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邳州市纪委制定出台《邳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实名举报分段反馈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在办理实名举报过程中,分阶段实行“受理反馈、承办反馈、调查反馈”,实现查举互动,保证实名举报得到及时有效查处,并让实名举报人全程知晓办理情况,防止举报人因不了解办理情况进行重复、越级访。
实名举报分段反馈实施以来,得到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徐州市进行推广。近期,以“实名举报分段反馈制度”为内容制定的短视频课件,被省纪委评选为“优秀动漫”短视频课件,邳州市纪委、监察局更荣获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一等奖。
“受理反馈”让信访人“定心”
“真的没有想到市纪委信访室的同志会主动联系我,告诉我已经收到我的实名举报信了,本以为不会有什么结果的,谁知道举报信刚寄出去三天就接到信访室同志的电话了。”铁富镇实名举报人张某激动地说。
据了解,该办法规定,在受理反馈阶段,对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要告知举报人已经受理,以及接处访人员、办理程序、联系电话;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要告知举报人不予受理,并解释说明理由,引导举报人向有权处理的机关、部门反映(非来访、来电举报的,将举报件转有关机关、部门办理);对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内、外交叉的,要区分受理范围内、外举报事项,分别按规定办理。
“没出台这个办法之前,在受理实名举报时,往往会使举报人对其信访问题产生‘不知所踪、石沉大海’的感觉,极易引发重复、越级上访。现在我们对来访、来电实名举报,要求接处访人员要随时告知举报人受理情况;对其他形式的实名举报,接处访人员要自收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受理情况。信访人接到反馈,知道举报的事情有人问,也就吃了颗‘定心丸’,不会再盲目重复、越级上访了。”信访室主任刘兵解释说。
“承办反馈 ”让信访人“安神”
去年年底,戴庄镇依东村民向市纪委信访室反映村支书郝某侵吞债务化解资金近20万元。第二工作室在接到承办的实名举报件后,第一时间与信访人取得联系,告知他对其反映的问题已展开调查。经调查发现所反映问题属实,2012年11月,郝某在担任村支书期间,虚报套取债务化解资金,并将其用于其个人开支,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其立案。信访人对第二工作室的调查很满意,当即表示不会再上访了。
“现在,我们根据办法规定在接到承办的实名举报件后,5个工作日内,就要告知举报人承办单位、办理期限、联系电话。并且要在自领导签批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分管常委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限,但一般情况下延长时限不得超过30日,同时调查组要在批准延期后3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延长时限及理由。”第二工作室主任李红伟说。
据介绍,以前承办部门在接到实名举报信访件后,在调查结束后,才向举报人反馈调查处理结果。现在在承办阶段就与信访人充分沟通交流,信访人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度和满意度大大提高。
“调查反馈”让信访人“顺气”
“邳城镇城北村的王某是一个老上访户,他反映的是上届村委遗留问题,该件由第三工作室调查。该室工作人员根据规定,按调查节点分阶段向其反馈调查情况,直到其心服口服,有效化解了这起重复访。”信访室接访同志秦延彬深有体会地说。
据介绍,举报人对调查处理结果不满意的,调查组要认真听取举报人陈述事实和理由,详细记录其意见,并予以解释说明。对举报人理由充分,确需补充调查的,调查组要在30日内补充调查结束,并再次向举报人反馈;对举报人无正当理由,现有证据材料能够对其反映问题作出充分说明的,调查组不再予以调查;对反馈过程中,举报人又提出新的举报事项的,调查组要补充调查,再次向举报人反馈,调查时限另行计算。
“我们要求调查终结后,调查组要在10个工作日内形成书面反馈材料,向举报人当面、逐条反馈其反映问题调查情况,双方签字确认并进行同步录音录像;举报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与调查组当面反馈的,调查组要通过电话或视频进行反馈,并同步录音录像。同时,在调查过程中,也要求调查组适时与举报人沟通联系,告知举报人调查进度,一方面让其知晓办理情况、稳定急躁情绪;另一方面也杜绝了压案不查、以案谋私等问题的发生。”该市纪委分管常委季强说。
今年1至9月份,邳州市纪委共收到实名举报件78件,分段反馈率100%,重复访和越级访比同期下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