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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淮安市淮安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7-09-19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13日至5月12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淮安区进行了巡视。6月28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向淮安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主体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力抓紧抓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区委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和专题会议,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坚决用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明确方向,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头等大事和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区委专门成立了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徐子佳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施恩佩、区委副书记孙志标任副组长,其他区委常委为成员,统筹组织推进全区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党的领导整改专项小组,党的建设整改专项小组,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整改专项小组,分别牵头负责三个方面的主要问题整改。7月31日,区委常委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以整风精神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各位常委同志都把自己摆进去,开诚布公、不藏不掖,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只讲主观原因,不讲客观理由;相互批评坦诚相对,一针见血,辣味十足,收到了相互学习、相互教育、相互警醒、相互促进的效果,为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细化整改措施,压紧压实责任。区委迅速制订出台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三个方面43项整改任务96条整改措施,逐项明确牵头区领导、相关责任单位和时间进度安排。每个牵头区委常委、副区长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整改事项承担主要领导责任,以严肃的政治态度,认真对照整改方案,迅速行动,狠抓落实。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统一部署,主动认领任务,层层细化落实,形成上下协同、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整改事项按时完成。

  三是坚持立行立改,注重标本兼治。把解决突出问题作为整改工作的着力点和衡量成效的标准,对已经着手整改的问题,加快整改进度;对现在能解决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立即解决;对一时不能解决的,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每一个整改问题,都坚持真改、实改、彻底改,确保整改任务清仓见底,决不留尾巴、决不留后遗症。坚持治标和治本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截至目前,已修订完善规章制度62项,挽回损失4402.68万元,问责追责277人,使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成果不断得到巩固和深化。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各位区委常委、副区长亲自抓督查、抓协调、抓推进,对牵头负责的各相关巡视整改事项,逐一过堂、逐项评估、逐个督促,确保完成整改任务。加大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督查问责力度,区巡视整改工作专项督查小组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问题的专项督查,抓牢整改任务时限、进度、标准要求等重要环节,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推动问题整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坚持开门整改,将整改落实情况通过适当方式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评判和检验。截至目前,43项整改任务已全面整改,现已完成16项、基本完成13项,还有14项需要有个过程才能完全落实到位,正在全力组织推进。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精神不到位

  (1)对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理解不够全面准确,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涵理解不深,对中央和省委的改革举措主动适应不够。

  一是调整和完善了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制定了《淮安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旁听制度(试行)》《淮安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百分制考核表》《全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区委中心组学习方案》《关于调整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成人员的通知》。二是今年以来共安排了8次不同形式的专题学习活动,在全区领导干部中开展了“旗帜鲜明讲政治,‘两聚一高’当先锋”专题读书调研活动。三是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改革举措,积极谋划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案,全面落实“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目前已建成且并网发电的集中式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1个,其中今年上半年并网发电的项目3个,预计年发电量将达3700万kwh,折合标煤约0.45万吨。重大项目呈现“增速平稳、引领性强、结构趋优、数量增多”的发展趋势,1-7月份完成投资77.16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58.89%。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工作,积极落实企业投资备案项目“不见面”办事模式,营造“公开透明、出文高效、服务亲民”的审批氛围。

  (2)落实“两聚一高”战略部署不力,没有出台省“富民政策33条”和“科技创新政策40条”针对性措施。

  一是7月20日召开了区委十二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对聚焦富民进行专题部署,出台了《关于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到“十三五”末实现“三个高于、三个率先”的富民目标,“三个高于”:即确保城乡居民收入增幅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幅、高于全市居民收入增幅,农村居民收入增幅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三个率先”:即确保到2020年城镇居民收入在全市率先突破4万元,农村居民收入在全市率先突破2万元;所有建档立卡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部实现脱贫,第一批次率先退出全省重点帮扶县区。成立区富民增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了富民增收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综合评估机制,加强对富民增收有关指标数据的监测统计,加大对富民增收支持资金的绩效评价力度,定期开展工作督促检查。二是6月26日下发了《区委区政府关于聚力产业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加大文件落实力度。目前,筛选了25家企业作为今年国家高企的培育对象,举办了企业科技副总培训班,逐家企业剖析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培育措施,指导企业编制国家高企申报书,正在申报国家高企的企业有14家,其中有9家为今年首次申报单位。指导督促企业加强研发机构建设,已有两家企业研发机构获省重点研发机构认定,有10家企业申报了市级重点研发机构认定材料。大力组织企业开展产学研活动,动员和组织50多家企业参加省政府举办的“中国江苏·大院大所合作对接活动”,多家企业与省内外大院大所建立了合作关系,签订了合作协议。

  (3)区委区政府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仍然强调“项目为王、招商为要”,推行全员招商,下达硬性指标,导致一些部门与乡镇严重“偏科”,监管和服务职能受到较大影响。

  一是在全区范围内选调了20名专职招商人员,组成了精密机械、电子、新型建材、新能源、现代教育装备等五个产业招商小组,于7月21日组织了专职产业招商培训班,7月22日又召开了专职产业招商人员外出招商动员会,目前20名专职产业招商人员已全部外出,开展专职驻点招商。二是对开发区转型升级、平台招商、功能配套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调研和思考,近期召开开发区园区转型升级会议。围绕开发区产业招商和园区定位,加大了开发区产业平台建设力度,在原有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园、精密机械产业园等专业园区的基础上,又启动了智能装备产业园、纺织印染产业园、食品加工园等产业园区建设,努力将开发区建成以华西路和237省道西侧为主的总部经济产业园,以广州路南侧、京沪高速东侧为主的北部智能装备产业园,以化工区置换为载体的东部纺织印染产业园,以省道237为轴线,发展电商物流为主的现代电商物流园。三是对过去的招商引资考核奖惩办法进行了修订,对乡镇部门招商引资考核以奖励为主,下达指导性目标,取消了给乡镇下达外资目标任务,取消了招商引资“一票否决”的考核要求,充分调动了乡镇、部门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四是印发了《2017年度“三服务”流动红旗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区47家综合管理部门和16家公共服务单位中开展“三服务”流动红旗竞赛活动,季度评选优胜单位进行表彰,末位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连续两次末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对连续三次末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问责。今年以来,先后召开了两次全区“三服务”季度流动红旗竞赛评选活动,授予区国土局等13家单位“三服务”季度优胜单位称号,对规划分局等8个单位予以全区通报批评。

  (4)对中央下放涉农项目审批等改革举措,习惯于被动等待,站在全局高度主动思考和作为不够。

  一是优化项目布局,强化项目统筹。将各级农业产业扶持资金项目、产业化发展项目侧重安排在城郊都市农业圈、黄河故道现代农业产业带以及各类特色农业产业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通过多种媒体和渠道做好各类项目宣传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积极申报相关项目,指导申报单位编制项目材料,并做好对上协调沟通工作。通过竞争立项成功争取到省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资金3200万元,并将我区经济薄弱村全部纳入试点扶持。8月16日召开了试点工作动员暨业务培训会,试点工作全面启动。二是进一步整合农村“一事一议”、新型主体培育、农村土地流转补贴等省财政资金,将资金集中投入相关重点区域、重点项目,打造农业农村工作亮点。三是大力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目前,省级确权验收已全面结束。进一步扩大全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交易覆盖范围和交易品种,促进农村资产要素活化流转,增加农民收入和集体收入。2016年完成交易额4.96亿元,位居全省第24位,截至目前,今年新增交易额1.13亿元。

  (5)在提高农业农村发展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整体谋划不够,未能形成“一盘棋”工作格局。

  一是把农业农村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摆上更加突出位置,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牵头部门统筹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政策制定、工作安排、财力保障等方面持续给予倾斜。二是《淮安区2017—2019年农业发展计划》编制工作以《淮安区“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为主要依据,充分结合我区农业发展实际,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和数次修改,并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即将正式下发。三是基础设施配套方面,优质稻米基地等项目正在实施;经营主体培育方面,省市级龙头企业监测、申创工作正在进行;农产品品牌创建方面,新增农业“三品”20个;科技应用及质量提升方面,推广应用农业新品种10个、新技术8项,启动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区)建设工作;生态农业建设方面,药肥双减工作有序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方面,目前禁养区内省级标准13家养殖场已全部关闭拆除,重要水源地66家养殖场已关闭拆除60家,6家养殖场正在关闭拆除。四是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进入扫尾阶段,在14个村开展社区股份制改革试点,全力探索村集体经济有效发展模式和实现路径。全面实施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2017年项目惠及全区131个村,39万农业人口,项目总投资3742万元,共实施村内道路、路灯等项目38个,2018年计划实施项目已开展项目库的筛选。五是加强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市级惠民工程共5大类6小项,区级惠民工程共10大类32小项,涵盖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多个领域,截至目前已有33个项目达序时或超序时进度。六是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淮安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已通过区人大审议实施,正在围绕规划起草年度工作计划。积极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和绿色发展评估制度,制订了《淮安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一票否决”。深入开展“263”专项行动,拆除燃煤锅炉79台;继续推进化工集中区整治;正在对京杭大运河取水口两侧1.2公里范围内实施绿化和护坡;已制定清安河整治规划;加强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签订协议67个、关闭拆除61个,完成率达77%,市“263”办对我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成效作了专门采访报道;督促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

  (6)破解改革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办法不多,个别历史遗留问题久拖不决,企业改制不彻底,职工分流安置不力。

  一是排查了区内国有未改制企业底数,测算了改制所需资金,目前我区区属未改制企业共有60余家,涉及职工13000余人,约需改制资金18亿元。二是计划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每年有计划的安排相关企业进行改制或破产处置,力争用五年时间完成区属企业改制工作。

  (7)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滞后,城市老旧小区、棚户区、后街背巷的改造缺乏长远考虑和整体规划。

  一是区委成立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协调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二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法、重点保护街区保护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已征求相关专家意见,并经区委常委会讨论,即将下发。三是按照优先安排改造规模大、困难群众多、住房条件差、安全隐患重、群众要求急的原则,已出台《关于印发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计划项目的通知》(淮政发〔2017〕121号),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切实改善老城区居住条件。

  2.责任担当意识比较缺乏

  (8)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不够强,直面发展难题的勇气不足,有回避矛盾、求稳怕乱思想。

  一是充分发挥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突出“牵头”和“抓总”,着重在把握方向、谋划全局、提出战略、深化改革、营造环境上下功夫。二是制定了《对2014年以来党内重大活动中专项整治任务继续开展整治的通知》,对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形成专项整治任务销号清单,没有完成整改的任务,形成新的问题清单并继续推进整改。三是继续开展“三服务”竞赛活动,教育和引导全区党员干部“敢为、真为、善为”,营造作风正、效能高、环境优的良好政治生态,上半年,各参赛单位和部门主动为企业服务850次,帮办民生实事843件。

  (9)区委常委会“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有的重大投资项目未上会研究;有的议题调研、酝酿不够,讨论不充分;有的重议事轻落实。

  一是严格按照已出台的《中共淮安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文件要求,加大制度执行力度,进一步明确议事决策内容、议事决策程序、决策事项落实。二是由区委办会同区督查办将区委常委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跟踪督查,定期向区委常委会汇报。

  (10)区委部分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精神弱化,缺乏担当精神,对一些难题“击鼓传花”,对分管的工作不表态,常常推给主要领导会办。

  一是将弘扬周恩来精神列入中心组长期学习计划,平时结合周恩来总理纪念活动、作风建设大会以及重大活动等契机,组织班子成员走进周恩来纪念馆和故居“实境课堂”进行专题学习。二是建立了区领导挂钩重点(重大)项目制度,定期督促推动,定期在常委会上进行汇报,加大挂钩项目帮办力度。实行了工作实绩备案制度,每季度定期上报。定期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定期交流有关内容,每月初召开全区主要经济指标和项目建设过堂会,部门和分管领导就当前全区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进行汇报交流。

  (11)撤乡并镇推进不力,城乡一体化建设滞后。

  一是在区人大牵头下,区政府召集区民政、发改、财政、编办、规划等部门,从5月初开始,先后召开了6场近200人参加的不同类型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意见和建议,现已形成具体方案,待上报批复后立即组织实施。二是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结合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推进城乡就业、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基础设施、社会保障等一体化,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加快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12)城市管理缺乏规划,老城区道路建设管养缺位,电动三轮车发展失控,群众反映强烈。

  一是以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加强城市管理,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二是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加两包”责任制,督促指导商户包“门前秩序、门前卫生、立面整洁”。三是开展了占道经营、交通运输、城区环境、渣土运输等专项整治行动。四是加强市政道路管养力度,截至目前,累计维修人行道板路面1.2万平米,更换各类大小雨水窨井盖542块(套),疏通下水道6.9万米,对西长街等17条城区主次干道进行了整治改造,累计完成改造面积13.8万平米。五是坚持疏堵结合,强力推进电动三轮车专项整治,划定限行区域,加强教育引导,强化路面巡查管控。

  (13)公办、民办教育发展严重失衡,家庭教育支出负担过重。

  一是全面加强公办教育。目前,启动了楚州中学、周恩来红军中学本部、周恩来红军小学南校区、顺河初级中学和3所幼儿园新改扩建工程。持续推进实施义务教育改薄项目30个,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将资源要素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确保顺利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各项建设指标完成85%以上。力争全年创建3个市教育现代化先进乡镇、8所市教育现代化先进学校,教育现代化建设年度监测得分达到省定分值。制定出台了优化配置中小学教师资源实施方案,建立教师“区管校聘”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教师“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全面落实公办小学、初中教学质量考核办法,全面持续提升公办教育质量。二是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即将出台《淮安区民办学校(园)督导评估办法(试行)》文件。正确引导、依法管理民办教育,严肃招生政策,严禁违规招生、违规办学,确保每所民办学校招生计划低于上一年度,起始年级班额符合规定,生均教学资源占有率逐步提高。不再安排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无新的公办学校教师进入民办学校任教,并逐步建立公办教师退出机制。完善民办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减少办学成本和办学风险,提高办学效益。

  (14)监管不到位,致使烂尾楼和民间“打会”问题影响社会稳定。

  烂尾楼问题:一是加大对房地产开发过程的行为监管,住建部门和设立监管账户的银行加强联动,实时监控商品房预售款支出和项目现场工程进度情况,确保预售款用于本项目的工程建设及公共配套的实施,并设立企业预售款留存保底资金。二是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处公示相关信息并悬挂“购房提醒”,要求未签订监管协议的银行不得为开发企业预售房办理按揭贷款业务。三是对问题楼盘成立依法处置帮扶工作组,查清资产、理清账目、推进建设,解决好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购房业主拿不到房等矛盾问题,维护好社会大局稳定。

  “打会”问题:一是坚持严打方针,震慑犯罪。对已立案的“会头”经多次约谈、训诫,逾期仍无实际举措还款,且会员反应又比较强烈的,依法打击处理。7月份以来,又对两名“会头”及涉嫌下游犯罪的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二是加快办案进度。公、检、法密切协调,坚持快侦、快审,尽快进入诉讼程序,使涉案“会头”得到应有的法律和经济制裁,对扣押的相关资产进入处置和执行程序,最大限度减少会员的经济损失。三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自7月1日起至年底,公安机关在全区组织开展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重点围绕投资基金、投资咨询、理财、房地产、担保、典当、小额贷款、农村互助、互联网金融等行业以及民间借贷、地下钱庄等领域,深入摸排各种非法集资活动,及时、主动收集、研判相关情报和案件信息、线索,对可能发生的涉众型经济犯罪的苗头迅速启动信息预警制度,提前介入,依法查处,防止犯罪行为坐大成势,努力将案件的危害和受害人的损失降到最低。四是做好维稳工作。常态化地做好日常接待和重点会员的主动接待工作,回应会员关切问题的处理情况,保障广大会员的知情权。五是注重舆情引导。充分发挥已侦破的典型案件在群众中的广泛影响,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以案释疑、以案说法,大力普及金融法规常识,让公众充分了解非法集资的手段和巨大危害,消除投机心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遏制非法集资犯罪滋生蔓延。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1.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

  (15)区委对“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认识不足。“重招商轻党建”问题突出,区委召开招商推进会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少;一般性地传达学习多,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少;党建工作提要求多,检查考核少;常规性动作多,创新思考少;没有把党建的要求贯穿于淮安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各领域。

  一是对“区委常委会党的建设工作责任清单”进行了修订完善,明确了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管党治党责任,规定每年底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向区委常委会进行抓党建专项述职。二是修订完善了“一正五负”党建责任清单,明确规定区委常委会每两个月专门议一次党建;制定了《中共淮安区委常委会双月专题议党建制度》,对会议组织要求、党建问题会办程序等进行了具体化。三是召开“一乡一品”“一业一品”推进会,对党建品牌打造情况进行实地观摩;积极选树抓党建工作典型,南闸镇中太村党组织书记杨勇在全市“淮上书记论坛”上交流经验,5名基层党务工作者获省基层党建突出贡献奖。村居干部“三到行动”活动载体得到市委姚书记批示肯定。

  2.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

  (16)区委对基层党建督促指导不够,抓得不紧,不少基层党组织出现作用弱化、功能空化,凝聚力、向心力不够。

  一是制定了《淮安区农村党建“七个一”工程操作细则》,对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路径、目标、考核等方面进行了细化。二是制定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党建第一责任“四项记实清单”,规定了基础保障、日常工作、重点任务、品牌创建等方面的考核标准,并组织区委党建督导巡视员通过查阅台账、现场走访等方式对所有基层党(工)委进行了逐一现场督查。三是出台了《淮安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十项制度(试行)》,组织了全区组工干部“三会一课”规范培训。

  (17)有的基层党组织多年没有发展新党员,群众入党积极性不高。

  一是对多年未发展党员的20个村进行了专项调研,按照“一村一策”原则制定了工作计划,每个“空白村”都明确了1名重点培养对象。二是修订完善“一正五负”党建责任清单,将“每年培养积极分子少于2名,三年内发展党员少于1名”作为村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负面清单内容。三是制定下发了创建星级党员示范户、打造优秀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创建党性教育基地等系列通知,全面增强基层党建活力。

  (18)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有的村干群关系紧张,信访矛盾突出;有些基层党组织对困难群众关心帮助不够,对信教群众思想动态、日常行为掌握不准,对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遏制其不良影响认识不足,导致基层党组织吸引力不够,战斗力不强。

  一是对换届后村级组织班子进行逐一分析研判,调整了22名不胜任岗位的村书记。制定了《关于强化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通知》,要求按照每村不低于3名的标准配备年轻后备干部,其中1人为村党总支书记后备干部人选。二是制定出台了“三到”“六要”等文件,建立“淮安区三到行动”微信公众平台,推动村居“两委”干部履职“全天候”、民情“全知晓”、服务“全方位”。深入开展“三进三帮”活动,兴办民生实事500多件。三是组织10名村书记到区直涉农部门跟班学习,选派涉农单位10名党员专家到村挂联指导,安排37个先进村与37个后进村一对一结对共建。四是制定了《“六方联动”处置不合格党员联席会议信息沟通机制实施办法》,排查出了涉嫌不合格党员初步名单。五是通过“六方联动”处置不合格党员机制,排查并处置了8名信教党员,党员的自律意识显著增强。六是建立加强宗教工作管理网络,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判全区宗教工作,会办处理宗教问题。各乡镇(街道)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兼任民族宗教助理,各村(居、社区)配备一名宗教工作信息员,区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对乡镇宗教工作进行一次考评、总结。建立和完善宗教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全区宗教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每半年对制度执行情况组织一次督查。

  (19)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党员意识不强,甚至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的党费仍由单位财务代扣代缴。

  一是制定出台了《淮安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十项制度(试行)》,将党内组织生活落实情况作为季度党建督查、年底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二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四套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党费交纳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区四套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在推进从严治党中的示范表率作用。三是星级党员示范户正在创建中,优秀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党性教育基地正在打造。

  (20)区委对基层组织建设缺乏长远考虑和有效举措,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大学生村官在基层村居工作的锻炼培养重视不够,基层党组织后备力量不足,村支部书记后继乏人。

  一是召开了两次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出台了《关于调整抓基层党建“一正四负”责任清单的通知》、《淮安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十项制度(试行)》等系列文件。二是开展换届后村居党组织班子运转情况综合研判,按照A(能力突出,可连任两届以上)、B(能力一般、可连任一届)、C(年龄较大、不适宜担任村书记、亟需进行调整)三个档次进行分类。已调整22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村书记,9名村书记被纳入市县乡共管范围,48名村书记被列为区乡共管范围。三是持续开展“双推双评双培”村居后备干部队伍活动,出台了《关于强化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通知》,并将落实情况纳入抓基层党建“一正五负”责任清单。四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锻炼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1+6”多岗锻炼、自我管理“十个一”等既有制度,同时建立了大学生村官“3+1”帮带培养制度。

  3.干部队伍建设较为薄弱

  (21)干部队伍建设缺乏长远规划。

  一是围绕今后五年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开展调研,从思想、组织、能力、作风、制度等五个方面,明确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和举措,计划年底前拿出干部队伍近、中、远三期建设规划。二是定期收集区委常委对分管条线部门、所结合乡镇(街道)干部的评价和优化建议;加强乡科级领导班子日常运行以及干部配备情况的研判分析。下一步,将根据确定的主题,结合干部队伍现状、建设方向等信息,提请区委常委会研究干部工作。三是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已按照有关制度,根据区委常委会确定的调整建议,结合工作需要,对干部队伍实时调整。

  (22)对急需的专业型干部队伍建设不力,没有形成梯次,乡镇党政正职后备不足,部分乡镇领导班子长期配备不到位,影响换届。

  一是注重专业型干部的一线历练,选派乡镇党政正职后备和年轻的乡科级后备共20名干部,组成精密机械、电子、新型建材、新能源、现代教育装备五个工业产业招商小组,分赴北京、上海、厦门等发达地区,投身招商一线摔打磨练。二是针对乡镇党政正职后备不足的问题,结合干部队伍建设需要,近期拟选拔一批基层工作经历丰富、综合素质比较优秀的年轻同志,担任乡镇党委副书记。

  (23)干部选任制度不够健全,区委没有制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干部动议、民主推荐环节有待进一步规范,干部考察未能整合纪检、审计、政法等实时信息。

  一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细化干部选拔任用的每一道程序,特别是对干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作出进一步规范。二是完善干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收集各成员单位反馈的涉干信息,在干部考察时同步征求纪检监察、审计(8月份考察中已实行)、计生、安监、政法等部门意见。三是完善干部实绩公示制度,在干部调整时在本单位公示干部特色亮点工作(8月份考察中已实行),下一步将结合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开发干部实绩网上纪实系统,在9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工作。

  (24)区直部门、乡镇干部轮岗制度不健全,一方面副职干部板结现象较为严重,另一方面少数正职干部换岗频繁。

  一是结合从严管理“五个要”要求,已对我区原有的《关于乡科级领导干部交流任职实施办法》进行修订,下一步将征求各方面的意见,计划在10月底前正式出台并实施。二是制定了《关于对全区乡镇及部门中层干部开展轮岗交流活动的通知》,下一步将结合干部实绩考核结果开展中层干部交流轮岗活动。三是结合《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制定了《区管正职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

  (25)部分非领导职务干部游离于组织管理之外,少数退休干部违规到企业兼职。

  一是今年6月份,区纪委、区委组织部联合对全区干部违规在企业兼(任)职进行专项排查。二是加大对非领导干部管理力度,将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对象延伸至非领导职务干部。目前,《淮安区委组织部对区管干部集中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办法》已经出台。三是在干部退休时,一并将中央和省、市关于规范干部在企业兼(任)职相关要求函送至本人。

  (26)干部教育培训“学非所用、学用脱节”。

  一是制定了《淮安区科级领导干部精准化培训实施方案》,明确把干部培训需求调研作为开展干部培训的首要环节,着力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建立精品课程库,由干部自主选学,准确把握“供给侧”和“需求侧”的关系。二是制定了《2017年下半年科级领导干部精准化培训办班计划》,分层分类开展专题研究、业务能力提升和党性教育培训。要求全区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制定出台本单位科员级及以下干部精准化培训实施方案。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主体责任没有扛稳抓牢

  (27)对省委上一轮巡视提出的“对农村行政区划进行系统整合”“国企改制滞后,遗留问题较多”等整改意见没有落实到位。

  一是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已形成具体方案,计划将现有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为13个乡镇和3个街道,待上报批复后实施。二是已完成区内国有未改制企业底数排查、改制资金测算等,具体改制方案正在制定中。

  (28)主体责任未压实,有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没有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违规违纪问题查处不力;有的区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空转,对分管领域的风险漏洞视而不见,对系统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醒不及时、批评不到位,没有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一是坚持以上率下落实责任。出台了《中共淮安区委常委会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五项举措》,明确区委专职副书记协助区委书记落实区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常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年初,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分别与四套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责任要求。区委派发《2017年度区委常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季度工单》,根据区委常委的分工不同,开列了22项共性和36项个性任务,进一步提升责任清单的针对性。二是建立季度工单“四个一”制度。在市委季度工单规定的基础上,对下级党组织实行季度工单一季一派发、一发一反馈、半年一抽查、一查一通报模式。每季度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向各单位派发当季工作清单。各单位按照要求定期上报《季度工单任务落实情况反馈表》,条目化汇报该季任务落实情况。区委采取不事先通知的方式,每半年一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情况,并予以通报。通过精细化管理确保责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目前,已完成两季度的工单派发工作。三是强化责任考核与追究机制。持续加强责任制考核工作,注重结果运用,对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较差的6家单位点名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根据市责任制考核重点,结合淮安区实际,制定了2017年度责任制考核办法,已于8月正式下发。严格落实《问责条例》、省委《<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要求,严肃查处党的领导弱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维护党的纪律不力等问题。1-7月,全区先后对12名党员干部实施责任追究,其中科级干部11人,4人被给予党政纪处分,一个乡镇党委被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对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四是科学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2017师年3月,区委出台《关于建立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质效评价机制的暂行办法》,根据文件要求,7月,区纪委对基层党组织上半年“第一种形态”运用质效情况进行督查。对抽查结果扣分达5分的泾口镇等9个乡镇(街道)和区住建局等3个部门实行蓝色预警,发出《提醒通知书》。对扣分达10分的马甸镇等3个乡镇实行黄色预警,责成单位作出情况说明。

  (29)巡察机构编制、人员不足,相关保障措施不到位。

  2017年7月25日,区编办已对巡察机构核定编制并正式下文。目前,区委组织部正在考察推荐干部,9月中旬前巡察干部将基本到位。

  2.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禁而不绝

  (30)公车改革不彻底,存在搞变通现象,有的单位长期租车没有履行报备手续,对车辆维修保养等监管不力。

  一是加强公务用车集中服务平台建设。对派驻在部门的应急机要等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着重在驾驶员招聘、车辆集中后的运行经费控制、运行成本测算、制度建设等方面下功夫。二是从制度层面规范车辆维修保养加油。即将正式出台《淮安区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淮安区公务用车运行保障方案》《淮安区公务车辆更新暂行办法》等文件,在公务用车使用、专项经费管理和结算、平台建设、经费保障、服务模式、服务流程等方面都作出明确规定,设计《淮安区机要应急公务用车确认单》对用车单位、联系人、用车人数、起始时间、起始里程等要素加以监控管理。

  (31)公款吃喝屡禁不止,有的单位14个月招待费高达数十万元。少数镇、村干部工作日午间违规饮酒。

  一是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工作。完善“四风”监督举报平台,制作《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宣传海报,并在公共场所张贴,在翔宇清源“廉仆网”、微信公众号开辟举报专区,提升社会参与度。编印《作风建设规定汇编》,将中央及省、市、区近年来有关作风建设规定整理汇编成书,派发全区学习。深化作风建设“三防”行动,抓住重要节日节点,有针对性的部署开展监督检查,巡视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起,处理6人。二是不断深化基层“五长”整治,开展“百村巡察审计”活动。对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惠农补贴发放专项治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实行“挂图作战”,逐条明确工作要求、完成时限。开展直补到户资金专项排查,建立村居干部基础信息库,组织财政、农委、民政等部门,对直补到户的惠农、扶贫、救助等资金开展全面清理。巡视整改以来,共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6起,纪律处分78人。三是加强“三公”电子平台管理。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明公务接待相关纪律的通知》,进一步巩固公务接待长效管理防控机制,重申公务接待事先申报要求,对未如实申报或申报内容不全的,一律予以退回,对未按规定履行事先申报手续的招待费用一律不得报销入账。

  (32)区直部门和街道部分干部作风漂浮,当传声筒、做甩手掌柜,工作层层批转;区有关职能部门在渣土车管理方面懒政怠政、不主动作为。

  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全面深化“两为”整治,严肃惩治乱作为、假作为,重点整治不作为、慢作为,紧盯“庸懒散拖”等问题,强化问责通报曝光。巡视以来,共问责处理152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13人,始终保持严厉整治高压态势。对10个部门的“两为”典型问题制作曝光专题片,在全区通报曝光。

  加强渣土运输管理工作:一是严格实行市场准入制度。设立渣土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准入条件和标准,各运输企业必须符合“六有一金”条件,在履行手续发放相关证件后,方可从事渣土运营活动。对审批合格的企业和车辆由渣土办登报公示。目前4家企业符合条件,通过现场逐项进行审核全部符合要求,并按规定分别缴纳了10万元渣土运输管理保证金。根据渣土运输管理保证金实施细则严格考核,并按照考核细则进行扣除保证金。在渣土运输过程中违规情节严重的,将责令停工并驱逐出淮安区渣土运输市场。二是严格实行源头值守监管。渣土办对全城区所有待出土工地展开一次全方位的摸底排查,定人定岗,实行工地源头监管,24小时值守,一旦发现有渣土外运现象立即汇报并及时采取措施。对运输企业,实行“四统一”制度,即统一处置审批、统一车辆标识、统一运输路线、统一运输时段。原则上,实行渣土夜间运输,运输时段为每晚22:00至次日凌晨3:00(特殊情况下,经批准除外)。此外,利用微信网络平台,实行信息共享,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现场不能解决的问题,涉及到业务部门将根据职责范围进行交办,并督查交办结果。截至目前,已基本从源头上杜绝夜间渣土乱运现象。4月底在城东街道的张巷村建成了110余亩的渣土消纳场所,并投入运行,各建筑工地多余渣土已规范有序运往消纳场所,目前已消纳渣土约6万立方。三是严格实行路面无缝巡查。城管执法大队路面执勤人员和环卫处路面保洁人员落实“一岗双职”,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密切关注路面渣土运输情况,发现有违规运输渣土行为立即汇报,重要路口落实专人看管,辖区中队立即采取措施并配合交警部门查扣车辆。对有抛洒滴漏行为的,严肃查处。已开展20多次联合执法行动,查处违规车辆17起,其中依法暂扣违规车辆4辆,罚款人民币20000元,城管治安办协助扣除相关责任人证照17本。

  (33)有些部委办局领导违规发放和领取津补贴问题较为严重。有的领导将下属单位资金和分管协会会费变成自己随意处置的“唐僧肉”。

  一是督查相关单位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自查自纠。对审计发现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进行全面梳理交办,严格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近期将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各单位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城管局从2015年开始,对计提的超收经费补助已全额纳入局机关经费核算,没有发放。截止目前,现任领导班子中,已有2人退缴,对未退缴的2名班子成员将进一步做其思想工作,并召开领导班子会研究,以督促其整改到位;对已调出的2名领导班子,采取电话、信息、挂号信的方法告知。市监局对超标准发放的8.62万元已于2017年7月11日在工资中予以扣回。二是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和违规处置单位资金和协会会费问题专项整治。计划于9月份正式开展。

  3.财经制度执行不严

  (34)财政支出弄虚作假、项目资金公款私存、涉农项目资金积淀严重等问题突出。

  一是进一步规范财政奖补项目监督管理机制。着重抓好项目的立项、招标和验收等环节监管,项目招标经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发布,已全部完成招标,区委农工部已会同区财政局多次对奖补项目建设进度情况进行了督查推进,目前项目建设均达到序时进度;严肃查处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不良现象,一经发现,责令相关乡镇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交区纪委处理。二是全面清查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对符合项目要求的,按程序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对不符合标准的项目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上报,调整或取消原项目。目前正在积极探索引进社会力量监督,聘请第三方组织项目验收等方法,充分发挥惠农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三是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完善项目相关报账资料,确保年底完成所有实施结束项目的验收和报账工作。对2014年以后,中止实施或无法实施的相关农业项目,向省市主管部门申请变更项目实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对2014年以前,中止实施或无法实施的相关农业项目,由区政府统一对剩余的项目资金进行整合,投放到相关重点园区或重点项目建设上,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

  4.行业性腐败问题凸显

  (35)区城市资产管理服务中心高价回购安置房问题突出。

  一是严控回购商品房用于拆迁安置,今后凡经营地块出让前要严格测算好安置房数量,并在挂牌文件中约定好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且保证能够满足安置需要。二是重抓政府自建安置房建设,安置方式以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相结合,以政府自建安置为主,提前谋划政府自建安置房项目,加快国际商城东侧、经五路西侧、西城花园二期等地块安置房建设进度,加大安置房建设体量投放,提升拆迁户安居质量。三是严格规范政府回购商品房程序,市场上购买安置房加强市场调研,确定意向购买房源(原则上要求选定三家房地产公司的项目)。由区政府安置房回购工作五人小组组织邀请招标和评标工作,以房源品质和价格最优的企业中标(原则上销售价格不得超过该小区近三个月销售均价的3%),严把回购商品房房源关、价格关、程序关、责任关,严格履行好商品房回购安置的各项程序。

  (36)工程招投标不规范,政府投资高估冒算,2015年度有225个预结算项目核减率高达15%以上。部分工程变更较大,合同管理不严。区经济适用房中心某安置房工程未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2000多万元。

  一是制定出台《淮安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算评审管理实施办法》《淮安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及项目清单编制管理办法》《淮安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实施办法》,成立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领导小组,及时会办审批需变更的工程建设项目。二是制定《淮安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考核管理细则》,进一步规范代理机构工作,加强考核管理,节约政府资金。

  (37)农村“三资”管理基础工作薄弱,公开透明不够,底数不清、支出不规范。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出台了《淮安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管理意见》,做到有规可循,努力构建权责明确、操作规范、监督有力的监督管理体系。二是开展业务培训。举办了全区村居会计和农经站业务人员培训班,全面提高参训人员的自身工作能力、服务能力和发展能力。三是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清核村集体资产、资源,界定产权、登记台账。积极探索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阳光行动”和村级资金管理非现金结算试点工作,“阳光行动”正在建淮乡盖桥村开展试点,村级“非现金化”结算工作已在全区推开。加强对村级资产资源流转交易的管理,规范村级“三资”交易行为,同时积极开拓新的交易品种,累计完成交易额5.6亿元。四是加强审计监督。利用区级抽审、镇级互审、联合专门部门审计、委托第三方审计等多种形式,开展定期审计和专项审计,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上访事件较多的镇村,开展重点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并追回集体经济损失,对涉嫌重大违法违纪违规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是当前一项重要政治纪律和重大政治任务。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委巡视组的部署要求,以铁的纪律、硬的措施、实的作风,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整改落实任务:一是全力抓好问题整改。全面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关于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坚持对账销号,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确保问题一一得到回应、件件得到落实。坚持标本兼治,既抓问题解决,更抓原因剖析,注重从制度层面研究治本之策。二是切实负起“两个责任”。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做到以身作则、聚精会神、紧抓不放,把全面从严治党班子的主体责任、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实实在在扛在肩上,认认真真抓在手上,不折不扣落实在行动上。严格落实好纪委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进一步加大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行为的问责力度,以刚性追责问责促责任落地落实,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有腐必惩、有案必查,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典型案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三是大力整治“四风”问题。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不放松,坚持明察暗访不断线、严惩违纪不松劲,盯紧一个个具体问题,抓住一个个关键节点,坚决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和持久战。继续深化“两为”整治,紧盯“庸懒散拖”问题,深入开展“三服务”流动红旗竞赛活动,推动干部干净干事、主动担当有为。全面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把制度防线贯穿于各项工作、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持续加强党员干部党纪党规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加大巡察力度,发挥好巡察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确保“十三五”期间全区所有党委(党组)巡察全覆盖。四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按照“20字”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全面考察干部德、能、勤、绩、廉,真正使那些政治坚定、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得到大胆使用。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加大干部选拔任用问题的倒查和责任追究力度,狠刹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切实维护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进一步深化拓展容错纠错机制,为真抓实干者鼓劲、为改革创新者撑腰,为敢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负责的干部负责。五是用足用好巡视成果。以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契机,结合自身发展实际抓好巡视成果运用,更好地用其指导工作实践,更好地推动“两聚一高”、实现“两大目标”,推动全区科学跨越发展。自觉树立问题意识、强化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和解决干部队伍和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不足,进一步提振全区上下加快发展的精气神,凝聚推动发展的正能量,营造保障发展的好环境,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7-85885666;邮政信箱:中共淮安市淮安区委办公室(淮安区兴文街99号),邮编:223200;电子邮箱:qwb103@126.com。

  中共淮安市淮安区委员会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