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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整改后仍顶风违纪
——福建省大田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主任公车私用被查处

发布日期:2016-05-27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字号:[ ]

  违纪问题通报
  4月26日,福建省大田县纪委通报了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下为其中一起:
  2016年2月7日,大田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主任吴联广违反廉洁纪律,私自驾驶本单位公车,从大田县城出发到建设镇大同村老家祭祖,当天返回。4月25日,大田县纪委给予吴联广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补缴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事件回顾
  福建省大田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主任吴联广1983年参加工作,有26年党龄,从机关到乡镇,历经多个岗位部门,练就一身好本领,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也赢得不少赞誉。2011年5月,他由乡镇调入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以下简称二轻联社),主持工作至今。
  被誉为清水衙门的二轻联社,人员少、经费有限,为节省开支,单位公车并未配备专职司机,而是由吴联广和另一位同事负责驾驶。
  按规定要求,非公务用车时须将公车定点停放于单位院内。然而,吴联广却多次将车开回家中停放。
  2015年11月,三明市纪委在对大田县专项巡察中,发现吴联广违规停放车辆问题,并责令二轻联社进行整改。
  可是,警钟并未敲醒吴联广,三令五申的纪律成了耳旁风。
  2016年2月7日,正值当地除夕祭祖之日。考虑交通不便,四处借车无门的吴联广想到了单位公车,但又慑于道路卡口监控,犹豫不决。
  最终,侥幸战胜理性,吴联广于中午12时许,驾驶公车一路躲着监控,将车子从大田县城开回建设镇大同村老家,祭祖完毕后,在当天下午2时左右原路返回。
  企图规避监控的吴联广未曾想到,所有行车轨迹均被拍摄下来,纪律之网正向他扑来。
  查处经过
  2016年3月初,大田县委巡察办到二轻联社开展专项巡察,发现了疑似公车私用问题线索。随即,巡察办将该线索移交县纪委进行立案调查。
  该县纪委调查人员根据问题线索,迅速到交管部门调取了二轻联社车牌号为闽G××××公车的行驶监控视频。
  经过对该车行驶监控视频甄别分析,调查人员发现:2016年2月7日的不同时段,该车辆出现在了县城过境公路、太华镇万湖村等道路卡口,调查人员随即将有关信息进行记录并备份。
  掌握相关证据后,调查人员来到了二轻联社,在查阅该单位公务派车单中,并未发现2月7日的公车审批事项。随后,调查人员约谈了二轻联社主任吴联广。
  “今天找你谈话,主要是调查核实有关公车使用情况……”调查人员开门见山。
  “知道,我会如实汇报!”吴联广正了正身子说。
  紧接着,调查人员向吴联广出示了从交管部门调取的4张车辆监控抓拍信息图片,图片分别显示的是二轻联社公车2月7日行驶在4段不同道路的卡口监控信息。
  “请你仔细辨认,并作出说明!”
  “这是我2月7日驾驶单位公车到建设镇老家祭祖的行车路线。”
  “县里刚通报多起公车私用问题,你为何还这样做?”
  “都怪我心存侥幸,心想着春节期间用一下单位的公车,应该没人会知道。”吴联广懊悔地说,“真是不该犯这样的错误!”
  经查,2016年2月7日,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主任吴联广公车私用,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经大田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吴联广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补缴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100元。(田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