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多措并举压实“两个责任”

发布日期:2016-08-15信息来源:盐城网字号:[ ]

  近年来,盐城市各级党委、纪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细化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强化问责追究,推动履责担当,切实有效地压紧压实了“两个责任”。

  一、细化清单,厘清责任边界。市委及时出台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党委集体和班子成员两个层面13项责任内容,纪委7项责任内容,以及9个方面的保障措施;在全省率先出台全面从严治党县镇村三级党组织责任清单,明确县级党委9项责任内容、镇级党委9项责任内容、村级党组织8项责任内容,有效厘清了责任边界。坚持问题导向,要求市级机关单位每年交出在“两个责任”落实、纪律规矩意识等五个方面的问题清单,汇报上年清单解决情况,并向社会公布排查的问题和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全市已收到59家市级机关单位上报问题清单400余条。细化工作措施,围绕教育知责、清单明责、常态问责、督促尽责四个关键环节,明确落实“两个责任”4个方面12项具体要求。探索建立年度任务清单、季度工作清单、问题督办清单和整改落实反馈书“三单一书”制度,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守土有责。

  二、强化传导,绷紧责任链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盐城市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形成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各责任部门具体负责,纪检监察机关协调督查的责任落实链。市委既“挂帅”又“出征”,带头报告履责情况,并召开县(市、区)委书记履行主体责任述职会,通过现场述职、当面点评、集中交责推动责任向下传递。市委书记召集市直单位纪检组长,面对面听汇报、明责任、交任务;市委常委与市委书记签订责任书,对“一岗双责”签字背书;市纪委常委会专题听取评议市级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责情况汇报,有效推动形成了党委纪委同发力、上下联动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强化监督检查,连续13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将“两个责任”落实作为检查重点内容,推动各级各部门全面履职尽责。今年初,通过检查发现个性问题109个,目前均责令落实整改。

  三、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盐城市始终将实施责任追究作为保证责任落实的“杀手锏”,以严肃的责任追究来倒逼责任落实。市委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追究党委主体责任的9种情形、追究纪委监督责任的8种情形和追究领导干部领导责任的8种情形;市纪委同步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执纪审查职能时,既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领导干部责任。今年上半年,盐城市对24名责任落实不力的党员干部实施了问责追究,对10起违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追究典型案例进行了集中通报。创新问责方式,设立“曝光台”,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单位“一把手”进行“电视问责”,以此增强领导干部落实责任的主动性,发挥了“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