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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宿迁市宿城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7-09-20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14日至5月10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宿城区进行了巡视。6月25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向我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从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深化认识,不折不扣落实巡视反馈意见

  区委高度重视巡视组反馈意见,从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承担起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迅速部署安排,把整改落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6月25日巡视意见反馈会后,区委书记裴承前同志牵头召开会议,讨论研究贯彻落实措施。6月28日,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反馈意见整改分工方案。7月11日,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确定了3个方面77条整改措施。8月10日,区委召开巡视“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后,区委常委会听取各专项小组整改落实情况汇报。8月24日,区委常委会对整改报告初稿进行讨论。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以上率下压紧压实责任。区委成立了由区委书记裴承前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张辉和区委副书记张相阳任副组长,其他区委常委及相关区领导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整改专项小组,由相关区委常委任组长,区政府领导共同参与。出台了《省委第五巡视组<关于巡视“回头看”宿迁市宿城区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分工方案》和《中共宿城区委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明确牵头区领导、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完成时限。

  三是抓好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区委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委区政府督查室按照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的督查督办和跟踪问效工作,对进展缓慢、滞后的严肃问责,做到整改推进到哪里,督查就跟进到哪里。截至目前,已经出台43项制度,还有26项制度即将出台;10项整改任务均已全面整改,问题清单49条,现已整改完成23条、基本完成16条、正在落实10条。

  二、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

  针对上一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再分析、再细化、再推进,强化工作举措,在整改落实上保持力度再加码,标准再提升,做到层层回头看、常态回头看,确保全面实现整改目标。全面抓好《中共宿城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七项要求》等相关制度文件的长效落实。同时,针对本轮巡视“回头看”发现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列出清单,对账销号,逐项落实,不断深化拓展巡视成果,确保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精神加强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精神存在差距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精神。制定《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7年理论学习方案》,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两聚一高”、生态文明建设、全民创业等内容作为月度学习专题,全年计划安排12次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推荐16篇理论学习篇目。结合开展“旗帜鲜明讲政治”学习培训活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6月份以来,先后召开6次区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文件特别是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不断增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深对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大力发展生态经济的认识,进一步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同时,创新学习方式,建立考学机制。今年以来,先后举办5期“新视野大课堂”专题讲座,邀请有关专家学者深入解读中央和省、市精神,提高学习针对性、实效性。开辟干部“一线课堂”,开设朱瑞将军纪念馆、区党风廉政教育基地、返乡创业园、耿车电商产业园等一批实景课堂,分层分类组织党员干部到现场轮训,通过现场触动让新理念、新要求在干部心中落地生根。按照政治理论、党建知识、经济政策、廉政用语四大类别,分中央、省、市、区四个层次,建立宿城干部应知应会知识库,利用干部培训短信平台每周推送给区内各级干部以及村居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学习。二是推进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认真落实市生态经济“十百千”计划,研究出台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1+4”政策文件。制定出台《关于建设生态经济示范区的意见》《突出生态富民、推进乡镇(街道)特色发展的实施办法》。将生态经济考核列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生态经济示范区考核办法》《乡镇(街道)特色发展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两份文件拟于近期印发。深入推进企业培育“511”工程,完成兼并重组企业6个,股改上市企业2个,实施“千企千万”项目54个,竣工24个,完成投资7.7亿元;49家列市500强企业实现开票销售收入112.8亿元,增长22%。积极筹备第五届中国绿色建材产业合作论坛和第二届中国宿迁激光产业高峰论坛,计划分别于9月底和12月初召开,推动产业集聚、特色发展;建立全区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动态台账,引导和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深入推进生态农业发展,出台《特色农业发展引导资金奖补办法》等文件,聘请省农科院对全区2017-2020年新一轮农业结构调整进行规划,按照“三片五带两特色乡镇”的区域化特色产业布局,全区规划建设10个不低于2000亩生态农业示范园,目前中扬、屠园、罗圩、陈集等4个乡镇已基本建成;扎实开展“支书领头调结构”竞赛活动,全区134个涉农村(居)已有114个建成了示范基地;大力推广“互联网+农业”,1-7月全区农产品、地产品网上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6亿元,“一村一品一店”达标率为53.7%,今年淘宝镇、淘宝村有望新增2个、20个。三是加快脱贫攻坚步伐。建立脱贫致富奔小康“1+2”清单落实机制,根据部门职能,制定88项部门帮扶责任清单,明确部门帮扶责任;后方帮扶单位根据48个经济薄弱村居实际需求,排定实施158个项目清单;参照低收入农户实际需求,为8.2万低收入农户制定了自主创业、公益性岗位补贴、小额扶贫贷款等12项低收入农户脱贫项目清单。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因病致贫长效救助机制的实施方案》,建立重大病残事故预救助、重大疾病特别救助、“先诊疗、后付费”救助等制度,有效地解决低收入农户因病、因残、因灾等导致贫困的问题,完善精准救助工作机制。建立挂村包户“双月”督查机制,结合“三进三帮”活动,采取明察暗访、抽取部分单位现场述扶、区领导点评等方式,促进机关单位“挂村包户”工作常态化开展,确保完成脱贫目标任务,目前已经开展2次挂村包户工作专项督查。加强“阳光扶贫”、扶贫资产管理平台建设,推进扶贫工作深入开展。四是加大企业科技创新扶持力度。以省市相关部门出台的“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为指引,着手制定贯彻落实“40条政策”的实施细则。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制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方案》,创新设立科技型企业金融风险补偿资金。深入调查研究,从创新型企业培育、众创空间建设、专利申请、人才队伍建设、科技金融等方面,完善科技创新的扶持政策,待《宿城区工业企业转型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期满后,从明年起实行新的管理办法,加大科技创新扶持力度。五是严格把好项目监督管理关口。严控产业准入门槛,凡项目落户一律进行节能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不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未达节能环保要求,技术不具先进性的项目不予落户;未办理齐全环评、用地、建设等手续的项目,坚决不准许开工建设;盘活存量项目,低于产出标准实施限期整改,推动现有产业升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区土地管理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等监管文件正在修改完善,拟于近期印发。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全面使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所有项目均通过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备案手续由请示文件、备案申请表、营业执照、可研报告等6项,简化为由企业提供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声明及承诺等2项。全面推广应用政务服务“一张网”,按照行政权力“三级四同”要求,梳理建立区级实际行使权力事项清单683项。大力推进“不见面”和“见一次面”行政审批改革,目前“不见面”和“见一次面”事项占比达91.36%。创新“并联+串联”线上审批新模式,梳理完成区级27个审批模型。大力推动投资建设项目代办帮办,备案类和核准类投资项目施工许可均在50个工作日内办结。六是及时调整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制定出台《2017年度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补充规定》,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机制,突出园区招商、专业招商和领导招商,选调一批优秀人员从事专业招商,取消部门招商任务和招商引资保证金制度;突出招商重点,以“2+1”产业、激光高端装备为主导,以招引500强、上市公司及上市后备企业、行业领军人才等为重点,提高项目招引质量。七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控。完善债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已完成《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拟定工作。建立债务按季上报机制,各乡镇(街道)、国有企业每季度上报债务余额变动情况。全面整改政府不规范的融资担保行为,对2015年1月以来区政府及部门违规担保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彻底排查,对部门出具承诺函、政府购买协议等内容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同时,强化国有企业债务管理,出台《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属国有公司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通知》,规范国有企业债务举借管理,区属国有企业根据年度融资任务,编制年度融资偿债计划,控制融资规模,按期还本付息。在此基础上,由宿城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对国有企业举借债务行为进行集中管控,做到压缩存量、严控增量。八是推进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出台《乡(镇)级财政管理体制方案》,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进行新的调整,在保障乡镇正常运转和民生刚性支出的基础上,坚持激励发展原则,倒逼乡镇加大财源培植、收入组织、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对财政收入考核相关指标进行适当调整,降低收入总量的考核分值,增加税收占比、税源培植等涉及收入质量指标的考核权重,以调动乡镇(街道)、园区切实重视收入质量,加大税源涵养培植。严控对乡镇往来资金的调度,杜绝资金空转、虚增财政收入现象发生。实行收入计划月报制度,每月8日前,各乡镇(街道)、园区排定本月的收入计划,报区财政局汇总审核后,对其中非常规纳税项目纳税资料提前报送地税分局审核,确保合法合规后才能交税,以确保财税收入质量。

  2.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一是强化思想引领。制定下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党委(党组)和党委(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其他班子成员意识形态责任制“四张清单”,建立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督促各单位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密切关注区内意识形态工作动态。特别是加强网络舆情引导和管控,推进新媒体有效融合,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动权。二是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专门下发通知,对国土、规划、建设、消防等手续不全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并采取有力措施逐步予以化解。三是加强区直机关党的领导。对区交通运输局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对党委会和局务会讨论决定事项加以明确,根据事项内容分别召开相应会议,对相关制度进行规范。2017年以来先后召开党委会15次,研究了包括十九大党代表推选、人员调整、综合执法改革、违纪人员处理、“七一”系列活动、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委班子成员分别挂钩局党委下属的基层党组织,并选派机关优秀党员任职非公企业党组织“第一书记”。四是建立健全党委议事决策机制方面。起草《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党(工)委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党(工)委地方委员会工作制度进行明确。将各党委议事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季度巡查必查内容,在二季度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区委五届四次全会上通报,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五是加强撤并村问题整改。指导屠园乡、陈集镇、罗圩乡、王官集镇等乡镇将11个合并村党组织升格为党总支,下设2-3个支部,理顺组织架构,选优配强总支书记、支部书记,确保年底前整改到位。

  (二)党的建设方面

  3.关于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一是压紧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区、乡、村三级党组织层层签订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状,明确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定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任务清单,并把党组织书记年度党建述职制度延伸至党支部。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两次季度基层党建工作巡查,实现党(工)委、党组和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全面覆盖。二是规范基层组织生活。认真梳理排查各级党组织2016年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落实情况,存在问题的党支部已全部整改到位。制定《宿城区党的组织生活导则》,从党委会、党组会、“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方面明确具体工作要求,为基层党组织规范组织生活制度提供重要依据。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落实《宿迁市党支部组织生活规范化建设导则(试行)》,进一步推动基层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三是严格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要求。制定出台文件,对关于加强和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加以明确,排查梳理乡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关系隶属情况,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信息库,实时登记汇总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根据登记情况,对未及时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四是优化乡科级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督导机制。下发《关于建立健全乡科级领导班子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督导工作机制的通知》,重新调整民主生活会督导组成员,明确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区委副书记负责挂钩督导区级领导兼职单位部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区级党员领导干部负责督导分管条线部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五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将“党员活动日”规范化要求纳入《宿城区党的组织生活导则》,每月活动日前确定活动主题并印发通知,活动日后以支部为单位上报活动照片以便督查。印制《党支部会议记录本》,下发至743个党支部,并定期抽查,二季度基层党建巡查期间集中收回、集中查核、集中整改。举办“旗帜鲜明讲政治”专题党课,37名党(工)委书记、25名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取得很好效果。六是严格机关党建工作要求。召开区级机关党务干部业务培训会,专题培训学习机关党建相关工作要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区级机关党建工作走在前、作表率。

  4.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仍然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建立区级领导机关党支部活动“双提醒”制度。对32名区级领导干部所在支部进行专项排查梳理,约谈区级领导同志和相关党支部负责人,明确有关工作职责,要求及时提醒区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区领导主动参加相关活动,区委组织部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跟踪提醒报告。二是建立机关党建工作问题交办机制。7月份党建巡查期间,21个区直(园区)党(工)委共发现106个问题,并在区委五届四次全会上集中通报交办,压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三是实施村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四个一”工程。引进一批大学生到村挂职工程,出台《鼓励和引进本土大专以上毕业生回乡创业富民的实施方案》,为创业选项目、给富民选人才;建立一支职业化书记队伍工程,累计公开选聘19名职业化书记,其中1名已进入乡镇领导班子,9名正在办理入编手续,10月份将对去年选聘的职业化书记进行考核;创办一批富民项目工程,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党支部生态富民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排定187个生态富民项目、167个“支书领头调结构”项目,开展生态富民擂台,通过对标竞赛,提高广大村居争先进位意识;培育一批创新型书记工程,组织“绿色发展·生态富民”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开展技术培训100余场次,到山东、浙江、徐州等地考察学习120批次,提升村居党组织书记的履职能力和创新意识。同时,结合领导班子换届,选拔3名优秀村居书记担任乡科级领导职务。四是建设村级专职党务干部队伍。在区委五届四次全会上提出要求,明确各乡镇(街道)按照一个村居(社区)一名专职党务干部标准,配齐配强村居党务干部队伍。分批次举办村居(社区)副职干部培训班,重点培养村居干部党建工作业务能力,已培训村居副职干部近300人。五是加强社区党建工作。将29个城市社区划分111个网格党支部,选任1609名党员楼栋长,初步建成“社区党委—网格党支部—党员楼栋长”的网格党建体系;通过微信、APP、网站、短信等线上收集和支部网格员入户走访线下收集,建成“社区百事通”党建平台,及时收集、处理、反馈群众需求诉求。六是开展“两新”组织“红雁领航”行动。建成“红雁”党建工作室(站)19个,选聘“红雁”党建工作指导员21名,按照“1+10+N”“1+4+N”等灵活管理机制,联系指导85个“两新”组织党组织,服务管理934名党员,实现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有效覆盖。七是建立新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六个同步”制度。在新建社会组织建设工作中,实行“六个同步”工作法,即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入驻组织与其党组织同步孵化、社会组织成立登记与党组织相关信息同步采集、社会组织业务和党建工作隶属关系同步明确、社会组织自身建设与党组织建设同步年检、社会组织负责人换届与党组织负责人换届同步调整、社会组织评估与党建工作考核同步开展,确保实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覆盖。对社会组织登记和年审加强联动,动态掌握社会组织党员和党组织情况。按照“成熟一家,覆盖一家”原则,对条件成熟的社会组织及时建立党组织进行覆盖。目前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架构已经形成,将进行常态运转。八是规范党费交纳工作。按照《宿迁市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严格对照党员工资收入给每名党员发放《党费交纳告知单》,提醒党员按标准足额交纳党费;农村党员在党员活动日按统一标准交纳党费。建立区委组织部与基层党委和基层党委与基层党组织党费的“双对账”管理机制,党费收缴工作更加规范、严肃。九是建立寻找失联党员定期会办机制。对照《关于开展失联党员集中寻找关爱活动方案》要求,召开党建重点任务推进会,集中推进寻找失联党员工作。

  5.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合理把握干部调整批次。坚持严格规范、科学统筹、相对集中的原则,提高调整科学性、合理性。深入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关于规范县(区)科级干部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等文件,进一步严格相关工作要求,提高干部调整的预见性和统筹性。二是规范干部考察工作。制定《干部考察手册》,建成“干部考察成员库”,加强考察人员的业务培训。在干部职数预审工作中,从严遵守上级组织部门的相关规定,提前一周以上进行调整方案和报备审核,保障充分的考察时间。三是深化干部常态化考核机制。在干部考察、日常考核等工作中,原则上按照区委组织部常态化考核小组联系单位进行安排,做好干部常态考核机制的具体执行。启动干部管理“巡访”机制,常态化、近距离直接接触干部,在第一时间倾听心声、发现问题、解决困难,目前已开展“巡访”活动3期,现场走访干部60余名。四是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全程纪实制度。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操作规程》,强化干部选任全程纪实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每季度对纪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照规程,查漏补缺,确保如实记录、实时记录、全程记录。五是强化《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规定执行。8月9日,区委常委会集中学习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按照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通知要求,在区委常委会议室和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议室悬挂《守则》。明确区委常委会会议记录人员职责和要求,规范、详细地记录会议内容。六是深入推进国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专题调查问卷,面向全区乡科级领导干部及相关专业干部调查了解放弃身份到企业任职意愿,结合调查情况正在统筹考虑相关任职建议人选。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制定完善《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起草国有企业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对国企人员招聘、选拔、使用、管理和薪酬待遇等进行全面规范。七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制度。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回头看”,要求领导干部对注册、参与入股企业行为进行自查。按10%的比例,抽查170余名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重点核查经商办企业、房产、出国境等情况。今后,将常态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制度,每年按10%比例随机抽查核实,并对干部调整拟提拔重用对象全面核查,做到凡提必查。

  (三)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6.关于“两个责任”落实层层递减问题。

  一是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根据《宿城区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建立党委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纪实档案,以表格化方式,明晰工作计划和具体任务,记录履责过程和详细内容。目前已制发区委、区委主要负责同志、班子成员和区纪委4份纪实档案。修订完善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考核评估内容,升级“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考评系统,对80家单位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将检查结果、扣分值、扣分原因等在网上及时公示,以公开促整改。二是创新开展党内问责工作。探索制定《关于实行“一案三审”强化监督问责的暂行办法》,进一步压实监督责任,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系统性问题,既严查问题本身,又查责任悬空和制度缺失问题,推动责任落实,健全治本机制。今年以来,共实施党内问责45例,公开通报典型案例2期、15例,发放监督建议书2份,有力推动“两个责任”在基层落地生根,该做法被省纪委以专刊形式转发推广。三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对全区纪检监察机构“三转”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干部不得分管与纪检监察无关的业务。采取“12+2+1”的模式,即设置12个综合派驻纪检组、2个单独派驻纪检组、1个派驻综合保障组,落实派驻机构改革任务,目前已配备派驻工作人员55名。四是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印发巡察办“三定”方案,进一步明确巡察办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按照“一办五组”的巡察机构配置要求,已配备巡察专职工作人员31名。针对涉农领域突出问题,对农业保险工作开展专项巡察,发现4个方面14项具体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对农保管理机制提出专题建议。对商务局、民政局、罗圩乡、埠子镇等4家单位开展政治巡察,目前巡察工作正稳步推进。

  7.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对兼职取酬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退休领导干部违规在社团兼职取酬问题、以保证金形式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进行重点排查整改。严格执行退休干部到社团兼职审批制度,退休领导干部统一申报登记个人退休去向,到社团兼职的,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对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督查,今年以来公开通报典型案例2期、18例。二是持续治理“文山会海”问题。强化会议召开的统筹性和计划性,对全区重大会议活动实行计划管理,对列入计划的各项会议活动,实行分级审批,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的数量、时间、规模以及规格。进一步完善发文流程,在行文内容上坚持宜简不宜繁,在发文级别上坚持就低不就高,在发文范围上坚持就窄不就宽。今年上半年,各类公文总量278件,比去年同期减少101件,下降26.6%。三是巩固办公用房使用问题整改成效。开展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自查登记,做到一单位一档、一人一档。进一步完善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制定出台《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办法》《区级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实施办法》,对办公用房的调配、处置、日常管理、运行维护等方面进行规范,实行统一标准核定、统一调配使用、统一审批租用。四是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制定出台《关于深化作风建设推动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2017年度作风建设考核办法》等系列文件,形成了作风建设“1+N”制度体系。加强作风建设动态检查,设立“状态+能力+实绩+作风”的考核指标,抓住作风建设的日常性、全面性、针对性,用作风建设成效推动重点工作;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党员干部创新创业容错免责机制的暂行办法》,明确容错免责情形,规范操作程序,目前已对平时工作表现优秀的3名涉嫌轻微违规违纪的干部给予了容错、免责和降责处理。加大作风建设突出问题查处力度,对因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导致重点工作严重滞后的单位或个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今年以来,查处各类作风问题19例、处理24人,其中谈话教育21人、党政纪处分3人。

  8.关于基层干部违规违纪案件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不断深化廉政教育。开展“选单式”党风廉政教育专题课,由区纪委领导班子和科室负责人,根据业务分工、岗位特点,“每人一课”,排成“菜单”,供各单位“选单”,目前已在水利局、住建局和项里街道等单位开办13期,受教育党员干部近900余人次。强化现场警示教育,今年以来已有58家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分期分批到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活动。压实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廉政教育主体责任,通过党委(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廉政培训、讲廉政党课等形式,推动廉政教育向基层延伸。二是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开展强农惠农、扶贫领域、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全区近两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秸秆机械化还田补贴等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出台《关于调整2016年度部分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通知》《关于2017年度省财政精准扶贫帮扶资金使用的通知》《农经系统农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将扶贫资金使用列入全区统筹监管范围,为资金规范管理扎好篱笆。三是健全完善农业保险管理机制。制定出台《农业保险工作整改实施方案》,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做到保监分离,推进实现政府监管下的农业保险市场化运作模式。强化监督管理,落实保险公司内部监管制度,对各个岗位、业务、环节进行监控,确保农业保险工作有效运行;农险、审计、财政等部门每季度对承办保险公司的农险业务开展合规检查,对保险数据真实性、公示情况、理赔情况、档案管理等进行专项检查。建立灾情定损赔付机制,发生灾情时,由承办保险公司聘请技术专家组开展现场查勘和灾情鉴定,灾情理赔根据专家组现场查勘鉴定结果确定赔付。

  9.关于一些基层单位资金管理存在廉洁风险问题。

  一是清理长期挂帐项目资金和外借款项。对挂帐两年以上未使用的所有涉农资金进行专项清理,目前已排查项目8个,收回资金86万元;对2013年以来386个农业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对确实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按照规定程序申请终止,项目资金按原渠道退回,已向上级部门申请终止项目7个、涉及财政资金1040万元,批复终止项目3个、收回资金140万元。排查清理区政府违规对外借款,目前对仍未收回的3笔对外借款问题已通过诉讼方式由法院强制执行。二是规范招商引资奖金发放。制定出台《2017年度全区招商引资考核奖惩办法》《2017年度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补充规定》,对招商引资工作体制机制进行调整优化,明确规定奖金的分配与使用要根据贡献大小进行分配,确立鲜明的工作导向。三是加大工程项目变更监管。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与管理的通知》相关规定,对审计中发现的工程项目无正当理由变更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四是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监管。积极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阳光行动”试点,以手机APP“先锋宿城”为载体,公开全区15个乡镇(街道)163个行政村(居)的三务公开、支部动态、党员转接、党费缴纳、学习中心等内容,实现干群网上互动,拓宽农民参与民主管理渠道。全面推行实施“村务卡”结算,逐步实现村级往来资金“非现金化”,提高结算资金的安全性和透明度,目前已有160个行政村(居)在银行开户。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在2015年清产核资工作基础上,对后期变动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债权债务等信息进行清查核实、补充登记,对相关经济协议与合同进行全面梳理。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我们将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继续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深挖问题根源,持续推进整改,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取得实效。

  一是突出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力度,持续深入抓好作风建设,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规矩立起来,使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成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常态。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巡视整改成果。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倒查制度漏洞,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提升制度的刚性约束力。对已经建立起来的制度规定,强化执行落实,使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三是不断强化统筹协调,抓实抓好后续整改常态化制度化。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事项,按照既定整改时限,逐条逐项落实,确保完成整改工作,推动整改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常抓不懈,切实提高管党治党水平,为建设“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宿城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27—82960198;邮政信箱:宿迁市宿城区成子湖路1号区委区政府督查室;电子邮箱:sc82960198@163.com。

  中共宿城区委

  2017年9月19日