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六巡视组专项巡视省民政厅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日期:2017-03-21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民政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巡视工作。3月13日上午召开巡视工作动员会,负责本轮巡视全面工作的副组长陈荣桂作动员讲话,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侯学元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省委第六巡视组副组长邹允祥、焦富民及巡视组有关成员,省民政厅领导班子成员、厅机关各部门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近三年退休的厅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陈荣桂指出,巡视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国之利器、党之利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每轮巡视情况汇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17次专门就巡视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为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在今年2月9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中央第十一轮巡视情况汇报时,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以问题为导向,发挥政治“显微镜”、政治“探照灯”作用,为做好巡视工作指明了方向。省委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保持定力、聚焦重点、强化责任,扎扎实实做好新一届省委巡视工作,为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实现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证。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深刻认识开展政治巡视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贯彻中央部署,强化政治要求;严肃政治纪律,体现政治忠诚;突出“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压紧压实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推进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陈荣桂强调,十三届省委第一轮巡视工作将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认真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强化政治定位,聚焦监督重点,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工作中将切实做到“三个突出”:一是突出坚持党的领导。重点检查党组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选人用人的情况,树立鲜明政治导向,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在江苏真正落地生根。二是突出正风反腐。深入了解被巡视单位党员干部作风和廉洁情况,认真查找在执行作风建设规定、规范权力行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资金使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让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无处遁形。三是突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深入了解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等方面的情况,督促被巡视党组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落到实处。

  陈荣桂指出,做好巡视工作,是省委巡视组和被巡视党组织共同的政治责任。巡视组将紧紧依靠省民政厅党组开展工作,厅党组要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巡视组工作,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省民政厅各级党组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和问题,充分信任、坚决支持、积极配合省委巡视组工作。

  侯学元作表态发言。他表示,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民政厅开展专项巡视,充分体现了省委对民政工作的重视与关注、对全厅干部职工的关心和爱护。厅党组及全厅党员干部一定从讲政治、懂规矩、识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巡视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接受巡视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一是主动支持配合,全力保障巡视工作顺利开展。全厅上下将坚决落实省委部署,把支持配合保障巡视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切实加强联系协调,细致做好保障工作,为巡视工作顺利进行创造良好条件。二是严守纪律规矩,自觉接受巡视监督检查。全厅党员干部将坚决把接受监督检查作为一种政治担当和行动自觉,以正确的态度、积极的状态接受这次巡视。厅领导班子要发挥好带头作用,从我做起,从每一位班子成员做起。三是正确对待问题,严肃认真抓好整改。对巡视组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厅党组将虚心接受,深刻分析问题原因,对于可以立即改正的,做到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并着眼长远完善制度机制;对于需要一定时间推进解决的,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表、落实责任人,狠抓整改落实,做到条条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真正把巡视工作的成效体现到现代民政建设的实践中,反映在民政服务对象获得感的提升上。

  巡视期间(3月13日—5月10日),巡视组设专门值班电话:025—52617062,每天接听电话的时间为:早8时至晚8时。电子信箱:jsxunshi6zu_1@163.com,邮政信箱:南京1911号邮政信箱,邮政编码:210019。同时在民政厅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置联系信箱。接收短信手机号码为:13337820232。

  根据省委要求和巡视工作职责,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省民政厅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巡视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