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畸形“人情” 是对纪律的践踏

发布日期:2017-06-19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字号:[ ]

  有人说,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这句话本身没什么贬义,正如说一个人有“人情味”,往往还是较高的评价。在某些人眼中,江苏省扬州市环保局原局长金秋芬就是一个特别看重“人情”的人,从担任基层党委书记到任市环保局局长,她四处播撒“人情”的种子:有人找她帮忙,她能帮则帮,从没要求回报,也没想过索要回报。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党员干部生活在现实社会中,难免会有人际交往、人情往来。正常的人情往来,是维系人与人之间感情的纽带。可在金秋芬这里,“人情”却变了味道。其重“人情”的假象背后,真相极其丑陋:“不求回报”的金秋芬,因其对企业改制的“关心”,心安理得地收受了企业主送她的摩托车和“代建”的一幢别墅;她在为企业主高某办理土地证时多次向时任维扬区委领导以及扬州市有关部门打招呼,高某因此先后送给其丈夫蒋某现金26万元……很显然,无论是“不见兔子不撒鹰”先拿钱后办事的路径,还是“放长线钓大鱼”先办事后拿钱的策略,都非“职务范围内应尽的职责”那样简单,也与真正的人情无关。

  金秋芬送出的“人情”,是用手中掌握的权力作出的利益交换。这样的“人情往来”,究竟是“看在感情的分上”还是“看在钱的面子上”,是因情义相聚还是因“铜臭味”相投?答案不言自明。而这种畸形“人情”,无疑是对纪律的践踏。

  怎样过“人情关”,可检验党员干部的品性。有的党员干部就是在形形色色的“人情”围猎中沦陷。可悲的是,在一些党员干部眼中,纪律和人情是不可调和的两个极端。明明“人情”变了味,明明是自己经受不住利益的诱惑,有的腐败分子“忏悔”时还在抱怨自己是遭“人情”绑架。持这样认识的人,即便再给一次机会,就算能迈过“人情”这道关,也很难经受住其他考验。

  纪律与人情,并非不可共存。共产党有钢铁般的纪律,也有浓厚的人情。而且正是因为钢铁般的纪律,才释放出了能感动人民群众的人情味。关于共产党的“人情观”,毛岸英曾在家书中说,共产党没有帮助亲戚朋友同乡同事做官发财的人情,不讲这种人情。“共产党有的是另一种人情,那便是对人民的无限热爱,对劳苦大众的无限热爱。当然对于自己的近亲是有一层特别感情的,但如果这种特别感情超出了私人范围并与人民利益相抵触时,共产党是坚决站在后者方面的”。

  讲人情,首先要守纪律。我们不反对正常的人际交往,更不反对真正的人情,而是提醒手中握有权力的党员干部,遇到人情时要擦亮眼睛、守住原则。人情越浓,纪律底线越不能碰;关系越好,越要君子之交走正道。畸形“人情”乃是私情,不能苟徇,热爱人民方是至大至真的“人”情!(怀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