“有少数干部顶风违纪,公车私用、参与赌博”的问题。
  按照“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坚持不懈抓整改,坚决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一是把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二是严格执行《常州市金坛区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加快集中管理平台建设步伐,平台管理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系统,进行实时跟踪,严格监督。三是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严格实施纪律审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坚持“一案双查”,运用批评教育等方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巡视期间,按照巡视组转交的线索,迅速处理了相关公务人员公车私用和参与赌博违纪行为。春节期间,围绕公车私用等问题,赴宾馆饭店、风景名胜、农家乐等场所实施暗访,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28.关于“个别单位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
  规范财经行为,严肃财经纪律,不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在全区开展违反财经纪律专项检查,重点整治违反财经纪律规定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违规设立“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款吃请、公款旅游和公款送礼等问题。二是落实《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审计署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在查处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通知》的要求,规范区审计部门专项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发现违纪问题移送区纪委的程序,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和通报力度。
  29.关于“有些领导干部不注重倾听基层意见,对土地闲置、失地农民再就业、拆迁后的社会管理问题研究不够”的问题。
  深化政策解读,加强调查研究,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一是部署开展闲置土地清查,并形成工作清单,按照先易后难,分两年将辖区闲置土地基本处理完毕。落实“以价节地、以税节地”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行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进一步规范征地行为,严肃查处未批先征、未征先用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充分发挥基层人社服务平台作用,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被征地农民从业情况的调查登记,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大力宣传和落实我区对被征地农民参加职业培训的补贴政策,鼓励被征地农民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在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中,将劳动年龄段(16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的被征地农民作为就业培训重点对象,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其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被征地农民就业能力。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大力发展基层劳动保障服务点,多渠道收集企业用工信息,及时、准确地提供岗位供求信息,组织开展针对转移农民的市场招聘活动,促进被征地农民实现就近就地转移就业。进一步加大就业扶持力度,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就业体系,鼓励引导各类企业和事业单位吸纳被征地农民就业,同时积极开发适合被征地农民的公益性岗位。三是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调研,将创新社会管理的重点放在加强农村动迁安置社区的管理和服务上。对于农村整体拆迁安置在集镇的,由集镇村(居)委会管理和服务;拆迁后形成混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委会组织法》成立新的群众性基层自治组织进行管理和服务。实行集体资产管理和社会管理相分离。按照区《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乡社区建设的意见》落实好社区管理工作。
  30.关于“机关部门中梗阻现象较为严重,干部怕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亟待解决”的问题。
  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彻底解决“毛细血管阻塞”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一是深化“庸懒散、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活动,持续开展“电视问政”活动,坚决纠正“为官不为”不良风气,提振干部精气神。二是制定年度机关作风建设督查方案,完善联合督查工作模式,依托区纪委明察暗访人员库,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督查。三是定期听取考核情况汇报,综合运用各类考核成果,对各镇(区)、机关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实绩分析。四是制定改进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工作的意见。
  31.关于“有‘新官不理旧事’的现象。政府过度投资,财政收支紧张问题突出”的问题。
  紧紧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千方百计抓收入、控支出,保民生、强支撑。一是加强前后任领导的工作交接,强化责任担当。二是严格控制政府投资规模。三是严格贯彻执行新《预算法》,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推进预决算公开;发展经济与加强收入征管相结合,促进财政增收;预算编制坚持“依法理财、保障重点、综合预算、厉行节约”的原则;规范预算调整,严控预算追加;加强结余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预算稳定调节金,实现跨年度预算平衡。
  32.关于“部分乡镇、街道弄虚作假,‘搞数据注水’”的问题。
  严格把控经济发展考核导向,坚持实数据、真考核,杜绝统计弄虚作假行为。一是制定《全区及各镇(区、街道)经济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优化《年度镇、区重点工作考核意见》,提出合理化建议。二是严格按照《统计法》及统计方法制度的要求,组织各镇(区、街道)认真做好各项统计调查工作,客观反映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为各级各部门提供决策参考。三是加强对各镇(区、街道)统计工作的考核,严格实施统计执法检查,持续提升各镇(区、街道)及全区数据质量。四是强化对各镇(区、街道)统计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以基层统计工作人员素质能力的提高促进统计数据的提升。
  33.关于“有些地方拆迁工作方法简单粗暴,造成干群关系紧张”的问题。
  坚持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作为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一是进一步改进拆迁工作方式方法,多征求和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加大对征地拆迁一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监督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加强征地拆迁中介服务机构监管,严格执行征地拆迁中介服务机构市场准入机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二是进一步完善涉拆类警情处置工作,明确职责、科学调度、完善流程、全面提高执法水平,有效防止危及群众人身、财产和公共安全等情况的发生。
  34.关于“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化工企业环境污染治理不力”的问题。
  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强化环保整治力度。一是贯彻落实常州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及时完善组织构架、细化监管方案、理顺运行机制,全面落实化工等重点行业环境监管要求。二是深入开展环保大检查,完成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重拳打击违法排污,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坚决查处。完成化工等生产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对化工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三是着力开展及时就地化解环境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和环保局长大接访活动,切实解决突出环境信访问题,提高就地化解率和群众满意度,减少重复信访、越级信访数量。
  35.关于“老城区改造等应对乏力”的问题。
  积极回应群众迫切关心的“老城区改造”问题,加大老城区改造提升力度。一是对目前老城区所有正在实施的征收拆迁项目进行梳理,细化工作方法,及时妥善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采取更扎实的举措,全力加快项目推进。二是加大司法保障和宣传力度,切实加大对拆迁扫尾项目的行政裁决力度,认真做好拆迁项目的裁决受理、审理、调解等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实施拆迁工作,保障老城区改造项目顺利推进。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征收拆迁工作,不断提升完善老城区功能和品位。


  三、坚持不懈,着眼长效,全面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巡视工作要求,紧盯重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持续抓好后续整改,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切实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一是持续巩固深化。立足于抓长期、长期抓,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努力在各个领域形成简便易行、具体有效、相互衔接的长效机制,切实用完善的制度体系管长远、求长效。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区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细化责任分解,强化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三是注重结果运用。把抓好整改落实与做好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正风肃纪,把巡视整改成果体现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上,以整改落实的新成效助力改革发展的新突破,进一步找准发展定位、明确发展战略、确立发展目标、细化发展举措,全力以赴推动金坛加快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9-82807163;信箱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华阳南路88号一号楼305室,邮编213200(信封请注明“对常州市金坛区委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260413077@qq.com。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委员会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