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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把“及格”当“合格”

发布日期:2017-08-13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字号:[ ]

  当前,各地区各部门正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广大党员积极投身其中,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守住底线,向高标准努力。但是,也有基层反映,有的党员干部把做合格党员矮化为“不出事”,说“我不做腐败分子,也不当标兵,不违纪违法就行”。对于这种错把“及格”当“合格”的误读,必须引起重视,及时教育引导。

  做合格党员,有着丰富的内涵。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明确,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然而值得警惕的是,有些党员干部,想的不是如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而是把“不违纪违法就行”当成座右铭,在正风反腐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之下,“坏事不敢干了”,但“好事也不愿干了”。试想,如果8900多万党员都满足于“不出事就行”,不是处处走在前列、树立标杆,而是“当群众的尾巴”,我们党又何以体现先进性?

  需要指出的是,这些人心中的“不出事”,实质是没有准确把握做合格党员的标准和内涵,把“及格”当成了“合格”,甚至扭曲、矮化为“不贪污腐败就是好党员”。如果这样的心理和生态有了“市场”、占了“上风”,其引发的“蝴蝶效应”会对整个“森林”产生极大的危害。实践证明,标准越低,破纪破法的概率越高, 误读了“合格”的标准和内涵,“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的党员干部,到头来没有几个不出事。

  做合格党员,说到底还是一种内心驱动、自觉自愿。觉悟发展到一定程度就是自觉,不是“要我做”,而是“我要做”。所有的合格,都建立在自觉的基础之上。没有自觉,再高尚的道德无以追求,再明确的义务无以履行,再具体的条规无以执行,再严厉的纪律无以约束。只有时常把“合格”的标准当作尺子,经常量一量自己,自省修身、打扫思想灰尘,才能解决党的意识不强、组织观念不强、发挥作用不够等问题,才能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中作表率、当先锋。

  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强调,“党要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毫不动摇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更要勇担当。“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需要8900多万党员都“学起来,做起来”,从党章出发,守住底线,向高标准努力。 (完颜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