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沭阳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7-09-20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15日至5月10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沭阳县进行了巡视。6月25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向沭阳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整改工作责任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主动作为抓整改。始终坚持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时刻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沭阳得到全面落实。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认真学习省委巡视办、第五巡视组和宿迁市委、市纪委有关整改工作要求,全面全力、坚定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精心部署安排,凝心聚力抓整改。在第五巡视组巡视情况反馈会当天,立即组织召开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第一次会议,成立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专人集中办公。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党的领导工作问题、党的建设工作问题、压实“两个责任”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问题、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问题等四个整改专项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部署、协调推进、督促落实等工作,为抓好整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三是制定整改方案,精准发力抓整改。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将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三大类15个方面问题以及4条意见建议,分解为60个具体整改事项,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形成整改“路线图”和落实“时间表”。整改过程中,先后组织召开6次县委常委会、7次“五方联谈”会议,并坚持每周召开一次整改工作推进会,已召开推进会11次,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

  四是注重以上率下,层层示范抓整改。县级领导班子及成员坚持以上率下,在思想剖析上深挖一层,在整改落实上先行一步,充分发挥好表率作用,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县级领导班子专题剖析会,领导班子及成员对标巡视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深入查找自身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明确下一步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在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的基础上,全县各级党组织高质量召开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在全县形成从严从实全面抓整改的浓厚氛围。

  二、逐项推进整改,抓细抓实整改落实工作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四个意识”方面问题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全面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中央、省委、市委新精神新要求,始终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充分发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作用,制定《2017年全县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每月组织集体学习不少于1次,其中8月份邀请中央党校教授为县委中心组作“全面从严治党”专题授课;印发《县委常委“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工作讲坛实施方案》,定期由县委常委轮流授课,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深入推进“两聚一高”、全面落实“三项任务”。8月31日,县委书记以《推进绿色发展、建设五大公园,全力争当宿迁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排头兵》为题,主讲第一课。推动学习常态化,组织开展全县党员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专题学习,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始终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忠诚干净勇担当”,并组织宣讲团赴县乡机关开展“旗帜鲜明讲政治”专题宣讲活动,先后开展宣讲活动8场;把政治理论学习和党性教育作为党校主体班教学重要板块,所占课时不少于三分之一;通过“花乡先锋”微信公众号、沭阳党建网向全县党员干部推荐必学书籍《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访谈视频《严书翰教授谈重温“不忘初心”》、大型政论专题片《将改革进行到底》;在河南焦裕禄干部学院举办全县乡镇长党性锤炼专题培训班,共培训40余人次。

  二是抓实长效机制建设。出台《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制度化、常态化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已完成上半年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并印发考核情况通报。印发《关于开展“两个责任”清单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在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一并检查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推动政治理论学习落到实处。编印《理论学习应知应会手册》,发放至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各党支部,并在县党建网编制题库供党员干部在线学习;同时将应知应会内容纳入干部任前考纪考法试题,考试合格的,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任用。

  三是抓细理论政策宣传。在县广电台、沭阳新传媒网、沭阳发布微信公众页面、《宿迁日报》“今日沭阳”等各类媒体开设“治国理政新理念”专版专栏,在宿迁大道两侧、京沪高速两侧及出口、城区设置高炮宣传版面和落地宣传版面,大力宣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央、省委和市委新精神新要求。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充分利用城区各类载体,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等公益宣传。

  2.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问题

  一是提高扶贫工作“精准度”。严格执行《沭阳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3份文件规定,集中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行动,县扶贫办、县纪委、审计局、财政局联合成立4个检查组,对所有乡镇进行拉网式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督促乡镇进行整改。完善扶贫项目推进机制,对滞留在账的资金进行分类处置,督促已完工项目履行报账手续、在建项目如期完工、无法实施项目办理调整手续,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质量和效益。出台《沭阳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评审办法(试行)》,并组织村居“第一书记”对各乡镇上报的2017年度直接到户项目进行全面核查,保障扶贫项目科学、资金使用规范。强化责任追究与警示教育,对省审计厅反馈的审计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县纪检部门正在依纪进行核实、追责,目前已追责3人;县纪委网站、公众号通报典型案例6起,并要求各单位组织收看扶贫领域警示教育片。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整治行动,建立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加强低保信息公开,对不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进行动态调整,全力打造“阳光低保”。

  二是增强土地出让“规范性”。加强制度建设,出台《沭阳经开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用地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水平的实施意见》,规范土地出让程序,强化工业项目批后管理,确保将违法用地消除在萌芽状态;严格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继续坚持阳光出让,推行经营性用地网上交易;出台《关于规范招商引资工作若干规定》,严禁低价、超低价出让国有土地。加大巡查力度,严格执行《关于严控私自建房、严禁小产权房开发工作实施意见》,构建、推广“互联网+行政执法”机制,出台《沭阳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度》,努力做到巡查全覆盖、无死角。强化收支管理,出台《沭阳县土地整治节余指标收益资金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延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是推进环保治理“持久战”。加大整治力度,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专项整治,现已完成685家,其中淘汰关闭类项目116家、整顿规范类项目398家、完善备案类项目171家;开展再生纸、印染、水泥、污水处理、垃圾焚烧、蓄电池等六大行业31家企业监测评估;沭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环保专项整治工作基本结束,并委托南京大学环科院评估编制整改技术报告。实时监管监测,常态开展环境执法检查,立案查处案件70件;研究制定“推进工业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实施意见”,提高企业依法治污意识和治污能力。严查违规钢铁产能,开展涉钢企业检查15次、拆除3家企业设备20台套,对4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在常态化开展检查的基础上,坚决不以任何方案、任何名义核准、备案新增钢铁产能项目。

  四是树立经济发展“新导向”。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推进“两聚一高”、全面落实“三项任务”,全力建设生态大公园。出台《印发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政策措施任务分工涉沭事项的通知》《沭阳县城乡居民富民增收实施意见》,促进县域经济转型升级。严格执行《预算法》《税收征管法》,以及《沭阳县税收协同共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若干规定》,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3. 关于县委核心领导作用发挥、政治生态修复方面问题

  一是加快修复政治生态。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县级领导班子专题剖析会、全县警示教育大会,同时各级党组织也召开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进一步提高党性修养,强化“四个意识”。出台并严格执行《沭阳县纪委监察局纪律处分“现场警示”教育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通过“以案明纪”加强警示教育效果。出台《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快修复沭阳政治生态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快政治生态修复。

  二是提升机关工作效能。出台《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出台《全县“中层梗阻、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重点整治“庸懒散漫、不敢担当等不作为”“消极拖延、敷衍塞责等慢作为”“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乱作为”现象,现已责令2家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处理群众举报涉嫌吃拿卡要投诉1起。

  三是提高信访处置效率。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信访工作督办会办催办机制、落实和完善司法救助机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提高信访案件处置效率和质量。实行归口处理,对群众来信来访和网上投诉反映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事项,分流或对接纪检部门查处到位。压实工作责任,对信访问题严重、越级访较多的单位,举行7次 “五方联谈”,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

  四是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强化责任追究,对2016年19件行政败诉案件,全部追责到位,并将调查结果上报市纪委。完善各类制度,新出台或修订《沭阳县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沭阳县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沭阳县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沭阳县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建立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将法治单位创建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考核,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开展学法活动。制定县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每季度学法一次;举办全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现已培训74人次。

  4. 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重大事项决策方面问题

  一是明确议事规则。印发《沭阳县各类会议议事规则汇编》,明确“中共沭阳县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沭阳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县委全会议事决策规则”“书记专题会议议事规则”“县政府党组工作规则”“县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县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规则”等7项规则,对各类决策性会议进行严格规范。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有关程序,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二是强化档案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专题会议记录和存档的通知》,建立“一会一档制度”,从规范会议记录内容、统一记录簿规格、妥善留存会议记录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切实加强会议档案管理。

  三是加强权力监督。强化“三重一大”月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宿迁市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八项制度》,对月报告制度执行不力的单位催办6人次,对11个单位开展巡察、对3个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进行“五方联谈”,进一步强化民主决策程序。

  (二)党的建设方面

  5. 关于党建主责聚焦方面问题

  一是强化党建责任。印发《党员县领导“挂镇包村”指导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县乡机关“一把手”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落实的“责任清单”及考评细则文件,构建以县委书记、县委常委、县乡机关一把手、村党组织书记为主体的党建责任落实“四级联动”体系。调整完善2017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办法,将“党建责任落实工作”考核分值提高至10分,新考核体系已在全县上半年综合目标考评中进行应用。

  二是完善制度机制。出台《面向乡镇和县直部门“开门征党建、季度议党建”制度》《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党建工作月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专题常委会、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会,听取、研究、安排党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推进党建工作。实行“两到位”制度,县直部门行政负责人新任职时,原则上同步配套党委(党组)书记职务,如行政负责人为党外干部的,则另外配备到位。

  三是加强党员管理。开展失联党员查找专项行动,全县1847名失联党员已有1544名取得联系,余下失联党员将继续进行查找,并将查找过程全程留痕。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指导各乡镇建立流动党员微信群,常态化进行日常教育管理。

  6. 关于农村基层党建方面问题

  一是修订《乡镇场(街道)党(工)委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责任清单”考评细则》,明确乡镇党委工作责任,定期对乡镇党委落实党建工作进行现场考核;每年初开展乡镇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根据评议结果集中开展约谈。出台《乡镇和县直部门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实绩季公示制度》,各单位党建工作公开接受党员群众评议。

  二是制定《基层党建和“书记项目”责任落实巡查要点》,并纳入县委巡察办巡察内容。对农村党建“书记工程”,县委组织部成立6个暗访巡查小组,常态化开展暗访巡查;对市委县委“书记项目”,分五个片区按季度进行观摩推进,发挥好书记项目“党建抓手”作用。

  三是推进“支部+电商”“支书领头调结构”等党建富民工作,实施“村书记述村事、议事会议大事、村监会释疑事、服务组调民事”的“四事”工作法,提升党组织凝聚力号召力。对全县村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要求各乡镇严格执行《沭阳县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确保村村都有为民办实事项目。对无“一事一议”自筹资金或资金相对不足的村,结合所在乡镇2018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预算,优先安排项目。

  四是选优配强村干部队伍,为全县435个涉农村(社区)分别招聘1名有创业项目或创业意愿的本土大学毕业生回乡挂职担任村干部,进一步优化村干部队伍年龄和学历结构。提高村居干部待遇,财政为其购买社会养老保险人员由原来的村居党组织书记1个人扩大到书记、主任、会计3个人,进一步调动村居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开展村干部思想作风集中整顿,印发《关于开展村(社区)干部思想作风“四查四强化”集中整顿的通知》,为6个党组织书记缺位的村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进一步加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农村党员年龄、学历等结构性要求,新发展党员向优秀年轻群体倾斜,同时,加强对青年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教育培训,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储备“源头活水”。组织全县党员扎实践行“沭阳县合格党员18条”内容,坚决做到“不信教、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7. 关于机关部门党建方面问题

  一是明确重点工作。出台《2017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评细则》,对机关部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建立机关部门党组织书记培训制度,提升抓党建业务能力。选树部分市级、县级机关党建示范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严格组织生活。严格执行《推动组织生活常态化一把手职责任务清单》,确保组织生活正常开展。印发《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通知》,对存在问题的3家单位下发工作提醒单,对制度执行不力的3家单位组织工作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三不”制度进行专项检查,确保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将“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作为学习教育的规定动作,对全县党支部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支部工作手册》进行检查,对问题较多的9家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集中检查24家单位下辖党支部《支部工作手册》,对存在问题的8个党支部,由县委督导组驻点跟踪整改落实。要求各党委(党组)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汇报会方案,已对20家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8. 关于选人用人导向、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方面问题

  一是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20字”好干部标准,推行选人用人负面清单制度,在选人用人上树立“八用八不用”导向。对招商引资工作做到“四个取消”,即“取消招商引资在干部推荐中的一票否决制度,取消县直部门招商引资任务,取消县直部门招商引资考核在年度综合目标考评体系中基本分值,取消招商引资工作对县直部门综合目标考评的一票否决权”。对现行的“副职干部分管工作实绩考核办法”进行完善,进一步强化用人导向。

  二是规范选拔任用程序。建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系统,实行初始提名推荐实名制,印发《关于建立干部选任工作监督员制度的通知》,同时县委常委会讨论干部选任时,坚决落实县委主要负责同志末位表态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实行干部考察员制度,出台《沭阳县干部考察工作实施细则》,对考察时间、考察步骤、考察中发现问题的处理办法等作出明确规定,提高考察工作质量。落实《沭阳县各类会议议事规则》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专题会议记录和存档的通知》精神,建立决策纪实制度和文档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机关单位的内部管理。

  三是全面整改存在问题。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在试用期内不调整岗位。

  9. 关于干部档案管理方面问题

  一是开展干部档案专项整治。成立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沭阳县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已审核科级干部档案725本,对存疑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并加强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整改工作督查,确保按要求整改到位。

  二是规范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出台《加强和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要求管档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努力提升档案管理工作质量。

  (三)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0. 关于县委落实主体责任方面问题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出台《沭阳县党风廉政建设一单三问责制度》《沭阳县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细则》,建立“主体责任清单”,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和负责人,下发工作提醒单,督促整改到位;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力的2家县直单位、3家乡镇进行约谈,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二是健全巡察机制。成立县委巡察办和6个巡察组,突出对乡科级干部的巡察监督,目前正在对首轮第二批次8个乡镇开展巡察工作。建立纪检监察“双报告”制度,进一步聚焦全面从严治党。

  11. 关于纪委监督责任方面问题

  一是强化纪委监督职责。支持纪委“三转”,对乡镇兼职纪委书记进行岗位调整。完成派驻纪检组改革工作,设立15个纪检组、1个后勤保障组,修订《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权力运行监督清单》,强化派驻纪检组“探头”作用。完善“双随机双评议”机制,并已组织开展3次,进一步传递压力,提升监督执纪能力。

  二是严格执纪监督标准。全面落实“一案双查”要求,出台《沭阳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一案双查”办法(试行)》,今年以来立案审查乡科级干部26名、问责领导干部19名,其中通报批评、诫勉谈话16人,纪律处分3人(含岗位调整1人)。开展案件卷宗质量整改“回头看”,已完成2014年127件卷宗复查复审。强化业务学习,依据“二十四字”方针,给予违纪人员恰当的纪律处分,防止出现畸轻畸重案件。

  三是完善警示教育机制。搭建“星期一9:10”平台(就要廉),每周一早上9点10分,在县纪委网站和“清风花乡”公众号定期发布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建立受处分党员干部“双帮双带”制度,对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思想帮扶。

  12. 关于“四风”建设和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方面问题

  一是改进会风文风。出台《沭阳县人民政府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作风建设的规定》,进一步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

  二是规范公务接待。开展违规公款吃喝“回头看”专项整治,县纪委对各单位使用“两单一票”情况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15起、处理29人,全部进行公开通报曝光;县财政局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抽查6个乡镇、6个县直单位,并责成相关单位做好整改工作。实行公务接待、商务接待分类管理,出台《沭阳县商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商务接待有关事项和要求,防止在招商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强化制度执行,对《沭阳县公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细则”、《沭阳经开区接待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强化查究力度,特别是严禁以任何名义用公款购买礼品、土特产,对把关不严的签批领导及财务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三是规范公务用车。制定“公车管理制度”“乡镇及执纪执法车辆管理规定”等文件,开展监督检查4次、涉及单位22个,当场责令整改公务派车单填写不规范问题8个。

  四是规范办公用房。制定“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方案”,组织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检查,目前各单位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均符合有关规定。在此基础上,将常态化抓好办公用房管理工作,防止问题反弹。

  13. 关于规范奖金、补贴发放方面问题

  印发《开展六项专项清理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对私设小金库(账外账),自设项目或超范围、超标准等违反规定滥发奖金补贴,违规领取、发放招商引资奖金,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包括个人通信通讯费用),领导干部在分管部门、下属单位领取报酬或兼职取酬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目前已基本处置到位。

  14. 关于招商引资方面问题

  一是加强招商项目管理。出台《沭阳经开区工业项目负面清单(2017年)》,强化源头把关,坚决不招引环境污染、成长性不好、贡献率不高项目。出台《沭阳经开区工业项目落户评审制度》,规范项目评审流程,坚持程序化审核,确保引进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出台《沭阳经开区工业项目落户跟踪评价机制》,对落户项目实行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三约束”,对逾期不能实质性开工、达不到建设进度要求、存在严重违约的项目,将严格合同兑现,坚决清理清退,依法依规收回闲置建设用地。

  二是规范优惠扶持政策。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税收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该文件出台之前签订的优惠政策,有优惠期限的按照要求执行;无优惠期限的给予3年过渡期。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扶持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意见(试行)》《县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全县扶持企业发展政策。从本年度起,每年对优惠政策兑现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三是积极利用标准化厂房。认真做好标准化厂房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建设,并出台《标准化厂房利用实施方案》,积极引导各乡镇加快厂房盘活利用,目前全县已累计引进入驻标准化厂房项目900余个,利用厂房面积530余万平方米,厂房1—2层已基本利用完毕。

  15. 关于涉农资金方面问题

  一是强化资金监管。将乡镇扶贫、惠农、拆迁等资金账务系统接入纪检、检察机关系统,确保资金实现实时监管。制定《沭阳县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沭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沭阳县财政涉农(惠农)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沭阳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等文件,进一步加强涉农(惠农)资金监管。扎实推进“阳光扶贫”工作,杜绝虚报项目、挪用资金现象。

  二是规范业务流程。出台《沭阳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明确成员单位、乡镇以及专兼职人员的职责与分工,强化监督检查过程性监控。制作《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提示卡》,并在全县所有村居及群众聚集场所悬挂777块涉农惠农领域监督举报牌,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加强整改问责。针对涉农专项资金违规挪用问题,县纪委已追责15人,并将违规资金全部收回财政。

  三、抓好后续整改,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效

  虽然我县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是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落实成效还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距离省委、市委的要求,以及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下一步,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巡视办、第五巡视组和宿迁市委、市纪委整改工作要求,持续抓好整改工作。

  一是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坚决防止反弹反复和边改边犯,通过定期“复诊”,确保实现“痊愈”。

  二是稳步推进后续整改。对尚未完成或需要持续整改的事项,强化过程管理,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任务、时限、措施和要求,逐一整改到位。对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合并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将做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改进和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努力把巡视整改成果体现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上,为推进“两聚一高”、落实“三项任务”提供强有力政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27-83939898;通讯地址:中共沭阳县委整改办(沭阳行政中心1211室);电子邮箱:shyzgbgs@163.com。

  中共沭阳县委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