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闸区纪委:聚焦执纪审理 强化“纪律”意识

发布日期:2017-01-19浏览次数:信息来源:港闸区纪委字号:[ ]


  2016年以来,港闸区纪委聚焦执纪审理工作重点,围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发挥“审理”把关作用,强化纪律意识,规范纪言纪语,不断推动纪律审查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加强制度衔接。执纪审理制度规定较多,但多原则性、宏观性,缺乏更为细致具体的工作流程。区纪委立足实际对相关制度进行梳理整合,结合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纪、政纪案件以及区纪委自办案件、基层案件审理分别加以区分和规范,实现对上对下的制度衔接配套,充实完善制度体系。
  二是规范纪言纪语。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关于执纪审理的新要求,在审理报告中,按照“六大纪律”八种类型对“违纪事实”进行分类表述和排序;将违纪问题与涉法问题分开表述;最后用纪律语言对违纪行为进行概括评价。所有移送审理案件的调查报告等文书材料,如没有运用纪言纪语的均退回调查部门。
  三是提升质量效率。工作流程突出延伸性、连贯性、操作性,对案件审理审核从区级层面到基层,都有较为清晰的比对和依照,尤其是对党纪和政纪案件的办理程序予以明确,防止在责任主体和程序环节上混淆不清,影响案件审理审核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