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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环保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7-09-19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14日至5月12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我厅进行了巡视。6月2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环保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牢牢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

  省环保厅党组高度重视省委巡视工作,大家一致认为省委巡视充分体现了省委对环保工作的高度重视,对环保厅的亲切关怀,是对环保厅党组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面体检和有力促进,也是对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次深刻的党性锻炼和警示教育。厅党组诚恳接受、全面认领巡视反馈意见,自觉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把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当前头等大事牢牢抓在手上,先后分别召开5次党组会、3次厅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坚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确保事事有回应、项项有落实,确保整改有实效、建章管长远。

  (一)加强学习教育。6月23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会议一结束,厅党组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政治巡视的部署要求,传达李强书记在听取十三届省委首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的相关要求,深入学习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8月4日,厅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巡视办要求,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对照反馈意见,各位厅领导主动认领问题和责任,坚决把自己摆进去,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扎实开展巡视整改工作奠定良好基础。我们还通过全省环保局长学习会、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反复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使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真正入心入脑,把巡视整改工作真正严起来、实到位、落下去。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抓好整改、层层压实责任,厅党组成立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陈蒙蒙任组长,副厅长秦亚东、省纪委派驻环保厅纪检组组长王金泉分别任副组长,其他厅领导和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秦亚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对整改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统筹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务求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同时要求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集中精力抓落实、抓整改,并明确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真正实现压力传导、责任明晰、齐抓共管。陈蒙蒙同志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7月4日以“旗帜鲜明讲政治”为主题上了专题党课,要求厅系统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讲政治贯穿党性锤炼和党建工作全过程,以中央环保督察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切实增强讲政治、守规矩的自觉,增强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自觉,把整改成效体现在推进“两聚一高”的实践中,体现在建设生态文明的新业绩上。

  (三)加强周密部署。省委巡视反馈一结束,厅党组立刻对反馈意见进行逐条研究、认真梳理,把反馈的三个方面问题进行细化分解,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迅速下发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牵头领导召集各责任部门,制订整改方案。7月10日,陈蒙蒙同志主持召开厅党组会,审议巡视整改方案,明确每个问题的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对能即知即改的,立即做好整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明确整改具体时间节点;需要建章立制、长期坚持的,以“十三五”为时间跨度,提出中长期整改措施。整改方案共明确了125条长远结合、务实管用的整改举措。

  (四)加强督查推进。根据印发的巡视整改方案,厅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持表督查,按照“主动、全面、彻底、见效”的原则,每周调度一次各单位整改进展情况,不断督进度、督成效,察责任、察作风,做到逐项核实、逐项销号,确保整改方向不偏,确保整改任务尽快落实到位。整改工作中,各处室(局)、直属单位自觉加压、主动作为,广大党员干部立足自身、小处入手,以饱满的热情、端正的态度认真开展整改,并把整改和党建、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互相促进、共同提高,为推动全省环保工作注入新动力,给全省环保系统带来新变化。

  二、行动上扎实有力,坚决落实好巡视反馈的各项意见

  对照省委第三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省环保厅党组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落实‘放管服’政策存在基层接不住、管不好”的问题。

  一是深化环境管理“放管服”改革,加强对基层环保涉审职能部门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制定《2017年度全省环评审批人员培训计划》,年内拟举办四期培训班,实现环评审批人员全覆盖。二是全面开展省级审批建设项目和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工作。制定《江苏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复核工作方案》,组织对省级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省级审核的化工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技术复核,对地方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展抽样复核。8月11日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环境影响文件技术复核工作的通知》,利用全省环评审批联网报送平台,随机选取13个设区市及部分县(市、区)审批的化工、印染等行业48个项目环评文件进行技术复核。印发《关于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情况核查的通知》,目前各设区市环保局已报送辖区内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基本情况表、执行情况自查报告和核查报告。三是加强对市县建设项目审批的技术指导。8月份出台《江苏省印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从选址及布局要求等7个方面明确印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要求。编制《辐射项目环评审批工作全流程及审批要点》,组织对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等8个工作程序进行修改完善,全部审批许可事项在“权力阳光”系统中实现网上申报,所有审批事项的相关材料都通过邮件收发,实现“不见面审批”。四是加强固废管理权限下放后的跟踪管理。督促地方公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报材料清单、许可条件、审批结果等,规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行为;做好对各地环保部门许可证审批工作的培训和指导,印发《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手册》和宣传画报,建立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专家库,为各地在许可审核时提供技术支撑。五是升级建成全省统一的环评审批信息实时联网报送系统,已实现省、市、县三级环评审批信息实时联网报送,动态掌握基层审批信息。

  2.关于“抓工作落实满足于完成考核任务,结合省情实际创新不够”的问题。

  一是制定更高奋斗目标。在国家下达的年度约束性考核指标基础上,结合江苏实际,自加压力,在治水、治气和污染物削减上均提出更高的目标要求。今年全省共安排大气治理重点工程4288项,是往年的近4倍,目前已完成2761项,完成率为64.4%;在国家下达的COD、氨氮两项约束性指标的基础上,继续增加总磷、总氮作为减排指标,推进实施年度水总量减排计划和1174个重点减排工程,制订省级总量减排核算细则,开展年度减排项目日常督查。二是推进环保制度综合改革。严格落实《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综合改革方案》,对22项综合改革任务,逐一排出时间表、任务图,逐一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针对推进情况,每季调度督查1次,确保我省环保制度改革创新取得积极进展。三是积极参与全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做好环保系统“两治两提升”专项工作。安排VOCs整治工程3537项,已完成1827项,完成率为51.7%,修订《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并报送省法制办。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大力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出台生态保护引领区和生态保护特区建设指导意见,宜兴、武进编制完成生态保护引领区建设实施方案,洪泽湖湿地生态保护特区和盐城生态保护特区建设方案正式报批。建立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设立总规模达800亿元的生态环保投资基金。

  3.关于“环保基础性工作仍有欠帐,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力度不大”的问题。

  一是建立完善污染源动态管理信息系统。积极推进污染源“一企一档”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成覆盖企业行为要素和环保要素的“一企一档”数据中心,实现工商注册、污染源排放等18项档案数据的企业环保档案查询,建设项目、监察执法等11项专题业务查询,整合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等6个系统的企业业务数据。二是组织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7月28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开展江苏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成立副省长蓝绍敏任组长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厅,明确了普查内容、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经费保障、资料填报等要求。2017年底前完成各项准备,2018年开展全面普查。三是摸清全省土壤污染状况。编制《江苏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根据环保部最新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后于8月底报省政府。四是提高空气质量达标率。定期向省领导和各设区市政府报送空气质量形势分析,建议省政府设立臭氧研究专项资金,开展我省VOCs排放清单库建设和源解析工作,对臭氧形成机理和防治措施等进行攻关。完善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协助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制定《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改善深化治理方案(2017-2020年)》。五是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完成30个县级以上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集中会审,开展全省水源地安全专项行动省级督查。六是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始终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7月份起开展第四次及时就地解决环境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向各设区市环保局交办52件信访积案已妥善处理45件。

  4.关于“环境管理存在总量分析不准、增量控制不严、存量削减不到位等问题,人民群众对环保工作获得感不强、满意度不高”的问题。

  一是建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总量管理制度。协助省政府起草并印发《江苏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分解全省“十三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二是加强环境统计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健全总量减排计量、统计、监测体系,完善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强化企业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和环境信息公开。每年发布《江苏省环境状况公报》,并将发布时间由往年的6月份提前至4月份。三是严格控制污染物增量。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对环境质量改善、总量减排目标均未完成的地区,暂停新增排放重点污染物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四是更大力度削减污染存量。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深化工业领域全行业、全要素污染治理,分类分步实施燃煤锅炉淘汰、清洁能源替代和超低排放改造等措施,2020年年底前完成全省非电行业NOx减排升级改造,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污水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五是加快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落实国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建立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的工业企业环境管理体系,2017年完成13个重点工业行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六是提升环境经济政策调控水平。严格落实《省政府关于实施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财政政策的通知》,印发有关配套办法,完成2016年各市、县(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考核。全面推开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提请省政府印发《江苏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年底前基本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

  5.关于“厅党组抓全局、管系统、谋长远不够到位,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合力解决环保老大难问题方面存有依赖思想、发挥生态文明建设主力军作用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切实履行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抓好年度建设计划编制、任务分解、实施情况的调度与考核。7月5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建立“一年一评价,五年一考核”工作机制;7月13日,会同省统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组织部印发《江苏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7月27日,印发《2017年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点》,下发各设区市年度任务书和各成员单位年度任务书,向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分解部署年度重点工作。二是深入开展生态创建活动。8月25日省环保厅印发《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市、区)管理规程》《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市、区)指标》《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管理规程》和《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指标》,更高质量地引导和推动生态示范创建,继续保持全国领先。

  6.关于“对环保领域出现的重大问题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不够,系统内普遍对环保干部受到问责、查处感到委屈”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各地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尤其是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讲话精神,增强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6月12日,厅党组召开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办国办《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和省委李强书记在通报上的批示精神;6月28日,举办全厅廉政大讲堂专题讲座,邀请省纪委省级机关纪工委领导重点解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7月4日,厅党组中心组组织“旗帜鲜明讲政治”专题研讨。通过学习,引导大家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理念,让履责负责的意识强起来,把失责必问的压力传到位。二是开展学做实践活动。持续开展“两聚一高”先锋行动和环境执法大练兵;结合纪念建党96周年和建军90周年,在江苏环保微信公众号上推送环保先进典型事迹13人次,用正面典型激励干部职工争先进位。三是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建立容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意见》,对2016年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给予记功,组织向225名在环保岗位工作三十年以上人员颁发2017年环保纪念章,部署2017年环保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

  7.关于“对近年来系统内发生的系列腐败案件缺乏系统研究和有效应对”的问题。

  一是加强警示教育。8月份在全省环保局长学习会上,邀请省纪委案管室领导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辅导,10月底前制作完成全省环保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手册和警示专题片。二是建立分析通报制度。7月5日起,对厅系统18个处室(单位)的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三是加强案件分析和研判。厅党组会同派驻纪检组对2013年以来全省环保系统违纪违法案件全面调查研究,梳理出277件典型案例,查找原因、拟定对策,结合贯彻落实省纪委监督意见,进一步从制度上建立防范措施。年底前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检查和通报。

  8.关于“对基层执法队伍建设长期制约事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缺乏系统研究和有效应对”的问题。

  一是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在《江苏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将环境执法机构列入政府执法部门序列,配备调查取证、移动执法等装备,统一环境执法人员着装,保障一线环境执法用车。二是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认真落实《关于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指导意见》,督促地方政府配足监管力量,配齐监管装备,完善工作机制,明确监管职责,开展环境巡查,确保网格运行高效顺畅,真正发挥监管作用。三是加大培训力度。落实江苏省环境监察人员三年培训计划,大力提高环境监管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目前,已组织省级环境监察机构干部、地市环境监察机构负责人和县区环境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5期全国环境监察干部岗位培训班,9月份启动省级培训。

  9.关于“对环保科技支撑长期制约事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缺乏系统研究和有效应对”的问题。

  一是探索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科研机制。2017年度省级环保科研课题分为应用示范、技术研发及管理等三大类,共设立26个研究方向,其中5项重点科研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立项方式。二是培育和建设国家级、省级环保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今年已批准江苏省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1家,江苏省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1家,向环保部推荐2家企业建设国家环保工程技术中心,省级环保科研经费向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倾斜,努力构建以企业和高校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环境科技创新体系。三是连续8年举办环保科技产业交流洽谈活动,在省内外形成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成为我省环保领域科技成果交流转化、产品技术展示交易、国际合作拓展深化的一个标志性品牌。2017年6月5日,省政府和环保部联合举办国际环保新技术大会,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环保部部长出席开幕式。此次大会与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有机融合,传播“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形成良好的叠加效应。参会总数达2.15万人次,再创新高。

  10.关于“对直属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学会、联合会、研究与促进会)领导弱化,存在领导分工不落实、监管机制不完善、组织建设不健全等”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分工负责制。厅领导按职责分工,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与行业协会的领导,结合“旗帜鲜明讲政治”专题学习,赴联系单位讲党课、检查指导工作,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设。二是加强对行业协会的监管。督促行业协会严格落实《江苏省职业资格资质认定目录清单》和《江苏省涉企培训考证目录清单》,8月底前完成职业资格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回头看”,查找环保类职业资格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涉企培训考证行为。同时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的要求,稳妥推进环保厅所属行业协会第二批脱钩工作,9月底前完成江苏省环保产业协会、江苏省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脱钩工作。三是严格落实报备制度。建立直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分工变动、财务投资等重大事项报备制度,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试行)》,指导事业单位每年报告开展业务活动和社会服务等情况。

  11.关于“党组会和厅务会、厅长办公会权责边界不清,党组会研究干部工作多,研究其他‘三重一大’事项少”的问题。

  严格落实《省环保厅党组工作规则》《省环保厅重大行政决策规则》,8月份制订出台《省环保厅重要会议制度》,明确厅党组会、厅务会、厅长办公会、厅长专题会议的决策议事事项、出席对象、记录形式、会议纪要等相关内容,不断提升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水平。

  12.关于“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不够完善,听取基层和专家意见不够广泛”的问题。

  一是结合垂改后的环境管理体制机制调整,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规范重大决策行为,2017年年底前制订出台省环保厅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二是严格执行《江苏省环境保护厅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对涉及公众重大利益、公众对决策方案草案有重大分歧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重大行政决策,在出台前召开听证会。三是7月10日印发《江苏省环境保护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办法》,要求厅各处室、直属单位对吊销行政许可、处以较大数额罚没款、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等重大行政行为,应经过法制审核和集体审查。四是在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要求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或专业机构对政策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可控性等进行论证评估。今年以来出台的《江苏省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业务能力认定与管理办法》等5个政策文件,均严格履行了相关程序。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13.关于“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少,党建工作抓而不实,对基层党组织工作指导不力”的问题。

  一是把党建工作列入党组重要日程,每年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不少于2次。今年以来,党组已召开专题会议4次,研究加强和改进厅系统党建工作。二是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对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进行调整,规定每年到联系点调研、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七一”前后,党员厅领导以“旗帜鲜明讲政治”为主题,分别到党建工作联系单位(部门)讲党课。三是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今年以来,已召开厅系统党建工作推进会,对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党支部书记和纪检干部进行专题培训。9月初将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对全省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分析通报,进一步加强对全省环保系统作风和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年底将对各单位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14.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深入不够、创新不足,落实常态化、制度化措施不够有力,有的处级干部对规定动作不了解”的问题。

  印发《省环保厅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学”的内容、“做”的标准、“改”的要求。配发《“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支部工作指导手册》,组织开展“喜迎党的十九大,不忘初心跟党走”知识竞赛。今年以来组织集中辅导3次,参加“每日一题”答题学习超过4万人次。7月份,对厅系统81名新任党支部委员进行了党建理论考试;8月份组织“领导干部立家规、共产党员正家风”主题活动;9月份深化“两聚一高先锋”行动,开展“我为创新、富民做什么”专题讨论;12月份召开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5.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存在以工作建议代替相互批评的现象”的问题。

  一是认真制定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明确会前征求意见建议、开展谈心谈话、会上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关键环节要求。8月4日,厅党组以“深入推进巡视反馈问题和意见整改落实”为主题,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坚持“四个必谈”,民主生活会前,厅党组主要负责人同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局)和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谈、班子成员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必谈。要求谈话做到一对一、面对面,既谈工作问题、更谈思想问题,进一步沟通思想、达成共识。三是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上,党组书记就此提出明确要求,党组书记带头对班子成员开展批评,班子成员之间互相开展批评,批评时着重从政治上、思想上、党性上找差距,实事求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体现出讲政治讲党性的责任担当。四是加强监督指导,对相互批评不严肃、不认真的,党组书记及时提醒,及时改正。对各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做好监督和指导,互相批评不到位的,责令改正。

  16.关于“厅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较少,与党员干部业务交流多、思想交流少”的问题。

  根据《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有关规定,印发《省环保厅党员厅领导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有关要求》,明确党员厅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集体学习、专题讨论和组织生活会等8个方面的具体规定。党支部建立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登记制度,指定专人如实记录党员厅领导参加支部活动情况,并将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作为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列入目标考核。

  17.关于“支部活动‘搭便车’,‘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完善制度规定,为厅系统每个党支部配发《党支部工作手册》,以图解形式明确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课的任务、组织、程序和要求,以及支部活动记录规范。二是认真落实“固定党日”制度,每月第一周星期五为各基层党组织活动日,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组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上党课、交纳党费等。厅机关党委定期抽查各基层党组织“固定党日”制度落实情况。三是强化制度执行和考评,7月上旬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今后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项检查和情况通报,对不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四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要求支部党员大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党课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基层党组织必须建立考勤制度,每半年向机关党委报告“三会一课”活动情况。每年举办一次基层党务干部党建业务知识专题培训班。五是组织开展优秀党课评选,印发《关于开展党课评选和党员教育活动照片征集工作的通知》,年底前完成评选工作。

  18.关于“有的支部不按规定换届、支委会不健全,有的党员干部党员意识不强,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至7月底,厅系统换届满两年的党支部,严格按照要求,均进行了换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部委员会。二是严格党员发展标准和程序,加强党员党性教育,“七一”前后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了主题学习、现场参观等活动,深化党员教育,强化党员意识。每两年组织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评选表彰,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9.关于“存在代扣代缴、不按时缴纳党费的现象”的问题。

  一是抓紧整改落实。6月28日,组织厅系统党费收缴工作专题培训,集中学习党费收缴相关规定,明确新的计算标准,7月底完成党费收缴问题整改。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党员每月15日前向党支部或党小组足额交纳党费,基层党委、党(总)支部每半年向机关党委报告党费缴纳情况,机关党委年底向省级机关工委交纳党费。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20.关于“厅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深刻,主体责任落实不细不牢、传导督促不力”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今年以来,党组中心组组织集体学习10次,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二是细化责任清单。制定厅党组、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五个清单”,每年春节后的第一个大会就是召开全省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逐级签订责任状,进一步强化责任、层层压实。三是强化年度述职述廉和考核。通过建立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考核机制,对在述职述廉过程中隐瞒、回避重要问题,以及对存在突出问题不认真改正的,根据厅党组意见采取处理措施。每年年底进行述职述廉考核。

  21.关于“在制度设计、风险排查、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对全系统廉政风险防控谋划欠缺、作为不够,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的问题。

  一是建立廉政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开展廉政风险隐患动态排查与防控。6月底完成厅系统廉政风险点排查,共排查出438个廉政风险点,逐一提出1719项针对性防控措施,下半年推广至全省环保系统。二是结合贯彻落实省纪委监督意见,针对环评、固废、执法等重点领域,分别制订《省环保厅环境执法问题整改方案》《省环保厅环评监管问题整改方案》,不断扎紧制度笼子,同时加强环境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开展典型案例剖析,加强廉政教育,10月底前编印完成全省环保系统典型违纪违法案例手册,制作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专题片。

  22.关于“对检察、监察、审计等指出的问题重视不够、整改不力”的问题。

  一是梳理了近年来检察、监察、审计等监督意见和反馈问题,对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分别由法规处、机关党委、规财处负责对口梳理三个方面的监督意见和反馈问题。二是针对梳理情况,结合贯彻落实省纪委监督意见、开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减少管理盲区,不断提高环境管理水平。三是严格对照《省环保厅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意见整改方案实施计划》,把整改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实施季调度、年考核的督查机制,并提高考核权重。

  23.关于“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力量薄弱”的问题。

  认真落实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加强机关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已成立厅机关纪委,选举产生7名纪委委员,配备1名专职副书记和2名专职工作人员;监测中心、环科院党委成立了同级纪委,并制定工作职责;其他基层党组织结合换届均明确设立了1名纪检委员。对厅系统各单位从事纪检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

  24.关于“派驻纪检组‘三转’不彻底,发挥‘探头’作用不够充分,对系统内违纪违法案件预警不够、防范不力,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不够”的问题。

  一是对照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规定,派驻纪检组对承担的非职责内事项作了进一步清理,将“四群双评”等工作移交省环保厅。二是按照《江苏省纪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定(试行)》要求,驻厅纪检组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改进工作作风,充分发挥“探头”作用,指导和督促省环保厅开展廉政风险隐患防控机制建设,制定完善风险防控手册,8月中旬组织召开廉政风险隐患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推进会,对下一步抓好落实进行部署。围绕环保执法、环评审批、环境监测等三个领域以及巡视组反馈的“红顶中介”问题分别制定了专项督查方案,从8月中旬开始,将对直属单位逐步展开专项督查。三是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举报件和其他信访举报件进行了初核,依据初核情况,对重要线索提出了立案申请。四是指导省环保厅编印全省环保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手册,制作专题片,推动厅系统落实党纪政纪教育和日常警示教育。

  25.关于“环评、固废处置等事项审核、许可把关不严,缺乏监督制约,存有寻租空间”的问题。

  一是完善廉政风险点隐患排查和防控常态机制。8月11日印发《关于开展严格自律禁止违规插手环评审批专项检查的通知》,8月底前各设区市组织自查,9月份省厅开展抽查。二是全面实施环境管理“不见面”审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上线运行“江苏环保旗舰店”,企业一次注册登录即可办理网上所有事项。开展“网上批、快递送、不见面”服务,将涉及我厅的行政确认、行政奖励等权力事项全部实行在线办理,推动EMS审批结果快递送达试点,已完成不见面办理事项超过1000件。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将环评评估纳入审批流程,计入审批时间,评估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环评报告书审批时限承诺由法定60个工作日缩短至40个工作日。三是严格执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上半年已提请省人大修订《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取消危废省内转移审批的有关条款,从制度上打破行政壁垒,防止权力寻租。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转移工作的通知》,全面取消危险废物省内转移审批,并要求各地清理限制危废省内转移的“土政策”。四是9月底前制定出台《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工作规程》,从评估职责、评估流程、评估方法、评估内容、廉政等方面规范要求,建立岗位职责清晰、评估要求明确、工作标准具体的运作机制。

  26.关于“一些工程、服务类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的问题。

  一是源头上加强制度建设,9月底前出台省环保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工程、服务类项目招投标行为。二是加强财务监督,对未按政府采购管理规定要求采购的工程、服务类项目,财务部门严把报销关,一律不予支付。

  27.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报销不规范,有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不合规、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防止违反财经纪律现象的发生。要求厅系统各单位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10月底前完成对《省环保厅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的修订,规范财务报销流程,严肃财经纪律。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强化财经权力约束。7月份成立省环保厅财务管理中心,对厅系统6家单位财务工作进行集中统管试点,在做好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统管单位范围。三是加强财务管理培训,每季度组织财经人员学习党和国家财经政策,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提高厅系统财经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定期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对厅系统所有部门的财务管理、经费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开展内部审计。6月份组织会计事务所对厅系统所有单位和部门进行专门审计。

  28.关于“固定资产管理比较混乱”的问题。

  一是建立“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专门下发通知,要求机关、直属单位和行业协会明确资产管理部门和具体负责人,并由资产管理部门对各单位固定资产实行扎口统一管理。二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截止7月底,厅系统各单位以及行业协会,都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领用、检查、维修、处置等全过程进行管理,使资产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建立完善固定资产监管机制,定期开展清查核对,保证账账、账实一致。将资产管理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提高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资产管理意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

  29.关于“对年轻干部和专业人才培养重视不够,干部交流不够充分,科级干部、重点岗位干部轮岗不多”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年轻干部培养。认真实施“789”工程,坚持梯次配备,不搞简单划线,打破论资排辈,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选派6名优秀年轻干部参加“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二是完善干部岗位交流制度。7月份,对在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的机关部门、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和在环境执法、环评项目审批、资金管理等关键岗位任职满5年的人员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并结合工作实际安排符合上述条件人员轮岗交流,结合年度干部调整,安排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5名正处职领导干部轮岗交流。三是加大科级以下干部轮岗交流力度。选派3名专业技术干部充实到直属单位领导岗位,通过下到基层一线、直属单位“墩苗”历练,进一步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四是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围绕中心工作科学制定干部学习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年轻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参加培训,切实增强干部知识储备。

  30.关于“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存在履行程序不到位、资格审核不严谨等”问题。

  一是组织各直属单位认真学习《江苏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开展招聘工作自查自纠,制定招聘工作流程图,认真排查各个工作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研究制定防控措施,进一步规范招聘工作方法和程序。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制度规定,科学制定招录计划,认真审核直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岗位结构、进人需求,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编报用人计划并报经厅党组会审批同意后执行。二是严格资格审查,招聘工作中要指定2名以上责任心强、工作细致的工作人员参与资格审查,明确责任分工,共同签字把关,相关资料留存备查。三是严密组织考试体检,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组织考生按时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落实考官考生封闭管理要求,随机抽签确定考生分组,机关纪委全程监督,严防徇私舞弊行为。四是认真开展考察政审,从干部人事、纪检和职位所在处(科)室抽调2名以上业务熟练、作风正派的同志组成考察组,并由1名副处以上干部带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现实表现,确保考察工作客观公正。

  31.关于“红顶中介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开展专项治理。7月14日印发《关于开展厅系统直属单位和行业协会“红顶中介”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首先自查,主动纠正违规的营利行为。二是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各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在7月底前制定经营业务的负面清单,报省环保厅备查。三是严格落实《江苏省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江苏省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指导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公示政府购买服务清单。

  32.关于“有的事业单位主业不落实,存在个人借用公款长期不还,违规发放评审费、咨询费等”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主业,及时完成省环科院项目环评脱钩工作。根据环保部统一部署,省环科院于2016年3月平稳有序完成项目环评脱钩工作,将工作重心由市场业务转向环境科研。结合省级环保科研院所的职能定位和全省环保工作需要,研究确定了“重大决策支持”、“应用基础研究”和“科技示范推广”三大发展定位。二是加强现金管理。省环科院于2016年12月下发《关于开展借款清理工作的通知》,对长期借用备用公款行为进行清理,并将其列为院重大事项进行跟踪督办,目前已经全部清理完毕。三是严格评审费、咨询费等费用的支付手续,实行从国库集中支付到收款人的无现金化管理模式,杜绝违规发放上述费用的情况。

  33.关于“巡视期间,系统内仍有少数基层干部置中央、省委三令五申于不顾,顶风违纪,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的问题。

  5月3日,召开全省环保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视频会议,环保系统近万名人员参会。驻厅纪检组组长王金泉通报了扬州市、高邮市环保局发生的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扬州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金春林作深刻检查,陈蒙蒙厅长就全省环保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再次动员部署。5月份,组织开展了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并进行了专项检查。8月2日至3日召开的全省环保局长学习会上,陈蒙蒙厅长再次强调加强环保队伍和作风建设的要求。下一步,将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落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34.关于“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超标准列支经费”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对2014年以来的公务接待情况进行回头看,即知即改发现的问题。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管理制度,所有会议、培训一律报厅务会审核,未列入年度会议、培训计划的一律不得举行,超标准列支的均不予报销。二是倡导绿色集约办公。提倡使用环保云桌面、即时通讯、电子邮箱等信息化手段联系、布置工作,在厅系统更大范围推行视频会议等工作模式,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节约人力物力成本。三是加强内部审计,把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费用列为重点审计内容,也可根据情况开展专项审计。

  35.关于“勤俭节约意识不强,机关院内绿化频繁出新、部分办公用房闲置”的问题。

  一是严格控制绿化改造项目。除正常维护保养需要外,原则上未来3年内,不再实施新的绿化出新改造项目。切实做好机关院内现有绿化树木、花卉等维护保养,确保成活率,提高绿化覆盖率。二是妥善处置闲置办公用房。7月31日印发《关于报送办公用房情况的通知》,彻底清查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对闲置办公用房进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使用。垂直管理改革后,严格按标准按规定配备办公用房。

  36.关于“检测平台使用效率不高、存在浪费现象”的问题。

  一是提高平台科研利用率。空气质量预报方面,省环境监测中心利用互联网、手机等网络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全省空气质量日报、预报,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信息,提供各类公共服务产品,发挥平台作用;环境科学研究平台方面,省环科院积极开展实验室能力提升改造,投入600万元购置相关仪器设备,解决现有仪器设备不配套、预处理设备欠缺、部分设备陈旧落后等问题,并增加仪器操作及采样人员,补足缺;积极开展各类资质申请,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申请获批国家土壤详查检测实验室资格,开展省环保厅臭氧实验室和省司法鉴定环境损害鉴定资质申报工作,为加强环境科研提供保障。核与辐射监管平台方面,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局上半年完成了辐射安全监管信息统一平台的整合应用,结合全省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对实际在用放射源与国家系统、省系统信息不完全一致和不够准确的情况进行了清查和完善。下半年将根据环保部要求,抓紧完成信息统一平台的数据接口升级,完善辐射安全移动执法系统建设。二是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省环境监测中心积极与环保部南京所、南京大学、省环科院等单位联合,参与2017年度省级环保科研课题的申报,实施“长江(江苏段)饮用水源地有毒有害化学品监测评估及控制对策研究”课题。省环科院、省环境监测中心与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昆山杜克大学共同组建区域臭氧中美合作研究中心,对长三角地区臭氧的来源、区域性流动以及对健康的影响开展研究;积极推进与地方和企业建立联合实验室,依托省环科院的环境科研平台和技术优势,为地方政府和企业提供环保技术服务。三是做好对社会公众的开放。定期向社会公众、在校学生开放相关检测平台,为社会提供水、气、声、土壤、危废鉴别、毒性分析等方面的分析测试服务。省环境监测中心利用暑期社会实践,向河海大学等南京高校学生开放监测实验室、大气多参数观测站等业务平台;通过六五环境日,向社会公众介绍水质、大气、土壤等监测仪器设备及监测技术,普及环保知识。省环科院对南京大学、南京工业大学等单位开放实验室,进行公共检测服务,2017年1至7月共检测样品813个,出具检测数据13085个,较2016年全年分别增长82%和425%。

  37.关于“部分干部精气神不足、担当意识不强、工作推诿扯皮,有的执行请销假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深化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出台《环保厅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8月1日起,在厅机关部分处室开展平时考核试点,加强干部日常管理,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将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干部选拔任用、培养锻炼挂钩,营造敢担当、能干事、利创新的氛围,让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10月起,厅机关全面实施平时考核。

  38.关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解决突出问题不够”的问题。

  一是认真开展“大走访、大落实”。每季度组织1次党员干部大走访、大落实活动,做到带着问题下去、找到办法回来,切实帮助基层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至7月底,厅领导班子成员已开展2轮“大走访、大落实”活动。二是建立调查研究报告制度。严格执行《省环保厅关于改进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办法》,7月24日印发《关于认真落实调查研究报告制度的通知》,明确提出注重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提高调查研究实效性、开展调研报告评选等要求。每年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提交1篇调研报告,正处职以上领导干部提交1篇调研报告。三是积极开展“乡情微调研”活动。干部职工结合出差、休假,深入基层、社区、企业开展乡情民情微型社会调查,察实情、了民意、谋对策,展现机关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关心服务基层的优良传统和良好作风,今年已撰写67篇微调研报告,评选17篇优秀报告。

  三、机制上着眼长远,持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的工作成果

  全面从严治党没有休止符,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省环保厅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根本遵循,在巩固巡视整改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把整改工作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抓常抓长,坚持举一反三,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深入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任务,以扎扎实实的整改成效接受省委和人民群众的检验。

  (一)牢牢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主动地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始终忠诚于党,始终对组织坦诚,始终正确对待权力,始终牢记政治责任,做到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思想新论断,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用以更好地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真正把中央和省委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大政方针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二)全面加强党建工作,进一步落实治党管党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政治观念,把党建工作摆在优先和引领位置,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研究部署、同步推进实施、同步检查考核,扎扎实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厅党组书记带头扛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强化“一岗双责”意识,每年年初签订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让大家把担子都挑起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和“三会一课”等制度,深化党章、准则、条例和党的重大政策方针等理论学习,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创新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教育效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按规定指导支部换届,做好对厅直属单位和行业协会党建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建立完善支部学习交流、互访互查、先进评选等机制,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三)持续推进作风建设,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氛围。持之以恒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盯紧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变形反弹,努力让风清气正的新风尚在环保系统蔚然成风。加强作风廉政教育,每季举办1次廉政大讲坛,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把作风和廉政教育抓在日常、严在平常,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党纪敬畏意识。坚持开展公务员日常考核,实行考勤打卡,推行工作周志制度,把大家的工作业绩、取得成效逐一记录下来,并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落实”,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踏踏实实帮助老百姓解决房前屋后的环境问题,让老百姓真真切切感受到环保部门作风改进的明显变化,形成干部受教育、基层真欢迎、群众得实惠的“叠加”效应。

  (四)不断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担当作为能力。把打造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带出一支业务精、能力强、口碑好的“环保铁军”作为坚持不懈的努力方向。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好干部20字标准选配干部,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全面落实“管理要全面、标准要严格、环节要衔接、措施要配套、责任要分明”的要求,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和考核,健全从严管理干部的体系。认真实施“789”工程,注重培养年轻干部,更大范围推进干部挂职锻炼、轮岗交流,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文件精神,为敢于负责者负责、为敢于担当者担当,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办好环保大讲堂,为广大干部搭建交流学习、充电加油的大平台,继续引进和培养环保工作急需的高端技术人才。

  (五)严格做好内部管理,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坚持把抓落实、抓执行、抓管理作为长效整改的重中之重,不但让制度立起来,更要让制度活起来,充分发挥刚性约束作用。全力支持驻厅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建立与“四种形态”相适应的纪律审查工作机制,对踩“红线”、越“雷池”、闯“禁区”的行为,坚决查实处理,坚决追责问责。认真整改落实省纪委监督意见,着力抓好环境监管执法、环评审批管理和危废处置监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落地生根,推行“双随机”抽查,实行“不见面”审批,主动公开监管执法和行政审批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消除廉政风险隐患。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会议培训审核、出差审批等制度,真正抓细抓实,让守规矩、遵规章成为广大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六)大力推动业务工作,进一步树牢环保为民宗旨。围绕改善环境质量这个核心,始终把人民群众对良好环境的期盼作为一切工作的落脚点和出发点。以“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为抓手,坚决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全力落实国务院治气、治水、治土“三个十条”和我省工作方案,推进环保制度综合改革,加快改善环境质量,有效控制环境风险。坚持领导接访、带案下访等制度,组织开展第四次及时就地解决环境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踏踏实实帮助群众解决一批身边的环境问题。开展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实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组织臭氧治理等一批重大科研攻关,落实“互联网+”绿色生态行动方案,持续提升环境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5-86266110;邮寄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省环保厅办公室,邮编:210036;电子邮箱:xszg@jshb.gov.cn。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