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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闸区纪委切实深化“三转” 强化监督执纪能力

发布日期:2017-09-14信息来源:港闸区纪委字号:[ ]

  港闸区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县(市、区)、乡(镇)纪委进一步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意见》(苏纪办发〔2017〕4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三转”意识、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具体责任。

  一是对自身职责再明确。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重温党章,重点学习党章赋予纪委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要求大家紧扣党章规定的职责定位,切实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将“三转”要求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

  二是对议事机构再清理。联合区委办、区政府办对近几年全区出台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梳理,坚决退出无关的领导小组、协调小组、联席会议等议事协调机构,进一步聚焦主责、回归主业。同时,督促各纪工委坚决退出并不再参加新的议事协调机构,把精力和时间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

  三是对任职分工再核实。出台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强化了任职提名权。对各纪工委书记、副书记的分工进行复核,并通过查阅资料、谈话了解等方式,深入了解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是否存在分管或兼管其他工作的情况。

  四是对监督方式再优化。进一步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重申纪检监察组织不得从事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招投标现场监督等具体业务工作,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督促有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要求各纪工委更加突出抓早抓小、挺纪于前,综合运用约谈提醒、组织函询、意见反馈、问责追究等形式,对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

  五是对作风建设再深化。构建了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参加月度办公会学习交流的常态机制,完善了委局人员日常考勤、请销假、应邀外出活动管理、谈心谈话等制度规定,重申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相关要求,从体制机制上筑牢监督防线。开展领导干部近亲属从业情况、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挂证取酬、请托说情等专项治理,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制度和纪律要求。充分发挥内部监督委员会作用,及时掌握纪检监察干部思想状况和行为动向,严防“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