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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6-07-22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18日至4月22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开展了专项巡视。5月13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向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全文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整改
  巡视意见反馈后,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叶立生立即组织召开党委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逐段逐条认真学习省委第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学院党委深刻认识到,巡视指出的问题深刻反映出近年来学院党委对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认识还不够深刻,落实也不够有力。全院上下必须从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的高度认真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以对党忠诚、对学院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整改、立行立改,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第五巡视组对学院党委提出的整改意见和任务要求上来,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健全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针对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学院党委迅速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叶立生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院长陶书中为副组长,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4名专职工作人员集中推进整改工作。两个月来,针对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各种事项,学院党委先后5次召开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2次召开全院干部大会、10次召开领导小组或办公室会议,研究部署、深入推进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三)明确目标要求,压实整改责任
  学院党委将巡视组反馈的三个方面11个主要问题,逐项梳理、细化分解为35项具体问题,逐项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逐一落实整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落实单位,逐项要求相关部门尽快拿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学院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汇集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编印了《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党委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最终确定了108项整改任务清单,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方案,事事有人抓。
  (四)领导带头整改,整体推进落实
  学院党委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充分意识到肩上担负的主体责任,带头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和分管工作的整改,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针对省委巡视组发现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了中层及以上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等专项治理活动,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立长效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防范类似问题的发生。
  二、逐项狠抓落实,确保巡视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截至2016年7月13日,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完成整改任务31项,占总任务的88.6%,其余3项基本完成和1项未完成事项将在接下来的工作中继续整改落实。
  (一)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
  1.针对校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学院党委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王岐山同志的工作报告,以及江苏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二是制定出台《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办法》。三是2016年起学院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不得少于2次、学院党委中心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每个学期不得少于1次、学院党委每年按期召开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会议,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学院发展规划和整体工作计划。
  2.针对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一是通过党委会、中心组学习、干部大会等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深入组织学习。7月6日,邀请了淮安市纪委常委叶蓓来校开设学习党纪党规专题报告。二是组织修订了学院《公务接待管理补充规定》《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三是组织开展党员领导干部立家风家规活动,学院中层及以上干部共立家规299条,在学院OA系统上进行了公开,接受全院师生监督。下半年,还将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共产党员正家风”活动。四是做好党员干部节假日等重点时段警示教育和廉洁提醒工作,做到提醒在前、警钟长鸣。五是继续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后期整改工作。六是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出境人员及批次。
  3.针对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明确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强化 “一岗双责”意识。实行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及联系单位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并出席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学期末结合工作检查,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深入巡查。三是在今年5月中层干部届中考核中,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中层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党委书记叶立生在与新提拔的干部个别谈话中,特别强调了廉洁自律的重要性。
  4.针对签订责任书重形式、轻实效,监督检查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问题
  一是根据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工作职责及任务要求,对照岗位职责明确具体责任内容,制定符合各部门特点、切合实际的个性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下半年将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年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5.针对没有做到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个别中层干部违纪违规问题未严肃处理的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准则》《条例》等党规党纪,进一步增强党规党纪意识。二是加大执纪问责工作力度,对2013年以来学院处理的有关信访案件组织了“回头看”。三是对违反组织纪律和劳动纪律的1名中层干部按相关程序免去了其所任职务。
  6.针对校纪委“三转”未有效落实,聚焦主业不够的问题
  一是积极推进“三转”,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坚决从监督执纪问责以外的学院招标采购、人才招聘等现场监督工作事项中退出来,由事中监督转变为事前防范、检查督促。二是组织制定了《学院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细则》,各部门年底向党委报告工作的同时必须向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三是坚持纪检监察部门周例会制度。四是联系地方纪检监察机关,选派纪检干部到对口岗位进行跟岗学习。五是优化完善监督检查办法,前移监督关口,建立健全党员干部问题的早发现、早处理机制,立足抓早抓小,注重快查快结,强化威慑作用。
  7.针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未得到有效运用,近三年没有纪律处分案件的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工作。省委第五巡视组在5月12日向学院纪委移交了1件信访件,学院党委立即委派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安宁负责信访件的查处工作。5月14日,学院党委正式组建了调查小组,就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走访相关部门、查阅相关资料,对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违纪不追究不放过、损失不追回不放过、整改不见效不放过,查清了信访件反映的每一个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目前,该信访件已处置完毕。二是加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力度。纪委办、监察室通过听取各二级院系、部门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报告、查阅相关资料和台账、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检查各单位各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向相关单位和部门反馈了意见,不断加大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工作,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执纪问责的常态。
  8.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不力的问题
  一是对近年来学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违纪违规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公务接待违规问题学院纪委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检查并进行整改。二是建立三公经费“月查月报”制度。两个月来,学院纪委共开展4次巡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处理意见建议,并进行了谈话、批评提醒等。
  9.针对学校兼职纪委委员有名无实,未发挥监督作用的问题
  一是充实和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力量。巡视期间,学院党委针对巡视组指出学院纪检监察部门人员不足的情况,及时调整了1名年轻中层干部担任学院纪委办副主任、监察室副主任。二是实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院长办公会制度、学院纪委委员分工联系党总支等工作制度,强化了监督责任的落实。三是实行院纪委会例会制度及纪委会学习制度,提高执纪问责工作水平和能力。四是加强纪委委员和党总支纪检委员工作交流,学院纪委委员每年需要提交执纪问责合理化建议不得少于2条。
  10.针对学院党委对党的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基层党建工作薄弱的问题
  一是深入推进学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院党委严格把关学院各级基层党组织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加大对各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指导和督查力度,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推进。二是结合届中考核,进一步加强了党总支书记队伍建设,优化了党支部设置。修订完善了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两级管理考核指标体系。三是实行党总支部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年度工作报告制度。
  11.针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部分中层干部查摆问题不严不实,存在形式主义、走过场的问题
  一是对巡视组指出的“三严三实”问题清单存在形式主义、走过场问题的8名中层干部进行了反馈、教育和提醒。围绕“五查摆五强化五带头”,上述8名同志已将完善后的问题清单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实行中层干部问题责任清单整改,落实党总支书记、分管院领导、党委主要负责人三级把关制度和整改落实结果公示制度。
  12.针对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未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的问题
  一是加大“三会一课”指导和督查力度。自5月10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启动以来,截止目前,党员干部累计讲专题党课共计62次。二是坚持基层党组织例会制度,坚持每月召开党务工作例会。制定党支部书记集中教育培训计划,每年不少于2次。整改期间,学院组织开展了1次党支部书记培训班。
  13.针对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不够,党员的政治意识淡薄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了《党员教育和党费使用管理办法》,强化了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党建第一责任人意识,唤醒广大党员党章党规意识。二是将每周二下午固定为党支部学习活动时间,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学习活动。三是进一步强化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的落实,下半年将开展2016年度专项检查。四是加强党员教育,整改期间,邀请了淮安市委党校副校长石平洋来校作关于“按照党章要求、增强党性修养、做合格党员”的专题报告。
  (二)在执行廉洁纪律方面
  1.针对违规公款吃喝时有发生,铺张浪费突出的问题
  一是组织制定了学院《公务接待补充规定》,明确公务接待实行全口径管理。严格公务接待事前审批、报销等程序,从严从紧控制公务接待支出,确保陪客不超员、用餐不超标准、学院总接待费用不超总额。二是全院公务接待一律由院办扎口管理,各二级院系、部门在完成各项审批后由院办统一发放餐券或安排订餐。中午公务接待一般按30元/人标准提供工作餐。三是对公务接待额度按月进行严格控制。
  2.针对公务接待超标准,陪餐人数超规定,违规提供香烟,且公务接待报销凭证大多数未附接待清单的问题
  一是抽调专门人员对2013年以来学院公务接待超标准,陪餐人数超规定,违规提供香烟的情况进行清查,对调查确认的超标准接待超标部分的费用、违规提供香烟的费用进行了全面清退,并对公务接待中多次超标准接待、违规用烟的8个部门和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二是自2016年5月起,凡公务接待必须严格执行学院《公务接待规定》及《公务接待补充规定》,对超标准接待、陪餐人数超规定、提供香烟、报销凭证未附接待清单等违规行为一律不予报销。
  3.针对存在违规工作日午间饮酒、以加班名义用餐、饮酒,甚至报销代驾费用,以及为出国(境)研修干部搞接风活动等问题。
  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对2013年以来发生的工作日午间饮酒、以加班名义用餐、饮酒、甚至报销代驾费用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对调查确认的工作日午间饮酒、加班用餐中饮酒、报销代驾费用的行为进行了查处。对工作日午间饮酒的主要责任人正进一步调查核实,将按照相关程序依纪依规给予警告处分,并对校内参与接待的中层干部给予通报批评。二是对2013年以来的出国(境)研修干部搞接风活动的的行为进行清查。今后出现为出国(境)研修干部搞接风活动将严肃处理。
  4.针对公务用车运行费超核定标准,且呈上升趋势问题。
  一是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公务用车有关规定,再次修订了学院《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二是进一步加大公务用车管理力度,加强公务用车审批。对公务用车成本再次进行核算,完善公务车运行方式,进一步降低公务用车使用费用。
  5.针对实验、实训场所重复建设,利用率不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率较低,资源浪费现象较为严重的问题
  一是成立学院实验实训室管理委员会,统筹实验室管理。严格审批新(改)建实验实训室,坚决杜绝重复建设实验实训室。二是修订学院《教学工作考核办法》,提高“实践教学”考核权重,明确实验实训室使用绩效目标。在2016年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中,专业实践教学课时比例不得低于50%。三是将功能相似的实验实训室进行重新整合和规划。加强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的使用、培训、保养和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和实验实训开出率。四是实行实验实训室开放制度,鼓励和支持本校师生利用大型仪器设备开展科研、毕业项目、创新创业等实践教学活动;对周边院校和企业开放共享,促进实验实训室利用率的提高。五是充分利用实验实训资源,开展丰富多彩、职业特色鲜明的竞赛活动,增强学生技术技能,提高实验实训资源利用率。将11月设立为“技能竞赛活动月”。
  6.针对违规发放部分领导班子成员交通补贴的问题
  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在巡视期间立即停发了部分班子成员的交通补贴;二是根据《关于省直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将学院教职工交通费补贴标准调整为每月300元/人执行。
  7.针对违规发放在岗人员超工作量薪酬的问题
  依据新修订的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对在岗人员超工作量薪酬进行了更规范、更严格的界定,确保不违规发放超工作量薪酬。
  8.针对2012年以来,对科级以上干部仍继续发放通讯补贴、加班费的问题
  一是2016年5月起立即停发了科级以上干部的通讯补贴,对 2013年学院实行绩效工资改革以来全体中层及以上干部的通讯补贴开展了全面清退。二是自2016年起全面停发各类人员的加班费。
  9.针对2014年、2015年均超标发放绩效工资的问题
  一是取消发放不合理的津贴补贴。二是对2014年、2015年超标发放绩效工资的构成进行分析,严格按照省人社厅批复的绩效工资总量确定发放项目和标准,确保2016年起不超标发放、不违规发放在职人员绩效工资。
  10.针对学校对发展基金支出监督管理不到位,二级院系、部门各类创收提成的经费支出随意性较大,存在自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的问题
  一是修订学院《发展基金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加大二级院系、部门经费的监管力度,确保二级院系、部门发展基金项目发放有政策、有依据。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对二级院系、部门2013年以来的创收提成经费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对2013年以来的二级院系、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自立名目发放津补贴问题进行了全面清查清退。
  11.针对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不严,部分科研项目预算与实际情况差异较大的问题
  一是抽取了2013年以来立项的2个科研项目进行剖析,分析存在问题,修订了学院《科研经费配套与管理办法》,明确要求项目申报时提供预算各科目的编制明细,进一步明确预算变更流程,规范项目预算变更手续。二是加大项目申报预算及使用的监督力度。新申报项目需组织专家进行课题可行性论证,横向课题立项后还必须提供课题预算各科目编制明细且合同需经审计处审核备案后才可实施。三是完善科研管理系统,增加经费管理模块,对项目开支与预算的相关度进行实时跟踪管理,确保经费开支与预算相符。
  12.针对部分科研经费使用不规范,存在开支用途不明确、会务费支出无会议通知、购置物品无明细清单的问题
  一是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宣传培训,明确现场咨询或鉴定费用必须专家本人现场签字领取,非现场咨询或鉴定费用必须采用银行卡支付;今后会务费、会议资料费必须凭会议通知按规定报销,物品购置发票报销时必须提供明细清单;调研、会务等出差报销,严格执行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二是对已经调查确认的58个科研项目中的不合理费用支出进行了清退。
  13.针对科研经费的开支内容、结构比例未作具体规定的问题
  一是组织修订了《科研经费配套与管理办法》,明确各科目经费的开支范围和上限,对劳务费、会议差旅费、国际合作交流费、专家咨询费等支出规定上限,对直接经费中的其它费用在项目申报时要求列出明细,并进行论证,确保经费预算和支出结构合理。二是规范横向课题经费预算和使用管理,新设计了学院横向课题申报书模板,增加经费预算表。加大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横向课题管理力度。加强报销单据的审核,严格执行财务和审计制度,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14.针对科研项目结题不结项率达到70%以上的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了纵横向应结课题的项目验收,未及时结题的9个项目在6月底已按照要求结题,今后对应结未结项目按归口管理单位和学院规定予以终止,并限制项目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二是2016年初验收完成的6个项目,在6月30日前已办理项目结转手续。6月底前验收完成的9个项目,要求在8月底前完成结转手续。制定《科技项目结余经费项目研究申报书》,对结项经费的用途进行了明确规定,防止二次经费开支不合理现象发生。三是对2015年立项的10个市级项目开展了实施进度、经费使用和绩效评估,并提醒了项目负责人提前做好项目结题工作,确保项目实施成效,能及时结题。
  15.针对修缮工程项目、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未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存在资质把关不严、超限额未进市场、擅自变更建设和投资规模、校内专家库人员有的无资质的问题
  一是组织修订了学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今后修缮工程项目和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严格按规定执行:各类财政性资金工程建设、货物(或服务)采购活动等经费达到限额标准(5万元)以上的统一纳入招标办采购,达到限额的修缮工程和物资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进招投标市场招标采购,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是补办实习宾馆变更建设规模相关手续,修订学院《基建工程管理办法》,今后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论证,严格执行项目投资和建设规模。启动新校区已完工基建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从基建立项、工程报批、过程监理、竣工验收、决算审计的每一个环节进行检查。所有修缮工程项目严格按照上级和学院规定进行招投标管理,进行前期项目论证、方案制定和预算编制,大型修缮项目委托两家以上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编制。
  三是调整校内招标评委库人员。将评委资格调整为副高以上职称、中层以上干部、研究生以上学历;增加专业评委数量,与周边高校合作,聘请了15名校外专家评委。
  16.针对物资设备采购未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存在多部门采购、重复采购、管理不严等情况的问题
  一是成立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统筹学院的设备采购、图书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
  二是结合2016年省属高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聘请社会专业机构,对全院的国有资产以2015年底为基准点进行全面清查核对。
  三是完善大型设备立项论证制度,实行基础和大型仪器设备统一管理集中使用。今后凡申请购置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单位,必须事先提出可行性论证报告,必须有 3 名高级职称的技术负责人在报告上签字,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经学院组织专家组论证后,转学院领导审批。
  四是建立物资设备采购前期调研论证制度。前期调研论证人员不少于3人(大型贵重设备或新型设备要有外聘专家参与),走访单位不少于3家,并认真做好前期调研论证纪录,避免重复采购。
  五是优化资产管理流程,形成对资产的投入需求、形成方式、调节使用、审核报销、计价核算、处置报废的全过程监控模式。
  17.针对投资设立的全资公司未履行报批手续的问题
  组织相关人员按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办理江苏食源科技公司补报批手续。
  (三)在执行组织纪律方面
  1.针对干部群众反映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有些干部提拔未征求学院纪委意见的问题
  一是修订出台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制度》,健全了党委组织部研究干部工作部务会议制度;健全了书面函询等主动征求纪委意见的工作环节,实行一人一表(学院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征求纪委意见表)。二是在2016年届中考核中,对新提拔中层正职干部严格实行召开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纪委审查,由纪委签署具体意见后再进入其他程序。
  2.针对选拔任用干部听取民意不够,公信度不高的问题
  完善干部培养选拔、使用考核等工作机制。在2016年干部届中考核中,党委通过发布干部考察预告、扩大访谈范围和人数,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度。今后将进一步听取民意,提高干部选拔公信度。
  3.针对干部队伍梯队结构不合理,年轻中层干部偏少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工作力度。二是通过中层干部届中考核和中层干部集中换届,逐步提高40周岁以下年轻中层干部的比例。在今年中层干部届中考核中,新提拔了3名40周岁以下的年轻正职干部。
  4.针对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进一步加大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力度。在2016年中层干部届中考核中,轮岗交流了10名中层干部;根据省委第五巡视组的建议,7月初又对1名九年未轮岗的中层正职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今后将进一步加大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力度。
  5.针对中层干部“双肩挑”占比较高的问题
  一是严格控制中层干部“双肩挑”职数,在学院第三轮岗位设置中,对不具备教师系列职称、不承担教学科研任务、职级在七级以下(含七级)的人员不再聘用为“双肩挑”人员。二是组织开展了中层干部“双肩挑”情况专项调查,对11名不符合“双肩挑”条件的中层干部在第三轮岗位聘用中将不予聘用。
  三、持续推进整改,着力构建长效管控机制
  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委要求和师生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将继续严格按照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从严从实、善始善终抓好各项整改工作,把省委专项巡视工作形成的强大震慑、采取的有效措施、营造的良好氛围,持续转化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自觉行动。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对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极端重要性的认识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省委保持高度一致。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从严从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二)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告诫,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部署要求。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委不断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落实好监督执纪责任。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考核。
  (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和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学院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和严肃工作纪律的规定,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抓早抓小、严格执纪,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四)持之以恒,坚持不懈抓好后续整改工作
  对于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固化已有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成果。对于尚未完全整改到位或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制定周密计划,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7-87088100;邮政信箱: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教产业园枚乘东路4号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南楼A103室(邮编:223003);电子邮箱jsfscoffice@163.com。


  中共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