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安排,2016年8月18日至9月23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我办党组开展了专项巡视。12月29日,省委巡视组向办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一)深化思想认识,从政治高度上重视整改。在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会议上,办党组当即表态坚决拥护省委的决定,坚决落实政治巡视要求,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并于当天上午和下午分别召开了党组会和副处级以上干部会,认真学习研究巡视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对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整改期间,先后召开了5次办党组会、2次民主生活会、3次中心组学习会、7次整改工作专题会,系统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和省委十三次党代会、十三届省纪委二次全会等系列精神,学习党章和《准则》《条例》等党规党纪,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把思想、政治、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上来,统一到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任务上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确立方向,全力推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从压实责任上统筹整改。办党组切实承担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王华同志任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集中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点问题,指导推进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成员周林同志任主任,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整改落实的筹划部署、协调推进、督促检查等工作。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部署巡视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办党组其他成员认真落实分管领域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按照职责落实抓好分管范围的整改工作,带领分管处室(单位),对照整改方案逐条研究整改措施,逐项督促落实。
(三)突出问题导向,从落实措施上细化整改。领导小组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进行梳理分析,把巡视反馈问题细化分解为三大方面7个重点32个具体问题,逐项逐条提出整改要求,制订印发了《省侨办党组专项巡视整改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抓好专项巡视反馈意见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落实的通知》《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措施分工和进度安排细化表》,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全办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落实体系。各责任部门和单位皆按要求制订具体的整改方案,确保任务明确、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四)深入督导检查,从务求实效上推动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导检查,严格对照巡视整改方案和工作台账,逐条督促进展情况,协调研究解决问题,逐一推进落实,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方向不偏离、整改任务不落空,使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整改进度不快、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及时提出批评;对整改中暴露出的新情况、新问题重新纳入工作台账,进一步细化责任,统筹有序推进。两个月来,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分解的32个具体问题,通过逐项逐条的强力推进整改落实,已完成的有8项,基本完成的有17项,需要持续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有7项,共制定规定10个,修订完善制度10项, 切实扎紧制度“笼子”,形成长效管控的工作机制。
二、聚焦反馈问题,逐项逐条狠抓整改工作落实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侨务工作要求表面化、简单化,侨务工作与江苏作为经济大省的地位不相匹配”的问题。
(1)关于“对侨务工作的前瞻性、全局性研究不够深入,探索创新不足,落实侨务方针政策存在简单套用和‘上下一般粗’现象,发挥侨务机构在联系和服务侨企中的作用不够充分”的问题。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侨务事业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侨务工作重要论述和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任务,认真贯彻中央侨务工作方针和战略部署,按照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要求,把贯彻落实全国侨务工作会议精神和我省侨务工作改革创新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着力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维护侨益,团结调动广大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积极投身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全面开创我省侨务工作新局面。
二是围绕“两聚一高”新实践,科学谋划部署侨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16—2020年)》精神,研究拟制《江苏省贯彻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16—2020年)的实施意见》,着力加强全省侨务工作整体谋划,制定长期工作目标,出台侨务工作配套政策,搭建大型侨务活动平台,建立健全科学的侨务工作机制。
三是进一步发挥海协会和侨商会作用。积极开展为侨企服务工作,摸清各市所属辖区内侨企数量情况,年内拟走访80—100家侨企,重点了解侨企经营发展方面的需求;发挥“省华侨投资权益保障协调委员会”和“省维侨法律顾问团”的作用,为侨企提供政策咨询与法律服务。
四是积极协调推进江苏南京侨梦苑产业发展基金落地,举办系列侨梦苑专场活动和海外推介会,并在苏南、苏北分别打造符合区域产业需求、各具特色的侨梦苑。认真实施侨务文化宣传工作“百千万”工程。继续落实“中餐繁荣”计划,进一步推动我省中餐企业走出去,依托相关企业开展海外中餐的教学展演活动。
(2)关于“指导帮扶基层侨务工作的针对性不强,凝聚侨心、发挥侨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
一是切实加强对侨务工作的调研。加强对全省侨务工作全局性、政策性和前瞻性重大课题的研究,充分发挥省侨务发展咨询委员会智库作用,侨务发展咨询委员会拟于3—10月重点加强对沿海侨务如何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战略课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我省及国家在“一带一路”建设中需要把握和关注的问题和建议,并上报有关部门。结合“找补改提”、下基层帮扶指导、开展大型侨务活动、出访交流等,加强对侨务工作调研,并及时拿出有分量的调研报告,为有针对性地开展侨务工作提供支撑。
二是加强基层侨务工作指导。制定出台《关于深入开展“找补改提”抓落实行动的实施方案》,深入社区、侨企、乡镇帮扶指导,切实帮助解决基层侨务工作的难题和困难,增强工作指导帮扶的针对性。加快推进全省侨务大数据平台建设,通过扩容平台的信息量,为全省各地在招才引智、招商引资中提供精准服务。
三是扎实推进侨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政策法规、涉侨事务、侨界民生和事业发展四位一体为侨公共服务的基本框架和总体要求,计划在全省侨务资源比较集中、服务对象较多的地区建立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卫生健康咨询中心、公共事务协调中心、抚慰济困帮扶中心,为侨胞侨眷提供优质服务和解决实际困难。结合海外华侨华人中越来越多的知识精英与高端人才回到国内高校及开发园区寻求创新创业的实际,积极推进侨务工作由社区向园区校区延伸,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侨务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园区侨务工作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在高校设立为侨服务工作站,在开发园区设立华侨华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为华侨华人定居生活排忧解难和创新创业提供服务。
四是省市县联动共同举办专题侨务活动。结合举办“相聚长三角”、高层次人才江苏行、海外江苏之友、寻根之旅、侨商西部行等大型侨务品牌活动,实施省市县联动,积极开展招才引智、招商引资工作,为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2.关于“党组自身建设不力,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未能得到发挥”的问题。
(1)关于“班子内部管理不严,组织涣散,班子成员不团结且影响较大”的问题。
一是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建设的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组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凝聚共识,增强合力,做到相互补台不拆台、工作到位不越位不缺位,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良好氛围。
二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把用好组织生活作为经常性手段,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突出问题导向,不遮掩问题,不回避矛盾,达到相互交心、形成共识、增强团结、改进工作的目的,较好地解决了一度时期班子内部管理不严、团结不够的问题。在专项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紧紧围绕专项巡视反馈的问题和意见,从工作上查摆了班子建设存在的具体问题,从思想上剖析了班子建设问题产生的原因,进一步明确了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增强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
三是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把开展谈心交心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按照“四个必谈”要求,做到办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处长之间、办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之间开展谈心谈话,真诚交心,点出问题,促进团结,达成共识。
(2)关于“有的班子成员政治敏感性不强”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党组一班人的思想政治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党组一班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政策理论水平,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
二是进一步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党组一班人要尊崇党章,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坚守党员干部政治原则和行为准则。
三是进一步规范对外交往行为。在对外交往中,坚决贯彻国家外交战略,严守外事纪律和保密制度,坚决维护党和国家利益、民族尊严;坚决做到不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不泄露国家机密和工作秘密,不传播小道消息;坚决防范各种可能出现的情报收集活动;坚决抵制各种不良和错误思想;坚决驳斥各种错误言论。
(3)关于“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重大活动和大额资金使用等绝大部分未经集体研究,有的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的问题。
一是认真梳理自查近三年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办党组在专题学习“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基础上,对三年来办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召开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重点对重大活动和大额资金使用会议研究情况进行了自查和分析。通过梳理自查,办党组深刻认识到了过去存在的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党组会和行政办公会存在职能混淆和替代等问题的严重性,并专门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
二是充分认识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办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切实把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作为加强侨办党组织建设的基础。修改完善《省侨办党组工作规则》《省侨办党组议事规则》,全面完善议事范围、决策程序、决策执行、责任追究等内容,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科学决策,坚决杜绝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三是对于当年重大活动及其所需资金,实行一次计划,集体研究,按序推进。即由各处室制订出比较详细项目计划书和资金预算,交党组集体研究,各处室根据办党组审议研究批准的项目计划书开展筹划,有序开展工作。
(4)关于“领导班子担当精神不足,有的事项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问题。
一是增强领导班子担当意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担当意识,做到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在责任面前,敢作敢为,绝不推诿;在矛盾面前,敢抓敢管,绝不回避;在困难面前,敢闯敢试,绝不退缩。
二是做好会前酝酿工作。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合理确定议题,严格控制数量,不搞临时动议;充分做好会前酝酿,广泛交换意见,达成一致共识,做到酝酿不充分、不成熟,决不上会讨论;会上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会议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及时形成会议纪要。
三是加强会议决策执行。严格落实领导分工负责制,加强会议决策的执行力。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跟踪督查,对会议决策执行不力,严肃责任追究。党组成员不得以任何借口发表不同意见和推卸责任,如确有不同意见可以向上一级党组织进行反映。
(5)关于“党组会和行政办公会存在职能混淆和替代问题”的问题。
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理清党组会和办公会职能。 已严格落实《省侨办党组工作规则》《省侨办党组议事规则》,提出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组会研究决定,制定了《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全面规范了研究议题、决议执行等内容。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未摆上重要位置,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不强,专题党建活动开展不实,重业务轻党建现象较为明显”的问题。
一是坚持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规定,重新调整了党组中心组成员,严格按照范围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点组织学习了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进一步提高对中心组学习重要意义和相关要求的认识。
二是健全党建工作制度。每半年召开1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直属机关党委向办党组汇报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落实办党组研究部署省侨办系统党建重点工作;每个季度召开1次党总支、党支部书记会议,组织专题学习,部署党建工作。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外出学习教育活动,对全体党员进行不少于2次授课辅导,各党支部自行组织不少于2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三是落实党建考核考评制度。完善省侨办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制订了《省侨办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重点是量化考核范围、内容、标准、办法和结果运用,督促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年度考评,组织召开了办机关和直属单位述职述廉大会,各支部书记进行了述职述廉,并组织全体党员对各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今后,党组每年组织1次省侨办系统党支部书记述职考评,对落实党建工作不力、考核结果较差的由党组(党委)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严重失职的进行组织处理。
(2)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存在走过场现象”的问题。
一是开展学习教育“回头看”。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学习内容开展情况进行了“回头看”,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专题党课组织情况、支部学习记录、个人学习笔记等台账资料,对检查中发现的学习教育组织不到位、内容落实不全面等存在问题的支部书记和干部本人进行了教育提醒,扎实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二是建立学习教育常态化机制。扎实推进“两学一做”活动开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做到知责、明责、尽责。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现场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成果交流,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员意识。围绕“七查摆七强化”,检身正己。结合年终总结、“七一”表彰先进,进一步提振干事的“精气神”。
三是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根据省委组织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从严从实做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各环节工作的通知》。各党总支、党支部召开了支部党员大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了民主评议;深入查找了支部存在问题,研究制订了整改措施。
(3)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党支部组织生活不严肃,存在随意化和平淡化倾向,有的支部长期未按规定换届和开展活动”的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生活管理制度。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支部工作指导手册》,提升了支部对组织生活会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自觉性。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对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各党支部有方案、有记录、有党员发言材料、有整改措施、有民主评议党员结果等台账资料,并及时归纳整理,形成情况报告,在会议召开后1个月内报送直属机关党委,切实把组织生活规范起来、严肃起来。
二是强化“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侨办系统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的意见》,推动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使之成为党员干部政治学习的阵地、思想交流的平台、党性锻炼的熔炉。各党总支、党支部每半年向直属机关党委汇报一次“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并提供“三会一课”相关台账资料,直属机关党委在年度党建工作专题会议上需向办党组汇报“三会一课”落实情况。
三是开展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自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省侨办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的意见》,对基层党组织换届程序、委员设置、选举方式等进行规范。省侨办系统所属1个党总支,14个党支部目前已全部完成换届改选工作。
四是加强支部书记培训考核。直属机关党委坚持每年组织开展1次基层党组织书记、支部委员等党务骨干集中脱产培训。每半年检查通报1次基层党组织党的组织活动开展情况。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党组主体责任未得到有效落实”的问题。
(1)关于“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机制不健全,近三年未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缺失”的问题。
一是健全主体责任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中共江苏省侨办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了落实主体责任相关规定,办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内容每年不少于2次,每年召开1次全办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并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
二是召开专题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会议。办党组即知即改,于2016年11月1日召开了党组会议,听取了纪检组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专题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定了《省侨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目前,已完成了对所属支部和党员、干部的2016年度考核工作。
(2)关于“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通过学习强化“一岗双责”意识。班子成员重新学习了《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进一步强化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
二是清单明责强化“一岗双责”意识。按照省纪委派驻机构改革要求,重新修订了《中共江苏省侨办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意见》,并制订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强化了意识。
三是签订责任书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大会,逐级签订了2017年度《省侨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责任落实。
(3)关于“干部管理失之于宽松软,对违纪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存在敷衍塞责问题”的问题。
一是加强干部考核管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做到违纪必究,决不姑息迁就、敷衍塞责。按照《省侨办机关干部管理若干规定》,落实学习培训,严格执行休假管理规定。自2017年1月起,严格按照《省侨办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对处级及以下干部进行考核,并运用好考核结果,做到奖勤、罚懒、治庸。
二是严肃处理了相关违纪人员。对1名干部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在省侨办系统进行了通报。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及重要岗位工作人员以此为戒,进一步筑好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4)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不力”的问题。
一是强化规定执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重新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强化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的贯彻执行,抓好《办党组加强作风建设三十条》《办党组关于进一步转变学风文风会风的具体规定》等内容的具体落实,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严要求,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
二是健全完善制度。修订制订《办党组加强作风建设三十条》《省侨办公务(商务)接待暂行规定》《省侨办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一步细化内容,突出可执行性和操作性,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始终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定期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情况开展全面检查、梳理和总结,严查重处顶风违纪行为,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2.关于“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流于形式”的问题。
(1)关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仍牵头负责与纪检监察工作关联度不大的其他业务工作,有的纪检干部同时在其他关键岗位兼任多职,难以集中精力聚集主责主业”的问题。
一是贯彻落实派驻机构改革部署。根据省纪委派驻机构改革部署,驻省侨办纪检机构已经撤销,由省纪委驻省统战部纪检组归口管理,按照组织安排,原纪检干部岗位已做调整。
二是加强内设纪检机构建设。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要求,拟在直属机关党委建立内设纪检机构,配齐配强专兼职纪检监察队伍,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定位,确保集中精力聚焦主责主业,推进纪检监督责任的落实。
三是切实持续深化“三转”。认真履行执纪监督责任,把自我监督与接受党内监督结合起来,同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融合,努力推进纪检机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2)关于“监督执纪问责不力,没有做好挺纪在前,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问题处理偏轻,‘四种形态’运用效果不佳,没有发挥应有的震慑作用”的问题。
一是加大问责力度。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需要经历砥砺淬炼的过程,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针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建立健全廉政谈话、约谈、函询等有关制度,对1名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
二是有效运用“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做到早发现早提醒,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反面教材的作用,通过观看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以案为鉴,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每年7月和12月,拟开展2次警示教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曝光重大案例、剖析典型案例,形成震慑。
四是积极配合驻统战部纪检组,对巡视移交的线索进行核查处理。
(3)关于“纪检监察业务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认真核查整改规范业务工作。认真梳理历年业务工作,尤其是历年信访件办理的规范性情况,查找了存在的处理附件不全、归档不及时等问题,及时完善附件并进行归档。修订了《省侨办纪检监察信访监督制度》《省侨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信访接待和信访件办理工作。
二是着力提高纪检干部业务素质。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强化“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通过派员跟班学习、参加上级业务培训和自主学习等方式,着力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度不高”的问题。
(1)关于“有的干部选拔任用群众意见较大,反映强烈”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工作制度。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20字”好干部标准,认真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原则,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切实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度。
二是加强干部选任工作监督。认真抓好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执行,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对选拔使用对象,坚决做到档案材料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切实提高群众对选拔任用干部的满意度。严格落实处级干部同一岗位任职年限有关规定,加强处级干部岗位交流。
三是对新提拔使用的干部进行了谈话,提出明确要求。被谈话的干部也进行了表态和承诺。
(2)关于“干部梯队不合理,干部成长缺乏空间”的问题。
一是摸清干部底数,弄清了干部队伍层级、年龄等结构。目前各层级干部年龄普遍偏大,处级干部平均年龄50岁,主任科员平均年龄42岁,计划今年上半年对空缺岗位补充调整,对处级及以下干部进行岗位交流,提升综合素质。
二是疏通进出关口,实现干部梯队有序更新。通过招录公务员、面向基层遴选、接收军转干部、择优调入等方式,合理调配干部层次和梯队。
三是积极同上级组织部门沟通,争取处级干部的交流机会和发展空间。
(3)关于“存在多人修改干部档案信息问题”的问题。
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中,共有4名军转干部人事档案存在出生日期涂改问题。截至目前,已按规定程序完成了4名同志出生日期的认定工作。
(4)关于“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存在不如实填报问题”的问题。
一是加强核查工作。坚持凡提必查,同时严格按比例组织抽查。对漏报等情形进行严肃处理。其中,2014年,有2名同志存在漏报问题,对1名同志提出批评,责令补报;对另一名同志提出严肃批评,责令其作出书面说明。2015年,有4名同志存在漏报问题,对漏报数值较小的2名同志提出批评,责令补报;另外2名漏报数值较大的同志,责令其书面说明,并作出在“一年内不能提拔任用”的处理。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明确纪律要求。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提高领导干部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认识。严格执行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填报填写审查把关,对不如实申报的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进一步明确因私出国和领导干部的婚丧嫁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应报未报,先斩后奏及不按批准标准执行等违规行为,绝不姑息迁就。
(5)关于“有的部门本位主义思想严重,团结协作意识淡薄,干部缺乏工作热情,举办大型侨务活动难以形成合力”的问题。
一是强化全局意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进一步明确处室工作职责范围,做到小局服从大局、局部服从整体,杜绝各自为战、相互推诿。
二是建立协调机制。统筹安排大型活动,明确牵头部门和单位,科学合理分工,各负其责,强化执行力,实行责任追究。
三是完善激励机制。结合年度公务员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党员民主评议等方式,充分调动干部的积极性,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提高办事质量和效率,增强全办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1)关于“工作方式停留在搞活动和迎来送往层面”的问题。
一是创新工作方式。紧扣“两聚一高”,以项目为载体,以人才为重点,以网络为平台,有重点、有选择的开展活动,区分层次,提高开展各项涉侨活动的实效性。对活动过程中及时总结提炼,形成报告,以信息形式报送上级部门。
二是提高工作层次。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密切联系海外华侨华人,大力引进我省发展急需的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力、学术上有造诣、社会上有影响的海外“四有”人士。
三是改进工作作风。减少一般性、礼节性拜访,不对接无关团组,力避那种对工作没有多少帮助的迎来送往。
(2)关于“安排干部因公出国(境)存在福利性倾向和照顾因素”的问题。
一是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的若干规定》《江苏省因公临时出国任务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根据我省引智引资工作重点和对侨统战工作需求,确定出访国,拟制年度出访计划,经办党组会研究决定后,抓好执行。
二是严格出访人员安排。出访团组切实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分工,合理确定出访人员名单,不得借“两年内不超过1次”的最高限量轮流安排人员,不得安排与出访任务无关人员随团出访。
三是坚持信息公开。出访公示期如实公示团组全体人员姓名、单位、职务,回国后公布出访报告,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关于“公务接待管理混乱,执行制度不严,接待申请与实际宴请不符、未经审批擅自用餐、酒水领用与实际开销出入较大、超标准接待、重复宴请以及陪餐人数偏多等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是重点核查了近两年来的公务接待宴请情况,对公务接待账目、接待宴请情况进行了全面详实核查,分析了酒水管理混乱情况,查找了问题的原因,对管理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进行了谈话,对所有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进行了廉政谈话,提出工作和纪律要求。
二是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江苏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修改完善《省侨办公务(商务)接待暂行规定》,从严控制接待宴请,确因工作需要安排接待的,严格接待审批程序。
三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基础性工作,建立公务接待台帐,实行“定点接待、一周一结、账单相配、专人审核”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和江苏省公务用餐和陪餐人数标准等有关规定,杜绝超标准接待,从严控制陪餐人数。秘行处统筹安排接待宴请,避免重复宴请。
四是机关党委纪工委定期检查公务接待情况,对不按规定接待的人和事,严格进行问责。
(4)关于“仍然存在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的问题。
一是纠正认识错误。纠正对外事接待相关规定的认识偏差和错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明确公务接待宴请一律禁止饮酒的规定。
二是严肃问责追究。对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约谈了相关处室负责人,并要求各部门作出书面检查,明确今后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得以外事接待为借口饮酒。对接待省内宾客午间饮酒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诫免谈话,责令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清退了有关费用。
5.关于“财务管理监督不严,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1)关于“年终虚列支出,以会议费名义转移财政资金”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党组书记找秘书行政处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集体谈话,明确部门领导负责制,从政治的高度认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的必要性。
二是严格规范财务管理。按照《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财政厅转发“意见”的通知要求,改进财务管理,加强内控建设,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对大额资金活动做到没有会议纪要不拨款支出。
三是强化预算执行的刚性。加强预算管理,按年度预算制订经费开支计划,杜绝超计划、超范围开支,杜绝年终突出花钱。严格资金支出审批程序,加强经费支出审核检查,确保支出信息真实合规。
(2)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在其他科目中列支招待费”的问题。
一是立即调整核算科目。认真清理、核查、盘点了相关核算内容,对在其他科目列支的招待费已于2015年科目中调整,并在2016年账目中真实列支。
二是强化财务规范管理。组织会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学习,提高会计核算水平。严格执行会计核算科目开支范围,杜绝跨科目列支、核算经费支出。
三是提高经费使用计划性。要求各处室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按季度制订工作计划,并对每项工作做出详细的经费使用计划,确保工作进度和经费预算基本吻合,防止占用其他经费。
(3)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账面余额与实物台账不一致”的问题。
一是清查资产并与会计账目进行核对。查清账实不符原因,调整账目。
二是按照省财政厅关于《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省侨办资产管理规定》,规范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管理监督。
三是规范资产交接流程。人员转岗、调出或退休须按程序办理资产交接手续。每年12月份定期进行资产的清查盘点。
(4)关于“涉侨礼品的购置、报销手续不全”的问题。
一是完善采购制度。制定和修订《省侨办零星物资管理办法》、《公务(商务)接待暂行规定》,全面规范采购、管理、领用、报销的运作机制,使物品采购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严格执行规定。在采购过程中,严格按照审批手续、采购流程购买礼品,杜绝购置礼品的随意性。
(5)关于“定向购置酒类商品无购销合同且价格确定随意性大,有的干部与侨商关系不清不白”的问题。
一是停止采购酒类商品,明确规定不再定向采购任何物品。
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发现问题坚决纠正及时处理。从严掌握、从严把关退休人员返聘和在侨企兼(任)职问题。对有关同志进行了函询。
三是制定《省侨办工作人员与侨交往的十不准》,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言行。
(6)关于“部分下属单位经费使用缺乏监管”的问题。
一是建立内控机制。督促办属各单位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制订各自经费管理使用办法,提高经费管理内部控制水平。
二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所属单位经费收支定期审计,科学制订和实施审计方案。目前,已按计划对华人时刊杂志社等下属单位开展全面审计。今后,凡是有经济活动的下属单位,每年进行一次全面审计,不留死角。
三是加大经费使用监管。实行大额资金支出请示报告制度。各单位10万元(含)以上的经费开支,必须先专题书面申请,报办党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强化对大额经费使用的全程监管。
四是实行责任追究。对所属单位领导、经费使用人员及财务人员明确相关责任,对出现违纪违规问题的,严格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三、持续抓好整改,不断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办整改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亟待下大力气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办党组决心按照省委巡视工作要求,扭住问题不放松,坚持不懈抓整改,确保整改任务全部落实到位。
(一)强化党的领导,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坚持集体领导制度,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凡属重大问题,都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决定。党组决策形成后,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党组决定,共同坚持和维护党性基础上的团结。创造性开展侨务工作,凝聚侨心,汇集侨智,积极探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路子,发挥侨务工作优势和作用。
(二)加强责任担当,严肃执纪问责。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做到敢抓敢管、真抓真管。坚持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坚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组织生活,为广大党员作出示范和表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杜绝各类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严肃干部人事和组织纪律,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纠,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党员干部。坚持抓早抓小,挺纪在前、执纪从严,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
(三)坚持持续用力,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坚持分类推进,扎扎实实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果;对分步推进的整改任务,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要求,作出后续工作安排,持续跟踪督办;对涉及长远的整改事项,不断完善长效制度机制,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实到位。同时,加强对整改成果的转化运用,加大制度执行力度,真正把巡视工作的成效体现到侨务工作的具体实践中,为侨务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 :025—89638868 ;邮政信箱:南京市北京西路2—1号江苏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邮编210008;电子邮箱:jssqbjjz@163.com。
中共江苏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党组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