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阴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6-04-07 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 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江阴市进行了巡视。2016年1月22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向江阴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央《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一着不让抓紧抓好
  这次省委巡视组到江阴巡视,是对江阴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次全面检查,是对江阴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一次集体检验。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对江阴工作及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给予了肯定,特别是提出的存在问题,不仅符合江阴实际,更符合江阴干部队伍实情。江阴市委诚恳接受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坚决贯彻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意见要求,积极主动、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向省委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市委常委会先后3次对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把全市上下的思想和行动坚决统一到省委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市委专门成立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无锡市委常委、江阴市委书记陈金虎任组长,江阴市委副书记、市长沈建任副组长,其他市委常委和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
  二是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市委迅速制定出台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根据4个方面33项整改任务102项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明确牵头市领导、相关责任单位和时间进度安排,细化目标、实化措施、量化进度,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各牵头市领导、责任单位以严肃认真、高度负责的态度主动认领、对照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清单和整改路线图,对存在问题逐个深入研究,按步骤稳妥扎实推进,形成了上下协同、整体联动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是坚持立行立改,建立长效机制。针对省委巡视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对马上可以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应改尽改、能改速改,并将各项措施通过制度性安排落实到常态化执行上;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问题,分析存在原因,找准解决对策,拟定整改方案,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整改落实。坚持"立足当前整改"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深挖问题原因根源,有针对性地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任务。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市委整改工作方案下发后,各牵头市领导按照"责任落实、措施扎实、进度排实、督查严实"的要求,亲自抓督查、抓协调、抓推进,逐一过堂、逐条评估、逐项检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办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按照全市整改工作的时间节点,实现动态化跟踪落实。截至目前,33项整改任务已全面开展整改,102项整改措施有80项落实到位,还有22项尚需要一定时间才能整改落实到位,目前正在全力组织推进落实。


  二、坚持直面问题、动真碰硬,扎扎实实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一)政治纪律方面
  1.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力度还不够大的问题。
  一是全面落实市委主体责任。市委常委会带头执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党员领导干部述廉责述廉洁和巡查工作等配套制度规定。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全市党(工)委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职,组织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暨党纪条规学习会、市纪委六次全会,对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进行部署。市委主要负责人与各部门签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通过整合信访初核、纪律审查、监督检查等各方信息,对88个部门单位排查梳理问题,给每个部门单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明确了个性化的责任内容、整改时限。二是分级分类压实责任体系。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细则》,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具体化、任务清单化、落实项目化,督促各部门单位修订完成个性化的"五张清单",公开公示、接受监督。制定出台《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工作机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办公室和监督责任办公室的作用,细化工作职能,优化流程机制,拓展工作覆盖面。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和问责追究。完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监督检查办法》,做到日常检查和综合检查相结合、专项督查和社会评议相结合,并将各部门单位"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列入年度绩效考评。今年1月,市委常委分别带领检查组,对基层机关部门进行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定下发《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坚持"一案双查",严格问责追究。
  2.关于有的镇(街道)和部门对上级决策部署理解不深入、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强化上级决策部署学习贯彻。市委常委会及时组织学习中央、省委、无锡市委的重要会议精神,在市委全体(扩大)会议、市"两会"、各专项工作会议上系统学习贯彻落实,并通过制定路线图、签订责任状、下达任务书、组建工作组、强化大督查等形式,确保中央、省委、无锡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单位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实。二是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把严守纪律讲规矩作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以宣传栏、口袋书、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使党章党纪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着力强化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加强全局工作顶层设计。深入贯彻中央、省委、无锡市委决策部署,对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研究制定了《2016年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完善考核办法,强化压力传导、督查问责、跟踪问效,以细化量化的考评机制、奖惩分明的激励机制,督促各级各部门摒弃本位意识、贯彻上级精神、服从大局安排,做到一个声音喊到底、一张蓝图干到底。
  3.关于有的领导干部习惯于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问题。
  一是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江阴发展实际,明确江阴发展的工作思路,确立产业强市、创新驱动、改革开放、城乡统筹、绿色发展、民生优先"六大发展战略",优化完善产业强市、环境整治等方面的一系列政策意见,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力建设"强富美高"新江阴奠定坚实基础。二是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一切从实际出发,遵循江阴经济、社会、自然发展规律,最大程度地激发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区位、资源、要素等多方面的优势,实现区域经济的发展、城乡环境的提升和人民生活的改善。三是成立项目建设督查办公室,专门针对项目推进、政府投资等重点工作开展全程督查,实行一月一督查、一季一观摩,一月一专报、一季一通报制度,对落实不力的进行问责,推动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4.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对党面临"四大考验""四大危险"的严峻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对错误思想言论开展斗争的办法手段不多的问题。
  一是以系列化学习加强理论武装。认真研究形成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党章党规等12个主题,制订实施2016年市委中心组及各级党委(党组)专题学习计划。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专题报告会、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冬训动员部署会等活动,补足补好精神之"钙"。二是以制度化规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域的引导和管理,把握方向、守住阵地、管好队伍,对党员干部的错误言论及时批评教育,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话语权。制定出台《党委(党工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之中。三是以全媒体管控加强舆情导控。制定出台《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切实提升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通过新闻单位主流媒体、"江阴发布"微信微博和"无线江阴""秀江阴"移动客户端,宣传好党委政府的主张,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环境。加强网站、论坛、微信等网络媒体的管理,明确网络信息发布规范,从源头上杜绝不实、非法信息的传播。
  (二)廉洁纪律方面
  5.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履行执纪监督问责还不够严格,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涵把握不深的问题。
  一是更加注重执纪监督。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快查快结,对信访举报、专项检查、巡查监督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分类处置。制定《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考核细则》,把各级纪检组织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围绕信访办理、问题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等重点内容开展监督责任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整改。二是深入推进"三转"。市委全力支持纪检监察组织"瘦身""强身",更好地履行主业主责。目前,已完成市纪委第二轮内设机构调整,76.7%的人员直接履行监督执纪职责。巩固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规范成果,开展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兼职情况自查,督促回归本职主业。落实"两个为主"要求,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制定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等提名考察办法。积极推进非公企业纪检组织和村纪监委规范化建设,有效发挥作用。三是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工作的最新要求,专题召开工作会议,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细化分解,责任到岗到人,倒排时间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抓紧抓好。开展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明准则、知条例、守纪律"主题教育活动,下发《关于组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上挂培训的通知》,深入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定期组织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专题辅导讲座,在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全员岗位练兵。
  6.关于在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领域还存在不少监督盲点和漏洞的问题。
  一是完善工程建设、征收拆迁全过程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多层次监督机制。政府投资限额以上项目一律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招投标;在项目前期对接时,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杜绝招标人"正当"违规;对大型、敏感的国有投资项目实行标前联合会商制度;把关键岗位、权力运行关键环节作为廉政风险防范重点,从履行岗位职责、执行规范、自由裁量权和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梳理优化并制定廉洁风险防控图时时警醒。实行全程跟踪审计,严格规范工程变更,对工程前期的征地、附着物补偿严格执行评估、评价机制和竣工验收制度,加强对工程管理人员的考核,加强资金支付财政监督审批;邀请行风监督员对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不定期走访;深入推行职工的公开性监督;在每个施工项目部和监理组都设立廉政建设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积极推行事后再监督机制,实地检查工程监理单位、大宗物资采购单位廉政建设情况。二是健全薄弱环节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强化建筑业企业招投标信用日常考核记分管理,加强对企业诚信行为的考核。正在建立"施工市场、招标市场"两场联动机制,逐步把施工管理现场考评结果运用到招投标的市场准入和综合评分中。三是正在制订2016年度问题导向监察全覆盖、制度廉洁性评价和"一案四访"再深化工作意见,进一步加大工程建设、征地拆迁领域违纪案件查办力度,排查廉政风险,健全防范机制。四是进一步严格按规定执行好公示制度,做到阳光征收(拆迁),切实加强征收(拆迁)现场管理,实现规范化操作。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及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开展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同时,加强对征收拆迁从业人员包括征收拆迁工作人员和评估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专业指导,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7.关于有的开发园区不严格执行国家土地政策,违规返还土地出让收入的问题。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开发园区对历年来通过公开招拍挂、顺利完成出让的土地进行了梳理,对存有疑义的地方进行确认、修正。同时,严格依法行政,加大执行土地政策的力度,着力提高土地出让工作的公信力,坚决杜绝土地出让方面的违规现象。二是严格规范土地出让。严格土地出让条件,坚决按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拟定出让方案,按照国土资源部、监察部等部门文件要求,规范落实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格按照国土部门土地估价结果及土地市场行情等情况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土地出让底价;坚决不设置影响"公正、公平、公开"的竞买资格条件。三是确保土地出让金及时足额征收。土地成交后,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出让价款缴纳时间和方式等,督促土地竞得者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确保土地出让收入足额缴纳到位。严格按政策和财政规定安排好土地出让支出,杜绝以各种名义变相减免、返还土地出让收入。四是加强审计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开展土地出让收支专项检查,严格规范土地出让收支行为。
  8.关于少数拆迁工作人员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拆迁补偿款的问题。
  一是统一全市征收(拆迁)政策。重点开展拆迁补偿专项治理工作,切实解决问题,强化制度保障。目前正在对各镇(街道)开展政策调查、摸底和业务指导监管工作。下一步将制定优化拆迁政策,对照城区的政策适时进行并轨,并完善拆迁监管机制。二是引入评估制度。目前城区已落实到位,将引导有条件的镇(街道)参照城区名录库或自行建立名录标准。引入专家鉴定机制,由无锡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对拟定征收补偿市场交易基准单价进行鉴定,并以鉴定结果作为确定住宅房屋征收评估市场交易基准单价的依据。三是规范各镇(街道)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行为。推动各镇(街道)参照城区模式进一步优化资金支付方式,加强拆迁评价工作,目前城区已全面落实征收(拆迁)项目全程评价、审核机制,并已逐步推广到各镇(街道)市政重点(重大)项目的实施中。对各镇(街道)的征收(拆迁)实施工作及从业人员规范操作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结果与镇(街道)年终考核情况挂钩。
  9.关于有的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程序不合规,部分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的问题。
  一是从严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程序,明确按计划、按流程做细做实各项建设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杜绝以任何理由省略、颠倒、缺失相关手续。二是强化项目概算审批管理,项目概算未经市财政部门批复一律不得进行招投标,一律不支付任何费用,招标管理部门根据概算明细内容控制项目招标,明确概算审批作为项目招标前置条件,从源头上解决程序不规范、"三超"现象突出的问题,杜绝拆解标段、规避公开招投标的现象。三是加强建设项目中涉及的信息化项目和设备设施购置的审批管理,市信息化办和市国资办提出专业审核意见,杜绝项目建设中信息化资源不共享、重复投资和设备设施购置拆解、规避政府采购等现象。四是由市纪委牵头多部门每年开展2次专项督查,推动招投标项目"应进必进"。五是开通绿色通道、会员通道,为招投标项目进场交易创造条件。六是调整建设工程招投标前置条件,将工程招投标工作与项目规划许可、建设审图等工作并联操作,在有效缩短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时间(1个月左右)的同时,创造条件让项目尽可能进入招投标程序。七是取消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库,全面放开市场以来,新入工程建设诚信库360余家,部分市政项目单标段有80—100家企业参与竞标,形成了市场充分竞争格局。
  10.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利用自己占有的资源优势与建设、装修单位搞权钱交易的问题。
  一是加大问题线索审查力度。召开纪律审查工作推进会、形势分析会,大力加强纪律审查工作,有力查处违纪案件。着力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突出问题线索的汇集和分类处置,升级完善了信访举报件管理系统和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系统,促进线索集中管理、规范流转、限时办结。重点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信访问题调处,对省委巡视组转办的涉及乡科级领导干部的信访件认真核查。二是加强对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干部管理监督。出台《关于落实从严管理干部"五个要"的若干规定》,把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执纪执法、干部人事、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等关键岗位干部列为重点管理对象。规范党政正职职责分工,推进关键岗位干部交流。继续开展严禁领导干部违反纪律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专项整治,组织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干部签订《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知晓承诺书》。三是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清理脱钩。部署开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活动,实现审批单位与下属事业单位、主管行业协会、举办企业彻底脱钩,切断审批部门与中介机构利益关联。四是完善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对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全部进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启动对镇街党委班子成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进一步扩大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范围,开展对镇街园区、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下属单位正职、村(社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等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
  11.关于对市属国资企业的监管与现实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一是制定国资国企改革方案,优化国资监管体制,对现有国资公司明确功能分类,调整国资公司经营者年度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完善国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制度。二是加强国资企业重组整合力度,使国资企业产权清晰、相互之间业务不交叉。推动解决国资公司资产、人事、党务多头管理现象,二级公司逐步实现与部门脱钩。三是制定《江阴市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对国企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业务招待支出等作出明确规定。由市纪委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国资办对部分国有企业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以及执行对外投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的企业发出整改落实函,目前相关企业已整改到位。四是将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纳入审计事项管理范畴,重点关注国有企业的损益状况、资产质量、负债情况、治理结构及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按照审计制度推动国有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五是强化国企干部选任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国企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分层级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国资办复核。六是强化市属国资企业落实"两个责任"制度建设。实行市属国资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制度,截至目前,4家市属国有企业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并在市纪委六次全会上签署责任书。采用教育、监督、管理等多种手段,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完善长效防控措施。制定出台市属国资企业专项巡查工作方案,年内实现市属国资企业专项巡查全覆盖。七是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近期市纪委正牵头组织核查相关问题线索。
  12.关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发挥镇(街道)党(工)委主责主抓的关键作用,认真落实镇(街道)党(工)委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制度,完善责任传导机制。开展群众身边"四风"问题信访办理情况"回头看",已整改落实到位。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基层作风建设大督查机制的意见》,突出监督内容的针对性和监督检查的实效性。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职能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围绕农村三务公开信息"直通车"内容的完整性和公开的实效性开展监督检查,以社会监督促进基层党员干部规范用权。三是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针对农村"三资"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制定落实《关于建立江阴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的意见》;针对农村"小微"权力面广量大、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特点,制定出台《完善规范农村基层"小微"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意见》,明确村(社区)、基层站所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督促职能部门建立监督检查清单,加强对基层末梢权力的监督制约。以问题为导向,深化"3+1"制度廉洁性评价,强化制度刚性执行,倒逼村级规范管理。
  13.关于一些村、社区在集体资产出租、资金出借、财务管理等方面执行制度规定不严格,村务公开的方式方法不能完全满足群众期望的问题。
  一是规范制度规定。出台村级管理、村级资金管理、农村"三资三化"建设、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建设等政策意见,进一步健全村级财务预决算、收支管控、开支审批、合同管理、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资金出借、资产资源租赁交易等制度。二是完善农村"三资"管理系统。建立产权交易、合同管理功能模块,形成全市村级资产资源租赁、承包、转让及合同收款管理数据库,加强市、镇(街道)对村级资产资源经营运作流程及租金收款的监管和预警。三是建立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市场。目前已建立市、镇两级共14个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市场,剩余1个镇4月底组建完成,实现市、镇(街道)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全覆盖并联网运行,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项目"应进必进"。四是创新技术手段。开发完成三务公开信息"直通车"手机APP客户端功能,并上线试运行,加快向全市推广应用,实现全覆盖。五是强化监督检查。每季度开展三务公开信息"直通车"运行情况的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列入镇(街道)年终工作考核。由市委农工办会同市审计局或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三资"管理专项审计,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严肃整改问责。六是落实重点任务。召开2016年全市农村工作会议,对农村"三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村级费用开支、产权交易、三务公开、民主决策等内容,明确具体要求,进行重点部署。七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全市村会计、镇(街道)财务代理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理论和业务能力培训,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进行重点警示教育。
  14.关于少数村干部法制意识不强,个人作风不实的问题。
  一是完善村务考核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截至目前,各镇街园区党(工)委已全面实施村干部2016年度工作目标化承诺,促进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二是完善村干部民主评议机制。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村干部考核激励保障的意见》,1月底前,全市221名村党组织书记均向镇(街道)党(工)委、村党员大会述职,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报工作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在加强镇(街道)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年度目标考核的同时,组织党员和村民代表对 "两委"干部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与年终奖惩挂钩。三是抓好村"两委"班子换届。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启动对村干部选拔任用的全程纪实工作,以村(社区)书记为重点,严格把握审核动议、民主推荐、考察等关键环节,新任6名村书记由市委组织部预审,把好选拔任用和程序关。四是加强村干部教育培训。按照《关于加强村党组织书记专职化建设的意见》要求,以强化村干部法制意识为重点,经常性对村干部进行教育培训,2016年下半年将对换届后新进村"两委"班子成员开展专题培训。五是积极培育农村"双强"带头人。开展"政治强、发展强,带领群众、带头致富""双强双带"活动,以"五先五好"竞赛活动为抓手,以"三百先锋"为引领,大力实施"把青年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干部、把优秀村干部培养成村党组织书记"的"三百培养"工程,全面开展村干部素质提升行动。
  (三)组织纪律方面
  15.关于有的镇(街道)和部门对重大决策的前期调研和酝酿不够,集中讨论意见发表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从严抓好民主集中制等党内各项制度落实。制定出台《关于推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若干规定》,镇街园区严格执行《乡镇党委决策议事规则》,市级机关部门严格执行《党委(党组)决策议事规则》,基层党组织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规范职责范围、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坚持涉及全局性的重大事项、重要请示报告的审批和重大突发性事件处理经集体讨论决定,重大决策出台前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二是按照《江阴市基层党建工作"联述联评联考"实施办法》要求,1月底,专门组织开展56个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重点突出执行政治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等方面内容。三是规范镇街园区党政正职职责分工。加强对《关于进一步从严干部管理监督的实施意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一般不直接分管财务、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等规定。
  16.关于个别开发园区存在大额支出未经集体讨论、重大决策无记录可查等情况的问题。
  一是组织开发园区各级干部认真学习新《预算法》等相关财政管理制度,加强园区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高效。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园区会议决策制度,对专项大额支出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要求报园区党(工)委、管委会集体讨论批准,规范操作执行。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会议的讨论过程、结果都统一记录在专门的会议记录本上,并及时形成会议纪要,及时归档备案,确保有据可查。三是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和预算执行,对确需追加的,按照预算调整审批程序批准后严格执行,在预算实施前实行报批制度。
  17.关于个别街道主要负责人家长作风明显,存在一言堂现象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镇(街道)和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平时考察。全面推行"民情组织员"制度,督促民情组织员深入挂任单位开展调查研究,派员列席各单位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和讨论干部人事、重大事项决策等重要会议。强化考察考核结果运用,对发现有倾向性问题的进行关爱提醒,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组织调整。二是加强"五方联审"。加大对市管领导干部任中审计力度,截至目前,已制定对6个单位7名党政正职进行任中"五方联审"计划,正在研究制定《市管主要领导干部任期责任审计整改联合督查办法》。三是严格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向全市91个镇街园区、机关部门下发《2016年度选人用人工作责任书》,全面推行《江阴市干部选拔任用事前报告和全程纪实办法》,把提拔担任股级职务和中层及以上职务对象全部纳入全程纪实范围,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村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全覆盖。
  18.关于一些党组织对党内组织生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没有严格落实党的各项组织生活制度的问题。
  一是严格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主题确定、方案制定、征求意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谈心谈话、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落实各环节工作,1月23日市委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市委常委会班子和成员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2月底前各党(工)委也相继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以及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二是严格组织生活会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双重组织生活,开展谈心谈话,完善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等制度。三是严格"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关于开展"五从严五提升"党员常态化教育管理的实施意见》,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期上好党课。在全市建立"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制度,开展百佳方案征集评选活动。四是加强党内生活有关规定落实情况督查。定期检查党内生活有关规定落实情况,规范重大问题请示报告等制度的执行,对长期不参加党内生活的党员及时批评教育。
  19.关于在干部工作中,有的重点岗位长期缺乏交流,有的单位超职数配备干部还没有全面消化整改到位,有的退休领导干部在学会、协会中谋求特殊待遇的问题。
  一是3月初,对全市在职副科以上领导干部任职意向开展全面调研,梳理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名单,拟在换届中按照人岗相适、工作需要、推进交流的原则,逐步统筹优化调整。完善干部"三个一批"交流轮岗机制,加大任职时间较长的部门"一把手"的交流力度,对缺少基层工作经历的机关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有计划地安排到基层特别是与群众接触比较直接的岗位任职。二是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专项检查,结合换届干部人事调整,多措并举加快超职数问题的整改消化速度,截至目前,我市共完成消化任务的98.9%,确保2016年100%完成超职数消化任务。三是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审批或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规范审批程序,对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学会协会兼职工作情况组织"回头看"。对社团办公用房和车辆按现有规定分类处置。
  20.关于乡镇、街道、开发园区招录编外人员较多,混编混岗问题的清理工作推进不快的问题。
  一是规范编外用工管理。摸清底数,已对全市镇街、开发园区编外用工的人员规模、岗位分布、薪酬标准、经费使用等进行调查摸底;总量控制,核定各镇、街道、开发园区编外用工人员总量,控制压缩编外用工规模,做到"只减不增";归口管理,实行统一申报、扎口审批、先批后用的管理模式,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扎口管理,机构编制部门负责编外用工的指标控制;规范招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凡进必考",规范编外用工人员的招聘程序;完善制度,修订完善编外用工规范化管理制度,制定出台《开发园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加强督查,对镇街、开发园区的编外用工管理进行督查整改,实现常态化、长效化的严格管理。二是清理混编混岗问题。全面核对编制人员信息,严格落实《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超编、超职数配备、在编不在岗和党政机关借用人员清理规范实施意见》精神,开展混编混岗人员清理规范"回头看",重点对上一轮清理中发现问题的单位,进行跟踪督查。做好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及时完善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信息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控,及时督促检查,及时纠正问题。开展多部门联动,抓好源头管控,防止新的混编混岗问题产生。
  21.关于个别开发园区一度存在招录编外人员操作不规范的情况的问题。
  一是梳理人员,健全人员信息库。对开发园区范围内编外用工人员进行全面排摸,建立花名册、信息库,同时加强动态管理。二是规范程序,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规范编外人员招录工作流程,要求所有涉及新增编外用工,必须经过查档、笔试、面试、政审等考察审核程序,并将符合条件人选提交管委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再办理相关录用手续。三是立足长效,抓紧完善制度。根据《开发园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新情况新形势,抓紧完善开发园区编外用工人员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编外用工的管理。
  22.关于干部队伍中还存在一定程度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倾向,少数党员干部对纪律和规矩缺乏敬畏戒惧之心的问题。
  一是加强主题教育和警示教育。在全市组织开展"明准则、知条例、守纪律"主题教育活动,把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基层党员冬训必学内容,编发《纪律挺在前、条规记心间——党员干部党纪条规口袋书》《清风画语立德崇廉——〈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学习教育读本》2万余册,开展党员干部党纪条规知识网上测试,编制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忏悔录,运用江阴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例拍摄警示片《贪欲之害》,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认真做好在全市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前期准备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二是抓好日常提醒教育。制定出台《关于规范诫勉谈话的实施办法》,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让相关干部讲清问题、认识错误、及时纠正。运用"江上清风"网站、廉政警示教育馆、微博微信微悦读等多种教育平台,优化线上线下教育互动新模式。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借助新闻媒体、户外电子屏大力宣传纪律规定,利用手机短信推送关于商业预付卡治理、培育好家风等廉政短信,为党员干部打好"预防针"。三是弘扬新风正气。拓展"江上清风"廉政文化教育专线,深化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开展"立家规、正家风"建设试点,把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与弘扬优秀家风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23.关于个别领导干部不将因私护照交由组织统一保管,私自出入境的问题。
  一是强化因私出国(境)审批工作。对市管干部出国(境)实施流程化管理,从出国(境)审批时间及行程安排、办证时间、签证时间到出国(境)时间等100%进行申报登记,不留管理死角。二是严格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及时更新领导干部出国(境)登记备案系统,对监管对象做到应备尽备,对所持证照做到应收尽收。目前登记备案率100%。三是对重点人员抽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出国(境)情况,有针对性地核查领导干部取得永久居留权和绿卡等情况。从3月开始对换届提名对象开展重点核查。
  24.关于巡视期间,有的领导干部对巡视工作还存在思想认识上的错误,不能做到向巡视组如实反映情况的问题。
  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党员干部为重点,采取专题讲座、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发放口袋书等形式,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宣传教育,并对存在错误认识的同志有针对性地予以批评教育。市纪委把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列入执纪审查的工作重点,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二是扎实开展巡查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制定实施《中共江阴市委巡查工作办法》,明确巡查组织领导、巡查范围、工作方式、权限、程序等内容,为开展巡查提供有力保障。对月城镇、规划局等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开展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查处。组织开展巡查"回头看",对2014年至2015年巡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加大追责力度。三是认真做好信访办理。集中力量办理省委巡视组转办信访件,依规依纪,分类处置,认真开展调查核实。
  (四)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25.关于一些干部在思想上出现新的僵化,工作不在状态,满足于一般化、过得去,干事创业意识减退的问题。
  一是建立干部能上能下、防治为官不为的有效机制。制定下发《推动干部担当作为防治为官不为的办法》,在干部考察中探索实施为官不为问题定向测评。二是改进干部考核考察方法。在换届考察中创新实施领导干部"德才素质和工作绩效"双评价模式,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全面推行德的考核、任前德的承诺。推行绩效"三公四评",切实做到目标公开、实绩公示、群众公议,上级评、本级评、内部评、基层评。三是激发干事创业的激情。大力营造为实干者点赞、为创业者加油、为暂时受挫者暖心、为勇于担当者担当的浓厚氛围,更多采用现场观摩、会议点评、典型引导、督查考核等方式,进一步激发板块条线比学赶超、争先进位的昂扬斗志,充分汇聚起全市上下共谋发展的强大合力。
  26.关于有的行政审批部门办理审批事项时间长、效率低,干部群众不满意的问题。
  一是大力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积极落实注册登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1—3月,已办理企业设立、变更、换证7050件。二是充分利用行政权力运行平台的电子监察系统,完善全流程实时监控和预警提醒功能,495项行政权力事项在网上运行并接受监督,同时由"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受理中心进行跟踪回访。三是梳理各窗口更新审批事项。筹划编制行政审批服务指南,研制一次性告知表系统,在投资项目审批服务窗口进行试运行,完善后对外网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强化在线审批监管。积极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2月份以来全市已有324个投资项目在平台运行。同时完成平台和行权系统的数据对接,为完善项目统一代码制度和协同联动的审批监管机制打下了基础。五是积极探索"互联网+审批"新模式,基本完成线上线下审批服务平台的功能开发。目前已有12个部门的25个审批事项在网上全流程办理。六是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绩效考核,修订完善《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窗口考核办法》,通过强化电子监察、热线回访等监督,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
  27.关于一些镇(街道)和部门会议、文件仍然较多,会风、文风没有得到明显改进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已出台的《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简报和规范领导同志出席节庆论坛展会活动的规定》,落实会议分类、审批和"无会月"制度。二是大力提倡无纸化办公,切实提升政府服务效能。三是积极改进文风,力避"长空假",践行"短实新",让干部群众愿意看、看得懂,愿意听、听得进。
  28.关于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细化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活动办法,明确领导干部下基层须从严从实,真心听取群众意见,真诚帮助解决问题,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下基层情况的考核。二是广泛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活动。春节期间,市四套班子走访慰问经济薄弱村29个、贫困户92户,市级机关走访慰问特殊困难家庭和困难职工及老党员、老干部3.2万户。三是多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办好"12345"民生热线,根据百姓需求确定每年的民生实事,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就医、环保、交通等突出问题,以民生改善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29.关于在前些年的发展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好大喜功、急功近利现象的问题。
  一是完善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制定出台《中共江阴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履行重大项目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监管,防范决策风险,严格执行《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评审和审核,规范项目审批手续,严格按照计划确定的投资规模,限额设计、限额招标、限额施工,杜绝出现批小建大、批少建多等超计划、超规模的现象。二是科学安排政府性投资项目年度计划。正式下发《2016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在通盘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坚持保民生、保重点、保急需,严控新开项目,继续加快推进重点骨干道路,加快完善城市功能等建设,加快发展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加快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步伐,建设宜居生态家园。三是有效发挥人大组织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的监督,特别是对超过投资概算10%以上的特别重大项目,严格执行审查批准相关程序,加大监督力度,确保项目调整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四是建立覆盖项目决策、管理和实施主体的逐级考核问责机制。制定出台《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部门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加大对重大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的审计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责任追究。五是盘活国有资产。根据新一轮城市建设规划,明确裳岛、国际会展中心等国有资产的功能,进行统筹安排使用。
  30.关于个别开发园区对政府公共资金管理松懈,审计整改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关于加强镇(街道)、园区财政收支管理的意见(暂行)》,进一步加强政府公共资金管理,按照规范手续流程操作,切实把好财政公共资金拨付关,结合事中、事后监督检查机制,有效确保政府公共资金收支更清晰、更严密、更规范。同时,从2月中旬起全面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为抓手,全面对照检查工作要求查找薄弱环节,逐条逐项查漏补缺,不断完善科学规范的政府公共资金管理机制。二是加大对政府公共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对日常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按要求有针对性地及时整改处理到位,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在年度审计计划中安排不定期的专项审计,加大审计回访力度。三是对审计中发现的涉及园区投资公司与个别企业发生的税务遗留问题,已采取法律手段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
  31.关于有的干部在"四风"问题上还存在侥幸心理,想方设法打折扣,搞变通的问题。
  一是坚决防松懈防变异防反弹。坚持不懈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及时组织核查群众信访举报、上级纪委交办和相关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和公款购买赠送节礼等违纪违规问题。1月中旬,对全市36个重点单位、重点部门元旦、春节期间的作风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延伸检查下属单位(村、社区),对发现的问题纠正处理。二是完善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完善作风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公务外出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建立了监管部门自查备案制度、部门联动抽查制度和专项财务审计制度,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确保执纪问责无断点、无盲区。畅通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注重"12345"民生热线、政风行风媒体直播和万人评议机关反映问题的督查督办。严格执行"四风"问题查处月报、定期通报和整改情况回查制度。三是开展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的"四风"问题,开展专项督办查办,先后对省、无锡督办的涉农专项补贴、土地征收流转等方面的问题线索调查处理,对相关人员严肃问责。
  32.关于有的开发园区虚列支出,超范围列支人员费用的问题。
  一是组织专项检查。对开发园区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编制、薪酬发放标准、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的及时进行整改。二是根据上级财务规定精神,严格按照资金用途安排支出,确保资金预算支出与预算安排支出一致。做好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管理,确保会计原始凭据、记账凭证、账册、报表等各类信息真实可靠。三是严格按照核定的"三定"方案及编外用工指导数管理使用行政、事业及编外人员,严格核定人员进出,并根据人员变动实际情况对目前在编在岗人员进行全面梳理,不断完善人员信息库,为人员经费列支夯实基础。四是开发园区认真学习关于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险等方面的规定,准确把握政策规定、标准要求,确保上级各项规定得到刚性执行,严禁超范围列支人员经费;对超标准、超范围的人员支出,财政部门一律不予支付。五是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和会办机制,畅通人事、财务沟通渠道,严格审核,共同把关,形成规范化的薪酬发放及财务结报制度。
  33.关于个别乡镇违反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的相关规定的问题。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对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予以整改。在此基础上,上半年将开展联合专项督查,对全市各级机关津补贴发放等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抽查;审计部门下半年结合镇街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检查省市各项规范津补贴文件规定的执行情况。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坚决给予严肃处理,对相关负责人员依纪依规追责。二是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已将"违规发放津贴"纳入2016年机关目标绩效考核评价细则,作为各类先进评比"一票否决"的内容。三是强化纪律培训,整理汇编关于津补贴发放相关规定、财经纪律等政策文件,纳入全市新一轮党员干部大规模轮训的必修课,强化领导干部法规意识。


  三、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成果
  一是强化政治意识,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大力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市委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层层示范,推动各级党委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责任;各级纪检组织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突出主业主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切实执好纪把好关,加强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管理考核和监督检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常态化。
  二是围绕突出问题,持续抓好后续整改。把整改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化整改,确保每一个整改事项都有一个负责任的交代和结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主动接受党内、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巡视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是加强建章立制,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在继续抓好后续整改落实的同时,对每一个问题都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并把整改实践中的有效举措及时上升为制度,着力增强制度建设的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切实防止同类问题发生。同时加强常态化督查力度,着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好制度建设,真正做到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
  四是坚持统筹兼顾,有力促进改革发展。把巡视整改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紧密结合起来,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即将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江阴改革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凝聚力、强化执行力,充分激发全市上下重任在肩、使命在身的责任意识,夙兴夜寐、只争朝夕的工作干劲,当仁不让、舍我其谁的担当精神,全力推动江阴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力建设"强富美高"新江阴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0—86860710;邮政信箱,江阴市澄江中路9号市机关大楼705办公室,邮编214431;电子邮箱jydck@126.com。


  中共江阴市委
  201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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