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8月16日至9月28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盐业集团公司进行了巡视“回头看”。12月28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向集团公司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部署落实整改工作
1.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巡视反馈会议后,集团党委严格按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意见要求,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集团党委正本清源、重塑形象的重大契机,作为提振干部职工精气神、促进改革创新转型发展的历史机遇,切实抓紧抓好。 集团党委认为,省委巡视“回头看”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实事求是、精准到位,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集团公司党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将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最严实的作风,全面抓好整改落实。
2.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后,集团党委当天下午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学习领会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巡视整改落实工作;2017年元旦节后上班第一天,集团召开党委会,研究讨论整改方案;1月15日,集团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并召开整改工作动员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为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取得实效,成立了由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省盐务局局长童玉祥任组长,集团总经理唐正东、纪委书记周锦银、党委副书记丁诚任副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成员的省委巡视“回头看”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领导小组。两个月来,集团党委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多次对整改工作提出要求,研究解决整改工作问题,提出明确意见,作出具体安排。集团党委其他成员按照分管工作,做到问题有人领、责任有人扛,有序推进整改。各责任部门、责任单位按照整改落实分工,逐条梳理、逐项查摆、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
3.明确整改任务,强力有序推进整改。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集团党委明确了四项保障制度:一是台账制度。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上一轮巡视2个未完全整改到位问题,制定4条整改措施;对本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的3个方面8条问题以及3条整改意见,制定54项整改措施,形成落实巡视反馈整改方案。对整改事项逐条落实责任;对复杂问题,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二是督办制度。每半月针对整改工作进行一次调度,每月进行一次督办推进,及时纠正整改中存在的问题,扎实推进整改落实。三是销号制度。对纳入整改台账的事项,每完成一项,及时销号一项,对未完成的继续督办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四是问责制度。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或边改边犯、顶风违纪的,将追究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基层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领导“四级责任”,确保每一项巡视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二、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关于上一轮巡视整改未完全到位问题
1.中层干部配备过多过滥未整改到位。一是调研分析了总部部门、井神股份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和各市盐业公司机构设置及干部职数配置情况。对照先进行业标准和企业做法,结合推进盐业体制改革,制订了《集团中层干部岗位编制管理办法》,从严核定领导职数,待集团党委会讨论通过后印发执行。目前,集团中层以上干部已由原来的212人下降到160人,减少了24.53%。二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选拔任用机制、退居二线制度等进行了调研,将于2017年 3月起草集团《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指导推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促进干部人才有序合理流动。
2.下属公司在财务管理、工程建设方面,风险防控不够到位,违规问题仍时有发生。一是强化跟踪监控。建立并实施了季度和月度经营工作分析会、财务分析会制度,分析交流基层单位经济指标完成、财务异常波动、财务预算执行、成本费用控制等情况,及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二是开展内控专项检查。2017年2月,组织抽查了井神股份公司及其部分所属单位、苏盐连锁公司及部分市公司、苏盐生活家公司等重点单位的资金、合同、管理与控制、信息系统、风险预警等内控制度实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向省国资委书面报告了有关工作。三是建立财务大检查制度。年度开展全集团范围的财务大检查不少于2次,重点检查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存货等重点项目和关键节点,提升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管控能力,确保企业经营安全与稳定。四是严格执行集团《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强化管理责任,规范管理行为,对新建、扩建、技改、安装等项目实施全过程规范管理,包括工程项目建设前期论证及立项和后期综合管理。严格实行工程项目建设例会制度、月报制度、审计管理制度、招标制度、合同管理制度以及监理制度。重点对在建项目跟踪问效,强化项目协调推进、服务保障和督查督办。五是严格执行新修订的《集团投资管理办法》,切实规范投资行为。按照审批权限,从论证、决策、立项、实施到项目后评价等实施全过程管理。进一步细化明确了集团投资管理范围,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自建自用以及持有物业为目的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购置等。根据投资项目规模情况,设定了审批决策权限和方式。对各全资子公司、各市盐业公司及直属单位投资实行立项管理制度;对控股公司投资实行权限管理制度,对控股公司投资决策意见,通过控制权传递方式进行管控;对高风险和股权投资项目、自有资金不足或资产负债率高的投资项目,以及年度投资计划外项目重点管控。对事关长远发展的重点项目提前介入,靠前服务,建立高效的项目调研、论证、审批新机制。六是加强工程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开工前审计、竣工结(决)算审计,重大项目建设全过程跟踪审计。同时对所属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开展效能监察。
(二)在党的领导方面问题
1.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不够充分
(1)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以及与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的规定还不够完善。集团党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全国及全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通过组织专题学习会、理论中心组学习等方式,确保会议精神传达贯彻到基层党组织;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基调,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团党委将于2017年6月底前研究出台《进一步发挥企业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工作意见》;班子主要领导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注重发挥经营层作用,经常和班子成员交流工作,遇到重大问题充分酝酿、协商和讨论,不断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整体合力。
(2)执行民主集中制度质量不高。一是修订完善了《江苏省盐业集团公司章程》,将公司党委的地位作用和工作职责写入《章程》,将于2017年3月召开集团股东会予以审议;正在修订完善集团《 “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调研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进一步规范 “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加大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二是开展监督检查。2017年1月,集团党委成员带队,分8个组分别参加基层单位民主生活会,就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面对面提出要求、传递压力;2月份,结合基层年度综合业绩考核,对基层党组织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全面开展了监督检查。
(3)党管干部原则在有的单位未得到正确的贯彻执行。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完善基层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切实发挥基层党委在选人用人中的作用。完善各基层单位选人用人机制程序,把握重点环节,在选人用人动议、推荐、考察、研究决定等环节,切实发挥各级党委的把关作用。结合中央、省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保障基层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2.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有差距
(1)在深化国企改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盐业体制改革等方面统筹谋划、顶层设计不足,精准发力、落地见效不够。一是印发了《市县公司市场化改革指导意见》,扬州盐业公司等4家市县公司作为改革试点单位。二是深入调研市场化改革中存在问题,加快推进井神股份公司去行政化改革工作,将于2017年3月底前完善市场化改革方案,并于二季度全面实施。三是根据盐业体制改革以来的市场实际,研究制定了新品开发、市场营销方案。2017年3月底前完成盐产品新品开发、技术创新改革方案,修订完善了生产企业《技术攻关项目管理办法》《技术创新管理办法》等制度。
(2)在食盐专营面临放开的形势下,一些基层单位仍然存在观望、彷徨和“等靠要”思想。一是制定了《集团领导班子成员挂钩基层单位指导帮扶实施意见》,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工作机制,促进基层单位主动作为。二是加强盐业体制改革形势任务教育,先后召开了集团年度工作会议、盐政工作会议以及省内外市场建设工作会议,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分头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加强形势任务教育,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同时,各基层单位层层贯彻,层层宣传引导,进一步转变干部职工思想观念,主动投身市场竞争,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锻炼成长。
(3)集团管理去行政化进程缓慢,市场化改革步伐与形势发展要求还不相适应党委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的权责在实际运行中的边界还不够清晰,经营层作用发挥不足,有时存在超越层级管理的现象。一是加快推进市县公司市场化改革,调整和完善了盐业体制改革后经营管理体制和市场化经营机制,坚持市场化选人用人,严格考核奖惩,将于2017年3月修订《市县公司市场化改革指导意见》。二是结合集团增资扩股工作,正在调整充实集团董事会成员,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修订完善公司章程,进一步明晰了党委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的权责边界,集团及所属单位事权划分。三是印发了《关于加强全省学校食堂食盐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品种盐销售竞赛活动的通知》以及《关于开展400g海藻碘食用盐‘刮刮卡’促销活动通知》并全力推进实施,正在起草《关于产销一体建设暂行意见》《关于实施聚焦品牌战略的意见》和《关于实施聚焦品种的战略意见》,坚决打好食盐营销省内市场保卫战和省外市场攻坚战。
(4)部分基层单位贯彻落实加强食盐安全管理的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盐政执法力度仍显不足,有的地区制贩假盐和违法经营活动多发频发。一是召开了全省盐政管理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严格按照《食盐专营办法》《江苏省盐业管理条例》,《国家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和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关于加强改革过渡期间食盐专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食盐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大力加强全省食盐安全监管二是组织开展了全省盐政人员应知应会知识考试及培训,加强基层单位食盐安全管理工作督导,安排专人驻点重点地区,加大监管工作力度,有效防范了食盐安全事故发生,有力保障了全省人民食盐安全。目前,全省食盐市场安全有序。
(5)集团下属有的食盐生产单位内存在生产关联产品的个体性质“厂中厂”,给食盐巿场监管留下隐患。一是组织专项排查,要求“厂中厂”限期实施搬迁,并跟踪督办搬迁情况,确保食盐安全不留隐患。二是加强对食盐生产源头治理,对全省所有制盐企业进行核查,对各制盐企业、化工副产盐生成企业进行登记和生产销售情况备案,防止非法生产、销售食盐,防止各食盐定点生产和批发企业利用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资产设备从事食盐生产业务、防止与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合作“贴牌”生产。
(三)在党的建设方面问题
1.党的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党建工作系统的顶层设计、刚性的制度规范、具体的操作方法还不够清晰集团党委、机关党委及部分基层党组织未按党章规定按期换届选举。一是深入贯彻《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落实党的建设与深化市场化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同步开展。全面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企业党建工作内容,并进行考核,由集团党委副书记分管负责。二是开展了2016年度基层党建工作检查考核,进一步加大党建目标落实力度。组织开展了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基层单位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向集团党委提交了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专题书面述职报告。2017年2月28日,集团召开了党建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年度党建工作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三是有序推进党组织换届选举。基层党支部和部分基层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基本结束,集团党委换届工作将根据省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进行,集团机关党委换届工作将于今年6月底前结束。
(2)基层单位党组织、党的工作机构设置、党务工作人员配备有所弱化。一是结合贯彻中央、省委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对基层各级党组织机构设置情况进行了调研,将于2017年3月完成各级党组织机构设置优化方案。二是加强对党组织关系接转的督促检查,及时接转党员干部工作关系变动后的组织关系。三是根据基层党委班子建设和企业改革发展需要,及时调整补充班子成员。
(3)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不规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逐年复核排查党费收缴情况,对每一个党员2008年以来的每月收入、应缴党费、已缴党费进行调档测算。目前已完成全集团党员党费收缴补缴的测算工作,近期将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补缴到位。
2.党的思想政治建设不够有力
(1)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及成效与企业改革、发展面临的复杂形势与艰巨任务以及全面从严治党的高标准、严要求还不相适应。一是创新“智慧苏盐”党建工作平台,认真思考谋划“互联网+党建”平台建设,拟定了“智慧党建”建设方案。二是认真办好集团“一报两网”,加强形势任务教育,加大盐业体制改革政策宣传,传播正能量。三是加强基层党支部阵地建设,按照“六有”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员活动室标准化建设。四是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各基层单位组织开展了迎新春文化娱乐活动,凝心聚力,激发干劲。五是制定了基层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轮训计划,加强基层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
(2)一些基层党组织重经营轻党建的问题还没有完全克服。一是将党建工作目标责任纳入各基层单位综合业绩考核,推进党建工作和生产经营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二是深入推进党建强基工程,明确党建强基目标,全面加强基层党建。三是深入开展争创“四优”党员、“四强”党支部活动,起草了“四优四强”活动总体方案,推进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结对竞赛活动开展。
(3)有的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缺少“辣味”。一是认真组织开好2016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集团党委成员分别参加基层单位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加强督导,切实提高民主生活质量。二是落实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三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检查指导。
(四)在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问题
1.落实“两个责任”有待加强
(1)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一是建立清单明责。严格贯彻集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意见,结合单位实际,突出岗位特点,排出“4+3”清单,即: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 “一岗双责”责任清单,以及与之相对应的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落实清单。完善责任压力传导机制,逐级延伸,依次推进,并将清单内容列入责任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状》《纪委监督责任责任状》,以及《杜绝“小金库”承诺书》《干部廉洁从业承诺书》“两状两书”。开展基层党委和纪委向集团党委和纪委述责述廉,督促“双报告”制度执行到位。二是对照清单考责。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五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的目标任务分解,对照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和落实清单强化考评。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防体系考核、基层单位纪委书记考核以及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三考合一”。2017年1月,集团党委成员分别带队,开展了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防体系考核。同时,综合运用监督检查、工作约谈、审计督导等方式,全方位推动责任落实。三是责任虚化问责。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规定》,对落实“两个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一岗双责”不力的,严格实施责任追究。2016年,对2个县级公司领导班子实行责任倒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经济处罚。因落实工作责任不力、履职不当等原因97人次受到问责处理。
(2)基层单位纪委“三转”不够到位。一是落实集团党委《关于推进纪检监察组织实施“三转”工作实施意见》,着力解决基层纪委书记兼任行政职务现象比较突出问题。根据业务拓展及人事变动,及时配备基层纪检领导人员。二是严格落实集团党委《关于基层单位纪委书记考核管理办法》要求,完成了基层单位纪委书记考核。研究完善纪检专员考核办法,强化纪检专员监督职能发挥。三是加强能力建设。坚持培训、研讨、实践多措并举,组织开展探索实践运用“四种形态”调研、研讨、学习等活动。2016年,组织纪检人员参加业务培训520人次。2017年,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深入开展“一党章、两准则、三条例”学习培训。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学习培训,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等活动,让纪检干部走上前台,在教育别人过程中教育自己。注重实践锻炼,选派干部到执纪审查岗位历练。四是抓好集团党委《关于监督执纪运用“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贯彻落实,推动基层单位制定践行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谈话函询,出台了《党员干部谈话函询的暂行办法》,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关心和爱护党员干部,做到“小毛病”早治,没有问题加以澄清。2016年全集团实施提醒谈话183人次,谈话函询58人次。五是集中精力抓好群众来信核查和执纪审查。集团纪委认真分析省委巡视组移交的群众来信,迅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正在全面有序推进核查。2016年,全系统执纪审查1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0人次,其中3人受到开除党籍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处理,移送司法机关3人。对3个案发基层单位实施“一案双查”,给予领导班子和责任人严肃处理。
(3)干部管理监督不够严格,纪律之弦没有绷紧绷牢。建立纪检监察与组织人事部门定期会商研究制度,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认真执行干部人事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等制度要求,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2.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够严格
(1)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和程序执行不严,部分环节操作不规范。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关于好干部“20字”标准,执行干部选任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和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规定要求。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严格执行干部档案审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严把政治关、品行关和作风关,选拔政治过硬、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不简单以票取人,注重选人用人的群众认可度。
(2)由于历史原因,集团公司设置总助级干部偏多,下属单位职务设置层级较多。一是严格控制总助级干部,原则上集团总助级干部数量在现有基础上不再增加。二是开展了集团总部、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组织机构和干部职数调研,将于2017年3月份形成改革方案。三是井神股份公司进一步优化了所属一分公司、采供中心机构及干部职数。2017年上半年,将在全公司推进去行政化改革工作。
(3)干部监督工作落实不到位,对部分拟提人员未做到“凡提必核”,劳务用工清理不够规范。一是对于抽核存在不一致情况的,根据情况给予补报、批评教育、警示谈话。以此为戒,严格执行抽查核实要求。二是按照“凡提必核”要求,对拟提任集团中层干部个人事项填报全面核查,严格运用核查结果。三是组织开展各单位劳务用工问题自查和督查,结合市场化改革推进,妥善处理劳务用工问题。
3.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不够有力
(1)有的领导干部政绩观有偏差;有的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漂浮,深入基层调研指导不够;有的部门“机关化”作风较浓;有的单位经营业绩不实,通过存货掩盖经营亏损。一是加强干部教育和思想引导。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三严三实”要求,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推动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全面看待企业、事业发展和个人进退留转,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提升服务基层一线的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总部建设。突出总部“战略决策、经营管控、资本运营、资源配置、财务管理”五大管控中心职能定位,借鉴发达地区、先进行业和成功企业市场化改革经验,研究优化集团总部业务流程、部门和岗位职责、人员配置方案;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监督,推动作风改进,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和服务。三是完善存货管理相关制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物流成本核算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了货物运输、保管、装卸、验收出入库、盘点、核算等关键环节相关规定。四是加强审计监督,正在实施基层单位年度经济责任审计,把存货管理和经营业绩作为审计重点。五是严格执行集团党委《关于对党员干部不当履职行为实行问责的暂行规定》,对存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违规经营,给企业带来重大经营风险的主要责任人,严肃追究问责,以问责倒逼履职。
(2)执行出国(境)有的不够严格,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仍然多发。一是根据企业改革发展和工作需要,严格把关年度出国(境)计划制定及人员出国(境)。二是修订完善《差旅费管理办法》《财务审批办法》《明确境外出差补贴的补充通知》等规定。2017年6月底前,研究出台《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责成各单位按月编制上报月度资金收支预算及使用情况,集团财务部门严格审核把关。三是坚决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控制,事后有检查。每年安排不少于2次财务大检查及“三公经费”审计。将于3月份对全集团财务收支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开展检查,把“住宿费、交通费、出国考察费”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坚决纠正。四是严格落实作风建设规章制度,深入开展作风建设“333”专项行动。对私设和使用“小金库”问题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4.廉洁风险隐患依然存在
(1)管控制度仍不够健全,制度的执行仍不够严格,查案的治本功能还有待充分发挥。加强制度供给,建立健全集团管控以及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案例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机制,案件查结后及时形成剖析报告,深刻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发生原因,推动惩戒成果更好地向预防机制转化,促进从源头上防范违纪行为的发生,形成研究问题、推进整改、成效评价、监督问责的专责监督闭环。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制度执行中的悬空、缩水、走偏、变形等问题,坚决查处违反制度的 “破窗行为”。
(2)有的制度与生产经营活动不相适应,内容不够具体、细化;有的单位或个人违规招投标、擅自变更工程项目,存在利益输送、权力寻租等潜在腐败隐患。一是严格执行集团新修订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界定了招标范围、适用对象及项目规模标准;明确了项目招投标工作全流程重点管控内容和要求,细化招标文件编制要求和评标办法规定;规范了招标文件合同重要条款审核前置程序,严格防范合同风险;进一步强调招标人的主体责任,确保招投标程序合法合规;建立对投标企业分级管理制度,强化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及责任追究。在招投标工作中,对限额以上的项目或设备采购实行公开招标,完成了淮安碱厂50万/年纯碱填平补齐技改项目、蒸汽驱动项目、产业升级节能技改工程、装饰工程等项目的公开招标。二是加强招标过程监督,由招标人、集团招标办及纪委联合监督,加强与审计、纪检部门的信息互通,形成监督合力。2017年1月,集团投资发展部与纪委工作部门组织召开井神股份公司规范招投标工作程序专题会议,形成了招投标工作程序方案,明确了审批流程及路径。三是正在修订《集团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办法》。
(3)内控制度落实不力,财务监管和审计监督不到位,有的单位仍然存在坐支现金、白条抵库、挪用资金、财务管理失控。一是按照“强两头”的管理要求,加强财务和审计人员力量配备。统筹内部审计人员力量,建立审计人才库,强化人员培训。配备银河激光公司等单位财务负责人,开展了财务、审计专业人员的招聘。2017年3月,建立完成集团审计人才库,并利用苏盐商学院开展审计培训,提升审计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制定并落实2017年审计工作计划。突出防范“财务风险点”和“廉洁危险点”,着力“三聚焦、三精准”。聚焦责任,重点围绕经济责任,实施任中审计与任期审计相结合;聚焦发展,重点围绕重大决策部署与发展战略、重大项目推进跟踪审计;聚焦绩效,重点围绕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和预付款及“三项费用”等重点领域、重点风险事项,开展专项审计。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查找问题;运用“三个区分”,精准分析问题。实施审计整改通报制度,推动精准解决问题。三是开展内部控制专项检查。将于3月份开展“小金库”、“坐支”、“白条抵库”专项整治,以及财务管理重点项目、关键节点,会计基础工作等方面检查。督促各单位对资金、合同、集团管理与控制、信息系统、风险预警等经营重点环节严格自查,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到位。四是对财务管理失控导致资金被骗事件的相关责任人给予了严肃问责,并积极采取措施防范风险、挽回损失。
(4)企业经营风险管控不到位。一是研究出台了《合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办法》,修订完善了合同管理办法及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并将升级优化合同管理信息化系统,把法律风险防范嵌入到企业经营管理流程,强化刚性约束,确保合同依法订立并得到全面履行,降低和规避经营风险。二是开展内部控制专项检查。开展了集团内控体系建设和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加快建设财务决策分析信息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按月生成财务分析、相关管理数据等决策信息,进行在线风险预警、处理与督办,完善企业内控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三是研究出台了《集团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分级管理法律纠纷案件,落实督查督办、责任追究制度,将法治工作纳入基层单位经营业绩考核,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四是强化销售管理,严禁违规赊销,大幅压减中间环节,提高直销比率;强化业务人员绩效与资金回笼挂钩考核机制,促进销售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市场区域划分及时调整组织机构,在人员配置、工作职责、考核机制等方面引入市场化机制,大力开拓省外市场。加强经销商管理,严格信用政策。全面清理回收经销商陈欠款,严格信用政策,对有超信用期限的客户采取催收、控制发货或断货、重新评定信用等级,同时,加大风险管控力度,严格落实对信用额度较大的经销商,办理房产抵押手续。对信用额度小的经销商,执行现款现货,确保资金安全;挖掘优质客户。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加强终端客户及优质客户的市场开发,通过调整销售市场结构和营销策略,逐步压缩贸易商比例,提升直销率。
三、持续巩固整改工作成果,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取得新成效
集团公司党委将继续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对照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严格抓常抓严抓实,更加坚决彻底地抓好整改工作,让省委巡视成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1.思想认识再提高,持续深入整改。尽管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反馈意见中涉及到一些历史成因导致的问题,还需要从机制、制度、体系等方面通过改革创新逐步加以解决。集团公司党委将全面落实省委关于对巡视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蒋卓庆到集团调研时的讲话精神,把整改落实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把加强企业党的建设作为改革发展的根本支撑,把强化执纪监督工作作为重要保障,围绕关键点、突出风险点,加强内部管控体系建设,打造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品牌,促进企业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合法合规经营。
2.问题导向再明确,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发扬好“钉钉子”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好省委巡视“回头看”后续整改,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尚未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密切跟踪督查,确保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3.长效机制再完善,放大整改效应。面对盐业体制改革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集团公司党委将团结和带领广大党员干部以落实省委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为契机,把落实整改工作与工作创新提高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真正做到一次巡视,长效整改,长期受益。将牢牢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针对盐行业的特殊性设计措施,从体制上、机制上把制度巩固下来,把显性问题整改与隐性问题查找统一起来,把立行立改与完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抓好建章立制,强化制度执行;抢抓“三改叠加”战略机遇,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盐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加快推进市场化改革,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全力推进企业改革转型发展,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奋力实现石泰峰省长提出的“将江苏盐业建设成为全国盐行业领军企业”的目标要求。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5-86216688,邮箱:jiangsuyanye@163.com。
中共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