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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加强督促检查助推巡察整改落地生根

发布日期:2017-07-17信息来源:沛县纪委字号:[ ]

  7月4日至7日,由沛县纪委、巡察办、财政局、审计局组成的联合督查组集中开展巡察整改专项治理,重点查处扶贫民生领域侵占截留、套取挪用、贪污私分财政补贴资金,农村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扶贫惠民政策执行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实不准、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以“精准”监督,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突出问题导向,健全机制制度,创新监管方式,推进标本兼治,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巡察整改工作“精准”落地、取得实效。

  一是严查巡察整改是否到位。重点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及反腐败建设方面,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整改台账、审查财务账簿、走访农户、实地查看等方式,重点检查低保申报环节有无漏洞、人员交流是否调整到位、党费收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惠农资金发放是否科学等。同时,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并要求各责任单位逐项提出整改意见,列出问题清单,落实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二是严查四风问题是否反弹。重点检查“三公”经费异常增长,是否存在超标准或超范围接待、无公函或无审批接待、无正规票据、无餐费清单、无营业执照的居民小区“一桌饭”的票据,以及延期结账、累积报销、变换核算科目、大额开支拆分报销、虚列开支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全面清理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和“私车公养”问题,纠治并举,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和公务加油卡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卡私用”、严禁“公私不分”、严禁“公补私车”。坚决查处胆敢向扶贫民生款物伸手、虚报冒领、侵占挪用、克扣强占等问题。对扶贫民生领域违纪问题和问责典型案例进行专题通报。

  三是严查资金使用是否规范。县纪委与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加大定期督查工作机制,重点检查了项目是否执行严格的招投标管理,实施期间是否按照项目预算安排使用资金。对检查中发现的项目实施或资金使用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县审计局、财政局将根据违规情况责令相关项目单位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