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7-09-20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13日至5月中旬,省委第八巡视组对大丰区进行了巡视。6月25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向中共大丰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区委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从讲政治的高度,担负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以正视问题的勇气、动真碰硬的决心、雷厉风行的作风,稳扎稳打抓好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是思想高度重视。省委对大丰开展巡视,是对我们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巡视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切中要害,使我们受到“猛击一掌”的警醒。区委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全面认领,诚恳接收。区委将巡视整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先后召开3次区委常委会、2次常委扩大会、2次区委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委李强书记在听取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十三届省委首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对面上的整改进行部署。区委常委会成员一致表示,发挥政治巡视探照灯的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对照职责分工,带头牵头负责重点问题、重要事项,带头到一线督查整改,确保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全到位。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区委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区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区委常委为成员的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4次领导小组会议和多次书记专题会办会,研究部署、组织推进整改工作。根据省委巡视反馈的三个方面主要问题,领导小组专门设置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个整改专项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抽调干部集中办公,具体负责整改落实的筹划部署、协调推进、督促检查等工作。

  三是严格督查考核。由区委办、政府办主任和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带队,组成4个督查组,对各镇区、各部门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督查。分类分批次在全区开展专项督办,各责任单位每周汇报整改工作进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进行汇总,开展跟踪督查。将巡视整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责任制,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干部实绩考核、综合研判的重要依据,对推诿拖延、整改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二、坚持问题导向、即知即改,确保巡视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区委认真抓好省委李强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讲话精神,严格按照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建议,逐项逐条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一是迅速部署立行立改。巡视期间,针对巡视组交办的问题,区委组织力量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6月25日巡视反馈会议一结束,区委主要负责同志立即召开书记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二是精心制定整改方案。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方面9类问题,研究制定了《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委员会关于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大发〔2017〕39号),在整改方案中将其细化为65个具体问题,逐个制定整改措施,并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为了进一步压实责任,做到上下联动,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在7月20日召开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向42个相关责任单位交办整改任务,抓紧抓实巡视整改。有关区领导召集相关责任单位就各项整改任务作深入研究,拿出进一步细化的操作性措施,从严从实抓好整改。三是销号管理务求实效。研究下发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考核办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督促检查办法》,实行整改销号制,整改到位一项销号一项。区委常委会、区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和关于重要具体问题的落实活动,都通过大丰电视台、大丰日报等媒体向党内和社会公开。目前,按照销号管理办法,65个具体问题已整改销号30条,基本完成26条,正在落实之中9条,分别占问题的46.15%、40%、13.85%,整改落实率86.15%。此次,省委巡视组先后分八批向我区移交信访件共257件,涉及党员干部总人数114人,已办结246件,办结率95.72%。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政治意识较为淡漠,讲政治未能层层落实”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建设。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切实用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细则》,确保每年中心组理论学习不少于12次。对基层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审阅和指导,加强学习巡听,规范做好记录,年底进行全面检查考核,通报结果。制定了《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入脑入心工程实施方案》,常委带头深入基层上专题党课,促进各级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

  二是开展“旗帜鲜明讲政治”专题学习教育。利用区委中心组学习会开展“旗帜鲜明讲政治”集中专题研讨活动,区委常委会成员带头到基层单位上以“旗帜鲜明讲政治”为主题的专题党课。制定了《开展“旗帜鲜明讲政治”专题学习教育方案》,分3期举办科级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读书班,对全区758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轮训一遍。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和政治大局观,实行党员领导干部“两学一做”全程记实制,年初编印下发当年度的“三簿一册”记录本,严格落实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三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工作是本职、抓不好党建工作是失职、不抓党建工作是渎职”的责任意识,明确常委会每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通知》,明确各基层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职责。5月13日、7月27日两次召开区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重新调整区委班子分工,区委常委不直接参与政府工作分工,区委调整有关常委分工的文件(大发〔2017〕41号)、区政府调整有关领导分工文件(大政发〔2017〕106号)已下发。

  四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出台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和《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强化意识形态责任意识、导向意识、阵地意识,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讲坛论坛管理工作的通知》。区委针对在巡视过程中有个别干部不配合谈话、态度不端正的问题,对巡视中提供资料不真实、敷衍了事的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巡视谈话中态度极不端正的宣传部一名负责同志责令其深刻检查、诫勉谈话,并免去现职。

  2、关于“人民立场坚持不够,政绩观偏离群众路线”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起草了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问责制及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等制度,杜绝“官出数字”现象发生。对统计数据失真被国家统计局多次查询的某企业上报数据已整改到位。制定完善财政收入指标考核体系,突出财政收入质量考核,今年以来我区财政收入中的税占比一直居盐城市前列。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四个一”工程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加强自查,就存在问题进行分类处置、整改到位。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群众期盼、急需先行,量力而行、主动作为”原则,为民兴办实事,加强项目论证。对民生工程实施清单式管理,加快人民医院高新区分院、医疗卫生体系提升等在建项目建设。大力实施“三通三千”交通重点工程大会战,今年以来已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140公里,新建农路277公里,新建农桥154座,盐通高铁大丰站争取获得成功,大丰港铁路支线通过国家铁路总公司预可研审查。加快新水源地及引水、城乡供水提档升级工程建设,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围绕到2020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分解落实各项指标任务,加大力度补齐短板,重抓重点问题的解决,确保全面小康建设走在盐城、苏北前列。加大群众知晓率、认可度和满意度等指标的调查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群众反映比较集中、强烈的问题,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三是加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力度。召开扶贫开发工作推进大会,制定出台了《大丰区2017年扶贫工作要点》、《关于精准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的30条意见》,编制2017年度省级精准扶贫资金项目方案,及时足额落实到位,确保到2019年底17437名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全部脱贫。深入开展“万名党员干部进万户”精准扶贫大走访活动,完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台账,全面建立“一户一档”。加大政府兜底力度,安排专项扶贫资金3000多万元,用于低保边缘户救助、村级债务化解奖补等。三个省定经济薄弱村中新丰镇金西村2016年当年村级经营性收入达20万元,达标退出,小海镇小海居委会、三龙镇久丰村也均达15万元以上,力争今年全部实现脱贫目标,710名建档立卡贫困生未能享受到教育扶贫政策进行纠正,全部落实到位。

  四是多措并举化解镇村债务。制订出台了《关于开展镇村债务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债务管理的通知》,推进村级债务化解五年行动计划,锁定债务、遏制增量、化解存量,通过逐步提高村级基本运转经费、取消村级项目配套、结对帮扶、置换债务降息、设立化债奖补资金等办法,多渠道化解债务,全面推进阳光村务、村务卡使用和非现金结算,足额兑付2016年化债奖补资金。

  五是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整改工作。成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公室,召开会议专题部署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整改工作,与涉及的16个镇、园区签订《大丰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整改工作责任状》。制订出台了《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及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保体系的(试行)办法》,开展省政府93号令执行整改试点工作,确保应保尽保、即征即保。摸底排查93号令出台至今的批次项目,目前已将56个批次项目按标准下发各镇区,镇区将进保人数指标精准落实到人头,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六是扎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强化初信初访的办理,严格落实首办负责制,规范办理程序。认真梳理信访诉求,引导各类群体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确保群众利益诉求能够得到及时合理解决。省委巡视组交办的涉法涉诉类信访案件67件,截止目前已化解、办结22件,涉拆信件中的14个重点信访件已落实处级领导包案。对“稳定保”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做好政策解释及思想疏导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办理退保手续,目前34户73人“稳定保”已经全部清退到位。

  3、关于“生态文明存在短板,新发展理念践行不力”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实行最严格的环保制度。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制定出台了《盐城市大丰区环境监管网格化建设实施意见》、《盐城市大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盐城市大丰区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在发展经济、推进项目时,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考核细则,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在综合考核中权重由2%上升至10%。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保护区存在的7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召开全区节能工作会议,出台《大丰区工业节能预警调控预案(2017)》,约谈未能完成节能目标的镇(区)主要负责人,大力整治关停小锅炉,对年耗能5000吨以上标煤的重点企业进行节能监察,对高耗能单位限电限产。

  二是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制定《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若干意见》,加强建设用地全程监管,抬高工业用地准入门槛,所有项目一律不得低于《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规定。对长期闲置的地块,采取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式处置。对项目投资、土地批后监管等情况进行评价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全区年度考核范畴,严格奖惩。2016年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发现、未能整改到位的135个问题,目前已整改到位88个,其余47个问题已下发具体整改意见,正在积极创造条件整改中。国家国土督察南京局《关于反馈江苏省2016年例行督察整改核查意见的函》(国土督宁函〔2017〕8号)对135个问题整改结论为已基本达到要求。

  三是持续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化工园区废气整治百日专项行动”,聘请专家对首批重点企业进行排查,找准污染源头,提出整改方案。加强危废规范化管理,9千吨/年的危废焚烧工程正常运行,3.3万吨/年的固废处置系统开始调试,28万立方米的固废填埋场启用。对镇级污水处理厂全部委托规范化运营,配套镇级污水管网300多公里,城北污水处理厂迁(扩)建工程计划2018年建成使用。关闭搬迁164家畜禽规模养殖场,规划建设8个畜禽粪污集中处置点,12个镇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点全部建成。认真贯彻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市方案,落实水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开展通榆河、新团河水源地保护专项治理,实施城市污水沟河整治工程,全面建立河长制,区委常委、副区长带头担任河长,全区52条区级以上河道、280条镇级河道、1450条村级河道全部明确河长。认真执行盐城市“十三五”地表水国省市考断面“断面长”规定,明确10名县级“断面长”,设立69个考核断面,在13个市级以上断面划定了特别管控区,加强考核问责,切实提升全区水环境质量。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平庸随意”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突出政治教育、党性锻炼。区委常委会带头净化党内政治生态,营造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8月8日区委常委会以“巡视反馈问题和意见的整改工作”为主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党性分析,诚恳自我批评,中肯相互批评,真正实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效果,体现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要求。督促指导基层党委(党组)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带头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主动接受党员、干部约谈,以普通党员身份到所在支部参加组织活动。

  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区委常委会带头按照民主集中制各项规定开展工作,认真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凡属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规范常委会和各级党委会会议记录,探索建立派员列席基层党委有关重大事项决策会议制度,指导和推动基层党组织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和分析评估,对存在差距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责令整改、批评教育,坚决杜绝“一言堂”现象。

  5、关于“基层党的建设流于形式”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强化年”活动,下发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制定出台了《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督促各机关党组织明确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分期举办党务工作者培训班。调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研究制定村党组织书记激励保障办法,实施“退役士兵村官培养百人计划”工程,从退役士兵中选拔50名以上素质好的同志担任村书记助理和主任助理,严格清除党员参加集体活动支付“误工费”的现象。

  二是抓好园区、社区及“两新”组织党组织建设。完善党建基础台账,正在制定《“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考核奖励办法》,探索实行“特殊津贴”制度,激发党务工作者内生动力。严格机关党组织换届要求,建立完善换届工作台账,对逾期未换届的党组织及时提醒、督促和约谈。对新建的非公企业,及时跟进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组织关系排查,逐企了解党组织运转情况,撤并有关党组织,对关停的非公企业及时调整组织设置和组织关系接转。

  6、关于“选人用人纪律规矩缺失”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20字”好干部标准,大力选用对党忠诚、敢于担当、能力过硬、业绩公认、群众满意的优秀干部。干部选拔任用实行全程纪实。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正在起草《关于加强青年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已选拔1名90后干部担任团区委副书记。规范干部轮岗制度,教育、卫计委主要负责人已轮岗到位,对退出领导岗位的科级干部取消“退二线”做法。规范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对所有干部档案进行“回头看”,按不低于10%的比例对全区科级干部有关事项报告进行重点抽查核实,对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按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二是开展“三超两乱”专项清理。对14家超权限成立的机构撤销12家,还有两家单位年内整改到位,违规设立的6家园区已全部撤销。超职数配备干部的151人次中,有军转干部10人,按规定不列入超职数统计,实际超职数配备141人次,目前已消化107人次。

  三是对干部在企业、园区兼职取酬进行清理。当时经批准到镇(部门)国有公司兼职(任职)的178名干部已全部退出。违规在私营企业、营利性组织兼(任)职的88人已全部清理到位。制定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兼(任)职取酬问题的处理意见》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处理工作方案》,对违规兼(任)职的人员进行分类处理,批评教育32人、诫勉谈话29人、组织约谈21人、给予党纪处分4人。向全区规模重点企业和曾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企业负责人发提醒函,请各企业负责人了解相关规定,让干部不到企业兼职、企业不再聘用干部成为一种自觉。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园区兼职取酬问题全面调查。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7.关于“‘两个责任’虚化空转,党内监督偏松偏软”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五责”工作体系,建立清单明责、纪实履责、常态督责、量化考责、严肃问责“五责”工作体系,制定了《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印发了《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履责纪实的办法(试行)》履责手册,照单履责,全程留痕。健全完善述责述廉制度,组织党政正职和纪委书记公开述责述廉。下发了《2017年度“两个责任”落实到支部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考责办法》和典型案件通报,建立专项约谈机制,加强履责情况考核,对履职不到位的领导干部,依纪严肃问责。

  二是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制定“一案双查”工作流程图,将“一案双查”纳入案件初步核实程序,突出典型案件剖析,该“一案双查”的,立即实施责任追究。针对水利局系统腐败滋生蔓延的问题,已经启动“一案双查”,严格追究相关责任。紧盯“关键少数”、重点领域,坚持信访专报制度,对信访反映较为集中或问题较多的单位开展专责监督。完善《关于对问题线索实施集中管理的暂行办法》、《全区纪检监察组织问题线索处置办理会商制度》、《关于推动纪律审查工作区镇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问题线索处置流程》,准确把握“四种形态”,坚决落实纪在法前,真正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三是建立完善巡察机构和派驻纪检机构制度。制订下发《关于全面落实区纪委向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及巡察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在全区新设立5个巡察组,16个派驻纪检组,集中行政编制93个。开展镇(区)纪委书记落实“三转”情况督查和任职复核,明确非派驻单位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专司纪检监察工作要求。排查各镇(区)本单位纪委书记分管(兼管)业务不规范的问题,规范镇(区)纪委书记在同级党委(党工委)中的排序。

  四是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大力开展忏悔警示和实景警示教育活动,收集典型案件素材,拍摄警示教育片,经常性开展党员干部政治规矩专题学习活动,组织基层岗位负责人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专题培训,持续开展“金丰廉韵”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编发违纪违法案件忏悔警示录读本,强化以案说纪作用。组织全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及35周岁以下副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每季一次,常态化运行。

  8.关于“‘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小贪微腐屡禁不绝”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构建作风建设长效常态机制。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常态化明查暗访工作的实施办法》,挖掘隐身变异“四风”问题,定期对居民小区中的隐蔽吃喝场所进行专项检查。部署开展作风建设“四项专项行动”、“三化”专项整治,发放第一批整改函35件。严格执行违纪问题典型案件通报制度,7月份书面通报4起基层工作人员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

  二是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8月10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对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工作进行“回头看”的通知》,对车辆标识、使用管理等方面开展专项检查。建成全区公务用车数据库,综合运用电子信息监督、公车轨迹不定期监督等方式开展明查暗访,形成全方位的公务用车监督模式。对巡视组交办的涉及公车5起信访件进行了调查,对相关人员已处理到位。

  三是专项清理闲置办公用房。开展新一轮办公用房专项检查,认真核实各单位上报的闲置办公用房数据,对闲置面积较多的乡镇发放整改通知书,切实抓好闲置办公用房的处理。三龙镇闲置的5层办公用房,已通过社会化租赁、镇属单位用房调整、增加老干部活动中心等综合措施解决到位。

  四是严格规范财经纪律。健全违反财经纪律信息共享机制,联合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常态化开展“小金库”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设立“小金库”行为。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内部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各单位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选择问题集中领域开展专项审查,严格查处被审计单位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加强财经法规和财政纪律专题培训,制定了《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大丰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长效管理制度。

  五是严肃查处小贪微腐。出台《开展“小官贪腐”专项审查行动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排查处理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建立完善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控平台、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平台、阳光扶贫等科技监管系统,在大中镇、白驹镇试点运行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控平台。

  9.关于“国有资产监管失序,权益流失风险加剧”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规范国有土地转让行为。印发《盐城市大丰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的通知》,纠正相关单位违规减免税费和土地出让金行为,确保土地出让金应收尽收。对照国务院税费政策,对近几年出台相关文件进行“回头看”,纠正指导招商引资政策宣传工作,对个别乡镇套取土地整理项目资金的相关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通过寄送律师函告知用地单位限期缴纳所欠土地出让金、违约滞纳金、土地闲置费,并签订还款协议书及还款保证书,逾期不缴或无回复,将通过诉讼程序依法解除合同、扣除定金,并追究其相关违约责任。督促相关镇、区(园)按照“三通一平”承诺做好宗地的征地、迁拆工作,到达“净地”交付条件,目前已整改4宗。

  二是依法执行企业征收拆迁。科学有序规划城区建设,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工作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意见》。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房屋征收(拆迁)政策文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主城区单位(企业)征收拆迁的通知》,严把审核关,坚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完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资金“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制度和企业征收(拆迁)预算、审核、审批和审计等制度,对征收(拆迁)补偿资金的组织、拨付、发放和补偿安置情况实行全过程监管。

  三是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全面实行招投标电子化和信息化,全过程监督招投标活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不定期组织联合检查,重大项目实行招标文件会审制度。开展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专项整治活动,加大违规招投标查处力度。对近三年来应招标而未招标的37个项目,7月24日以书面联系函发至涉及到的14个主体单位,要求对照《大丰区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详细说明项目情况、未按规定公开招标原因及整改措施,分类处置,限期整改,对不规范组织招投标的7个项目、擅自直接发包的高压线路专业工程2个项目,已经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规处理。

  四是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制定出台了《大丰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大丰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及配套的经营业绩考核、外派监事会工作、企业负责人职务支出办法等,严格执行《大丰区关于完善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意见》,推进区属企业政企分开,优化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督促指导港区海港控股集团做好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对海港集团某下属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一案,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正在依法处理。

  三、完善制度、抓常抓长,巩固和提升巡视整改成果

  经过两个多月的集中整改,我区在对照整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精神和省市委部署要求,继续严格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坚定不移、常抓不懈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思想建党的重中之重,把学习宣传贯彻下半年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照“五个必须”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正确把握政治方向,坚定站稳政治立场。坚持把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基本政治要求,深入贯彻省委“两聚一高”和市委“产业强市、生态立市、富民兴市”决策部署,坚决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加大整改力度。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大走访大落实”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班子不撤、人员不散、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原则,保持整改工作的强力推进势头。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适时开展专项检查,进行“回头看”,查遗补缺,完善提高,确保不反复、不反弹。对近期能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跟踪督查、逐项督办、逐个销号,确保在限定时间内落实完成。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发扬“钉钉子”的精神,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方案,加大工作力度,锲而不舍抓好整改。对需要在今后工作长期坚持的,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责任要求紧盯不放,排入日常工作清单,做到时察时省、善始善终。针对整改中可能出现的新问题,制定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和检查考核的行动预案,把即知即改化为行动自觉。

  三是坚持从严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始终“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持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全面推进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在日常、严在平常,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准则》和《条例》,严格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驰而不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履行好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效为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四是加强成果运用,推动新大丰建设迈上新台阶。我们将以此次省委巡视为动力,自觉把整改落实同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优生态、防风险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用好巡视反馈成果,放大巡视整改效应,凝心聚力谋划和推动发展。紧紧围绕“两聚一高”,按照省委“加减乘除法”和市委“两提升、两降低、两必成”要求,坚持实干为先、项目为王、民生为本,全力突破重大项目,为经济发展厚实项目基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扎实开展“263”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打响“碧水蓝天”保卫战。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沿海崛起、产业强区、开放带动、绿色发展、民生共享“六大战略重点”,切实增进民生福祉,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步伐,以富民、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的建设新成果,向省委、省委巡视组和全区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818254;邮政信箱:大丰区大华东路1号区委办公室,邮编:224100;电子邮箱:3818254@163.com。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委员会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