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8月29日至9月29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进行了巡视。2016年12月28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向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迅速落实反馈意见整改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整改目标。院党委认为,巡视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对考试院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巡视组指出的问题符合实际、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针对性、指导性强,为考试院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省教育考试事业科学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院党委要求全院上下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任务要求上来,把整改落实作为全院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通过立行立改、持续整改,实现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党风院风作风进一步好转,服务基层和广大考生意识进一步增强,招生考试改革进一步深化,为全省教育考试事业健康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组织和作风保障。
(二)建立整改机构,组织保障有力。第一时间成立了由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各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委书记是巡视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院党委委员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内容及责任分工,分别牵头负责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协调、实施、督办工作。切实形成了领导分工负责、责任明晰、全院协同、全力推进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制订整改方案,任务措施明晰。按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情况,院党委多次召开会议,认真梳理、分类汇总,形成了三个方面、26个问题的整改清单。并在此基础上深刻剖析,逐一研究整改措施,逐一确定牵头领导,逐一落实责任部门,逐一规定完成时限,制定了《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共提出90条整改措施。各支部依据整改任务分解表,制订本支部整改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和整改措施分解细化表。全院上下形成共识、分工协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四)健全工作机制,督查督办严格。院党委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强化对整改情况全面督查。明确整改工作分为动员准备、全面落实、巩固提高三个步骤和四个时间节点,要求各支部统筹处理好整改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每周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和两次工作小组会议,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跟踪整改项目进展,研究整改重要事项。各支部定期汇报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工作小组每周汇总整改进度情况,通过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强化督促检查。巡视整改期间下发整改工作文件8件,制定或修订内部管理制度15件,开展专项清理整治活动7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不够有力,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增强党委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感。院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准则》和《条例》的说明,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党建工作长效机制。研究制订《院党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明确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着力构建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压实。修订完善了院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确保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三是梳理责任清单,明确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梳理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清单,明确党委书记和党委委员党建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建立支部书记向院党委述职党建工作制度,完善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办法。
2.关于“面对招生考试改革中的难题动真碰硬力度不够,发挥决策参谋作用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及时把握上级决策部署。完善对中央、省委和厅党组重要会议和文件传达学习、研究落实、督促检查的工作机制,确保院党委更加及时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厅党组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成员的大局意识和担当意识。
二是有序推进新一轮高考改革。调整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和平行院校志愿数,扩大考生选择范围,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科学制订我省新一轮高考改革方案,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于2018年6月底前报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三是认真谋划招考事业发展。研究制订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招考改革和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招生考试职能定位、事业规模、改革发展、政策保障等。研究制订我省成人高考改革方案,自学考试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主考学校考核办法。完善中职校学业水平考试专业基础课程操作技能测试方式。成立了江苏省教育考试学术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参谋作用,更好地为教育考试事业发展决策服务。
3.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缺乏‘三重一大’决策等相关制度,有时集体领导的意识不够强”等问题。
一是提高对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认识。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深刻领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要求凡属重大问题,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
二是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修订完善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列入党委议事日程上会讨论决策。巡视整改期间,先后召开17次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印发纪要13件,对事业发展、进人、聘任、考核、命题基地建设等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和决策。
三是加强决策的科学论证。通过多种途径引入“外智”,充分发挥省招委会、省高考命题领导小组、省考试安全联席会议的作用,通过专题调研、项目分析、专家论证等方式,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调研制度、重大决策执行状况跟踪制度,有效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4.关于“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执行不严,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不够”的问题。
一是修订《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把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纳入院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并将遴选职工代表,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对待。
二是规范议事程序。对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提前将草案提交职代会讨论。职代会按照议事程序广泛征集职工意见,最大限度保障职工利益、体现职工意愿。
三是定期召开职工代表通气会。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及时通报有关职工关心和涉及职工利益的事项,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和实际现状,深入沟通全院事业发展的谋划举措,主动接受民主监督。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5.关于“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抓业务与抓党建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现象”的问题。
一是构建党建工作大格局。院党委立足招考工作实际,创新党建工作思路,大力推动党建融合发展,层层传导党建工作压力,形成了“聚精会神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党建工作共识,构建了院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支部各负其责的党建工作大格局。
二是健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工作运行机制。围绕院重点工作,制订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全院和各处室在年度、月度工作计划中增列党建工作栏目,明确党建工作任务,确保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建立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述职制度,2月17日,各党支部书记向院党委进行了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全面报告支部书记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和党建工作进展情况,剖析存在问题和产生原因,提出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思路举措。
三是探索创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高度融合模式。探索建立命题入闱、招生录取期间设立临时党支部的常态化机制,将党建工作延伸至招考业务工作第一线和全过程,全方位全角度保证构筑坚强的战斗堡垒。2月23日,院党委批准成立今年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命题闱点临时党支部,指定了临时党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指导开展组织生活、加强学习交流、改进工作作风,真正把命题闱点作为党员干部锻炼成长的“主战场”,为顺利完成命题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6.关于“党委自组建以来未进行换届选举”的问题。
院党委多次召开会议,学习党章、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研究党委性质和换届选举问题,统一思想认识,筹备相关工作。院党委向上级党组织作了专门汇报,并报送了关于换届选举的书面请示,待上级党组织批准后立即启动党委换届选举工作。
7.关于“党委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够。缺少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兼职党务人员缺乏培训”的问题。
一是完善院党委会议事规则。修订了《院党委会议规则》,明确院党委会议的性质、议事范围、议事任务、议事方式和时间要求等。召开党委会16次,其中12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
二是设置党建科研项目课题。在招考科研课题和项目指南中设置党建工作项目课题,发动全体党员积极参与党建工作研究,在研究过程中强化党建工作,推进党建工作创新。
三是确定专职党务管理人员。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恢复专职党委副书记职数。在院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设专职党务管理人员,负责院党委日常党务工作。
四是加强党务工作培训。通过参加上级部门有关培训、举办党建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授课、定期研讨和参观考察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支部书记、支委的教育培训,提升党务工作水平。2月24日,邀请省教育厅机关党委负责人就如何做好基层党支部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全院9名党支部书记和40多名支委参加了培训。
8.关于“未建立党建工作考核制度”的问题。
一是研究制订了《省教育考试院党委党建工作考核办法》。明确组织领导、思想建设、制度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7个方面26项党建考核内容,加强对各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民主生活会和“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党员日常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党建工作的全方位考核。
二是明确支部工作目标和抓手。要求各支部制订年度党建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内容和要求,自觉主动接受院党委的督查考核,促进支部书记严格履行责任。
9.关于“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严,党员学习教育抓得不实,有时流于形式,有时事后补课”的问题。
一是修订了《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了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组织领导、学习内容、学习方式与时间安排,进一步促进中心组理论学习的规范化、常态化。
二是制订年度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明确2017年中心组学习主要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高考改革、安全保密工作等专题进行。严格学习要求,创新学习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检查考核。
三是建立学习登记制度。定期汇总学习情况,如实记录学习形式、学习内容、起止时间。巡视工作开展以来,以《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学习辅导为内容,召开了5次中心组学习会。
四是创新学习方式。针对命题入闱人员学习事后补课的问题,闱点临时党支部按照党委部署及时组织党员开展教育学习。针对考试业务繁重、人员出差频繁的实际,建立完善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等学习制度,通过院OA建立全院党员干部“在线学习”系统,探索多种形式并重的学习模式,最大限度保证学习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四落实”。
10.关于“党委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谈心谈话不够”的问题。
一是制订《院党委民主生活会暂行办法》。根据中央及上级党委要求,明确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遵循原则、会前准备、程序要求等,从制度上保障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二是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为了切实整改巡视反馈的问题,院党委于2月23日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院党委召开支部书记座谈会广泛意见建议,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以及普通党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党委书记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其他班子成员亲自撰写发言提纲。会上,班子主要负责人严格标准、带头查摆整改问题,班子其他同志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了院党委四大方面12条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三是健全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制度。制订《考试院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制度》,明确除民主生活会制度规定的谈心谈话外,院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之间谈心谈话;院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或其他干部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与支委、支部所属党员谈心谈话。
11.关于“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不够,有的支部‘ 三会一课’不正常”的问题。
一是深入开展支部规范化建设。结合新形势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着手研究制订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明确规范化建设的内容、任务、要求和督查考核机制。
二是规范党员学习培训,制订党支部学习教育计划,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活动,每季度安排一次党课。创新学习教育形式,制定了“远程教育培训周”活动方案和课程安排,12月12日全院党员干部集中收看学习了《坚定理想信念》《周恩来的党性之光》等党建视频课程。各支部采取集中学习、自主选学、网络互动交流等方式,运用专题辅导、案例分析、现场观摩、交流研讨等方法,切实增强学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是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规定程序。按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每位新党员思想合格、政治合格,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
四是加强党支部工作台账管理。要求记好管好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党的活动、党员发展、党费收缴、党建工作信息等几本台账。
五是强化“三会一课”的执行和管理。各支部明确专人负责“三会一课”的台账整理,配发《组织生活记录簿》,详细记录活动时间、出席人员和会议内容。开展对 “三会一课”落实情况检查和通报。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院集中上党课。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全院各支部共召开24次支部大会、24次支委会,开展21次调研,开展8次党课学习,提出支部规范化建设新举措11条,创新开展党建工作思路14条。
12.关于“党员意识不够强,普遍未按标准足额交纳党费”的问题。
在巡视过程中,院党委坚持立巡立改,在教育厅机关党委的统一部署下,强化党员意识,严格执行党费新标准,顺利完成了全院党员党费检查核算补缴工作。
13.关于“有的干部对个人利益过于计较、对组织安排的工作找理由推脱”的问题。
一是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干部队伍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增强党性修养和职业道德规范。强化“四个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是健全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对个别干部存在的工作作风问题,院党委进行个别谈话和批评教育。结合干部调整工作,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选拔任用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群众认可度高、具有担当精神的干部。
三是正确运用好“四种形态”执纪监督问责。研究制定《关于运用“四种形态”规范监督执纪工作的实施办法》,运用好“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立足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四是完善制度考核。加强对干部聚焦主业履职、纪律执行等方面的考核,优化激励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奖励、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14.关于“干部考核评价不够科学合理,激励约束机制有待完善,缺乏全面量化的干部考核指标,考核结果运用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修订《考试院干部队伍管理规定》。构建科学合理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制定《院部门绩效考核奖惩实施办法》和《院个人绩效考核奖惩实施办法》,完善考核内容。创新考核方法,多元化考核干部业绩。
二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多渠道多方式促进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激励机制、防止庸散懒慢的约束机制。创新评优评先模式,今年1月院党委开展了先进处室、优秀团队和身边榜样的评选表彰活动,分别有3个处室、8个团队、10名员工分获殊荣,激发了全院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奋发有为,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
三是进一步完善岗位聘用制。在职称评审、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方面对编内外职工实行统筹管理,充分调动聘用人员工作积极性。
15.关于“干部教育培养力度不够,年轻干部储备不足,一些重要岗位干部长期未轮岗交流”的问题。
一是加大干部教育培养力度。修订《干部职工进修培训规定》,制订年度培训方案,统一规划全院各类教育培训活动。积极拓展渠道,围绕招生与考试改革、命题与评价等主题开展培训,为广大干部提供业务学习培训的机会。
二是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工作。采用“岗位培养、挂职锻炼、外出学习”等多渠道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使年轻同志尽快掌握工作方法,提升业务水平,拓展知识眼界,增强工作能力。派出两名干部赴青海、苏北等地挂职锻炼,安排新进人员到信访接待咨询中心等服务窗口锻炼培养。
三是加强干部轮岗交流。修订干部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对干部轮岗交流提出要求,并在干部调整中加强轮岗交流。全面梳理干部的年龄、学历、专业、经历等要素,建立重要岗位人才梯队,推动干部多岗位有序交流,确保轮岗后能力有提升、队伍添活力、工作不断层。
16.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够规范,进人标准把握不严,考试测量评价等专门人才较为缺乏”的问题。
一是提高党管干部的思想认识。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选人用人的程序和规矩,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
二是严格执行选人用人标准和程序。巡视整改以来多次召开院党委会专题研究进人工作,严格选人标准,规范进人程序。今后凡进人,需经院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凡公开招聘的专业人才,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制度,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下达的招聘计划数将招聘岗位发布上网,接受报名,公平公正择优选拔人才。
三是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流程。修订《省教育考试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在调整动议、提名推荐、酝酿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任前谈话、任职试用期考核等环节规范干部选任流程,切实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度和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和核查制度。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7.关于“管党治党不够严实,‘两个责任’落实有待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对一些不良现象和问题不能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的问题。
一是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院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位。
二是正确运用“四种形态”进行监督执纪。对不良现象和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查处,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加强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和问责。
18.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存在走过场现象,有的党员干部查摆问题不认真,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对“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进行“回头看”。将“三严三实”有关要求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进行再学习、再教育。严格执行深入基层调研、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力戒庸懒散,切实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投入到招生考试工作中。
二是各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各支部已于2月28日前召开了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一般干部结合“五查摆五强化”、处级干部结合“七查摆七强化”,对自身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进行再梳理、再查摆,要求切实做到严肃认真、实事求是,防止走过场。
三是加强对问题清单的整改督查。建立整改项目推进制度、整改进度定期通报制度和落实销号制度,推进不严不实问题整改到位。
19.关于“未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及时修订相关规章制度,命题、考试、录取等重点环节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招考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研究制订关于加强考试招生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对招标采购、招生录取、招聘进人、干部任用等领域进行风险排查,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环节的风险预警和管控。目前全院共排查廉政风险点33个,制定了初步的风险预警和管控措施。
二是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针对命题、考试、录取等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杜绝廉政风险。今年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命题入闱前,专门制订了闱点管理规定,确保命题工作安全保密。
20.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责任内容不清晰,压力传导不到位,未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考核,有的班子成员和处室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体系。严格执行院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研究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进一步优化细化责任清单和工作任务,明确目标要求、责任部门和牵头负责人。
二是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责任制。制订党委班子成员和处室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增强班子成员和处室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意识。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责任层层传导。
三是全面开展廉政教育活动。通过开展警示教育、签订廉政承诺书、重要时段和节假日发送廉政短信等,强化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将廉政教育和安全保密教育延伸到具体业务工作,加强对命题人员、考务人员、招生人员的廉政教育,并将廉政文化融入招考文化建设中统筹实施。
四是认真开展党风廉政专项考核。研究制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每年开展专项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班子成员和处室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1.关于“纪检监察力量配备不足。纪委聚焦主业不够,监督执纪问责存在宽松软”的问题。
一是健全纪委工作机构。进一步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力量,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机构级别,增加专职纪检干部,保证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
二是全面落实“三转”。明确纪委主责主业,纪检部门通过“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督促业务处室履行自身职责。建立各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述职制度。
三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研究制订《关于运用“四种形态”规范监督执纪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运用“四种形态”的基本原则、运用方式、适用情形、操作方式等,完善监督执纪制度。聚焦招生考试业务的重点领域,充分发挥纪委的政策监督、过程监督、程序监督作用,全程参与政策研制、考试实施、考试阅卷、招生录取等工作。
22.关于“重点领域监管有缺失,部分采购项目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全面提高监管力度,对现有的重点领域、重点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从制度建设、工作流程、人员管理等多个方面查漏补缺,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研究制定《考试院招投标管理办法》,切实规范招标行为。规范自考教材采购和发行方式,对自考教材以服务外包方式进行招标,今后由中标单位直接负责自考教材的采购、发行和服务工作。规范印刷服务采购工作,全面梳理全院现有合作印刷企业,逐一审查相关资质。制订印刷服务采购管理制度,按照“扎口管理、统一招标、分类管理、比价比质”等原则,实行统一归口,集中采购,公开招标。加强网络信息化项目的招标管理,严控单一来源招标方式,减少有关续标项目。根据物品采购类、设备维护类、软件维护类、安全(涉密)维护类、评卷(涉密)服务类等不同项目的特点,从2017年上半年开始启动重新采购招标,在合同中明确有效期。
23.关于“财务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
进一步严格财经纪律,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修订《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财务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财务流程,落实财务管理领导责任,强化财经纪律执行和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强考务保密费用和奖励经费的管理,参照兄弟省市有关做法,研究制定考务保密费用和奖励经费发放管理办法,做到符合有关规定。
2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禁而未绝”的问题。
增强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的法制意识,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严肃财经纪律有关文件精神,深刻反思“四风”危害,深化巩固反“四风”和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增强财经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清理和取消绩效工资外津补贴项目,清退超标准交通费用。修订会议管理和公务接待制度,明确会议分类、规模、经费、场所等规定要求,一律取消会议宴请,按标准安排食宿。根据省公车改革办统一部署,按时完成公车改革工作,确保公车配备符合规定要求。进一步清理整改办公用房,巡视整改期间,立行立改,按标准对办公用房整改到位。
25.关于“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不健全,主动服务基层和广大考生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修订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及时告知、限时办结、延时追究等制度,切实提升干部职工职业道德规范和服务意识。
二是不断提升教育考试服务功能和水平。继续完善咨询接待中心,推行“一站式服务”,制订残疾考生参加“专转本”统一考试的考务工作细则,为残疾考生提供合理便利条件。针对今年有一名盲人考生参加专转本考试的要求,专门研究制定盲文试卷的译制工作,特别聘请2名盲文教师专门入闱翻译制作盲文试卷。
26.关于“有的干部调查研究不够,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
建立干部职工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度,制订《党员干部学习调研成果评选实施办法》,积极倡导全院干部职工加强个人学习调研,每年公布一批专项调研课题,形成一批学习调研成果。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严格上下班制度和会议纪律,确保上班时间不擅离职守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加强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问责,健全干部谈话、函询制度,对消极懈怠、自由散漫、创新意识不强、干事动力不足的干部随时约谈,对情节严重者按规定进行处理。
三、持续深入推进,确保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
院党委充分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长抓不懈,注重长效。院党委将继续根据省委要求,对照省委第九巡视组提出的整改意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动真碰硬、持续整改、善始善终、善做善成。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尚未整改处理到位的,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和省委领导要求,坚决整改、处理到位。以此次专项巡视为契机,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推进各项招考事业改革与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协同发力,针对问题持续整改。坚持阶段性和长期性相结合,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相结合,通过专题整改、专项督查和完善制度机制等措施,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全力巩固已经取得的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开展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集中精力推动整改,确保整改事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二)健全机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统一,党员教育与强化监督问责相结合,既在治标上下功夫,又在治本上不放松。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研究制定打基础、管长远、固根本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体系,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做到建章立制有目标,制度体系全覆盖,制度执行有力度,为招考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三)着眼长远,确保事业健康发展。持续深化整改工作成果的运用,不断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推动全院全面从严治党再上新台阶。将巡视整改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等相结合,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推动我省教育考试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教育强省、促进教育公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5-83235855,025-83235817。 邮政信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邮编210024。电子邮箱:jsksyjjjc@126.com。
中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委员会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