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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图了“好名声” 罔顾了纪和法
——金湖县戴楼镇联村会计费书林违纪问题剖析

发布日期:2017-07-18信息来源:金湖县纪委字号:[ ]

  “老费是老好人一个,为人仗义,乐于助人,只要向他开口,没有不答应的事情。”这是费书林身边很多同事、朋友对他的看法和评价。费书林是金湖县戴楼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联村会计,负责全镇所有村居集体资产资金的日常管理,从事会计工作30年,一直兢兢业业、任劳任怨。

  然而就是这位大家眼中的“老好人”为了图个好名声,一次次将几百万的公款私自挪用给他人,将纪律法律远远抛在脑后。

  2015年5月,其多年好友兼同事鲁某向费书林借10万元购买承包农田所需种子、农药,费书林个人拿不出来,鲁某便“灵机一动”,提议从费书林掌管的“三资”账户上借10万暂用一下,并承诺很快就还,没人会知道。费书林一开始犹豫不决,但鲁某的一句“费会计最肯帮人,哪个不知道”让费书林很受用,遂以“支付村土地款”名义借给鲁某10万元。4天后,鲁某也如约归还。事情过后,费书林也紧张了一段时间,但一切风平浪静、无人察觉,而鲁某每次见到他,都会说几句感谢话,也让费书林很满足。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 2015年8月,费书林又私自从“三资”账户借给朋友陆某5万元用于偿还经营贷款;2015年9月,借给另外一名同事李某60万元,帮助其完成丈夫银行储蓄任务;2015年11月,借给好友的好友招某20万元,偿还招某投资入股砖瓦厂的到期贷款……就这样,一次次的所谓“帮忙”,在短短一年多时间内,费书林先后16次从“三资”账户挪用644.3万元,借给同事、朋友、亲戚,甚至朋友的朋友。

  2016年9月,费书林被县纪委立案调查。调查中,鲁先玉、招玉勤、李艳等人都反映,从未请费书林吃过饭,也没有送过现金、烟酒等好处。

  “费书林是为了什么,违纪的原因在哪”,这个问题一直让调查人员百思不解。对此,费书林主动交代“他们都是我多年同事、朋友或者熟人介绍的,我帮他们不是为了吃饭、收礼,平时大家都认为我为人不错,好说话、肯帮人,名声在外,人家肯来找我帮忙,就是对我的信任,我怎么好意思再拒绝人家。”

  2016年10月,因涉嫌违法问题,费书林被移送检察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

  好人可以做,但不能做没有原则的“好人”,更不能做违纪违法的“滥好人”。费书林为了贪图好名声、几句奉承话,却将几百万的公款置于危险境地,不能不令人深思。基层党员干部大多数是土生土长的当地人,人头熟、情况明,给工作带来许多便利,但也面临着诸多人情关,不能为了在朋友、同事眼中的“面子”、口中的“名声”,而违反党纪国法、触碰高压线。这种“名声”要不得!(刘金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