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纪委牢固树立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执纪理念,坚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三个转变”,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
一是在审查对象上,从“惩极少数”向“管大多数”转变。认真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印发了《关于开展扯袖提醒关爱行动的实施意见》,对尚不需要采取初核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的问题线索,运用谈话函询手段,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做到防病于未发、治病于初萌,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2016年,共谈话函询13人,诫勉谈话41人,发放信访通知书7份,同比分别增长62.5%、173.3%、600%;给予党纪轻处分47人,占总数的40.2%。
二是在审查模式上,由“就案查案”向“系统治理”转变。通过挖个案、牵窝案、查串案,从而推动系统治理,实现查办一个案件、整顿一个系统、警示一批干部的良好效果。年初,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民政系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先后立案查处违纪违法人员13人,其中采取“两规”措施2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给予党纪处分12人、政纪处分1人。责成民政局以案为鉴,制定完善监管制度16项。我市根据民政系统腐败案例撰写的信息被中纪委采用。
三是在审查重点上,由“重大要案”向“查微腐败”转变。坚持“抓大不放小”,在严肃查处“两规”案件及科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突出查办群众身边的“微腐败”,让基层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严查“五长”案件,重点查办基层站长(主任)、所长、学校校长、医院院长和机关科长“为官乱为”案件,今年共立案查处“五长”38人;严查村居干部与民争利案件,重点查办村居干部违反财经纪律、侵吞集体资产以及套取、贪污、截留涉农资金等案件,2016年共立案查处村居干部经济案件77件,移送司法机关8人,帮助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35万余元;严查扶贫救济领域案件,重点查办在扶贫救济工作中虚报冒领、截留侵占、吃拿卡要和优亲厚友等案件2016年共查处扶贫领域案件60件,追缴扶贫专项资金28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