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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质长诗诫儿侄

发布日期:2017-12-04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字号:[ ]

  宋初名臣范质从小聪颖好学,九岁能写文章,十三岁即钻研《尚书》。范质入朝为官后,仍手不释卷,有人觉得这很辛苦,范质说:“如果不学习,那么用什么本事来履职尽责呢?”尽管公务繁忙,范质笔耕不辍,著有百余卷著作。

  范质为官清廉耿介,从没接受过各地的馈赠,所得俸禄和赏赐也大多用来周济孤单无靠的人。他去世时,家里没有多余的财物。范质有个侄儿范杲,很小就成了孤儿,范质待他就像自己的儿子。范杲学业有成任校书郎时,请求范质上奏朝廷提升自己的品级,范质明确拒绝了侄儿的请求,对于侄儿的这种行为,范质“省之再三叹,不觉泪盈眸”。痛心之余,他写下《诫儿侄八百字》长诗一首教育后辈,此诗一经流出即被时人广泛传诵。

  范质在《诫儿侄八百字》诗中,讲述了自己的家世与做人的原则,告诫侄儿要知足知止,遵守朝廷升官的规定,批评他“如何志未满,意欲凌云游”。 范质告诫他那种不劳而获、无功受禄、靠走门路升官的,必然受到众人的指责:“朝廷悬爵秩,命之曰公器。才者禄及身,功者赏于世。非才及非功,安得专厚利!寒衣内府帛,饥食太仓米。不蚕复不穑,未尝勤四体。虽然一家荣,岂塞众人议?”

  接着,范质又在诗中向侄儿提出了“六戒”的要求:“戒尔学立身,莫若先孝悌”,“戒尔学干禄(干禄意为追求仕途上的进步),莫若勤道艺”,“戒尔远耻辱,恭则近乎礼”,“戒尔勿旷放,旷放非端士”,“戒尔勿嗜酒,狂药非佳味”,“戒尔勿多言,多言者众忌”,希望他修身养性,做一个品行端庄、忠厚正直的人。范质在诗的最后还提醒侄儿,为官要脚踏实地,不能急功近利。

  范质为学从政,不仅严于律己,而且对儿侄慈爱以教,重在引导他们如何为人处事,待人接物,成为符合社会需要的有德之人。一篇八百字的诫儿侄长诗语重心长,德为教本,将一个人日常生活中的品行与人生的成长、事业的成就紧密联系起来,强调为人品行端正,不走歪门邪路。这种“厉之以志,劝之以正,示之以俭,贻之以言”的家庭教育,不仅用心良苦,有如春雨润物,而且至今仍有一定的启示和借鉴作用。(史世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