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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自己给“钓”住

发布日期:2017-05-22信息来源:建湖县纪委字号:[ ]

  前几天,我很要好的一个钓友,在基层上班的小王,到我这里来领书,是市纪委编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案例选编》。他接过书,顺便就坐在旁边翻翻看看。

  我意有所指地笑着对他说:“好好看看,上面有很多建湖的例子!”

  小王一开始也不以为然,但是翻着翻着,脸色却变得古怪起来,他带着有点质疑的口气问:

  “这是不是有点小题大作,吃顿饭,收条烟,也要被通报呀!”

  “那你以为党纪党规是写在纸上的,说说而已。”我严肃地对他说,“十八大以来,全国已经通报了那么多,你还不醒醒?”

  “我那时总认为通报只是做做样子,谁知道你们是动真的!”小王自己也有点不好意思,接着他过了一会儿,用感激的口气对我说,“那上次还真是谢谢你呀!”

  “没什么!谁让我们是钓友呢,加上我在纪检这条线上,不能眼睁睁地看你犯错呀!”我自己也有点不好意思。

  一提到上次,我就不由得想起了一个月前,正是春暖花开的时候,小王主动打手机给我,约我出去钓鱼。

  我当时一愣,有点惊讶地问:“现在钓什么鱼呀?”

  原来我几个钓友约好了,一到春天,就“封竿”,不钓了。“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即便我们再好钓鱼,也不能在这个时候钓呀!

  “不是的,不是的,”小王在手机里连忙解释,“我们不到野河里钓,到鱼塘里钓。有一家鱼塘,年前没有出,据说还有几天要出了,所以才赶着去钓。”

  “我们钓鱼就是钓个乐趣,如果去花钱……那不至于吧。”我更加疑惑了。

  小王被我“逼”得没法了,只好实话实说,原来是一个企业老板请他钓鱼。小王刚开始也不肯,但是很长时间不钓,手有点“痒”了,就忍不住答应了。还好,他还记得我这个钓友,所以就主动打手机,邀请我一起去。

  我一听,这事不对!连忙在手机里告诉他,说立刻把这事推掉,这是属于违纪的。小王在手机里沉默了一会儿,接着他有点不甘心第问我:“这是不是有点太紧张了吧!我只是一个小干部,就钓一次鱼,又不是吃饭喝酒,应该问题不大吧!”

  “不要心存侥幸!”我立刻在手机里反驳道,“很多人都是心存侥幸,结果栽在这上面,你要好好想一想,不能因钓鱼结果却被别人‘钓’住呀!”

  小王没有出声,过了一会儿,他直接把手机挂掉了。我有点着急了,就接连拨打他手机,但是已经关机了。

  不能眼看着他犯错!我连忙找来了关于接受邀请的有关规定,又通过网络找了一些案例,用手机拍照通过微信一条一条转给他,并给他解读,告诉他,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一定要管住自己,作为党员干部一定不能在这个时候犯糊涂。

  直到当天晚上,小王才给我回了一条微信,说知道了,他已经拒绝了。但口气还是那么生硬。

  我知道,他还在生我的气,但是我相信,时间长了,他一定会理解。这不,学习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案例选编》后,他反而对我感谢起来。在交流中,我还告诉他,作为一个基层党员干部,自己的一言一行,都影响到群众对党员干部的评价,所以一定要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这既是要求,更是对自己的最好的保护。

  离开时,小王笑着说:“有你这个纪检上的钓友在,无论什么‘饵’的诱惑,我都能挡住!”(孙会峰  作者单位: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