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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必讲“钱规则” 临近退休“捞一把”

发布日期:2016-07-22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字号:[ ]

  提示
  曾经吃苦上进,却在临近退休之际梦想“追求点实际的东西”;曾经谨小慎微,手握重权时却“总想趁机捞点好处”;曾经遵规守纪,反腐高压下却不收手、不收敛。浙江省诸暨市人大浣东街道工委原副主任鲁水忠最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
  “经不起外面物质世界的诱惑,收了不该收的钱。对不起组织、对不起同事和领导,更对不起我的家人……”这是浙江省诸暨市人大常委会浣东街道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鲁水忠迟来的忏悔。
  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看似职级不高,手中权力却不小。高速公路“小三改”、通道绿化美化、堤埂加固等,鲁水忠把分管的工程项目看成生财之源,凡事必讲“钱规则”。2009年至2014年,鲁水忠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00.8万元,最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
  吃苦上进曾是“实干家”
  鲁水忠的案发,源于其管理服务对象——太和村党支部书记郑某某被群众举报。2014年,多名群众反映太和村存在集体资金使用混乱等问题。在诸暨市纪委调查相关案件线索时,据一名承包商交代,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的郑某某,曾要求其拿出1万元现金向鲁水忠表示“感谢”。
  市纪委顺藤摸瓜,对相关线索展开调查。调查发现,鲁水忠利用分管工程建设的职务便利,先后四次收受郑某某贿赂共计25万元,且有其他问题线索需进一步调查。
  如此结果,让不少人感到惊讶。在同事印象中,鲁水忠曾经是一个吃苦上进的“实干家”。他所工作过的地方,大部分是诸暨经济欠发达的乡镇。正是在这些山区乡镇的辛勤工作,他才一步步得到了组织和群众的认可。
  鲁水忠在回顾自己工作历程时说道:“是组织的教育培养,使我从一个无知的青年,逐步成为乡镇领导,多少为地方发展尽过一份力。”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年龄的增长,特别是2006年8月,鲁水忠从街亭镇党委委员调任浣东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副主任岗位后,他的思想发生了变化,认为自己已“退居二线”,仕途已经到头,可以追求一些实际的东西。他开始变得世俗精明起来,也一步步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
  大权在握变身“贪财人”
  公权力所涉范围,不是掌权者的私人领地,不可为所欲为。鲁水忠对此却没有清醒的认识。在临近退休的几年中,他自认为分管领导就是“大权在握、操控全盘”,有权就要趁机“捞上一把”,为晚年生活留下“资本”。他20多次受贿,全部与分管工作有关,其中最大的一笔20万元,最小的一笔2000元。
  2008年,绍诸高速公路诸暨段工程建设开展拆迁,作为该项工作在浣东街道的负责人,鲁水忠出面与泰和村废铁收购厂的所有者余某某商谈补偿事宜。余某某为了获取鲁水忠在征迁补偿过程中的关照,在其办公室送上现金5000元。鲁水忠迟疑了一下,还是收下了。
  这笔看似不多的钱,使鲁水忠尝到了“以权生钱”的滋味。他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将党纪国法抛诸脑后。之后十几次面对行贿者,他只是在收钱时佯装推辞、客气几句,甚至发展到“主动出击”、索要贿赂。
  2011年上半年,绍诸高速路面附属工程开始建设,鲁水忠认为自己“发财”的机会来了。他主动同企业老板孙某某打招呼,介绍其分包路面附属工程,自己从中收取5%的“管理费”。年底工程快完工时,鲁水忠打电话索要管理费8万元,孙某某随即从银行取钱交给鲁水忠。
  尝到甜头之后,鲁水忠又分两次介绍孙某某承接道路绿化工程、视屏障工程,介绍袁某某承接堤埂加固工程及蚌塘筑耕工程,分别索要“管理费”18.2万元、15万元。
  心存侥幸美梦终破灭
  据鲁水忠交代,他平时只喜欢同老板包工头打交道,喜欢他们的生活方式,在日常生活中注重所谓的“高品位”,对金钱的贪恋也越来越强烈。遇到自己管理范围内的项目,他就管不住自己的手,总想“趁机捞点好处”。
  2012年至2013年,在全党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之下,鲁水忠仍不收敛、不收手,继续收受老板“朋友”送来的礼金。直至2014年浣东街道相关人员事发,他才感到不安。
  因害怕被查处,他将部分自认为风险系数较大的款项退还。在这过程中,鲁水忠仍心存侥幸、不甘放手,表示部分款项不是退还而是“暂放”,甚至以2分月息“出借”给对方。
  如此伎俩怎能瞒过调查人员。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鲁水忠的心理防线很快崩溃,主动交代了相关问题。宣布“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的那一刻,鲁水忠后悔了,但为时已晚。(本报记者 颜新文 通讯员 朱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