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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三个围绕”推动巡察整改落地生根

发布日期:2017-11-22信息来源:沭阳县纪委字号:[ ]

  今年以来,沭阳县坚持把巡察作为推进“两个意见”整改的重要手段,作为党内监督向基层延伸、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围绕压实“两个责任”、 开好“两个会议”、用好“两个手段”,推动巡察整改成效落地生根。据统计,截至目前,沭阳县已对22个乡镇、6个街道和1个县直单位进行了“政治体检”,共发现问题线索515条。

  围绕压实“两个责任”,责令限期整改。一是开展“五方联谈”。按照“凡巡必谈”原则,在每轮巡察意见反馈后,及时开展巡察“五方联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强化整改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分管县领导、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确保业务、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硬。二是开展整改督查。按照整改时间节点,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接受举报、随机约谈等方式,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查看整改方案是否有缺项漏项、移交问题线索及信访件的办理和执纪问责情况是否落实到位、整改取得的实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对敷衍塞责、整改不力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

  围绕开好“两个会议”,深化整改成效。一是开好党组织会议。巡察意见反馈后,立即指导和督促被巡察单位召开党组织会议,要求逐一认领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牵头领导、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画出“路线图”,列出“时间表”,制定“责任书”,确保改到底、改到位。二是开好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指导被巡察党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对被巡察党组织班子及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进行把关,列席会场进行指导,深刻反思问题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辣味不足、效果不好的,责令重开,确保效果。

  围绕用好“两个手段”,强化成果运用。一是发挥巡察考核奖惩作用。把巡察成果作为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和干部考核、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整改不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个人,在年终评先评优和干部考核任用中“一票否决”,并严肃追责、公开曝光,确保巡察权威。二是发挥巡察警示震慑作用。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认真分析,对反映问题具体、指向性明确、有较强可查性的,及时移交快速查处;巡察结果通过县纪委“清风花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向全社会进行公布,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发挥巡察震慑警示作用,让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紫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