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阜宁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7-09-20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13日至5月10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阜宁进行了巡视。6月25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向阜宁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县委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迅速传达贯彻、研究部署,切实抓好落实、加强督查,有力有序推动整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委巡视组巡视意见反馈后,我县迅速召开县委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关于巡视意见整改工作部署要求,坚决用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明确方向,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县委专门成立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有关县委常委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推进全县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压紧压实责任。县委研究通过《阜宁县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把巡视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3大类50项整改任务,每一项任务都落实一位县委常委牵头负责,明确工作措施、阶段性目标、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县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亲力亲为,抓具体、具体抓;县委副书记、其他常委各负其责、分兵把口,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带头深刻反思,查找问题根源,抓好整改落实,抓紧源头治理。明确部门、镇区街道整改的具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三是注重建章立制。坚持标本兼治,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着力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有针对性地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对已经完善的制度,切实抓好严格执行;对需要完善的制度,根据整改新要求,加紧修订完善;制度缺失的,立即着手研究制定、尽快出台,努力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链条完整的一整套长效机制,切实做到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工作推进到哪里、制度就覆盖到哪里。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以注重实效为导向,加强督促检查,既督任务、督过程、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严把整改落实质量关、检查关,建立台账管理、情况反馈、督促检查、责任追究等机制。加强整改过程管控,从任务安排、工作部署、责任单位到整改进展、最后结果,每个环节都全过程详细记录,落细落小、见事见人,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严肃整改纪律要求,明确提出对整改不主动、不积极、不担当、不负责的,特别是对边改边犯的,严肃追责问责。截至目前,50项整改任务已全面整改,已完成8项,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的29项,还有13项需要有个过程才能落实到位,正在全力组织推进。

  二、突出问题导向,从严从紧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坚持奔着问题去、针对问题改,以钉钉子的精神一抓到底,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松手,既确保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整改到位,又坚持举一反三、主动查找、自觉整改,提高整改工作实效。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 关于对中央和省委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策部署学习领会不透彻,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把“两聚一高”、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政治承诺去落实和推进,向党的方针政策的“看齐意识”有差距的问题。一是举办全县领导干部专题读书月活动。通过采取专题党课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突出抓好“读、记、研、讲”四个方面工作,以“读”深刻理解和把握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以“记”加深对所学内容的理解;以“研”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以“讲”将党的方针政策精准地、创造性地传达到支部、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引导全县各层各级党员干部向党的方针政策看齐。二是对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各项指标,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推进措施、考核办法、牵头领导、责任单位,研究制定《2016年-2020年阜宁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目标任务表》和《2017年阜宁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考核办法》。三是逐步建立落实“两聚一高”、脱贫攻坚专家咨询制度。加强调查研究,与省发改委和有关专业咨询机构联系,制定我县专家咨询制度。

  2. 关于主动适应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缺乏实招,产业规模不大,“三个口袋”不鼓,交通、医疗、教育等领域欠账较多的问题。一是坚定不移转型升级。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三去一降一补”的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夏季百日招商竞赛活动,更加重视产业培育和产业项目建设,夯实转型发展基础。着力培植税收贡献大企业、行业单打冠军、高新技术企业、合作重组企业、智能车间示范、上市挂牌、新增长点等“七个一批”企业和项目。组织县内园区申报省级两化融合示范区、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创新平台,与中科院太仓计算机研究所等科研院所合作共建科技平台。安排2亿元财政奖补资金,设立产业发展引导母基金,按“1+N”模式,分设六大产业联盟发展种子基金、农业发展担保基金、重大项目引导基金等子基金,总体规模力争达到50亿元。推进政银保合作,设立10亿元信用担保资金池和1亿元小微企业转贷金,推动镇区平台合建工业园区,出台《镇区工业集中区建设专项借款资金管理办法》,支持镇区出让土地向平台抵押借款,专项用于工业园区建设,增强镇村经济发展活力。推进企业科技创新,在省科技创新40条政策和市聚力创新的10条政策的基础上,结合阜宁实际,组织重新修订科技激励政策意见,激励企业加快科技创新步伐。深入开展产学研对接,帮助有技术需求的企业联系高校院所,引进高层次人才,提升企业的研发能力。二是充实“三个口袋”。注重财政税收质量,强化财政收支平衡,提高财政资金利用效率。坚决落实有关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转型升级、提升经营水平,增加企业利润。出台《关于聚焦富民促进城乡居民增收致富的若干政策意见》,从坚持产业富民、促进充分就业、推动创业富民、提高群众收入、减少群众支出、关爱灾区群众和精准扶贫脱贫等7个方面拓宽富民渠道,集中力量、集中资源、集中政策打好“聚焦富民”主攻仗,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充分利用阜宁创业就业网、手机APP、阜宁就业微信公众号“一网、一端、一微”,为群众搭建信息互通平台。三是加大交通、医疗、教育等领域的投入。今年累计投入4.3亿元,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力争三年任务两年完成;全面深化医疗改革,加快医联体建设,深入推进县人民医院三级医院创建和二期工程建设,继续实施乡镇卫生院省示范创建和标准化建设。补齐教育短板,长春路小学建设、育才路初中改扩建、29所中心幼儿园改造提升、新兴路小学和64所灾区学校等工程全部完成。

  3. 关于全面小康主要指标的实现存在弱项,人均GDP、城镇居民和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三个指标实现程度低于省、市平均水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不强的问题。一是增强县域经济实力。着力推动经济提质增效,突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深入推进创新引领、产业强县、生态提升、富民提速“四大行动”,重抓“双十双六工程”,加快工业新型化、农业现代化、服务业高端化发展。二是着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实施增收富民返乡“三个一万”工程(返乡创业就业1万人、技能培训1万人、陪读家长1万人),积极鼓励企业新上“陪读家长工坊”和“扶贫车间”吸纳就业,解决返乡人员、陪读劳力、社会闲置劳动力等群体创业就业问题。健全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体制机制、政策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发展成果惠及全县人民的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搞好社会托底工程。三是持续关注“6·23”受灾群众就业创业。总投资14.13亿元,16个灾后重建安置点4946套民房全部建成。在做好重建后续工作的同时,一方面兴办高效设施农业基地和用工密集型企业,吸纳受灾群众就近就业;另一方面引导灾区群众兴办实体、自主创业,外出务工、增加收入,让灾区群众住上新房子、过上好日子。

  4. 关于脱贫攻坚长效机制不健全,存在简单给钱扶贫、“报表数字脱贫”等现象;富民政策措施操作性不强;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精准扶贫成效不明显,自我“造血”功能不强,全县低收入人口较多,村平均集体经济收入低于全市、全省平均水平的问题。一是因户制宜、精准施策。实行“一户一策、一人一法”,利用省1882万财政奖补资金,帮助5265户实施种养殖自主经营类、就业类、救助补助类项目5265个;利用结对帮扶帮助所有低收入农户发展增收项目,对低保户实行政府兜底脱贫。二是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出台健康扶贫、教育扶贫、产业和就业扶贫政策,结合大走访大落实、牵手致富行动等活动,把政策宣传落实到位。三是加强培训、提升技能。7月底至8月,市委帮扶工作队与市人社局在我县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培训农村劳动力2000人以上,县内同时出台相关培训政策,鼓励低收入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四是严查细排、“阳光扶贫”。从6月份开始对低收入家庭基本信息、家庭成员信息、致贫原因、收入情况、生产生活条件、帮扶责任人等六大类信息进行进一步比对,精准识别贫困对象,引进“阳光扶贫”监督系统,全面审计扶贫开发工作,对审计出现的问题落实整改。五是拓宽路径、增加积累。健全激励镇村经济发展的政策意见,全面推行村级集体经济“十条路径”,加强农村“三资”平台管理,提升村级收入水平,确保尽快改变经济薄弱村现状。

  5. 关于未能充分理解和把握五大发展理念,“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统筹推进不够平衡,发展观、政绩观存在偏差的问题。一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下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和《2017年下半年工作安排的通知》,更加注重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系统学习,推动学习教育更深入,对照反思更深刻,查摆问题更聚焦,改进提高更自觉。二是研究制定“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发改委等部门到县内相关镇区和周边县市区开展调研,结合我县实际,走好阜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三是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考核内容上紧贴五大发展理念和“五位一体”要求,提高考核结果的运用效率。

  6. 关于财政收入有水分,镇区(街道、社区)空转税收现象较多,财政收入质量不高、水分较大,存在为融资平台担保行为,政府性债务余额较大的问题。一是做大做实财政收入。大力发展税源经济,培植壮大产业,拓展税源财源。加强税收收入征管,对照全年税收目标,逐月分解落实,确保各项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强化收入督查推进,定期通报各部门、镇区收入完成情况,严格查处虚收空转弄虚作假行为。近3个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收占比逐步提高,确保年达70%。二是全面清查为融资平台担保行为。全面梳理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排查风险隐患,规范经营行为。截至7月底,融资平台不规范融资担保行为已整改到位,9月10日前将不合规的政府购买服务事项整改到位。三是大力化解政府性债务。建设公益性项目,盘活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资金、资源,增强地方政府偿债能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出台《阜宁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建立多元化、规范化的融资渠道,规范举债行为,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运作。

  7. 关于园区建设盲目扩张,开而不发,全县园区闲置厂房、土地面积较大的问题。一是深化园区建设。认真落实全省开发区改革创新大会精神,按照“一特三提升”的要求,提高园区发展质效。规范土地出让行为,从源头上控制闲置土地现象。二是创新盘活方式。及时对存量项目台账进行完善更新,实行销号制,督促企业加快存量项目盘活。三是严控新的闲置。充分论证新上项目的可行性、市场行情、技术成熟度、投资主体实力,未经评审的项目严禁列入县集中开工项目,不得办理前期相关手续。严格督查推进,每季度通报闲置厂房处置及存量资产盘活情况,今年累计盘活存量土地595.5亩,盘活存量厂房8.47万平方米。

  8. 关于重工轻农、重城轻乡,城乡发展不协调,近三年县城基础设施投入较大,而镇、村投入较少,城乡面貌反差明显的问题。一是开展集镇环境整治。按照2018年所有镇达到“人居环境星级乡镇”四星级标准的要求,今年来累计投入3.5亿元,集中力量对老镇区主街道进行整治出新。以森林小镇创建为抓手,投入2.3亿元,大力实施集镇绿化建设,新增绿地454公顷,加快改善集镇人居环境面貌。二是加大康居工程建设力度。今年计划投入8.5亿元,拆除改造B、C级危旧房10692户,新建集中居住点62个;目前已拆除3756户,开工建设55个集中居住点。三是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实施道路项目295个579.6公里,新改建桥梁398座,预计12月底完工。投入1.13亿元,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工程,计划实施农村电网绝缘化改造项目1095个,截至7月底已完成767个。四是加大农村教育资源投入,今年以来新建教学楼93幢。

  9. 关于创新驱动措施不实,新兴产业重引进、轻培植,持续发展的动能不足,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技改创新滞后的问题。一是提升产业发展层次。突出产业联盟招商,精心筹备11月份新特产业招商推介活动,成立25亿元的新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形成产业集聚发展、质态提升的良好态势。加大传统产业培育力度,大力实施滤料产业小镇建设工程,规划新建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重振传统产业“雄风”。注重新产业增长点培植,今年累计培育新增长点项目50个,新增销售26亿元。二是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全县排定100家“四新”技术改造项目已实施的企业有75家,累计完成技术改造投入11亿元。计划培育企业挂牌上市7家、省级智能车间项目4个,实施雷纳德等合作重组企业5家,扎实推进12个重点智能改造项目。三是持续优化发展环境。设立1.1亿元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优先保证“十百千”计划资金投入,引进领军人才16人、大学生2204人、专门人才351人。开展“进千企,解难题,促发展”活动,走访工商企业812家,解决问题692 个。

  10. 关于绿色发展推动不力,“263”专项行动执行不坚决,化工企业存在废气扰民、偷排偷放行为;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突出,化肥、农药使用过度,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不力;淘汰落后产能决心不大的问题。一是深入开展“263”专项行动。完成全县环境风险评估工作,《阜宁县环境风险评估报告》通过专家评审。扎实抓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专项行动、县城黑臭水体整治暨污水收集全覆盖专项行动、小塑料粒子专项整治行动和小燃煤锅炉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全县关停并转化工企业4家,完成自动化升级改造化工企业4家,实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自动化监控和视频远传功能企业5家;整治燃煤锅炉7台;疏浚河道52条,重点整治县城12条水体,加快推进南城区、工业园区、居民集中区污水管网建设。加强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改造工作,大力整治通榆河、串场河等随意停靠杂船,规范秩序管理。改善生态环境,生态防护林工程完成新造林1万亩,现有林改造提升1.8万亩,新扩优质林果基地0.3万亩,修复金沙湖湿地面积343.83公顷。二是整治农业面源污染。组织开展畜禽业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262个存在环境问题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治理,治理合格156家、基本合格37家。实施规模养殖场及养殖大户关闭搬迁工程,完成禁养区24个规模畜禽场关闭搬迁。深化生态健康养殖创建,制定畜禽粪便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全县养殖大户及畜牧技术人员专题技术培训。加强畜禽养殖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成立畜禽粪便专业化服务社,在田间建设储粪池、铺设管道、添置运输车辆,加快畜禽粪便处理中心建设,成功列入2017年省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县,获得1000万省级资金支持。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和农药零增长,建设“双减”和万亩有机稻米基地。三是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健全常态化监管及查处机制,严格监督涉钢企业生产,8月6日县政府再次组织涉钢企业核查工作。淘汰落后产品和工艺,全面摸清钢铁、煤炭、水泥、船舶、平板玻璃、电解铝6大行业情况,完成胜丰钢铁落后产能清理。

  11. 关于对信访维稳工作粗线条、简单化,创新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研究不多,甚至花钱买平安,导致群众“信访不信法”,信访量居于省市前列的问题。一是结合矛盾纠纷化解抓整改。对走访中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交办解决,己化解矛盾纠纷246件,化解率90%以上。坚持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落实“五位一体”稳控责任,对省市交办的重点案件全部包案到县处级领导,对新排查的重点信访问题进行交办,逐一落实化解措施。对非访行为,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依法处置到位。二是结合法制宣传教育抓整改。积极开展讲法制、讲道德和不赌博、不造谣传谣等“两讲十不”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到镇区“法治集市”、法治文艺巡演等活动,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县司法局专门组织开展依法信访宣讲活动,38家基层组织建设薄弱村实现全覆盖。三是结合排查整治行动抓整改。把“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与“大走访大落实”紧密结合起来,组织开展严打整治百日雷霆行动、信访积案百日攻坚行动、安全生产百日清源行动、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关爱行动,实现思想认识全面提高、工作措施全面落实、问题隐患全面见底、整治成效全面达标。四是结合专项措施落实抓整改。在矛盾相对比较集中的征地拆迁、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仲裁、土地承包和环境保护等领域,成立6个专业性调解组织,提高矛盾纠纷处理率。持续加强技防城、“村村通”、社会面治安监控等技防建设。

  12. 关于对富建集团非法集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资金互助合作社非法吸储、违规放贷等风险隐患较大、社会涉及面广的问题缺乏政治敏锐性,研判监督不够及时,社会稳定压力加大的问题。一是妥善处理富建集团非法集资问题。目前,富建集团阜宁县内10万元以内社会个人债务(款项),已基本兑付结束;10万元以上的个人债务(款项),在2016年通过公证摇号确定了处置房源,2018年底前陆续交付到位。二是强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资金互助合作社监管。县近8年来未新批一家资金互助合作社,对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甄别,发现涉嫌非法集资及时处理到位。年内对符合转籍条件的资金互助社全部转籍到位,接入省平台接受统一监管。三是加强风险监测预警。今年6-7月份,开展全县非法集资专项检查,对查出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四是抓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以案说法,不断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加大非法集资打击力度,坚持发现一起立案查处一起,今年以来非法集资案件立案7起。

  13. 关于有些党员干部缺乏责任心和事业心,“新官不理旧账”,对待历史遗留问题不想处理,新发现问题不愿处理,复杂疑难问题不善处理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两个责任”、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增强事业心责任心。二是强化干部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工作日志制度,改进干部作风,提升机关效能。三是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政策意见,重用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的干部,对不敢担当、不想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进行约谈提醒,提醒无效的,采取组织措施予以调整,引导各层各级干部一任接着一任干,推动事业持续发展。

  14. 关于在整治非法营运三轮车中,不依法行政、推诿扯皮,产生扣押场地费用纠纷,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问题。关于扣押场地费用纠纷的问题,2017年2月13日,经县法院诉前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矛盾已协调处置结束。对事件中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相关责任人员,已分别作出了党政纪处分。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15. 关于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理解不深、树立不牢,抓经济工作多,谋划党建工作少,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督查不力,百分制考核体系中基层党建分值较少的问题。一是定期召开全县党建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会办解决基层党建工作方面的问题,全面推行党建工作任务清单管理模式。二是层层传导党建工作责任,县镇分别成立基层党建工作督查组,强化对各级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整改。8月上旬,组织10个检查组对全县所有镇区(街道、社区)和县直机关单位党建工作进行了兜底式检查,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交办单的形式一一反馈给各单位党委和“一把手”。三是定期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组织支委党务工作专题培训,提升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党建工作作为综合先进资格考核的重要内容,党建工作考核低于80分的在综合先进评比中实行“一票否决”。

  16. 关于有的单位抓党建工作被动应付,存在“两张皮”现象,有的长期不开党委(组)会或以班子会议代替党委(组)会,党建工作“搭便车”的问题。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狠抓各基层党组织年度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完成情况的督查,年终对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进行专项述职评议。在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时,对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进行专项民主测评。制定下发《基层党(工)委议事决策规则》,明确党委会召开程序、内容和频率,及时组织督促检查。组织县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按照政治巡察的要求,重点督查,推动整改。

  17.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民主生活会避重就轻、“一团和气”,对领导班子意见建议较多,对班子成员个人的意见建议少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各级党组织严格把关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方案、对照检查材料,材料不成熟、问题找得不准、相互批评不到位的坚决不予召开。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要红脸出汗,真心诚意作出批评和自我批评,相互之间提出至少2条实在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县四套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并指导挂钩联系点基层党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县委组织、纪检部门成立指导组,梳理反馈基层单位存在问题,点评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

  18. 关于“三会一课”走形式,不按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的问题。一是结合每月“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 县委组织10个专门督查组随机抽查全县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情况,不定期组织相关材料调阅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到位,并跟踪督查。二是落实镇区、街道、社区党(工)委和县直各党委责任,每月督促检查所属党组织“三会一课”开展情况,推动“三会一课”务求实效。三是各党(工)委组织人员参加下一级党组织组织生活会,严格把关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派员参会督查指导。

  19. 关于党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话语权、主动权把控不牢,党在基层的政治氛围营造不够,一些群众爱党爱国意识淡薄,有的群众对党和政府缺少感恩,全县信教群众和宗教场所较多,有的党员干部参与信教活动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完善《2017年县委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基层党委(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县委常委会专题组织学习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委《实施细则》。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百分制考核内容。二是牢牢把握话语权、主动权。发挥报、台、网主流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兴媒体的导向作用,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提高舆论引导实效。重视社会舆情搜集整理,切实加强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工作。发挥网络发言人平台作用,主动发声,正面引导,旗帜鲜明地与错误思想开展斗争,努力营造风朗气清的网络空间。三是积极营造政治氛围。充分运用各种载体加大政治宣传力度,建成“6·23”风灾纪念馆,各安置点设置永久性旗杆,每户门前插国旗,在党群服务中心设立受灾实录展厅,让广大群众感党恩、爱核心。组织“草根”开展“说变化、谈体会、感党恩”现身说法活动。四是加强精神文化建设。制定《2017年度阜宁县文化大院建设方案》,今年建成文化大院20个,每个行政村建立一支文艺宣传队,切实丰富广大群众业余文化生活。坚决杜绝党员干部参与信教活动,建立阜宁县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将党员干部信教问题列入基层党建考核,积极稳妥处置信教党员。

  20. 关于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重视不够,乡镇(街道、园区)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断路”,求稳怕乱、得过且过,村级组织软弱涣散,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未能有效发挥的问题。一是落实各镇区(街道、社区)党(工)委抓农村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和党(工)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督促下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对照下发的《2017年度基层组织抓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对农村党建重点工作落实不力的重点镇、重点村挂牌督办,对镇区(街道、社区)党(工)委抓农村党建工作严格督查,每季度通报一次,对党建工作开展不力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时约谈,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党建保障分考核的重要指标。三是循环治理软弱涣散村,7月下旬,组织11个调研组就如何建立农村信访矛盾有效化解机制等11个调研课题深入薄弱村进行调研,8月12日召开全县基层组织建设薄弱村工作推进会,着力抓好薄弱村矛盾化解、班子建设和机制规范,重抓18个重点薄弱村治理,年内力争10个摘掉帽子,进一步增强村级党组织的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县委第二轮巡察下沉一级,重点关注薄弱村,针对省委巡视交办信访较多的村,组织开展第二轮“机动式”巡察。

  21. 关于全县行政村平均负债较高,薄弱村较多,部分村对资源、资产处置简单,“一分了之”、“一卖了之”、“一拍了之”,成为无资产、无资金、无资源的“三无村”,自我发展能力不足的问题。一是加强制度约束。出台《阜宁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阜宁县村务卡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从制度层面规范村级“三资”管理行为。二是强化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建立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各镇区(街道、社区)分别成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目前,县、镇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健康运行,已发布公告96笔、完成交易10笔。三是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鼓励各村居因地制宜,找准产业定位,牵头创办、入股各类实体,把村级资产、资金、自然资源、区位、产业和人脉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效益,扶持发展实体经济、服务经济和合作经济。充分利用省扶持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试点县机遇,鼓励薄弱村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增加集体经营收入,对村集体经营面积300亩以上的给予奖补。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低收入农户脱贫合作共赢模式,把村集体的组织优势、资产资源优势和扶贫的资金优势相融合,实现村级增积累和农民增收入。

  22. 关于少数合并村“名合账不合、村合心不合”,家族、派系矛盾突出,个别村委会多次换届不成功的问题。研究制定合并不到位村居处置方案,妥善处置各类矛盾问题。明确具体部门挂钩服务,指导镇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按照民意确定选举办法。延期换届的三灶镇王集村8月3日成功选出1名主任、6名委员。

  23. 关于村支部书记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履职能力不强,后继乏人的问题。充实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拓宽后备干部选拔渠道,完善培养机制,建立村级后备干部“3+1”结对帮扶机制,目前全县共有村级后备干部956名,切实解决后继乏人问题。在全县退役士兵中择优选聘74名到村居、社区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主任助理,明年还将选聘一批。起草《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县村干部报酬的建议方案》,提高村干部激励保障水平,切实增强村干部的岗位吸引力。

  24. 关于一些村支部书记工作简单粗暴,宗旨和法纪意识淡薄,村级财务不公开、事项决策不民主,与民争利、优亲厚友、办事不公,干群关系紧张,引发较多来信来访的问题。每月公布村务公开指导目录,并以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为载体,每月进行督查,接受群众监督。加强村党支部书记教育培训,专题举办村书记大讲堂,开展法律知识、群众意识、管理水平等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重视基层村居干部信访问题处置工作,7月28日,县委组织部就发展党员信访工作专门约谈益林、郭墅两镇组织委员。

  25. 关于一些基层党组织长期不换届,有的将支部书记作为照顾性岗位安排;发展党员审核把关不严,流动党员管理不规范,有的“两新组织”党的组织“空壳化”;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正常的问题。一是建立按期换届提醒、督查制度,每年组织全县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检查。7月份各党(工)委自查整改所辖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8、9月份组织专项督查。二是建立支部书记任用过堂、把关、备案制度,落实党(工)委责任,严格选拔任用程序。三是完善《全县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出台《关于在县镇机关中推行发展党员公开答辩制度的通知》,严把发展对象的思想关、政治关,落实相关人员责任,全程留痕管理,强化督查,对弄虚作假、违规发展党员的严肃查处、追究责任,切实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四是结合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对流动党员建立定期联系机制,实行县、镇、村三级党组织动态管理,探索实行流动党员组织生活电子信息管理制度,落实专人结对联系,确保党员流动不流失。五是成立县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统筹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推进月”活动,摸清“两新”组织中党组织和党员现状,加大整改力度,做实“两新”党建工作。六是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检查通报“三会一课”开展情况。

  26. 关于对“二十字”好干部标准把握不够全面,有时用人导向有所偏差,存在照顾安排、搞平衡等现象的问题。一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督促检查。二是严格按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二十字”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更加关注对党忠诚、踏实工作的人;更加关注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人;更加关注长期在边远镇区,做基础工作、有潜绩的人。三是强化实绩用人导向。更加突出凭实绩、凭公认用干部的导向,面向基层一线选用干部。改进和完善考察办法,进一步精准识别使用干部。四是认真执行提拔使用干部子女和领导身边人员报告备案制度。

  27. 关于选人用人视野不宽,干部年龄结构老化,党外干部、专业干部缺乏,全县正科职岗位无党外干部,超职数配备未能消化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对领导班子的分析研判,对班子结构进行经常性、动态的分析摸底。厘清党外干部、年轻干部配备要求、需求,执行年轻干部配备专项预审制度,加大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使用力度,优化各级班子年龄结构、性别结构、知识结构和党派结构。8月份,新配备了一名党外正职干部和一名年轻的女镇党委书记以及群团部门一把手。二是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健全后备干部人才库,储备一批优秀年轻干部。贯彻落实省、市“789”工程培养计划,深化年轻干部培养工作。三是继续严格执行干部职数预审制度,巩固“三超两乱”整治成果,坚决杜绝超配干部。对因机构改革和政策调整产生的暂时性超配人员,采取只出不进、到龄即退、转岗任职等办法,综合施策消化到位。

  28. 关于干部选任把关不严,提名酝酿有时过于采纳单位一把手意见,有的干部失察带病提拔,少数单位违规配备中层干部;对个别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干部过于迁就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初始提名制度,注意听取条线主管部门和其他班子成员意见,结合年度考核推荐和平时考核情况,多方位、立体式印证“一把手”的意见。二是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实名推荐制度,坚持党组织书记、纪委书记“双签字”制度,落实“一把手”推荐责任,对推荐失察失责的进行约谈和追责。三是贯彻省委《关于落实从严管理干部“五个要”的若干规定》,严格执行“凡提四必”,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四是进一步明确考察责任,实行考察责任告示制和失责倒查制。改进推荐、考察方式,扩大拟提拔对象征求意见范围,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公认度。五是修订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行中层干部任用“职数预审制”,严格中层干部过堂审批,适时开展中层干部适岗性交流。六是加强对各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落实干部选拔“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并进行通报。七是修订、重申干部调配纪律规定,增强干部组织纪律观念,教育干部讲规矩、守纪律,对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干部坚决予以组织处理。

  29. 关于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组织监管不力,存在瞒报漏报或填写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严肃填报要求和纪律。出台《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意见》,明确填报对象、填报内容、填报程序以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等内容。二是开展抽查核实。每年按照不低于10%比例抽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整改落实。三是注重查核结果运用。把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作为培养、考察和考核党员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不实的,严格按照规定处理。四是严格规范领导干部个人行为,抽查65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和离任从业限制,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兼职取酬及其亲属违规经营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30. 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存在信息涂改、缺失、填写混乱等现象,专项审核不严格,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一是下发《关于加强我县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各管档单位按照档案管理权限,对照通知要求进行整改。二是对“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有涂改、缺失、填写混乱的档案逐一回头看,建立台账资料,整改、补充存在问题的档案;组织专门人员,严格审核标准,排定时间表,尽快将专项审核工作推进到位。三是对伪造档案材料、涂改档案内容的,根据情节轻重,严肃责任追究。四是认真执行“凡提必核”制度,并填写“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表归入档案。五是更新干部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截至目前,已更新科级干部档案513人,科员及以下人员档案769人。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31. 关于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混同于“领导责任”,以监督责任代替主体责任,没有做到挂帅又出征,对党员干部教育多、处理少,批评多、问责少的问题。一是出台《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等文件,细化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以及纪委四个层面的责任内容,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基层党委负责人进行督查问责,出台《阜宁县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强化问责追责。三是编制《阜宁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履责手册》,发至全县900多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督查推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两个责任”全程纪实、落到实处,实现履职留痕、问责有据。

  32. 关于有的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一是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的检查考核。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和年中检查,强化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检查考核。组织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对镇区和部门“一把手”开展廉政约谈,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进行提醒或诫勉谈话。二是建立“一岗双责”履责报告制度。充分运用《履责手册》,强化对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监督检查,对履责不到位的进行提醒约谈。每半年组织1次县委常委向常委会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接受民主评议。同步建立科级干部履责报告制度。

  33. 关于纪委监督执纪偏松偏软,对同级党委监督乏力,执纪审查力度不够,案件质量不高的问题。一是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协调工作机制,形成反腐败整体合力。二是多渠道挖掘案件线索。建立案件线索集体排查会商制度,从执法部门、查办案件、涉腐舆情中挖掘案件线索,每季度召开一次案件线索集体排查会商会。三是建立县镇联动办案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建立执纪审查“工作室联管、基层联区”工作模式的实施意见》,1-8月份,全县基层纪委共立案203件,同比增长44%,其中科级干部案件15件,同比增长200%,结案166件,同比增长86.52%。上半年我县执纪审查工作案件总数和增幅均列全市前3名,党政纪处分人数、科级干部案件数和案件办结率均列全市第1位。四是认真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省纪委1+N文件要求,对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五是健全办案监督管理机制,加大对基层案件督办力度,针对部分单位执纪审查工作不力等问题,约谈基层纪委书记17人。六是加强执纪审查队伍建设,实施案件质量“学训考评晒”提升工程,培养执纪审查业务骨干。七是加强对同级党委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不定期组织明查暗访。结合派驻纪检机构改革,强化各综合派驻纪检组对联系范围内党组织的监督。

  34. 关于运用“四种形态”不规范,有时以第一种形态代替其他形态的问题。制定出台《阜宁县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强化从严治党、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意见》,对四种形态的采用方式、适用情形、实施要点、转化条件、监督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加大对使用第一种形态的审核把关力度,避免以谈话处理代替立案审查。今年来,共实施第一种形态161件,第二种形态141件,第三种形态3件,第四种形态12件,四种形态结构逐步合理。

  35. 关于“一案双查”执行不力,问责制度虚设的问题。一是对十八大以来查处的重点案件开展“回头看”,围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等重点进行研判,对照《问责条例》,实施“一案双查”,严格问责追究,及时通报曝光。今年来共“一案双查”案件9件,9人受到行政警告或党内警告处分,11人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通报曝光问责案例4例。二是加强“一案双查”督查指导。凡“一案双查”案件,立案处理和问责工作在第一时间实施到位。三是实施提级复查机制,对已查结但反映人认为调查不透、处理偏轻的重复越级上访问题,一律由县纪委提级复查。

  36. 关于巡察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不到位,业务不熟、人情困扰,动真不够的问题。一是巡察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已全部到位。设立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和5个巡察组,均为正科职建制。增加编制26个,其中巡察办设主任、副主任各1名,工作人员4名,各巡察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2名,工作人员1名。二是全面开展巡察活动。首轮巡察组建了4个巡察组,分别对县委农工办、县科技局、三灶镇、益林镇党组织进行常规巡察。在全省率先开展与大丰区交叉巡察,同步开展“机动式”巡察和“点穴式”巡察,得到省委巡视组的充分肯定。目前,对2个镇(街)、4个县直单位的第二轮巡察已基本结束。开展机动式巡察,对省委巡视组交办镇区和部门已调查结束的信访件,抽查部分重点信访件实施机动式巡察。三是注重巡察成果运用。建立巡察成果运用台账管理制度,对首轮巡察中发现的12个面上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到目前为止,已立案7人,诫勉谈话5人。四是配合上级巡视巡察工作,着重强化对乡镇街道直接延伸到村的巡察。五是建立和完善巡察人才库,从纪委、组织、财税、审计、司法等单位抽调业务骨干,保持巡察骨干力量稳定。

  37. 关于基层纪委“三转”不到位,聚焦主责主业不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有待提升的问题。一是组织开展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兼职情况专项清理,对落实“三转”要求不力的镇区、单位和部门,及时约谈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严肃追究责任。二是扎实推进县纪委派驻机构改革,改革方案和人员配备已经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9月初全部到位。三是实施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能提升工程,每周定期学习,每年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培训不少于一次。四是扎实开展“打铁还需自身硬”专项行动,出台《县纪检监察干部十条行为禁令》,建立《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及时报告、认真核查、严肃处理。注重打造特色工程,开展“传承红色基因、锻造执纪铁军”主题活动。

  38. 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健全,廉政教育针对性不强,权力制约和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全面梳理、深入剖析重点领域和部门信访以及发案情况,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完善廉政风险内控机制,做好源头防腐工作。二是畅通举报渠道,开通党风政风微信监督APP举报平台。三是建立完善“大宣教”工作机制。出台《阜宁县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实施意见》,加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反腐倡廉专题学习教育,将廉政教育纳入县委党校和各类干部培训班课程。四是分层分类开展“菜单式”廉政教育,按照县、镇、村、组四级纵向层级以及横向领域精准确定教育对象,开展针对性廉政教育。五是注重挖掘铁军廉政文化,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建立“铁军廉政文化”品牌,放大品牌效应,实现廉政教育有载体、有特色。今年来我县申报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4个。

  39. 关于农村基层“蚁穴腐败”现象突出,“三资”管理不规范,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基层干部形象的问题。一是扎实推进“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两次召开正风肃纪教育大会,参会对象扩大到村“三大员”近1200人,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一律上收一级、顶格处理,今年已通报曝光20多起典型案例。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县镇村三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组织对各镇区、街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切实把责任压实到村居站所。开展“廉洁村居”创建活动,培植“廉洁村居”典型。三是建成县镇两级农村“三资”交易平台20个,推行“阳光村务”,镇级农村“三资”管理交易平台和村级“村务卡”结算实现全覆盖。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对6个镇29个重点薄弱村落实惠农政策、扶贫资金、“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40. 关于土地征收、工程建设、扶贫资金、招投标等方面问题较多,一些政府投资项目存在超计划投资、违规招投标、超付工程款等现象的问题。一是强化规范操作。土地征收方面,严格执行省政府93号令。已按2005年《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实施的区域,做好与省政府第93号令的衔接工作。工程建设方面,严控政府投资项目超计划投资和超付工程款,规范项目审批流程,凡未履行应有程序的一律不开工。扶贫资金方面,靠实帮扶项目,规范使用资金,确保资金精准、项目精准,今年落实1882万元到户帮扶资金,拔付1900万元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提高扶贫资金使用实效。招投标工作,8月上旬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2015年1月1日以后实施招标的80个政府投资项目自查自纠,逐一排查,梳理存在问题,认真填报《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表》。二是坚决整改政府投资项目超计划投资、超付工程款问题。制定《阜宁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未批复项目一律不进入下一个审批程序,对概算投资超过可研批复投资10%或项目建设性质、地点、规模等发生重大变更的一律重新报批可研报告,概算调增幅度超过10%的,一律先评审、再调整。加强监督,坚决做到对政府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常态化、全覆盖。执行工程审计“六堂会审”制度,明确常务副县长牵头,县纪委、财政、审计、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和建设单位等部门参加,对工程审计问题现场会商,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整改责任,发现案件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查办。

  41. 关于有些部门和单位无“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一把手”权力缺乏监督,搞“一言堂” 的问题。一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办法》,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二是出台《阜宁县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建立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负责人参加或列席被监督单位班子成员会议、民主生活会以及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制度。三是出台《党政正职“四不直接分管”实施办法》,加强对“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处置、工程项目建设以及末位发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搞“一言堂”的严肃问责追究。

  42. 关于个别系统少数领导干部默认、纵容家属经营与自身职务行为相关联的特种行业与场所,有的办关系案、人情案的问题。一是加强清查整治。研究制定《关于严肃查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和干警家属违规经商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利用3-5个月时间全面清查,发现问题迅速落实整治措施。推行廉政承诺,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信箱、邮箱,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完善制约机制。加强对重点人员和组织、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随机组织案件质量、办理举报信访案件等抽查检查,深入剖析根治,健全长效机制。三是开展纪律作风督查巡查。进一步深化政治建设述职、重大事项报告、政治工作督查三项政治制度,研究出台《干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精心组织政法机关自查、指定督察、联合督察等,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执法司法腐败行为。

  43. 关于有的单位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严,超标准、超规格公款吃喝隐身变异,接待费用居高不下的问题。一是开展公务接待违规问题集中整治,成立8个检查组,组织全县公务接待情况专项检查,约谈公务接待违规单位负责人。二是印发《阜宁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修订稿)》,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财经工作制度,规范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公务卡结算、国库集中支付等相关制度,强化“三公”经费管理使用纪律约束和过程管控。三是县纪委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全面排查居民小区等隐蔽吃喝场所。县财政部门定期组织公务接待专项检查,公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创新监督举报方式,设立微信举报平台。四是对违规吃喝典型案例,严格“一案双查”,严肃查处县农委相关人员违规接受吃请案件,党政纪处理3人、“一案双查”2人。

  44. 关于党员干部赌博、醉驾、工作日午间饮酒时有发生的问题。一是强化警示教育。对党员干部赌博、醉驾、工作日午间饮酒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通报曝光。组织召开全县作风建设大会,制作近期查处典型案例专题片在会上进行通报,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接受教育。二是强化制度执行。严格落实《阜宁县深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十个严禁”》,加大明查暗访和联合检查力度,及时发现违纪违规问题。三是严格问责追究。实行“一案双查”,对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一并追究领导责任。

  45. 关于部分单位存在私车公养、变相使用公车、公车使用记录不全或手续缺失、车辆未定点维修的问题。一是重点监控各单位车辆使用和费用支出情况,通过对比各单位用车记录和车辆运行轨迹,发现不一致的,已责令作出书面说明,并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对全县各车辆派驻单位用车记录进行全面审核,已责令相关单位完善记录。二是明确6家单位作为政府定点维修单位,规范车辆维修手续、费用报支方式,凡是不定点维修的车辆,发票一律不报销。

  46. 关于办公用房面积超标现象较多,有的交流干部多处占用公寓房的问题。一是整改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拉网式”排查全县102家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现场责令14家单位整改存在问题,腾退办公用房2390平方米,其中待调配使用880平方米,剩余1510平方米统一封存。二是整改交流干部多处占用公寓房问题。完善全县交流干部人员档案台帐和动态化管理制度,建立交流干部住房保障、腾退审批制度。目前,所有交流干部住宿都符合要求。

  47. 关于有些单位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违规发放津补贴、加班费等的问题。一是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加班费问题专项整治,通过集中排查,摸清问题,提出分类处置意见,严格追究违纪违规人员。二是组织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通过审计监督、受理群众举报、第三方核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三是对县委农办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进行通报。

  48. 关于文山会海尚未根治;联系群众不够紧密,有的班子成员长期不下基层,大走访等活动存在走过场、搞形式等现象;有的党员干部大部分精力投放在工作之外的副业上的问题。一是提高文件和会议质量,加大控文控会力度,抓好文件和会议精神的落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十项规定,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数量,既在“控、减”上做文章,又在“精、简”上下功夫。二是建立领导干部参加大走访公示制度,强化大走访“三化六率”目标控制,实施《大走访活动“周通报、月排名、季竞赛”制度》,对下访率、个性诉求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明确考核要求,实行动态监控。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相关文件精神,约谈提醒不敢担当、不想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着力解决部分干部“不想担当、不敢担当”的问题。

  49. 关于行政服务“中梗阻”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仍有干部吃拿卡要的问题。一是开展“审批服务梗阻化”专项督查行动,出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项制度》《“机关工作表面化、审批服务梗阻化、违规吃喝隐蔽化”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排查各部门各单位存在的“中梗阻”问题近50起。8月5日,组织召开全县机关作风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通报大会。二是通报问责懒政怠政的党员干部。组织开展对网络发言人公共平台、12345平台交办事项落实情况检查,严厉查处工作缺位、工作失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及懒政怠政的机关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问责。三是快查快处行政服务“中梗阻”投诉。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涉及行政服务“中梗阻”举报投诉快速受理、快速调查、快速处理、快速反馈,今年已办结4件行政服务“中梗阻”信访件,立案处理3人。

  50. 关于有的党员干部规矩意识淡薄,个别小区领导干部违建的问题。一是消除涉事小区安全隐患,持续做好法律宣传和群众工作,督促业主在3个月内整改到位。二是严格执行违建处罚措施,对拒不缴纳相关费用的业主,依法下达《限期拆除决定书》;对逾期仍未拆除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强制拆除等措施,年底前整改到位。

  三、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全县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县委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注重巡视成果的综合运用,放大巡视效应,把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与贯彻省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全面推进县委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切实把这次巡视反馈意见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确保巡视成果运用取得实效。

  一是持续夯实“两个责任”。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进一步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清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个性化清单和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清单体系,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县委以上率下、作出示范,推动各级党组织强化主抓意识、发挥主导作用,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各级纪委突出主业主责、敢于亮剑出招,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严肃查处违纪腐败问题。用好巡视巡察这把反腐“利剑”,创新开展基层巡察工作,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对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上收一级、顶格处理,形成威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是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严格对照巡视要求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全部完成还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和既定时限,采取跟踪督查、阶段销号的方式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完毕;对特殊原因仍需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紧盯责任单位、责任人,锲而不舍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做好整改情况公开工作,主动接受党内、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整改成效经得住时间和群众的检验。

  三是持续推动改革发展稳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两聚一高”和“产业强市、生态立市、富民兴市”战略部署,积极探索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打好全面小康攻坚战,建设“强富美高”新阜宁。紧扣今年我县实施的创新引领、产业强县、生态提升、富民提速“四大行动”,围绕创特色、补短板“两大重点”,重抓“双六双十工程”,努力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融入到全县改革发展稳定总体部署中去,创造性地做好各项工作,让省委、省委巡视组和市委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5-87238316;邮政信箱阜宁县香港路598号县委办610室;电子邮箱fn87238318@163.com。

  中共阜宁县委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