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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淮安市清江浦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7-09-19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二巡视组于2017年3月13日至5月12日对淮安市清江浦区进行了巡视,并于6月28日向清江浦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央《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清江浦区委把省委第二巡视组来我区开展巡视工作,作为对清江浦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一次“党性会诊”和“政治体检”,将巡视反馈意见作为我们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份“体检单”。区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工作有关要求,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纪律和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先后召开2次区委常委会议和4次专题会议,全面对照反馈意见,逐项深查细摆,逐条对账销号,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应。一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6月28日巡视情况反馈会后,区委于7月1日召开常委会议,对巡视反馈问题和意见、市委姚书记讲话精神进行集中传达学习,研究部署巡视反馈问题和意见整改工作,提高区委班子政治站位、保持政治清醒,强化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旗帜鲜明讲政治,以上率下抓整改,切实把巡视反馈整改贯穿于增强政治意识、强化从严治党、加强队伍建设、推动改革发展稳定的全过程。二是层层分解、压实责任。成立以区委书记仲凤笔同志为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张笑和区委副书记王娟同志为副组长,各相关牵头区领导为小组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制定印发《中共淮安市清江浦区委关于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研究梳理巡视反馈的3方面9大类问题及4方面建议,细化分解为46个具体问题,形成90条整改措施,并逐条明确牵头区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限进度、整改要求,一件一件抓好落实。三是深查细照、立行立改。召开巡视反馈问题和意见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并提出思想认识再提高、整改责任再压实、整改实效再提升的明确要求。区委班子成员自觉对照反馈意见、结合工作分工和个人思想实际,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剖析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举措,坚决做到有的放矢、精准对标,确保取得实效。

  一、 党的领导方面

  (一)贯彻中央和省委精神不到位问题

  1.关于区委领导班子学习贯彻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党中央提出的新发展理念尚未及时贯彻到区域发展思路中,落实“两聚一高”战略部署不力,没有出台省“富民政策33条”和“科技创新政策40条”针对性措施问题。

  一是召开党代会、区委全会、区委常委扩大会和区委常委会,认真传达贯彻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确立创新驱动、产业强区、开放引领、城乡一体、民生共享、生态优先六大战略。二是组织3次“清江浦大讲堂”和16期各类专题培训班,将新理念、新战略、新要求贯彻到区域发展思路中。三是于7月29日召开区委一届二次全会,紧扣“两聚一高”新导向、立足“五首”新要求,专题部署聚焦富民工作,出台《关于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实施意见》《因病致贫家庭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办法(试行)》聚焦富民“1+3”系列文件,并在全区开展“我为创新、富民做什么”专题讨论。四是认真对照省“科技创新政策40条”,结合区情实际,制定《清江浦区加快建设区域创新中心和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的九条政策措施》,持续加大对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与资金扶持。

  2.关于贯彻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有偏差,强调经济指标优先,给部门、街道(乡镇)下达的指标任务有的脱离实际问题。

  一是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把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与清江浦区改革发展实际紧密结合。二是坚持党的建设与经济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推进、同考核,优化党建在科学跨越发展目标百分制考核中分值,进一步突出党建在科学跨越发展目标考核中的地位,制定下发《清江浦区2017年度区直部门科学发展目标考核实施办法》和《清江浦区2017年度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差别化目标考核实施办法》,结合实际下达部门、乡镇街道的指标任务。

  3.关于2016年全区上报的投资数与实际相差较大,有的乡镇用财政收入买外资问题。

  一是对2016年全区上报投资数开展“回头看”,全面排查相关具体项目和数额,项目的实施单位及责任人,根据招商引资协议及投资明细,严格核定项目总投资,督促项目投资方倒排项目投资计划书,确保投资额实事求是。二是下发《关于下达2017年利用外资目标任务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促进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按照区四套班子领导分工,组建10个产业招商服务组,将利用外资目标任务落实到各产业组的重点项目和全区13个重点部门,乡镇不再承担外资考核任务。

  4.关于一些街道(乡镇)财政收入、项目投资注水严重,招商引资弄虚作假问题。

  一是完善2017年度清江浦区科学跨越发展考核体系,出台《清江浦区加强综合治税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清江浦区综合治税工作考核细则》等文件细化考核指标。二是开展税源调查工作,摸清家底,严格按照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量及相应的投资发票、合同统计投资额,据实上报,切实把组织收入、项目投资工作抓实抓细。三是强化招商项目考核,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招商引资新签约项目申报机制,明确项目责任人,完善项目台账资料,从严认定注册外资到账,认真审核外资开工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现场核对项目投资内容、投资规模,并与投资人、项目负责人进行交流,从严确认开工项目外资到账数额。

  5.关于发展定位上,目标大、口号多,有的不切实际;工作推进上,重数据考核,轻指标督查,推动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落实还有差距问题。

  一是确立科学合理、切合实际的发展定位和发展目标,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三进三帮”大走访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教育引导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二是制定下发《清江浦区2017年度重点指标季度考核办法》,进一步增强承担市考核指标责任部门“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责任意识,对6家单位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印发《全区科学跨越发展一季度考核情况》督查通报。三是加强对高水平小康指标完成情况的监测研究,已搜集完成21项指标的完成情况,针对存在的三项薄弱指标,研究制定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工作。

  (二)常委会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6.关于有的“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常委会研究,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不够问题。

  严格执行《区委常委会议议事决策规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策,遵循议题确定、会议准备、充分讨论、作出决策、编发纪要、其他事项等六大程序,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7.关于个别领导法治意识不强,依法行政观念淡薄,一些政府工程未批先建,监管缺位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清江浦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工作方案》,制定出台《清江浦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和《关于印发2017年度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对全区领导干部和一线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培训,对提拔重用的科级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切实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二是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出台《清江浦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淮安市清江浦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淮安市清江浦区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试行)》等文件,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建设管理、资金管理及责任追究办法,对全区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手续、资金拨付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组织对排查出的未批先建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就存在问题督促项目单位进行整改,杜绝未批先建现象再次发生。

  8.关于两区合并后领导班子的统一思想、协调配合、凝聚共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区党代会确定的“十三五”规划目标,很多干部不清楚,群众响应不积极问题。

  一是定期召开务虚会、研讨会、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等活动,促进领导班子统一思想、协调配合、凝聚共识。二是将区第一次党代会精神纳入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按计划组织基层党员干部学习,编印发放《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知识摘编》2万余册,利用《淮安日报•聚焦清江浦》专版、淮安市电视台《今日清江浦》专栏、清江浦新闻网、无线清江浦客户端、《今日清江浦》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载体,宣传区党代会确定的目标定位和各地贯彻党代会精神的举措。三是在全区科级领导干部中集中开展谈心谈话,充分考虑原两区干部情况,打破地域、部门界限,于7月18日开展科级干部调整工作,119名科级干部在部门、乡镇、街道之间合理有序交流。

  9.关于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班子成员政治理论学习积极性不高,对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督促不够,干部队伍政治理论水平整体不高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印发《中心组学习参考》《党代会精神辅导》为区委中心组和基层党组织学习提供参考。二是建立中心组学习笔记调阅制度,每半年对中心组学习笔记调阅一次,对完成情况较好的给予加盖调阅章,没按计划完成的给予提醒,并退回补充学习。三是成立理论宣讲团,建立宣讲团成员信息库,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开展“清江浦理论微课堂”、“清江浦理论大篷车”等活动120期,开展“理论进机关、进乡镇(街道)、进村(居)”等活动120余次,积极宣讲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委党代会精神,促进基层干部理论水平的提升。

  (三)统筹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存在不足问题

  10.关于原两区在产业规划布局、重大城建项目、棚改拆迁安置、教育发展规划等方面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不够,调研论证不充分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清江浦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对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规定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等程序。二是广泛听取专家、群众等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如在产业规划布局方面,邀请南京思宁公司、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专家团队编制《清江浦区国民经济十三五规划(纲要)》《区城乡空间发展实施规划》。

  11.关于有的项目贪大求洋、仓促上马、停工烂尾、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和社会稳定,财政负担日趋沉重,部分群众居无定所问题。

  一是开展项目专项督查,对停工项目全面排查梳理,找准问题症结,根据问题成因,分别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分期分批解决问题项目,目前已形成12个问题项目的整改方案。二是加快推进安置房建设,制定项目推进的月度、季度、年度目标计划,全面监督项目进度、质量和安全,目前文庙三期、运河上城二期、黄码居住区等安置小区已制定目标计划并有序推进;加大对拆迁群众安置力度,已完成被单厂等项目98户被拆迁群众安置工作。三是严格执行重大项目投资决策机制,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及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杜绝贪大求洋、仓促上马、停工烂尾等现象发生。

  12.关于环保监管不到位,存在环境污染隐患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清江浦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对全区面上存在的环境污染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建立整改销号制度,截至目前,组织督查14次,交办问题32个,已全部解决销号。二是进一步完善环境监管制度体系,制定《淮安市清江浦区环境保护网格化划分及监管实施方案(试行)》《淮安市清江浦区环境保护局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暂行)方案》《清江浦区环保局关于信访处理工作制度》。三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每季度对19家一般污染源企业和7家重点污染源企业进行 “双随机”日常环境监管,始终保持对污染企业的高压态势。

  13.关于帮扶工作不实,精准扶贫不到位,脱贫质量不高,扶贫工作重“输血”轻“造血”,存在“脱贫又返贫”现象问题。

  一是区委专题听取全区扶贫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制定扶贫工作针对性举措,与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状,层层传递压力,确保完成本年的脱贫任务。二是出台阳光扶贫《“三个一”帮扶体系责任清单和考核暂行办法》,加大对挂钩农户干部“阳光扶贫”APP使用、入户走访、帮扶措施进展等情况考核督查力度。三是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联合乡镇街道组织各类劳动技能和知识培训2次;坚持精准扶贫、一户一策,如黄码乡三乐村养鸡场项目总投资22万,带动10个低收入农户就业;实施结对帮扶,省市区属帮扶责任单位的762名科级以上干部及527名镇村干部共计结对帮扶贫困农户1618户;提供就业渠道,组织清江浦区返乡人员、“架金桥”等各类招聘会,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

  14.关于区划调整以来,在推进原两区政策制度有机融合方面还不够快,居民医保财政补助体系、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有待健全问题。

  一是专题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认真梳理研究原两区政策制度衔接问题,特别是对民生政策衔接问题进行研究安排,同意第一批47项民生政策衔接工作建议制度规定。二是积极落实政府和个人合理分担可持续的筹资机制,进一步健全我区居民医保财政补助体系,启动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情况自查,截至7月底,我区居民医保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已足额拨付到位。三是8月10日,召开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平台会议,组织学习省政府93号令和省政府办公厅34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即征即保、应保尽保的要求。

  15.关于对上一轮巡视反馈提出的问题没有落实整改到位,有的仍停留在整改方案问题。

  一是区纪委组织对全区整改工作进行督查,对查找问题不清、不明,整改不到位的,要求相关单位进行“回炉”、“返工”,确保整改问题件件达到整改销号的要求。二是结合市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各地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15家区直单位及乡镇街道,查看台账资料150余本。

  二、 党的建设方面

  (四)党建意识淡薄问题

  16.关于区委对“抓党建是最大政绩”认识不到位,重经济、轻党建仍然存在意识深处,不少领导干部谈经济工作有声有色、谈党建工作内容空泛问题。

  一是召开全区组织工作会议,对全年党建工作进行部署。区委常委会及时传达省、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学习有关文件,明确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一岗双责”。健全完善区委常委会挂钩联系基层党(工)委制度,及时调整区委常委挂钩联系点。二是合理设置全区目标考核体系中党建工作分值,建立基层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四单”工作制。三是加大党建业务培训力度,开展组工讲坛3期,村(社区)书记论坛2期,党务干部业务培训1期。四是强化党建工作问责力度,拟定《清江浦区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办法》。

  17.关于区党政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灯下黑”现象,民主生活会和风细雨,辣味不足问题。

  一是强化区党政机关党建工作督查指导,为具备条件的45个区直单位党建活动室安装摄像头,适时检查了解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情况,对每月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党员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实时督促检查,连续3个月下发专项督查通报。二是 研究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规范化制度,要求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方案会前报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时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派员参加。

  18.关于“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到位,少数区领导未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问题。

  将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等制度列入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统一印发《清江浦区2017年度党组织活动记录簿》,“三会一课”执行和记录情况作为今年上半年党建工作督查的重点内容,对执行不力的单位下发整改清单26份,并跟踪督促整改。建立区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提醒制度,区领导“七一”期间全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并赴基层联系点集中过党日。

  19.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推动落实不力,有的停留于表面上布置,跟踪督察不够问题。

  制定印发《清江浦区2017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含考评标准),坚持常态化督查推进机制,一月一督查、一季一点评,真正将责任明确到位、压力传递到位,推动各级党组织书记全面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

  20.关于区委对党员教育培训重视不够,党员教育阵地缺乏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清江浦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区直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等党组织,结合庆祝建党96周年活动,分层分级、分门分类组织开展党员党性教育。二是完善教育阵地,新建长西社区党员主题教育馆、古庄牛党性教育基地,有效利用辖区资源,将苏皖边区政府、周恩来童年读书处等红色党建阵地纳入全区党性教育点,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党组织统一活动日、“七一”等定期组织党员开展实境课堂教育。三是全区各基层党组织建立党建微信群、QQ群和网站,为广大党员提供网上阵地。

  21.关于区委党校无专职教师,无固定教室,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在提拔任用前后没有接受党校培训问题。

  一是实施“培训培训者”工程,明确的6名专职教师已赴基层宣讲6场。打造一支30人的区内“党课名师”队伍作为兼职教师队伍,每月到基层党工委进行宣讲。对现有场所进行标准化建设、维护,目前报告厅改造已经完成,中心组学习教室维修正在进行中。二是举办2期青年干部培训班,累计调训青年干部103人次。与交通大学和井冈山市委党校合作筹备培训班,确保新提拔干部接受调训全覆盖。

  22.关于有的党组织负责人党建思路不清,党建知识缺乏,党建工作不会抓问题。

  分层次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先后组织全区组工干部赴清华大学培训,社区党组织书记赴上海、南京培训,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赴苏州培训,举办2期村(社区)书记论坛。每季度举办一期“组工论坛”,举办一期党务干部业务培训班。

  23.关于有的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仅仅为了应付上面的要求和检查,存在形式化、表面化的现象问题。

  一是建立每月第一个周五全区基层党组织统一学习活动日制度,党组织学习和活动每月至少开展1次。二是改进督查方式,采取检查与互查、明查与暗访、集中座谈与个别访谈、党组织书记述职与党员群众测评相结合等方式,全面了解全区基层党建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在全区进行通报,并向区委领导进行专报。

  (五)基层党建工作弱化问题

  24.关于区委对基层党建督促指导不够,基层党建工作不平衡,有的部门、街道(乡镇)党建工作不实,学习走过场;村(社区)党建工作薄弱、党组织软弱涣散较为普遍问题。

  一是建立区委党建工作督导员队伍,开展月巡查、季督查。二是调整充实8名乡镇(街道)组织委员,强化党建业务指导,明确区委组织部同志挂钩联系区直机关、村社区、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型党组织,实行跟踪指导。三是举办党务工作业务培训班,详细讲解党建工作业务,进一步提升党务干部业务水平。四是完成全区村级班子综合分析研判工作,制定一村一策工作方案,逐一制定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转化计划。

  2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意识形态领域建设弱化,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缺乏影响力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健全新闻应急、网络舆情监测研判预警等机制,实现7×24小时常态化网络巡查。加强网络统一战线建设,策划举办“文明创建 E路同行”网友文化节活动。二是定期开展清江浦大讲堂,创新冬训形式,收集相关建议2000多条,慰问困难党员群众1000多户,解决民生问题1000余件,打造5个板块的基层文化活动品牌,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影响力。

  26.关于区直机关部门党建工作不实,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党支部(小组)学习不扎实、记录不完整。有的部门在制度汇编中没有一份关于党建方面的文件问题。

  一是统一印发《清江浦区2017年度党组织活动记录簿》,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及工作记录情况作为上半年机关党建工作督查的重点内容,上半年对17个执行不力的区直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单,并跟踪督促整改。二是督促指导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党建工作文件,并列入党建督查内容。

  27.关于有的村(社区)书记党性不强,工作作风霸道,群众反映强烈;有的支部书记担当意识不强,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动力不足,敷衍推诿问题。

  一是加强对村(社区)书记党性教育培训力度,举办2期村(社区)书记论坛、2期社区书记培训。二是完成全区村级班子综合分析研判,对不胜任本职工作的3名村党组织书记进行调整。

  28.关于非公企业中“隐身党员”“口袋党员”仍有一定数量;少数党员党费缴纳不规范,存在代扣代缴,不按时缴纳现象问题。

  一是开展对“四个集中”排查活动回头看,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非公企业“两个覆盖”工作的通知》。今年全区共在非公企业中发展积子92人,21名“口袋党员”“隐身党员”亮出身份,46名党员将党组织关系迁入企业党组织。二是召开全区党费工作会议,对党务工作者进行党费工作业务辅导。完成全区党员党费缴纳基数测算,要求全体党员按月缴纳党费。

  (六)干部选拔人用不规范问题

  29.关于选拔任用干部计划性不强,原两区干部队伍长期存在结构型干部配备不足问题,合并后结构优化进展不快;有的干部在同一重要岗位上连续任职超过十年问题。

  一是系统开展全区干部队伍调研工作,掌握干部队伍基本情况,增强干部选用的计划性,有序配齐配强结构型干部。二是全面梳理全区科级干部现任职年限,根据人岗相适原则,有计划开展交流轮岗工作。7月18日开展的科级干部调整工作,在乡镇(街道)进现班子5年以上的30名干部得到交流任职。三是对于涉及市管干部任职时间较长的,区委积极向市委建议,在以后的干部调整中予以交流。

  30.关于选任干部程序不规范,干部选任工作全程纪实工作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编外用工管理办法》。二是严格执行《关于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的暂行意见》,确保全面客观记录,如实反映区委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基本情况。三是在区划调整后的历次干部调整中,将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相关资料及时整理归档,使干部选任过程可追溯、可倒查。

  31.关于原两区区委在干部选拔使用上存在带病提拔,搞裙带关系、任人唯亲和“数字出官”等问题。

  一是严格坚持“凡提四必”和“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的原则要求,严防干部带病提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对领导干部近亲属、身边工作人员提拔任职及《干部任用条例》规定需要回避的干部任职事项一律严格按规定向市委组织部履行请示报告程序,得到市委组织部批复同意后再实施。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完善干部个人实绩上报制度,建立健全干部实绩月报制度和科学跨越发展工作实绩动态监测季报制度,为凭实绩选用干部提供重要参考。

  三、 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七)“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32.关于区委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意识不够强,“两个责任”落实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现象问题。

  一是牢固树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意识,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和7项配套制度,制定下发《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健全“两个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严格执行《中共淮安市清江浦区委常委会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五项举措》,建立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区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区委专职副书记协助区委书记落实区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三是把“两个责任”的落实情况列为巡察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的力度,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一律严肃追究,今年来,已对责任缺位的12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

  33.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清单不够实,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宁愿分管部门干部出事交给纪委处理也不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区委常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督促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工作方式的实施办法》,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二是认真落实“季度工单”制度,按季度下发“季度工单”3期,于7月上旬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检查,区委书记审阅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责纪实情况,区纪委书记审阅各级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履责纪实情况,区委成立检查组对区内各单位主体责任履责纪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制定出台《关于实行“四函四书”制度的实施办法》,已向区委常委以及党员副区长发放《履行主体责任问题建议函》3份,针对城南街道、清江街道信访工作失职,黄码乡秸秆“双禁”不到位等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提请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分别对党(工)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发放《关于履行主体责任问题查找函》。

  34.关于纪检监察机构“三转”落实不到位,有的纪检组长牵头负责拆迁工作,有的单位纪委(纪检组)负责本单位财务报销审核问题。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和“回头看”,区纪委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厘清职责权限,明确责任定位,对不符合“三转”要求的有关事项彻底整改,强化落实“三转”,同时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落实“三转”情况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目前全区纪检监察系统“三转”工作已全部落实到位。二是转变思想认识,先后开展3次专题学习会,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三转”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三转意识不动摇。三是提升队伍水平,开展“清风讲坛”2次,对各级纪委、纪检组进行履职办案业务培训,实行以案代训,今年以来,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共参与查办案件46人(次)。

  35.关于纪检监督力量不足,没有实现全覆盖,有的园区没有专职纪检干部,有的区直部门没有纪检组长问题。

  进一步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三个园区已全部配备专职纪委书记,坚决贯彻省纪委派驻机构改革精神,严格落实市纪委《县区纪委派驻机构改革指导口径》要求,已形成区改革方案并正式发文,实现了全区面上派驻全覆盖。同时每个乡镇街道按照政治素质高、原则性强、敢于监督的标准,挑选一名年轻干部作为专职纪检干部,目前全区16家乡镇街道已全部配备到位。

  36.关于执纪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重查轻究,对责任追究多为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调整,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问题。

  一是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严肃查处违纪问题,截止7月底,案件数较去年同期增幅45.6%。二是强化成案意识,积极开展巡察工作和各类专项检查,多渠道挖掘问题线索,紧盯重点人、重点事,认真分析排查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制定《规范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流程指引》,推动“第一种形态”落到实处,截止目前开展函询104人次,提醒谈话、警示谈话216人次,问责168人次。

  (八)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四风”等问题“树倒根在”问题

  37.关于执行八项规定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现象,对“四风”问题督查问责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三防”专项整治,开展关于整治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款旅游、会议、大操大办、奖金补贴等6类问题的各类监督检查19次,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二是坚持对监督执纪中发现“四风”问题的,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发现违规吃喝问题的,先于其他“四风”问题查处和通报的要求,严肃查处“四风”问题,点名道姓进行通报曝光,截至目前共查处违规问题4件10人,均给予党政纪处分,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期9人。

  38.关于有的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公款报销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有的单位巧立名目发放奖金和津补贴问题。

  一是开展严肃财经纪律推进“小金库”专项整治清理工作,对我区单位2017年1-6月份违规公款吃喝及“小金库”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在自查的基础上,选取10家重点单位上门检查,对发现问题予以及时纠正。二是对7个乡镇街道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将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购物卡等问题作为重点内容予以关注。三是严肃追究责任,共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购物卡及利用职务之便公款报销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问题3件9人,均给予党政纪处分。

  39.关于有的机关部门、基层站所纪律松弛,慵懒散拖,“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在全区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具体细化成6个大项目25个小项目,推动活动落实,对照“马上办、务实办、高效办、创新办”精神,开展“四对照、四排查”工作,全面梳理单位及个人作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做到即知即改、边查边改。二是印发《清江浦区2017年度软环境效能暨政风行风考核评议办法》,组织近千名群众对全区各部门和单位的软环境、行风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议,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通过24小时投诉监督电话、“阳光纪检”、“12345”、“微信随手拍”等渠道平台,受理群众反映问题,严肃查处“三难”、“三为”问题,问责152人,党政纪处分4人。

  40.关于对落实八项规定的常态检查不够,“三公”经费使用仍不规范,“吃喝风”有所抬头,审计发现有的单位有未提供清单的招待费票据和大量烟酒等实物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清江浦区公务接待及商务接待工作的暂行规定》《“三公”经费信息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通过“三公”经费信息化监管系统,对全区公务用餐、会议、公车购置(运行)、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等重要事项进行动态监管,巡视反馈以来,开展常态化检查4次,努力提升监管实效。二是深入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规范13家区直部门、乡镇街道内部食堂,对隐蔽吃喝场所进行排查,共发现问题饭店13家,依法限期整改5家,关停8家,再次开展“一会所、两场所”问题“回头看”工作,对明令取缔、转型以及新建的会所集中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严防会所歪风再次抬头。三是严肃查处违规吃喝问题8人,全部给予党纪处分,并对1个基层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问题进行问责。

  41.关于公车改革不到位,存在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现象,少数领取车补的领导干部仍保留相对固定公务用车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清江浦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对超编车辆进行封存,下一步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二是建设区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平台,组织全区参改单位120人进行平台使用培训。三是拟定《清江浦区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明确公务用车使用口径,规范公务用车使用。四是加强公车使用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已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检查10次,对1名公车私用问题调查属实的责任人进行立案处理。

  42.关于原两区工程建设领域管理混乱,有些政府投资项目未经公开招投标,以会议研究或领导批示形式直接发包问题。

  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清江浦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淮安市清江浦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明确100万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全部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投标,杜绝以会议研究或领导批示形式直接发包问题再次发生。

  43.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有的单位有账无物、违规出租,有的项目白条支付大额资金,合同管理缺位,存在国有资产损失隐患问题。

  一是开展全区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对各单位有账无物情况进行统计梳理,要求各相关单位对有账无物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和核实情况进行相关国有资产处理。二是健全全区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完善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实现资产动态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三是拟定《清江浦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对公有房屋出租行为进行规范,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四是将于第四季度在全区开展财务大检查,重点检查白条支付大额资金、合同管理缺位等问题。

  44.关于专项资金监管不力,挪用、套取专项补贴案件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性资金审批管理的通知》,坚持按项目、按进度、按指定用途拨款,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申请拨付程序,严格遵守专款专用专项核算的原则,杜绝挪用套取专项资金现象,强化专项资金监督,制定财政监督检查计划,重点对企业扶持资金、涉农扶贫资金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依法依规使用资金,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出台《清江浦区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探索村居干部“小微权力”制约监督办法,扎实开展深化基层“五长”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推动扶贫领域、惠农补贴领域、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的专项治理工作,严肃处理违规违纪问题,提醒谈话45人、问责71人、党政纪处分14人。

  45.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少数单位擅自开设银行账户,财政资金管理分散,使用效率低下,大量资金沉淀,有的单位存在违规出借资金、违规担保行为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设审批制度,严格控制账户的开设,深入开展全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设情况专项检查,下发《关于清理预算结余资金(计划)的通知》《关于清理撤销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通知》,做好预算单位存量资金管理以及银行账户的规范清理工作。二是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地方财政专户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库﹝2017﹞19号)文件要求,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有关规定,精简规范财政专户,通过国库集中电子化支付系统减少不必要的中间支付环节,有效提高财政资金效率。三是成立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违规出借资金、违规担保行为专项检查,积极与金融机构对接协商,不规范担保事项已全部整改到位。

  46.关于近年来,区里连续发生受贿案、套取专项资金案、财务人员贪污案,反映了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责任追究不到位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探索实施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的办法,区纪委将对区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向基层党员群众征求对区委常委会及其成员的意见建议。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狠抓《乡镇街道党政正职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暂行办法》《区直单位六项权力监督制约暂行规定》等制度执行,坚持完善“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三是注重做好执纪办案“后半篇文章”,制作《基层纪检监察机关适用第一种形态实践探索》廉政微视频课件,撰写政治生态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村居“小微权力”监管、村级“三资”管理等方面问题调研报告11篇,开展省、市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和“回头看”工作,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示范引领作用和辐射效应。四是出台《清江浦区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清江浦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办法》,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格实施责任倒查、一案双查、多案追查,今年以来共问责168人次,立案124件,其中科级干部14件。

  虽然我区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整改工作还需继续深化、持续用力,容不得丝毫懈怠。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省委、省委巡视组和市委要求,巩固巡视整改成果,放大巡视工作效应,进一步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健全抓源头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督促各级党员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更好地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改革发展的动力,为建设繁荣幸福美丽文明清江浦、打造区域中心城市标志地提供有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7-83515070;邮政信箱:淮安市淮海南路268号清江浦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邮编223002);电子信箱:qjpjwdfs@163.com。

  中共淮安市清江浦区委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