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8月25日至9月25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视。12月28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意见。局党组对巡视整改工作十分重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主动承担起巡视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迅速抓好整改工作落实。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自觉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省委巡视意见反馈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成立由负责工作的局党组副书记沈伟新同志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传达学习省委李强书记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局党组认为,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建议务实管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完全符合我局工作实际,对加强和改进局全面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把巡视整改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明确责任、细化措施、限期整改,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工作力量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二)制订责任清单,细化整改任务。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和具体要求,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逐条梳理,排出《局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清单》,将巡视组反馈的3个方面9个主要问题进行细化分解,并制定整改任务推进表,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形成分工明确、合力共抓的工作格局。
(三)注重监督检查,落实整改责任。多次召开党组会和专题会议,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汇报,研究讨论整改任务的有关内容,强化日常督促检查,要求针对巡视反馈意见,逐项对照、逐一落实,确保所有反馈问题得到全面整改落实。局党组班子成员分别就牵头负责的整改事项专题研究整改措施,过细把关落实。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按照责任清单,排查具体问题,抓好具体事项的整改落实,确保了全局各项整改任务的推进落实。
二、注重问题导向,严格落实巡视整改工作措施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局党组领导班子对十八大以来中央大政方针缺乏全面系统学习领会,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理解领会不够深刻问题。
一是局党组认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大政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情况,深刻反思在“全面系统、理解领会、准确把握”等方面存在的差距,进一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科学把握全局发展的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专题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准确把握《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了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进一步深刻认识和把握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工作思路方向,更加全面准确地明确了党建工作职责任务。三是结合召开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推动党组成员围绕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主题,从“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和发挥作用合格”等方面深入进行党性分析,主动查找存在问题,严肃开展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全面通报党组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坚持不忘初心、以上率下,自觉接受监督,着力构建党内良好的政治生态。
2、关于班子思想建设抓得不紧不实,党组中心组学习有待加强和改进,对党的理论武装工作重视不够,紧贴机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研讨不多,运用新理论、新政策和法治思维解决矛盾问题存在差距问题。
一是加强和改进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办发〔2017〕9号),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订《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实施细则》,推动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长效机制建设。拟订2017年度党组中心组带全局理论学习计划,明确年度学习重点和内容,抓好学习教育活动落实。二是突出对新理论、新要求、新发展理念的学习研讨。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紧密结合改革发展实践和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实际,通过学习研讨分析矛盾制约、找准具体落点,加深对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规律、工作方向的认识,着力转变思想观念,完善工作措施、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健全完善专题调研制度。根据省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大走访、大落实”的工作要求,结合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实际,党组专题研究作出部署,同时着手研究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局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健全完善党组成员下基层调研工作制度,明确目标要求和方式方法,推动政策理论学习与指导工作实践、解决矛盾困难有机结合,不断提高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能力水平。
3、关于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够强,对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有效融入全省中心工作,构建对市县系统有效指导、对省级机关单位有力约束的工作机制等方面,思考谋划不够主动,适应形势任务变化和改革发展大局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在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方面还不够有力有效问题。
一是服务全省中心工作。聚焦服务“两聚一高”目标任务,突出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围绕保障省级机关高效运转、服务省级机关干部职工等职能职责,统筹谋划推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保留车辆标识化信息化平台化管理、推进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健全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机制等重点任务。二是指导全省系统工作。立足面向全省有指导性、面向省级党政机关有约束性、面向全局有硬指标的要求,编制印发了《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十三五”规划》和《江苏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两个《规划》印发后,推动各设区市结合实际制定贯彻实施意见,组织对各处室单位进行任务分解。三是谋划全局重点工作。建立健全全局重点工作责任落实机制,根据年度工作要点梳理排出重点工作事项,明确完成时限,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研究建立局法规政策研究工作机制,加强对机关事务管理理论研究、工作调研的组织领导,努力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支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二)关于推进机关事务管理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创造性贯彻落实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力度不够大,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方面的观念和认识存在差距,在推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由做具体服务转为主抓管理方面缺乏力度,有些管理工作因标准制度不健全,而没有管好管到位,仍在承担一些应当交给社会或市场的服务保障事项,推动职能转变、管理创新、责任落实方面精准发力不够问题。
一是结合2016年度工作总结,要求各处室单位和各设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查找存在不足,对加快标准制度制定、强化依法管理等提出要求。二是深入推进管理理念转变和管理方式方法创新,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推进和指导;在巩固深化党政机关公车改革经验成果的基础上,积极做好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准备工作;积极推进具体管理工作的改革创新,抓好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审批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分类管理、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机制创新、物管中心项目结构调整等工作,同时进一步推进了局信息化建设,局机关基本实现了无纸化办公。三是充分利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在我省召开的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座谈会契机,在《江苏机关事务管理》内刊开辟专栏,宣传无锡、常州、徐州等市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先进经验,引导各市县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加快推进由做具体事务向加强管理的职能转变。
2、关于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机制仍没有完全理顺,20%的县市区还没有明确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机关事务统一管理体系还未完全建立问题。
进一步推动各设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加强对所辖县(市、区)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的指导,推动各地把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考核纳入本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研究建立各设区市机关事务管理重要制度标准备案制度。组织对全省所有县(市、区)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的机构职能情况进行了调研和分析,截止2017年2月底,全省97个县(市、区)已经有90个明确了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其中成立机关事务管理局的51个,成立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的39个。对尚未明确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的,主动与设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沟通联系,共同研究推动措施。结合中央和省委部署的专项清理和改革任务,加强了对市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等业务工作的指导。
3、关于办公用房权属集中统一管理不到位,省级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率不到70%,大部分市、县的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仍未到位问题。
一是重新梳理截止2016年底省级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办理情况,局党组专题研究,要求房产处进一步梳理夯实问题清单,分门别类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等,计划向省政府作专题汇报,请示帮助协调。二是再一次发出通知,要求办公用房权属尚未登记到我局的省级机关各部门立即启动相关工作,并向我局书面说明有关情况。省级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已列入《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十三五”规划》。三是为推动市县加强办公用房管理,2016年12月,将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和长效机制建设列入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查内容,对各设区市及所辖县(市、区)进行了全面督查,就发现的有关问题要求限期整改落实,推动市县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
(三)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不健全,民主气氛不浓,班子成员发表意见不够充分,有的对民主集中制的规矩、运用民主集中制的方法理解把握不够准确、执行不够严肃;关于民主集中制配套制度不够完善,有的“三重一大”事项论证不够充分,规范决策程序和执行问责缺少可操作性办法。
一是深化对民主集中制的理解领会。组织局党组班子专题学习《党委会的工作方法》,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深刻理解领会民主集中制的核心要义和工作方法,结合巡视问题和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努力提高运用民主集中制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进一步规范议事决策制度。巡视过程中坚持边查边改,迅速修订了《局党组议事规则》,制订了《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局专题会议规则》,进一步明确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权限、范围和流程,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对涉及事关全局的工作决策、干部任免、资金使用、工程项目等均由集体研究决定。三是着手研究制订《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存量资金分配管理办法》,对车辆管理、大额资金管理等事项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和问责办法。四是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谈心谈话等形式渠道,增进班子成员间的相互交流和理解支持,进一步提升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更好总揽全局。
(四)关于机关学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对新形势下加强机关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机关学习教育的系统性、计划性不够强,“被动”学习和“应时”学习较多,内容和方式方法没有与时俱进深化和拓展问题。
一是开展党员思想动态摸底调查。局党组部署机关党委对局全体党员思想动态开展摸底调查,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加强机关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内容和要求,把经常抓、抓经常的思想政治工作融入队伍日常教育管理。二是完善学习教育制度。根据党建工作要求,正在组织制订《2017年度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和《2017年度党员学习教育培训计划》,力求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机关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突出出来,系统安排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三是强化学习教育实效。改进学习教育方式方法,结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统筹抓好学习教育,通过参观学习、现场教育、读书演讲、知识竞赛等活动,丰富学习教育形式和内容。抓好学习教育考评制度,强化督促检查,努力提高学习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2、关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教育安排不够,重点不够突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不够深入,与机关干部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贴得不够紧,有的流于形式,未能入心入脑;“四个意识”在领导班子和机关党员干部中树得不够牢,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还没有真正紧起来、严起来,有的党员干部党性、原则性不强,组织观念和法规意识淡薄,自由主义严重的问题。
一是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章党纪党规,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的学习教育。明确各党支部在党课教育、集中学习、交流研讨方面的主导作用,邀请有关专家就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作专题辅导报告,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强化党性原则、组织观念和法规意识,自觉做到在政治方向上立场坚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坚定不移。二是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部署,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抓好党组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对照“五查摆五强化”、“七查摆七强化”要求,引导党员干部认真查摆存在不足,明确改进方向,问题查摆和整改落实情况及时通报,接受党员干部监督。认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过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促使党员思想受到教育,有什么问题立即整改。
(五)关于基层党的建设较为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少,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明显;有的基层党组织功能不强,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有的支部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三会一课”制度不落实,有的党支部多年没有进行换届改选,还有的把选任党支部书记作为待遇,存在照顾性安排;有的党员未按标准足额缴纳党费,存在代扣代缴现象问题。
一是强化党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努力形成党组负责同志负总责、党组成员结合分工抓分管领域、支部书记落实支部建设的工作格局。将党建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2次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研究机关党建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二是健全党建工作制度。狠抓“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严格规范支部党日活动,实行支部党日活动经常化、主题化、纪实化。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考核机制,计划实行年底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述职制度。加强对党建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期间,先后2次组织对各党支部开展学习教育情况的督促检查。三是切实加强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发挥机关党委在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中的协助和监督作用,加强机关党委工作力量,计划今年3月底前对支部进行组织换届,调整充实支部班子和支部书记队伍,扎实开展党务干部和党支部书记的学习培训。四是严格党费收缴管理。按要求在去年12月底前完成了全体党员2008年以来的党费缴纳情况专项检查和补缴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费收缴管理机制。
(六)关于干部选用和监管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缺乏连续性,民主推荐环节不规范,选任考察不够深入,有的被提拔的干部,群众认可度不高;干部轮岗交流渠道不畅,有的重点岗位、重要部门中层干部长期不轮岗交流问题。
一是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围绕事业发展选人用人,从严从实选拔任用干部,优化设置岗位条件,扩大考察范围,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丰富考察手段,强化对干部平时表现的考察和综合研判。二是严格落实干部选任制度。调研拟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进一步做好干部适岗性和政策连续性的统筹兼顾。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近期新调整的干部都严格经过前期选任动议、民主推荐、充分考察,认真听取分管领导、用人处室及同事部属等多方面意见,并在公示后才予以调整使用,实现岗位需求和干部特点相统一。进一步梳理全局干部队伍结构,年初制定计划,努力形成分层次、分批次干部交流轮岗机制。三是加大轮岗交流力度。深入学习贯彻新颁布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进一步畅通干部交流渠道,加大机关和局属单位轮岗交流力度,把在同一职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作为轮岗交流的重点。要求人事处对所有正副处长(主任)和一般干部的任职年限进行了统计分析,从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等需要出发,提出下一步轮岗交流工作方案,在此基础上调研拟订相关长效工作机制。
2、关于日常对干部监督管理不严格,激励和惩戒机制不健全,综合素质与职责要求不适应,履职能力不足;有的班子成员分工长期不变,有时人员变化后调整不及时;个别领导干部不能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重要事项问题。
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通过档案梳理、座谈调研、征求意见等形式,对干部职级、专业背景、年龄结构、工作情况等逐个分析研究,摸清底数,研究进一步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知识储备、综合素质、履职能力以及分工调整的具体措施。二是加强干部日常考核监督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全局干部日常管理,严格各项内部制度的执行、提醒和督查。严明机关工作纪律,严肃机关干部个人重要事项报告、请销假报告等各项制度,严格机关干部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完善平时考核工作方案等,从2017年起,要求各处室单位按月提交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及下月工作计划,并在局内网公开,要求每个工作人员按月提交月度工作纪实,突出对干部职工工作担当、工作实绩、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考核。三是进一步强化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针对个别同志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时发生的问题,局党组严格按上级要求查明原因,按规定作出处理。同时要求人事处举一反三,认真做好填报指导,避免发生类似错误。
(七)关于“两个责任”仍未压紧压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局党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主动履职不够,抓党风廉政建设重形式、轻实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限于开会、发文、签订责任书,责任细化分解、压力逐级传递不够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落实问题。
一是局党组专题研究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问题,要求党组成员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二是2017年2月10日,召开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十三届省纪委二次会议精神,传达李强、蒋卓庆同志在十三届省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和报告,对年度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要求。三是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修订完善《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一些具体要求作出量化考核,局党组负责同志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各分管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机制;四是为进一步构建局党风廉政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局党组制订印发《关于建立局党风廉政风险排查和防范的实施意见》,组织各处室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采取岗位自查、不同岗位互查、领导帮助查找等方法,认真梳理每个岗位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确定应当重点关注和优先控制的风险,并针对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点,依据风险轻重程度,分别制定风险防控措施。
2、关于有的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不强,有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警示提醒不及时、批评不到位。落实党风廉政制度不到位,有的干部在执行制度上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现象问题。
一是加强“一岗双责”责任落实,要求党组成员带头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分管部门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结合年度述职述廉,要求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将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作为述职述廉重要内容。二是加强对各部门单位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的督促检查,局直属机关党委分别到各处室单位基层党支部进行调研,督促了解各处室单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落实情况、廉政风险排查和防范措施建立情况等,推动“一岗双责”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本年度将强化支部书记培训,增强带班子、管队伍的能力水平,同时适时开展支部书记专题述职述廉工作。
3、关于纪检组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握和运用有差距,对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主动分析研判少,执纪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审查业务能力与“三转”新要求不相适应,“探头”作用未能有效发挥,对信访问题线索核查处理不到位,群众反映较大问题。
一是根据省级机关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主动与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进行工作对接,汇报以前年度工作情况,听取下一步工作的意见。根据纪检组的要求,局党组会、党组民主生活会、研究“三重一大”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会议,均按要求提前向纪检组报告,邀请他们派员列席监督。二是局纪检机构调整后,局党组及时明确局纪检监察具体工作由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履行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职责,明确提出,纪检监察机构的撤并,不代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弱化,相反,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更加重视起来,投入更大精力抓纪检监察工作。三是根据上级要求,局党组正在研究设立机关纪委工作机构的有关工作,拟在省级机关纪工委和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的指导下,研究成立相关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为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提供基本保证。
(八)关于正风肃纪力度不够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执行存在上紧下松现象,少数基层单位执行规定不严格,公务用车专项治理不到位,有的单位“三公经费”开支不规范等问题。
一是进一步强化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的学习教育和督促检查,党组负责同志凡会必讲,特别是局年度总结大会和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上,再次就此项工作作出专门部署,提出具体要求。二是2016年底,组织对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公务接待情况进行了专门督查,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要求局办公室会同财务处抓紧修订完善《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三是要求财务处和相关处室单位对照反馈问题,结合以前年度财务审计发现问题进行了认真排查,对具体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同时进一步加强财务审计监督,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四是计划4月底召开全系统机关党委负责人会议,对省局领导下市县调研工作接待安排作出进一步要求,对不得超标准接待、安排土特产、绕道景区等作出进一步提醒,防微杜渐、防患未然。
2、关于有些机关干部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拈轻怕重、不思进取,有的窗口单位服务态度生硬、效率不高,存在“中梗阻”现象,群众对服务质量问题反映较多问题。
一是组织资金中心、物管中心等窗口服务单位对以前年度服务投诉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举一反三查找问题和不足,逐条抓好整改落实;二是结合新年度工作展开,组织窗口服务单位开展“强化宗旨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专题活动,强化服务意识和教育,同时要求相关单位加大服务质量投诉考核比重,加强服务质量监管措施。三是结合全省用车标识化管理要求,主动与纪委机关、省级机关纪工委、省政务公开办、省政务服务办进行沟通协调,确定全省公务用车标识上统一喷涂“12345”监督电话,方便群众对公务用车使用的监督。
(九)关于履职用权廉政风险防范仍显乏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局机关反腐倡廉制度顶层设计还不够科学严密,现有的一些制度原则要求、笼统规定和弹性条文多,还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有的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权力运行廉政风险依然存在,制度的“笼子”仍未织密扎紧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反腐倡廉制度顶层设计,巡视期间局党组组织修订了《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制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专题会议事规则》,规则印发后,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落实。二是组织对局以前年度相关文件制度进行梳理,形成制度汇编,同时要求各处室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抓紧进行修订完善,《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已列入2017年度工作要点。三是认真落实局党组印发的《关于做好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处室单位针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和内部控制薄弱环节,抓紧制定防范措施,并在局内网公开,接受干部职工监督,要求机关党委定期对各部门、单位廉政建设风险点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推进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2、关于局机关食堂的管理职责界定不细,出现多头管理,账务处理不规范;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不力,有的房产至今没有办理好产权证,有的通过诉讼程序也没有收回租金;有的处室材料账面价值与库存实物不相符;有的部门票据使用不规范问题。
一是关于局机关食堂的管理问题,分管局领导召集办公室、财务处、服务管理处、物管中心主要负责人共同研究,明确相应职责,要求物业中心进一步健全账目往来明细,切实规范财务管理。二是关于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不力,有的房产至今没有办理好产权证,有的通过诉讼程序也没有收回租金问题,要求相关处室单位进一步梳理有关情况,针对性地制订措施,强化通过法律程序推动有关问题解决。三是关于有的处室材料账面价值与库存实物不相符问题,修订完善《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加强机关资产规范化管理。四是关于有的部门票据使用不规范问题,主要是部分局属单位支出的票据抬头空白或笼统为顾客,财务处在年度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后已向相关单位反馈,并督促严格执行票据管理规定。
3、关于资金中心、房建中心在资金管理上,有的重大资金存放决策没有集体研究,资金管理存在风险问题。
局党组要求两个单位分别研究提出了整改措施。资金中心已于2016年12月份对原《存量资金分配管理办法》及时进行了修订,从资金效益、资金安全、服务质量、工作响应情况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并明确到期资金通过存放办法重新进行考核、分配、存放,保证资金管理的规范性。房建中心及时制定《房建中心重大资金管理制度》,在原《房建中心行政领导班子会议事规则》基础上,重新修订了《房建中心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并在议事范围内明确规定了资金定存必须经过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4、关于存量房管理存在漏洞,管理、使用、买卖情况不公开不透明,监管缺失,有的干部借租存量房逾期不交还问题。
局党组高度重视存量房管理问题,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分别多次专题进行研究,提出逾期收回和进一步加强管理的措施,逐家上门发出交还通知书,宣讲有关政策,要求限期退还。同时研究制订《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存量公有住宅房使用审批流程》,积极构建存量房长效管理机制。
5、关于有的处室项目评审费发放与管理不规范,发放标准随意性大。有的项目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原始凭证不完整、不规范问题。
上述问题主要是部分局属单位发放的专家评审费或咨询费标准不统一、报销手续不全等。对于报销手续不全的问题,局财务处在年度审计时已经发现并要求相关单位作出了整改;对于评审费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局党组要求财务处3月底前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出台《专家咨询费评审费发放管理规定》,在规定没出台之前,按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要求严格控制评审费发放和管理。
6、关于有些公共资源管理问题突出,机关干部反映较多问题。
局党组要求涉及公共资源管理的相关单位进行了认真排查,对存在问题立即整改。一是对办公用房超面积应当清理腾退的省级机关单位发出了书面通知,要求立即交由我局统筹调剂使用。认真分析省级机关办公用房仍存在的苦乐不均情况,研究拟订省级机关办公用房中长期调配规划。二是进一步强化住房公积金服务管理,资金中心于2016年11月份开发上线了“G系统”,不仅进一步规范了公积金管理,而且为广大用户提供了更多的人性化服务。同时资金中心积极研究,制订实施了公积金逐月偿还商贷管理办法,并计划在年内推出11家合作银行以外的非合作银行实行住房公积金逐月还商贷业务。三是针对广大干部职工关心关注的幼儿入托难问题,局党组要求两个幼儿园进一步规范省级机关干部职工子女入托管理,指导幼儿园在3月份春季招生时,精心组织做好摸底调查和宣传解释工作。鉴于省级机关两个幼儿园整体规模限制,局党组还指导两个幼儿园大胆走出去,利用优质师资力量与社会合作办学,多措并举解决干部职工入托难问题。
7、关于有的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有的工程超概算数额大且存在质量问题,如省档案馆项目至今未能交付使用问题。
局党组要求基建处认真查找分析原因,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要分清责任并严肃追究,尽最大可能挽回损失,同时加强与省档案局的沟通协调,推动尽快搬迁。一是加强结算审核。密切配合审计单位、监理单位,严格以合同和政策法规为依据,精打细算,严格把关。同时积极配合省档案局,加强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沟通协调,争取尽快按程序完成概算调整工作。二是积极协调推动档案馆尽快投入使用。在巡视及巡视整改期间,局党组负责同志数次到档案局就项目移交使用事项与省档案局进行沟通协调。针对档案局提出的渗漏担忧,按省领导有关指示要求积极协调省有关权威部门,对现屋面结构的安全性、渗水原因、防水处理方案等进行进一步论证,并就能否交付使用明确相关意见或提出整改方案。三是建立健全项目建设长效管理机制。我局将认真总结分析历年来基本建设工作特别是档案馆迁建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投资、进度、质量三大控制体系,完善变更审批、合同管理、现场管理、概算控制等制度化长效管理机制。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终身负责制,强化监督考核,把项目的工期、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额度等的控制具体量化,将责任延伸至项目全生命周期。
三、坚持长抓不懈,巩固深化巡视整改工作成果
经过前一阶段的努力,我局的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但我们也深知,对照十八届六中全会全面从严治党的精神,对照省委和省委巡视组的要求,对照广大干部职工的期盼,有一些整改工作任务还需要深入推进落实。下一阶段,局党组将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按照省委及巡视组要求,持续深化巡视整改工作,推动巡视整改成果制度化、长效化,不断促进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学习贯彻,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要求,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四个意识”,牢记使命担当,切实履职尽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党组主体责任的落实,全力抓好整改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持续巩固巡视成果。局党组按照“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整改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还没有完全整改到位的事项,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跟踪督导,按时序进度完成;对需要持续整改的事项,按照既定计划和要求,一项一项抓推进,保证真正落实到位;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反弹,切实巩固整改已有成果。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狠抓整改落实的同时,注重深挖问题根源,并将整改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形成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再次发生。在实施过程中,注意把握好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的差异,加强宏观设计,查漏补缺,注重制度修订和完善,着力构建系统完备、衔接配套、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切实做到以制度管权、管钱、管人、管事,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严格执行。
(四)全力助推改革发展。坚持把抓整改落实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深入持久抓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抓好局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以整改落实成效作为推动机关事务管理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局上下自觉强化担当精神,盯住改革难点、工作重点、困难事项和历史遗留问题,迎难而上,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5-83398615;邮政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47号;电子邮箱:jsglj08@126.com。
中共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