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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红军,有群众纪律”

发布日期:2016-08-26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字号:[ ]

  由于渡过赤水后要和敌人抢时间、争速度,战士们又饥又渴,见到营盘山上遍山红橘,自然口舌生津。不少熟透的橘子掉在地上,有的战士顺手拾起,把橘子放在鼻子下闻了闻,又放在地上。一位看守果园的老大爷摘下橘子请战士们吃,却被婉言谢绝:
  “我们是红军,有群众纪律”
  营盘山,位于四川叙永县城东一公里处,海拔约800米,地势险要,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
  1935年1月29日,中央红军在川黔交界土城、猿猴场一带一渡赤水,进入川南的古蔺、叙永地区。2月1日,红一军团二师先头部队到达叙永三岔河,与叙永县民团交火。将对方击溃后,红军乘胜追击,直逼叙永县城。经过激战,红军攻占了营盘山一带的敌堡,为大部队过境开辟了前进道路。
  老乡的橘子,一个也不能吃
  红军大部队来到营盘山时,只见漫山遍野挂满了一树树熟透的橘子,果香诱人。由于渡过赤水后要和敌人抢时间、争速度,战士们又饥又渴,见到遍山红橘,自然口舌生津。不少熟透的橘子掉在地上,有的战士顺手拾起,旁边立刻有人提醒:“同志,注意群众纪律。”一个战士把橘子放在鼻子下闻了闻,说:“给我两个吃吃,我保证一口气冲锋30里。”说完,他将橘子放在地上,随部队继续前进。红军战士路过此地,无一人摘食。
  一位看守果园的老大爷看到部队纪律严明,非常感动,便摘下橘子请战士们吃,却被婉言谢绝:“我们是红军,有群众纪律,不能随便吃你们的东西。”
  后来,红军总部先遣工作团的干部罗通了解到这片果园是地主财产后,宣布予以没收。他在看守果园老大爷的帮助下,把果林划成若干片,单独划出一片,留给当地的贫苦群众,并分出一小批让路过的部队采食。罗通在橘林边插上木板,在上面写道:“这片果林是土豪的,现没收。各部队路过这里时,应有组织地在指定地区采摘”,落款为“中国工农红军总部先遣工作团”。
  粮缸里的两张字条
  因为先遣工作团的任务,除了在红军经过的地方安置伤病员、组织群众武装外,还有一项重要任务,便是要保证部队的粮食供应。于是他们分散到沿途两侧的村镇去筹粮。红军干部罗通决定到一家扣着门的老乡家里看看,心想,如果有粮食,找不到老乡,就按市价给老乡留下钱,写封信,再把粮食带走。可是当他走进老乡的屋子,便看到盛粮食的坛子里,放着一些钱,钱上面还有一张纸条。拿起纸条一看,上面写着:“老伯,实在对不起。我们是工农红军,因为两天没有吃上饭,路过这里,你不在家,所以把你家的粮食吃了一些。现在按市价给你留下了钱,望你能原谅。”下面署名的是红军某军团某部队的番号。罗通走进老乡的另一间屋,在一个小缸里,发现一些粮食,他心里一阵高兴。可是立刻又看到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同志们,这家老乡的粮食,已被我们吃了一些,剩下这些不要再动了,以防老乡回来后买不到粮食,没饭吃。”下面署名的也是留钱部队的番号。看了这两张纸条,罗通颗粒未动,默默离开了老乡家。
  红军部队长途跋涉、连续作战,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所到之处仍自觉地将纪律视为“铁规”,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充分体现了人民军队的性质和宗旨。至今,红军遵纪爱民的故事仍在川南一带广为传诵。(颜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