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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6-07-25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15日至4月15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党委进行了巡视。5月14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向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党委认真对照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党委要求全院上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化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做到三个“全”即“全体常委参与、全面启动整改、全程跟踪督办”,真正把整改的过程变成解决问题、堵塞漏洞的过程,变成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的过程,变成振奋精神、推进发展的过程。
  (一)完善组织体系,全体常委参与
  5月4日,党委借助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会的机会,在巡视意见正式反馈之前,向与会的全院科级以上干部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简要传达巡视期间发现的一些问题和省委巡视组即时提出的口头意见,提前“上紧发条”。5月17日,院召开党委常委会、党政联席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逐条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会上,党委成立了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党委书记负总责、院长和副书记具体协调、党委常委分工落实的整改工作组织体系。
  (二)细化任务措施,全面启动整改
  5月下旬以来,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突出问题,逐条逐项研究整改任务,理清整改思路,细化整改措施。经过多次讨论修改,党委于6月9日印发了《专项巡视整改工作责任清单》,内容涵盖5个方面共22项整改任务,每项任务明确了主责领导、主责部门、主要任务和完成时间。党委要求,开展专项巡视整改工作,不仅要着眼于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从体制、机制、监管上查找分析原因,加大源头治理力度。6月10日起,党委和各部门、院部对照责任清单全面启动整改工作。
  (三)加强统筹协调,全程跟踪督办
  党委严格落实责任,全力推进各项整改任务。各部门、院部按照党委部署,有序推进专项清查和整改工作。各部门、院部每周2次向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汇报整改进展情况,办公室通过电话问询、内网督办、现场走访等形式主动加强沟通联络,全程跟踪项目进展,加强整改工作督查,保证整改有序推进。目前,22项整改任务中16项已完成,其余6项正按计划有序推进,预计2016年底前全部完成。
  二、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一)管党治党方面
  1.关于党委会议基本不议党,无制度无计划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党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订完善了《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从制度层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重大问题集中决策要求。
  二是落实党委常委会和全委会制度。党委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委常委会,每学期召开1次党委全委会。本学期以来,共召开党委常委会11次,传达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会议及全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等会议精神;研究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第三届教代会工代会方案、年度财务预算、巡视整改工作清单、校办企业改革方案、“十三五”规划送审稿等办学中的重大事项,讨论确定领导班子成员2015年度考核等第、机构设置及职数、中层班子换届工作方案、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科技镇长团挂职人员名单、中层党政领导班子任免等干部组织工作;召开党委全委(扩大)会议1次,听取和审议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审议院“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和年度党政工作要点;召开党建和干部工作专题会7次,专题研究党建和干部工作。
  2.关于管理干部宽软,双重组织生活不落实问题。
  一是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按照院《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要求,狠抓选拔、任职、监督制度落实。在2016年中层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党委坚持民主、公开、择优原则,严肃纪律、严守规范,严格落实,确保选拔任用办法落到实处。5月4日召开了中层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动员会,党委书记作动员部署;成立了3个换届工作干部考察组;印发了《2016年中层党政领导班子换届和中层干部聘任工作方案》;严格履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委会和常委会集体决策、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工作交接等各项程序,选强配齐中层干部。目前中层党政领导班子换届和中层干部聘任工作已圆满完成,公示期间未接到群众反映。
  二是规范双重组织生活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自本学期起,党委要求班子成员必须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和党委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并对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本学期以来,党委班子成员深入所在支部和联系单位参加双重组织生活36人次。进一步落实了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进行1次中心组学习,本学期以来组织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5次、专题学习辅导报告2次。
  3.关于部分班子成员有不廉反映问题。
  党委坚持将党规党纪挺在前面,对班子成员严格要求、严格督查。积极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查不廉问题。近期先后与8名干部进行了询问谈话和诫勉谈话。
  4.关于基层党建普遍没有建立“三会一课”制度问题。
  一是完善集中学习制度。3月7日,院党政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职工集中学习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和单位每学期逢单周周三下午开展党组织活动、逢双周周三下午组织业务学习。党组织日常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的各项活动,如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传达文件精神、了解时政大事、交流心得体会、社会实践服务等。党组织活动要求做到“有准备、有重点、有特色、有效果”。3月下旬起,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和纪委开展了3轮专项督查,学习情况和效果较好。3月15日,党委印发《以立项形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实施办法》,通过立项形式促进党日活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建工作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推进党员教育活动规范化、系列化。
  二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3月10日,党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要求基层党组织根据党委要求和自身实际,制订具体的“三会一课”计划并报组织部备案;狠抓计划落实,会议记录统一使用院《基层党务工作记录簿》,由专人记录、保管、归档、备查;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参会人员亲自签名,严格审核请假申请;强化督查落实,各基层党组织将“三会一课”活动情况纳入工作总结并将每个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党委相关部门通过派人参加“三会一课”、检查学习笔记等方式对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结果作为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是开展“七一”表彰活动。6月29日,党委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暨“七一”表彰大会,党委书记发表讲话,对党建工作提出要求;大会为援藏干部送行,对院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2016年以来,2人获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1人获省“高校优秀党务工作者”,2个支部活动获省高校最佳党日活动优胜奖。
  5. 关于党员干部党建知识严重匮乏问题。
  根据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部署,抓紧抓实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理论素养。5月4日,党委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会,全面动员部署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5月16日,党委印发《关于在全院党员中做好“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工作的通知》,制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方法措施和组织领导作出具体安排。本学期以来,举办全院层面辅导报告和集中学习3次,各党支部每2周举行1次组织活动,每月至少安排1次集中学习,围绕“新时期党员思想行为规范”“学习系列讲话,强化‘四个意识’”“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等主题开展大讨论。党委常委会每位成员深入所在党支部,带头参加学习、交流体会和作报告,平均每人讲党课2场,推动学习教育扎实有效开展。
  (二)履行“两个责任”方面
  6. 关于党委主体责任履行不力,制度严重缺失问题。
  一是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选好用好干部、抓好作风建设、加强廉政教育、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深化巡视检查、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定期接待来信来访、当好廉政表率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做好建章立制工作。积极推进依法治校进程,6月修订完成《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章程(送审稿)》,已经教代会、工代会审议通过,即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全院各院部、部门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认真梳理工作规程和制度,查漏补缺,修订完善规章制度90余项,废止规章制度20余项,涵盖党政管理、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学生管理、组织宣传、干部人事工作、对外交流、资产管理、招生就业、财务管理、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纪检监察等各方面工作,正在形成全院规章制度汇编,拟于2016年底完成。
  7.关于纪委聚焦主业不够,监督重点不突出,覆盖范围有缺失问题。
  一是推进“三转”工作、明确监督重点。党委已着手制订《关于进一步深化“三转”的推进措施》,要求纪委按照回归主业主责的要求转职能、按照彰显执纪监督实效的要求转方式、按照敢于担当的要求转作风,按照挺纪在前的要求从严执纪、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强化问责,进一步规范纪委职能、完善纪检制度,不折不扣落实好纪委监督责任。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做到全部覆盖。在2014年以来将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纳入二级部门述廉述责范围并开展了2轮述廉述责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省教科院各项工作的执纪监督,做到纪委监督全覆盖。
  8.关于纪检监察力量配备不足问题。
  调整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充实人员配备。5月以来,在中层领导班子换届和机构设置工作中,撤销了纪监审办公室,新设监察处、审计处;已配备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处处长)1名,监察处副处长1名,审计处副处长1名;在下半年即将开展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拟配备纪检员、监察员各1名。
  (三)财务管理方面
  9.关于财务制度不完善,内控机制不健全问题。
  一是完善财务制度,加强支出管理。本学期以来,对现行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汇总梳理,深入查摆管理漏洞,做好财务制度废改立工作,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三公经费”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物资采购、基建管理、内部审计等制度13项。
  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规定各项支出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修订财务报销管理规定,明确审批、审核、支付等支出各关键岗位的职责权限,明确支出报销流程,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严格财政资金账户管理,规范支出行为,依法加强各类支出凭证、票据的审核把关。厉行节约,严控 “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依法纳税。规范津贴补贴发放。6月27日,院印发推行个人公务卡制度的有关通知,拟于9月1日起实行无现金结算。
  二是健全内控机制。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原则设置机构和岗位权责,明确各项业务控制环节与相关责任,实现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
  加强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的管理,实行经济合同的归口管理,明确经济合同的授权审批和签署权限。对于利益重大、专业性强或法律关系比较复杂的合同,组织校内外法律、技术、财会专业人员审核把关、参与谈判。
  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原招标采购职能分散,资产处负责教学设备招标采购、后勤处负责办公设备和课桌椅招标采购、基建处负责建材招标采购、图书馆负责图书招标采购、教务处负责教材招标采购。为推进招标采购工作规范化、专业化运行,5月以来,结合中层领导班子换届,撤并和调整了有关机构职能,专门成立了招投标办公室,统一行使招标职能。
  科学编制采购预算,严格执行经费支出和资产配置标准。按规定确定采购方式,执行采购程序,对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必须实行公开招标。
  规范基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实行工程款支付“两支笔”会签制度,按照年度计划拨付建设资金,大中型建设项目,须按规定实行过程跟踪、全程审计。
  10. 关于多领财政补助等问题。
  一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征求意见,着手制订了院《预算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内部经济运行秩序,保证预算的权威性与严肃性,发挥预算管理在学校资源配置中的引导作用。
  二是强化预算编制管理。根据预算管理办法,完善预算“两上两下”的编报程序,加强对基础信息资料的审核把关。在今后年度预算编制中,加强对一上、二上基础信息资料的审核,确保在校生人数上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杜绝误报学生人数、误领一般性财政资金现象的发生。
  11.关于基金会费用用于发放奖金问题。
  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对基金会理事会按规范进行了调整。完善了基金会的决策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控支出范围,规范支出管理。拟将应在行政大账列支的2012-2013年度院教学实绩奖、科研奖合计206.175万元返还院基金会。对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12. 关于无证收费与坐收坐支问题。
  针对以前财务制度不够完善、支付手段不够先进、财会人员配备不足、监督管理不够严格等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整改。
  一是严格收费许可规程。凡需要办理收费许可证的项目,由财务处依法办理收费报批手续,凭公示、合同、预算等材料提交申请并获批收费许可证后再实施收费。
  二是完善收支管理。完善并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优化支付手段,推广并完善网上收费,填补坐收坐支制度漏洞。
  三是加强人员配备。自6月起加大财务处专业技术人员引进力度,经过招聘程序选聘了2名会计人员,增加培训收费派驻力量,避免以往节假日培训活动收费人员紧缺现象再次发生。
  四是严肃查处坐收坐支问题,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13. 关于改制过程中的公款私存等问题。
  一是完善暂付款管理制度。6月,已草拟《暂付款管理暂行办法》,待有关会议审定通过后正式实施。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不合理的资金占用,防范资金风险。
  二是加强暂付款管理。财务处已按暂行办法严格暂付款借款程序,严格暂付款借款审核审批手续。按照“一事一借、专款专用”的原则,根据实际业务预算,合理确定借款额度,严禁超预算超额度借款,严禁改变借款用途,挪作他用。严控暂付款冲销程序和时限。对于逾期未还款的,实施强制还款。严禁将超预算超额度借款私自存入个人账户。
  14.关于规避招投标问题。
  一是规范招投标管理体制。理顺招投标工作关系、完善招投标工作管理体制,成立了招投标办公室,挂靠后勤管理处,对全校各类物资采购实行扎口管理、统一实施。今后将进一步配强配足招投标工作队伍。
  二是落实招投标管理制度。6月,重新修订并印发了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对物资采购的机构与职责、物资采购的范围与方式、采购计划的申报与审批、合同的规范与签订、采购物资的验收与付款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规范招标流程,严格按集中采购要求和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做好各类物资采购工作。充实校内外评标专家库,实行评标专家库的动态化管理。
  三是加强招投标工作监督检查。独立设置审计处,加强对物资采购预算执行、采购方式、合同履行、经费审核、付款额度等工作的审计。
  四是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招投标人员党风廉政教育,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对招投标工作的跟踪检查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落实责任,及时通报,即时处理。
  五是落实问责制度。2015年10月,对有关规避招投标的责任人进行了全院通报批评。
  (四)资产管理方面
  15. 关于教材编写中心、东方书店问题。
  一是补缴应当上缴的利润。根据审计结果和整改要求,江苏中小学教材编写服务中心、南京东方书店按规定将2013年-2015年净利润的30%上缴至上级主管部门,上缴款共计约71万元已到账。
  二是规范管理制度。制订完善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规定具体实施细则》《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内部管理规定。
  三是定期审计、严格监管。修订完善江苏中小学教材编写服务中心、南京东方书店相关章程和管理条例,变更江苏中小学教材编写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自2016年起每年对教材编写中心、东方书店进行年度审计,加强内部监管,杜绝资产混用现象,确保各项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四是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已对1名负责人给予党内通报批评,拟对另1名负责人给予适当的政纪处分。
  16. 关于房屋租赁问题。
  一是重新签订教育行政培训楼租赁合同。6月23日,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教育行政培训楼合同重新签订事项,审阅了合同文本并提出修改意见。院资产经营公司已根据修改意见完善了合同文本,与南京市汇文大酒店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教育行政培训楼租赁合同,进一步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和学校利益。院办、财务处、资产处已于7月1日前完成了有关费用的审签和结算工作。
  二是加强教科研楼门面房屋租赁管理。2006年签订的教科研楼1-4层门面房租赁合同中,约定了双方根据市场价格调整3次租赁价格(其中2006年价格为合同基准价格、2010年和2014年分别调整1次)。2014年以来,已对1-4层门面房租赁价格进行了1次上调,目前平均租赁价格为4.52元/平方米/天。经调研查证,该价格与周边市场门面房平均租赁价格持平。2015年12月1日,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门面房租赁事项。对于租赁合同即将到期的门面房,通过谈判的方式进行续约,双方权利义务不变,合同统一延期至2018年5月31日止,做到教科研楼1-4层门面房租赁同时到期,便于校区功能调整和整体规划。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和授权,对门面房租赁进行公开招标,最大限度保障国有资产收益,杜绝低价租赁现象的发生。
  三是加强教师书院租赁管理。2013年以来,已对教师书院(教科研楼13层)办公用房租赁价格进行了2次上调,租赁价格从2013年以前的3.5万元/年调整为目前的4.5万元/年。经调研查证,该价格略低于周边市场写字楼平均租赁价格。2016年底前,拟将教师书院办公用房租赁价格上调至5万元/年。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租赁管理,根据周边市场租赁平均价格对教师书院办公用房租赁价格进行联动调整,杜绝低价租赁现象的发生。
  17.关于办培训班发钱物问题。
  一是严肃查处责任人。对2名举办培训过程中违规发放钱物问题的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二是上缴有关卡券。有关责任人按规定上缴了价值4万元的购物卡,其中,已购已发购物卡1万元、已购未发购物卡3万元。
  三是加强培训经费管理。7月,已修订并即将印发院《培训费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各项培训费用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严格按照培训班预算、培训费用开支的范围及标准予以报销结算,确保培训经费的使用合法合规,严禁利用培训办班滥发钱物。
  18.关于事企不分问题。
  2015年11月,院成立了校办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制改革方案,实行事企分开。2016年6月9日,《校办企业改革方案》经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印发。成立了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经学校授权,依照《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关于高校自办企业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和《公司法》要求,组建了资产经营总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经济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学校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与企业发生业务关系;进一步明确了资产经营总公司的业务范围、岗位职责、人事管理、绩效考核、收入分配等具体内容。
  (五)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19.关于选人用人缺乏严格制度问题。
  2015年6月,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党委已制定了院《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2016年4月以来,党委又印发了《机构和岗位设置方案》《2016年中层党政领导班子换届和中层干部聘任工作方案》,明确规定了各级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任用条件、人选确定、讨论决定、任职、交流回避、免职辞职、纪律监督过程,确保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20.关于任前谈话制度不落实,任免交接不规范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任前谈话制度。在中层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严格落实院《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2016年中层党政领导班子换届和中层干部聘任工作方案》,对决定任职的干部,由党委书记和分管领导进行了任前谈话;涉及人、财、物等岗位的干部,还由纪委书记进行了廉政谈话。
  二是严肃任免交接规程。6月29日,党委印发了《院中层领导干部工作交接管理规程》,对交接人员、交接时间、交接地点、交接程序、交接内容作出详细规定,要求工作交接在任免通知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明确因交接疏漏造成的后果,由移交人负责。目前,中层领导干部换届工作交接已圆满完成。
  21.关于中层干部岗位设定随意性大,培训机构人员难进难出问题。
  在2016年中层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开始前,经党委常委会慎重研究,印发了《关于公布院机构及岗位设置的通知》,对全院岗位进行了设定,根据学院发展规划,优化调整部门及岗位设置,杜绝了因人设岗现象。
  根据工作需要,对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江苏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实行合署。针对“人员难进难出”现象,对两中心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适当调整,调离正处职干部1人、补充副处职干部1人。在科级干部聘任工作中将对两中心工作人员进行进一步调整。
  22.关于党政干部在企业兼职清理不彻底问题。
  根据巡视反馈意见,进行严肃整改。以机构设置调整与中层领导班子换届为契机,已将后勤处与后勤总公司、资产处与资产经营公司彻底分开,企业独立运行,干部不再兼职。相关企业也调整了法人代表,对2位在企业兼职的中层干部已按规定程序清理了兼职。今后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坚决杜绝党政干部企业兼职现象。
  三、整改工作下一步打算
  经过前一阶段努力,我院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尤其是一些比较复杂、深层次、涉及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问题,需要通过深化相关领域改革来解决。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及省委巡视办的要求,把巡视整改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深入持久抓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起来,真正做到标本兼治、抓常抓长,不断推动全院反腐倡廉工作和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全面从严管党治党
  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坚定不移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坚决同一切破坏党的纪律和制度的不良行为作斗争。加强制度管党治党,完善各级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的责任考评机制,强化问责查究。扎实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守牢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
  (二)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进一步抓好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两个《意见》的贯彻执行,强化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其他成员相应责任。加强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支持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担当,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和线索,坚持严肃对待、严格核查,在规定时间完成核查任务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坚持有责必履、失责必究、问责必严,对履职不到位、不作为的党组织进行问责整治,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树立起政治坚定、纪律严明、敢于担当、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三)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总结中层党政领导班子换届中的经验和做法,以下学期即将开展的科级干部聘任为契机,毫不松懈地继续抵制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坚决杜绝任人唯亲、圈子文化。暑期举办中层干部学习培训,下学期开展各类领导干部系列专题培训,提高干部履职意识、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坚决不踩红线、不越雷池、不闯禁区,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从严加强对干部监督管理,抓早抓小、抓苗头抓预防,特别要抓好对二级单位一把手的使用和监督。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作用,教育引导全体教职员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师德风范,打造师范文化,树立敬业、守纪、奉献的良好形象。
  (四)毫不松懈抓好后续整改
  保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尚未全部完成的事项如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加强纪检监察人员配备、深化纪委“三转”、按规返还基金会费用、健全财务内控机制等,按照既定整改时限,逐条逐项完成后续整改工作,确保2016年底全部整改完毕,杜绝虎头蛇尾;对整改中新发现的情况和问题,立行立改;对历史遗留问题和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妥善解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适时开展师生满意度调查,将整改成效交由师生员工评判。
  (五)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突出“三重一大”决策、规范权力运行、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强化监督问责等重点领域和环节,充实组织力量,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规范,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在二级院部绩效考核取得成果的基础上,2016年底出台并实施机关部门绩效考核办法,做到绩效考核全覆盖。针对作风问题顽固性、反复性等特点,立足打持久战,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使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确保各项规定执行到位、落地生根,为学院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奠定制度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5-83714423;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邮编:210013;电子邮箱jjs@jssnu.edu.cn。


  中共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   中共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委员会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